2017年11月18日,北京大興區某一外來農民工集中租住地發生大火,造成了嚴重的人員傷亡,死傷人員大多屬于外地進京的農民工。火災發生后,北京市立即部署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由于個別基層政府和組織要求住戶在幾天內搬走,引起網上輿論嘩然。網上輿論大多數都擔心這次專項整治可能導致大量外來農民工不得不提前返鄉,而且許多農民工幾乎沒有充分的返鄉準備時間,因此不贊成政府因為一場大火而用“一刀切”的方式對所有群租戶進行專項整治。不過,就為何不應該“一刀切”讓農民工返鄉的考量,有一種聲音倒不是擔心農民工的城市生活權力受到侵害,也不是擔心這些農民工返鄉之后可能導致生活沒有著落而陷入困境,而是出于“大城市對這些外來農民工的需要”!在我看來,這種聲音聽似溫柔,其實卻暗含著城市的傲慢,值得商榷。
他們認為不應該對大城市農民工“一刀切”專項整治的理由就是:這些農民工在大城市大多居住在狹小的群租房里,火災并不是因為他們群租所致,而是因為防火措施不當所致。若如此,政府需要做的工作是完善消防措施,而不是清理群租。外來農民工的群租不能被清理,因為大城市需要這些群租者,正是因為有了這些群租者住在這狹小的空間里,才能給城市帶來價格相對便宜的服務!一旦群租被清理,他們的居住面積擴大,要么他們無力承擔而選擇離開,就會沒有人為城市提供服務;要么就是把他們居住面積擴大的成本轉嫁到服務報酬上,導致服務價格大幅度上升。因此,在他們看來,這些群租者的居住面積狹小對于大城市來說是一件“好事”。
盡管他們也主張改善大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居住處境,但僅僅是從大城市的需要來考慮的,從他們的政策主張看,認為國家的發展戰略應該聚焦于大城市,因為一方面,他們認為只有核心超大城市充分聚集的發展,才能形成對周邊農村地區的帶動作用,從而使周邊農村地區通過人口外遷來增加資源占有量;另一方面他們認為把這些外來農民工留在大城市,是大城市發展“需要”他們,對大城市來說“人口是資源,不是負擔”。所以,既不能讓進城的農民工因為收入或者居住環境太差而離開大城市,以免造成沒有人為城市提供生活必需服務,又不能讓進城的農民工在大城市的居住面積太大,以免造成城市服務價格攀升。或許在他們看來,繼續執行“城市偏斜”政策讓這些農民工回不了家,同時把他們的服務價格定在剛好讓他們住得起群租小房屋不影響城市服務的提供,就是一種最好的均衡狀況!在他們的觀念中,即便以這樣的方式讓農民工留在城市,也符合“他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目標!
說實話,作為一個從農村出來走進城市的知識分子,我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對農民工進城的這種安排或者政策設計,因為這里充滿著“城市的傲慢”!大多數主張大城市優先發展的學者,基本上有兩個主要的觀點:一是現在的大城市人口密度遠遠不夠,世界上的大都市圈都沒有關于人口規模的規定,人口流動應該是一個市場行為,不必要用政府政策限制大城市的人口規模;二是要素流動遵循市場規則,以效率為導向,要素投在城市遠比投在農村效率高,投在東部遠比投在西部高,因此國家政策應該是“供給隨著需求走”,將城市建設的用地指標等向東部大城市放開,西部適度收緊,大量用地指標放給西部建空城是沒有效率的,從經濟意義上說,東部才是資源稀缺地區,中西部是資源富裕地區。這種看似合理的觀點,其實是違背歷史觀的。他們沒有問一問,中國今天的城鄉差距及東西部差距的形成,歷史原因是什么?
