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圍繞中國鄉村發展應該采取“進取”還是“保底”的不同思路,產生了“李昌平-賀雪峰爭論”。李賀爭論背后,更深層次的其實是中國鄉村發展的自主性問題。在鄉村整體對城市呈現依附式發展的背景下,鄉村的發展類似于一種“突圍”。李賀二人都不反對鄉村爭取發展自主性的努力,其區別在于自主發展的主要依靠力量和實現路徑,李昌平更傾向于基于集體的自主發展,賀雪峰更傾向于基于個體家庭的自主發展。怎么實現這兩種思路的統一,是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問題。新型的集體經濟組織、新型的家庭經營模式、新的集體或家庭經營業態,以及鄉村的自主多元發展,或是可行的思路和路徑。
去年底在復旦大學舉辦的“保底還是進取:當代中國鄉村建設出路大討論”學術會議上, 作為代表當代中國鄉村建設兩種不同觀點的李昌平和賀雪峰先生做了主旨發言, 雙方均系統地介紹了自己的主張并批評回應了對方意見, 他們的討論很坦率和深入, 意味深長。中共十九大提出要實行鄉村振興戰略, 他們的爭論對于我們今天理解鄉村振興的思路恰好成了一個引子。
中國鄉村發展在實質上類似于一種針對既有體制和利益格局的“突圍”, 由于這種外部格局過于強大, 所以真正可行的突圍模式不可能依托于大范圍和高水平組織的整體突圍, 而只能依托于農民集體、小規模的企業、合作組織或者農民家庭, 實現一種分散突圍。真正能夠繁榮發展的只是一部分村落。在這種認識的基礎上, 筆者試圖從鄉村振興所需要的鄉村發展自主性的角度, 厘清“李昌平-賀雪峰爭論”的實質分歧, 并在此基礎上理解十九大報告對于鄉村振興給出的思路。
進取或保底:中國鄉村建設的“李昌平-賀雪峰爭論”
(一) 郝堂村:李昌平“進取”鄉建思路的樣板
李昌平的核心觀點在于中國鄉村的發展建設就是“進取”, 是有作為, 不能老是坐觀其變, 而是要主動創新。李昌平的“進取”并非僅僅是停留在腦袋里的書生想象, 他已經實實在在地在全國各地開展了一些鄉村建設實驗建設并且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 其典型樣板是河南信陽市平橋區五里店鎮郝堂村。其建設思路是通過“集合化”+“內置金融”的支點, 推動村社共同體恢復“四權統一” (村社集體所有制為基礎的財權、產權、事權、治權的統一) 和“三位一體” (社區經濟發展、建設和治理的三種職能一體) 。具體內置金融形式可以養老資金互助社為切入, 以鄉村旅游和養老村建設為項目, 帶動土地增值收益, 惠及村社成員, 實現項目可持續發展。按照其分析, 未來中國村莊的30%可以走這條道路, 10%將被城市化吸納, 另外60%將會自行消亡。[1]
(二) 蓄水池:賀雪峰“保底”鄉建思路的核心
賀雪峰分析了當前差異極大的“四種鄉村建設類型”, 分別是為農民在農村生產生活保底的鄉村建設;由地方政府打造的新農村建設示范點;滿足城市中產階級夢囈的鄉村建設;借城市中產階級夢囈來賺錢的鄉村建設。他認為, 政府打造的鄉村建設示范點最大的問題是不可復制推廣, 而圍繞中產階級品位和需求的鄉村建設應該交由市場自發去開展, 這類鄉村往往具有區位優勢和風景資源優勢, 不需要也不應該由政府出面動用公共財政投入支持, 這就涉及誰的鄉村建設, 以及為誰開展鄉村建設的大問題。政府真正需要認真思考對待的是保底的鄉村建設。李昌平的郝堂村鄉村建設試驗也可以歸入政府示范點類型, 算是這一類型里的優秀案例甚至是極限程度, 政府實際上是購買了李昌平團隊的規劃設計服務, 使得樣板不至于跟其他地方看上去千篇一律, 而且富有生機活力。
