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2018年經濟工作時強調:“精準脫貧要瞄準特殊貧困人口精準幫扶,進一步向深度貧困地區聚焦發力,把扶貧和扶志、扶智結合起來,激發貧困人口內生脫貧動力,鞏固扶貧成果,提高脫貧質量”。這為做好2018年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一、特殊貧困人口問題
特殊貧困人口是針對一般貧困人口而言的,是貧困人口中的特殊困難群體,也可以說,就是深度貧困人口。據報道,2015年,陜西省商洛市就在所轄7個縣(區)開展了這項工作。當年4月,丹鳳縣在鎮村綜合改革后的16個鎮155個村(社區)開展調查摸底,把特殊貧困人口分為五類,即是貧困殘疾人、貧困老年人、家庭經濟困難高中生、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和中高職在校生、貧困家庭大病患者。深度貧困人口,從定性分析的方面來說,有“三類人”。即:一是病貧人,就是因病致貧人群,特別是重病和慢性病群體;二是返貧人,就是因災和市場行情變化產生的返貧人員;三是老貧人,就是貧困老人,他們年齡大、病多、又沒有勞動力??梢哉f特殊貧困人口與深度貧困人口基本是一致的。
當前,強調“精準脫貧要瞄準特殊貧困人口精準幫扶”是非常及時和必要的。2012年底,我國農村有貧困人口9899萬人,貧困發生率為10.20%,筆者預計到2017年底貧困人口將減少到3300萬人左右,貧困發生率也將下降到3.40%左右。也就是說,通過這5年的大力度扶貧,容易脫貧的已經脫貧了,對這部分人口目前和今后是個“鞏固扶貧成果,提高脫貧質量”的問題,余下的貧困人口,他們基本上屬于特殊貧困人口。因此,精準脫貧就必須得瞄準這部分人口開展精準幫扶。而這部分人口,多數已經不適用開發式扶貧之手段,所以必須采取通過社會保障等制度,力促實現精準“兜底”脫貧。
二、深度貧困縣村問題
自從今年“6.23”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全國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座談會以來,深度貧困問題引起了全黨全社會的高度重視。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廳字〔2017〕41號),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下發了《關于廣泛引導和動員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的通知》(國開發〔2017〕12號)。相關省區也出臺了文件作了部署,勢頭向好?!斑M一步向深度貧困地區聚焦發力”,這也是十分及時必要的。
但是,也有一些問題,應當引起我們的注意,特別是深度貧困縣、村的識別和確認問題。按照廳字〔2017〕41號文件的要求,“貧困發生率超過18%的貧困縣和貧困發生率超過20%的貧困村”才能入圍。因為這些地方自然條件差、經濟基礎弱、貧困程度深,是脫貧攻堅中的硬骨頭,補齊這些短板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的關鍵之策??墒?,我們一些地方,并沒有按這個標準來識別與確認。給人口的精準識別一樣,深度貧困縣村的識別是前提和基礎,一旦識別不準,極易產生“一不準而百不準”現象。所以,“進一步向深度貧困地區聚焦發力”的首要問題,必須是要把深度貧困縣、村搞準。
同時,“進一步向深度貧困地區聚焦發力”,還需要找準導致深度貧困的主要原因,采取有針對性的脫貧攻堅舉措。這就要求,必須堅持盯住最困難的地方、瞄準最困難的群體、扭住最急需解決的問題的扶貧“三最”。這是破解深度貧困難題的根本路徑。
三、扶貧和扶志、扶智結合問題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注重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边@是全新的提法,從此,這個問題引起了各方的重視。這次政治局會議又作了進一步強調,要求“把扶貧和扶志、扶智結合起來”??梢哉f,脫貧攻堅進入了“深水區”,這個時候貧困人口和貧困區域會越來越少,但難度會越來越大。因此,這一提法及強調意義重大。但是,從網上和現實中看,對這一新提法的理解,我們有不少的同志包括專家學者和扶貧官員都有所偏差,即一是用過去的慣性思維來理解;二是就單一扶人口的要求理解,且一味從貧困人口的“人窮志短”及其“惰性”方面去理解。這可能就是一種誤導。
我個人的看法是,強調“注重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這既是對扶人口的要求,也是對扶區域的要求。也就是說,不管是對貧困居民還是對貧困地區,都要堅持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就貧困居民來說,扶志與扶智,應當針對有勞動能力的困難群體。他們中,又應分為兩類,一類是成年人,這類人中有的可能是“人窮志短”,需要幫助他們樹立自尊自重,自強自立的信心;有的也可能是缺知識缺技能的“有體力、無能力”,需要幫助他們提高技能。一類是未成年人,他們可能存在營養、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問題,對這個群體來說,他們主要的任務還是讀書,學習知識文化,因而應加強教育扶貧、健康扶貧,讓貧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阻斷貧困的代際傳遞。就貧困地區來說,扶志與扶智,應當主要在幫助基層干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提高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增強執政能力和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本領。幫助一些貧困戶克服“等、靠、要”思想,避免“脫貧又返貧”問題。
同時,還要準確把握其內涵。十九大報告提出:“保護人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人格權實際上就是人的尊嚴權。這對扶貧工作來說,也具有不一般的意義。這與“注重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的新提法是相呼應的一致的。這里用的“同”是介詞,顯示出對貧困居民人格的尊重、尊嚴的維護。所以,我們過去一些提法,譬如“扶貧先扶志、治窮先治愚”等,就應避免再使用。那種動輒給貧困人口戴上“好吃懶做”帽子,甚至打出“懶惰致貧可恥”大標牌,類似的說辭做法更應盡可能地避免。有的同志動輒就給極個別貧困者貼上“酒鬼”“藥鬼”“懶鬼”“賭鬼”等的標簽,有的同志甚至主張不予以扶持。這都是值得商榷的。扶貧人不應只考慮貧者的“貧態”,更要考慮扶者的“扶姿”。這既是保護“人格權”的內在需要,也是落實好“把扶貧和扶志、扶智結合起來”的客觀要求。
(作者系四川省委省政府決策咨詢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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