我們應該記住,如果沒有建國后長期執行的“城市偏斜”政策,用統購統銷政策吸收農村剩余,讓城市寄生于農村;通過阻隔農村與市場的聯系,用強制手段形成城鄉之間產品及要素的“價格不平等交易”,擠壓農村資源以推動城市發展;通過建立城鄉戶籍制度,阻隔農民進城以保護城市居民的利益,今天中國的城鄉差別會這么大嗎?如果沒有我國為了快速推進經濟增長及實現工業化,改革開放后執行“讓東部沿海地區先富起來,再帶動中西部地區發展,最后實現共同富裕”的區域“非均衡發展戰略”的政策實施,率先在東部沿海地區建立經濟特區、開放沿海城市,吸引外來投資,繼而引起大規模的中西部地區勞動力往東部流動,東部發達地區的大城市能有今天的輝煌嗎?現在東部發展起來了,東部很多大城市已經可以跟發達國家的城市比肩了,我們卻說,要素流動按市場規律辦事,主張“供給跟著需求走”,那中西部地區,尤其是中西部廣大農村地區該怎么辦?她們在歷史上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所作出的貢獻,是否可以忽略不計?所以,在今天中西部地區尤其是農村地區仍未發展起來的情況下,大量來自中西部地區農村的農民工們倦縮在東部大城市里,是他們追求美好生活過程中的一種無奈的選擇,他們回不了家不是因為東部城市有多么吸引他們,而是他們的家鄉實在還很落后!面對他們的處境,我們能夠僅僅以城市對他們有“需求”來對待他們嗎?因為僅僅從“需求”的視角來對待他們,就使他們的生活被框在了“需求者”的接受條件范圍內,比如,服務價格多高、居住面積多大、來的人口多少等等,都在“需求者”的盤算之內,這些外來的農民工就像掉進如來佛的掌心里,來去都得由城里人來決定,這就是“城市的傲慢”!
我也不贊成給大城市規定人口規模,也知道資源投放要講效率,但我們不能以現在既定的狀況來“優勝劣汰”,作為國家的公共政策,需要強調社會公平,中國的農村地區,中西部地區為今天國家的繁榮與進步作出了極大的貢獻,現在這些地區發展滯后了,經濟發展腳步慢了,如果只講投資效率,他們就只能離發達地區尤其大城市的背影越來越遠!他們今天的發展不充分,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歷史上的發展不平衡所導致的,今年中西部地區大量農民工進入東部大城市,也不完全是市場機制發揮作用所致,是歷史上中西部地區在國家主導下所做出的貢獻所致。因此,今天如果我們要強調發揮市場的作用,那就需要考慮如何把農村建設好,把中西部地區建設好,讓大家能夠在相對平衡的市場起跑線上去自由選擇究竟是回家還是去大城市,因為市場機制發揮作用,最強調的是“公平自愿”,而不是“被迫無奈”。從這一點上說,黨的十九大報告抓住了中國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這一關鍵所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才是我們正確的發展方向。如果有一天,我們的農村跟城市不像今天的差別那么大,東西部地區差別不像今天那么明顯,農民工們想去哪里不是出于“無奈”,而是真正出于基于自身偏好的“自愿選擇”,那才能真正發揮市場機制的“公平、效率”作用。
今天的農民工由于自己的“弱勢”地位,來到城市需要看城市人的“需要”行事,無論如何都不是一種社會進步的表現。不管是農村地區還是西部地區,并不天然就是要素輸出者。我們現在需要做的事情是,加大農村地區和中西部地區的建設,尤其是基礎設施建設,改變那里經濟發展的基礎條件,吸引產業要素流向西部,流向農村,催生產業,繁榮經濟。的確,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國家政策向農村或者中西部地區傾斜導致的要素投入要用到刀刃上,使用大量要素去制造空城,對這些地區的發展于事無補。但就此主張國家應該優先發展大城市,是無法解決農村地區及中西部地區的發展問題的,我們已經嘗試過幾十年了,城鄉差別、中西部區域差別不是越來越大了嗎?因為在區域經濟理論中,存在“極化效應”與“涓滴效應”一說,通過大城市發展之后帶動農村的發展以實現均衡,是一個永遠難以實現的夢!與此同時,農民工舉家進城不太容易實現,年輕的時候進去中年的時候回來很難改變。所以呢,農民工進城實現市民化僅僅是理論上的一種設想,現實上是難以行得通的。真正的出路在于,取消城鄉戶籍差異制度,把農村建設好,農民自己想去哪里去哪里,這樣的城市化道路更貼近中國的現實!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三農莊園 微信公眾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