某種程度上看, 賀雪峰主要講的是“不折騰”。他認為鄉村組織起來很好, 組織不起來就保持現狀也比較好。根本任務是“保底”, 但很顯然, 他的這個保底是保“國家的底”, 而不是保“農村的底”。中國9億農民的城市化進程因為史無前例的巨大規模, 導致其必定是一個長期的甚至是充滿曲折的過程, 至少還要持續二三十年, 在這個過程中農民進城務工賺取一些收入改善生活, 但無法短時間內全部落戶城市定居, 當他們年老體衰之際還是要回到農村的故土。因此農村的土地制度要穩定, 不能走向私有化, 土地依然是進城農民社會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線。廣大鄉村的存在有利于國家發展的進退, 作為一個大的后方, 有“蓄水池”的作用。賀雪峰自稱對李昌平的“進取”態度并無批評之意, 只是說其“不具有可復制性”, 微觀有效、宏觀無效。郝堂村的成功, 恰恰意味著周邊的村莊都難以復制其成功, 因為鄉村旅游或者鄉村養老不可能遍地開花, 一個市場往往在局部只能支撐一個“郝堂村”的崛起。
首先, 我們需要分析李賀之間的矛盾或者說爭論到底是什么?僅從觀點上來分析, 也可以說雙方沒有矛盾。賀雪峰說農村要作“蓄水池”, 李昌平也未必反對農村作國家的“蓄水池”。李昌平把農民組織起來搞鄉村建設, 應該是使得蓄水池更加牢固了, 因為這樣會對農民返鄉更具有吸引力。李昌平說農村要發展, 賀雪峰也沒說不要發展。賀雪峰也很肯定“組織起來”這種做法, 他只是認為把農民都組織起來, 都搞成郝堂村這種模式是不可能的。其實, 李昌平也不認為郝堂村的模式可以遍地推廣。
那么, 他們兩人之間的差異主要在哪里?根據以上表面陳述的總結, 我們可以發現在“要不要發展”的問題上雙方沒有矛盾分歧。雙方真正的沖突是:在什么戰略導向下發展, 以及具體的發展方式。綱舉才能目張, 鄉村發展戰略的基本導向決定發展的具體路徑, 到底是要走一種城市優先的小農自主發展道路, 還是允許鄉村走出一條集體優先的自主發展道路, 這是雙方沒有言明的前提性問題。
自主發展與依附式發展:鄉村振興的戰略選擇問題
高度開放的市場體系和高度集中的行政體系, 對于鄉村振興既是一種條件, 也是一種束縛。當代的鄉村發展主導模式呈現出一種依附式發展的形態, 使得鄉村振興事實上成為一種鄉村“突圍”。
(一) 當前鄉村的依附式發展
當前中國鄉村發展的主導模式, 既不是依托農民組織的“進取”, 也越來越不是堅持小農立場的“托底”, 而是部門和資本聯合主導下的“依附式發展”。如何評價這種主導性的模式, 是思考鄉村振興發展戰略問題的一個關鍵點。
當前依附式發展有哪些路徑和特點呢?一種情況是資本化發展, 在農業上采取龍頭企業制度開展規模化經營[2], 在建設用地的開發上, 用城市資本替代農民集體來開發。另一種情況是行政化發展, 政府經營全區域的土地等核心資源, 按照級別來分配發展機會和發展資源。在集體建設用地的開發領域, 政府壟斷建設用地的商業開發權;在農業生產經營領域, 政府用龍頭企業制度所附加的各種扶持政策來引導企業。所謂資本化的發展和行政化發展是相互依存的, 到底哪一方占主導, 取決于具體的合作雙方的博弈能力。
這種依附式的發展模式, 不能說是沒有道理的。因為中國鄉村的發展要解決的基本問題, 是“小農如何對接大市場”和“小農如何對接大國家”。如果不能對接大市場, 大市場就不能繁榮, 城市就不能得到農產品和難以銷售工業品;如果不能對接大國家, 國家政權建設就難以進行, 政治一體化就不能完成。[3]相對一體化的市場上層建筑和高度一體化的行政上層建筑, 都是以城市發展為中心的, 對于鄉村振興來說, 它們的存在既是一種條件, 也是一種約束。從條件來說, 它們的存在構成了社會經濟秩序的基本架構;從約束來說, 它們意味著固化的利益格局, 這個利益格局截留了中央國家投向三農發展的諸多資源。
在小農如何對接大市場和如何對接大國家的問題上, 李昌平和賀雪峰其實都沒有拿出一個很明確的答案來, 這是他們共同的缺憾。在學術界和政策界, 始終存在這樣一種選項:打破鄉村的依附性發展模式, 實現一種鄉村的整體性自主發展, 并在這種整體性的方案中, 同時解決小農對接大市場和對接大國家的問題。它的要點不是取消部門或資本, 而是讓部門和資本從外在于農民利益之外, 變成屬于農民。比如仝志輝等所主張的超越社區的綜合農協制度, 就是一種整體自主發展的道路。[4]它以整體性一攬子體制改革為前提, 試圖形成一種大農政、大農協的框架。這是一種最為激進的鄉村發展之路, 然而暫時看不到可行性。即使是李昌平式的發展, 也無法改變鄉村發展對于既有體制和利益格局的妥協。因為, 僅僅是村莊內部的內置式發展, 其實不能做到自給自足, 它需要外圍的制度安排來提供保障。而組織體系一旦超出村莊范圍, 農民就很容易失去主導權, 很容易出現行政和資本的控制, 或者農民組織自身的官僚化和資本化。而且, 整體發展背后有一種讓不同的村莊走同一條道路的模式思維, 或者說存在這種預期不良的風險。在今天, 應該鼓勵多元發展, 不同的村莊應該有不同的探索和可能。如果說鄉村振興是一種突圍, 那么這種突圍可能就是分散突圍, 也就是說, 不可能是將大多數農民都組織在一起。
(二) 家庭的自主與集體的自主
與這種高度一體化的市場和行政上層建筑相適應的, 只能是一些小規模的經營主體, 它們可能是一個企業、一個集體、一個合作社或一個家庭等。在這樣的格局之中, 所謂的自主發展怎么實現呢?賀雪峰和李昌平各有自己的思路。他們兩人都在強調一種農民的主體性, 只不過角度不同。
賀雪峰特別看重的是一種基于小農家庭的家庭式發展, 這是他的“小農立場”[5]。這種發展模式在現實生活中是經濟不發達地區農村的一種主流形式, 基本的內容是小農家庭的半工半耕, 農業經營自發地趨于適度規模, 一部分成為農村里的“中堅農民”[6], 或者是一部分停留在“老人農業”[7]狀態。在這種立場下, 賀雪峰主張堅持既有的土地制度, 也就是集體所有制前提下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 既反對土地產權變相的私有化發展, 也反對大規模行政化地推進土地流轉。小農家庭成員之間會自發地進行內部的分工, 這種分工往往以代際和性別為界限, 老人和婦女在家, 青壯年外出, 等到年老了以后, 一部分外出的農村人口還要回來繼替更老的農村人口。這樣的鄉村發展模式, 在賀雪峰看來, 最大程度地尊重了小農的主觀意愿, 同時也有助于國家的以城市為中心的發展戰略, 是一種“城鄉兩利”的格局——既有利于國家以城市為中心積極地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 也有助于降低這種發展模式的風險, 是一種進退自如的好戰略。[8]
從李昌平的思路出發, 這種小農戶的自發和分散的發展模式, 有它明顯的不合理性。為什么我們就不能同時發展鄉村和城市兩方面積極性, 而只能發揮城市一方面的積極性呢?李昌平立足于上世紀80年代中國鄉村的改革發展對于整個國家改革發展的積極促進作用, 也立基于更長時段的中國發展經驗, 認為鄉村發展對于國家發展主要是有促進作用, 而非相反。針對國際競爭, 李昌平強調的是要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的城鄉協調發展的道路。在這種發展道路里, 李昌平特別強調的是“自主”兩個字, 要求走出一條自主發展道路, 認為只有自主發展, 才能更好地規避世界經濟大循環帶來的系統風險和之前已經出現過的“八次危機”[9]。
這種既能實現鄉村自主發展、也能有助于國家自主發展的道路, 核心的要點在于, 通過發展集體來實現農村的市場化, 發揮出“集體”和“市場”之間的契合性。
李昌平強調集體作為發展的主體, 并不是要回到改革以前, 他認為當前農村發展和國家發展都需要解決一個基本的問題:農村資產和資源的市場化。通常認為, 市場化和集體化是矛盾的, 但實際上, 市場化和計劃經濟有矛盾, 與農民集體之間并不矛盾, 相反, 集體化還可以成為農村市場化的前提。[10]農村的核心資源除了農產品, 更是土地和資金。對于這樣的資源, 并不能像工業產品一樣很順暢地“直接”市場化, 而是要經過一系列的“轉換”才能做到。尤其在中國, 由于家庭經營規模的微小, 直接市場化更加困難。實際上, 這也是當前農村改革發展攻堅的核心問題。對此, 李昌平強調要經過一種“雙層市場化”的機制來促進它的實現。首先是小農和集體的交易, 然后是集體和大市場的交易。土地是這樣, 資金也是這樣, 這樣既能將難以市場化的資源市場化, 也能將這種市場化的好處更多地留在鄉村。比之賀雪峰主要談農業問題, 李昌平主張的是一種多產業并舉的發展模式。由于它更充分地發揮了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 更充分地開發利用了鄉村的資源, 因此, 它在全球化過程中也更可能為國家贏得更大的生存空間。
李昌平的思路主張的是多產業的經營, 不局限于農業的發展;同時, 他強調基于村莊集體的發展, 而不涉及綜合農協這樣的全國性縱向一體化組織, 因此, 他的思路與既有的農業利益集團之間并無矛盾。但是, 他發展內置金融, 對于既有的金融體系來說, 意味著提高了監管成本。同時, 他的思路會產生一種政經一體化的基層組織, 這個組織如果經營得好, 會虎虎生風, 但實際上會對地方政府的接受能力構成挑戰。如果沒有國家頂層設計層面的支持, 也很難生存。另外, 李昌平的思路本身也具有一定的理想色彩, 它需要高水平的農村干部, 并且要得到高水平的指導。所以, 在李昌平看來, 能夠發展起來的30%的村莊, 主要的條件不是在于資源或者區位, 而是在于當地的干部素質。而這種素質是可遇不可求的, 所以賀雪峰要批評這種思路缺乏可復制性。
城鄉融合前景下的集體經濟和家庭經營
一直以來, 城鄉關系都是不平衡的, 鄉村對于城市的奉獻要比相反的反哺多得多。但進入21世紀以來, 這種不平衡的格局出現了歷史性的轉變, 這個轉變有兩個層次或階段:第一個層次是一種國家財政主導的城鄉關系平衡化, 它以2006年農村稅費改革的完成為標志, 實現了一種工農關系和城鄉關系的歷史性轉變。第二個層次是私人或者企業對于鄉村價值的再發現, 出現了一種自發逆城市化的潮流, 在這個潮流下, 黨的十九大提出了城鄉融合發展的思路。國家將通過制度的變革助推農村集體資源的市場化, 進一步實現城鄉融合。集體土地征用制度、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的使用權制度的改變正在發生, 近期中央文件開始為市民到農村合作建房創造條件。第二個層次的轉變意味著城鄉融合發展出現了一種社會內生動力和國家制度變革的協同。
(一) 集體經濟和家庭經營的新契機
這種城鄉融合發展的思路不同于既有的城市優先戰略, 甚至是包含了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提法。同時, 城鄉融合發展也將不同于既有的鄉村依附式發展的模式, 為鄉村自主發展提供了新契機。這個契機之中就包含了對于農民集體和小農戶這兩種主體的肯定。在十九大報告中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這一段文字中, 明確提到的農業農村發展主體就是集體和小農戶。看上去, 這是在強調兩種已經衰落的主體, 那么, 這樣的主體能否擔當鄉村振興的重任呢?
首先, 我們要看到發展集體經濟和家庭經濟的新契機。對于這兩種經濟組織的合理性, 人們已經討論很多, 這里提出一種新的解釋角度:中國農村市場化正在進入深度市場化的階段。經過30多年的發展, 農村市場化已經進入到需要深度市場化的階段。在淺層市場化的階段, 能夠被市場化的是“大塊的資源”, 比如體量大的農產品, 或者成塊連片的土地。這一般由政府和資本力量聯手主導, 農民家庭的機會越來越少, 農民集體的機會也不多。在這個階段, 前述的依附式發展具有某些歷史的合理性。隨著市場化的深化, 需要實現對于鄉村的更為多維的開發, 實現更為徹底的市場化。這個時候, 更為微觀的經營主體的優勢將得到顯現, 農民集體和農民家庭的優勢也會凸顯出來。
其次, 我們需要看到十九大所提倡的集體是新型集體經濟, 而小農戶也是新型的統分結合經營形式中的家庭經營。
1.新型的集體經濟組織。中國鄉村的發展必須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探索集體經濟新的實現形式, 這不僅根源于社會主義的制度傳統, 更是根源于社區內合作的現實必要。合作與個體發展之間并不是矛盾的, 實際上個體的發展越是有深度, 合作也就越是有必要。現代公司 (corporations) 制度正是這樣的一種合作制度, 它對于個體家庭經營制度的超越就是這個邏輯的結果。在這種形勢下, 新型集體經濟也不是鄉村的宿命, 而是農民自覺選擇的后果, 是得到國家助推的自由人的新聯合。新的集體經濟往往具有這樣的特征:在組織制度上, 重視股份合作制, 而不是傳統的集體經營制度;在分配形式上, 是多種要素分配的, 而不必以按勞分配為主;在經營方式上, 是內向性的, 盡量減少參與市場競爭;在經營目的上, 主要是積累集體財富, 而不是發展生產有形產品。它的組織制度形式主要包括土地股份合作制、金融互助制度、專業合作組織和集體資產股份合作組織等各種自由聯合基礎上的合作制度。
2.新型的家庭經營模式。中國鄉村的發展還是要堅持統分結合的中間路線, 偏向哪一邊都不好。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 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 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如此明確地肯定“小農戶”, 十分引人注目。傳統意義上的家庭經營和集體化的經營, 實際上都十分肯定大生產模式。所謂家庭經營, 是一種尚未長大也需要長大的組織, 通常被期待長大;而集體經營則是將這種必須實現的“大規模”以一種特定的所有制度和經營制度來實現, 以替代大規模的私人企業。現在人們普遍破除了對大生產制度的迷信, 在當代的信息、交通條件下和人際關系環境中, 那種“社會化的小生產”已經顯示出了極強的生命力。[11]當然, 小生產也必須實現規模效應。這種規模效應是一種外部規模化。十九大特別提出了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對于小農戶實現現代化發展的意義, 是基于中國國情作出的合理選擇。
3.新的集體或家庭經營業態。這種新型的微觀經營組織在業態上具有新的特征。深度市場化條件下的鄉村發展, 也是一種鄉村的深度發展, 農業的多功能性和鄉村資源的多屬性受到高度關注, 鄉村資源將得到更加精細化的開發。除了農業領域的以家庭經營為基礎的適度規模經營, 在當代鄉村還有這樣三種業態, 都很適合家庭經營:一是鄉村休閑旅游業, 二是農村電子商務, 三是方興未艾的分享經濟。在鄉村有著大量的閑置資源, 這是未來分享經濟的一個巨大礦藏。當然, 雖然有這些新的機遇, 但也不能指望每個村莊獲得的機遇都同等豐富, 在資源單一的地區, 企業發展對于村莊發展的替代還是會自然地發生, 這可能就意味著一種鄉村自主發展的失敗。
(二) 鼓勵鄉村的多元自主發展
十九大報告提出的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思路, 客觀上為鄉村自主發展提供了更大的制度空間, 它允許鄉村的自主發展采取多元的方式, 發展模式的多元化本身也是發展自主性的體現。發展模式的多元性是必然的, 從制度層面來說, 對于這種發展多元性的主要保障就是農村土地制度。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和經營主體的經營權的承包地“三權”分置, 正是鄉村多元自主發展的主要制度基礎。在堅持“三權”并存的前提下, 各個地方的土地制度實際運行模式, 可以突出集體所有權的權能, 可以突出農戶承包權的權能, 也可以突出經營者的經營權權能。比如, 如果由集體直接經營土地, 就突出了集體所有權的權能;如果是分散的小農戶經營, 就突出了承包權的權能;如果是長期流轉給大戶或企業, 就突出了經營權的權能。
十九大提出, “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 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這既堅持了原有對于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的承諾, 又對于這個“長久不變”作出了時間上的注解, 給出了一個“三十年”的限制。這種處理客觀上既反對了地權私有化傾向, 也為當前過快的土地集中化趨勢潑了冷水, 從而為農民發揮主體性提供了更大的空間, 而這種土地制度是鄉村自主發展尤其是多元自主發展的基礎。
在多元自主發展的模式下, 鄉村的分散突圍模式還將繼續, 村落在社區和農莊之間的分化[11]還將繼續, 一部分將發展成比較有人氣的社區, 一部分將凋零為功能比較單一的農莊。關于集體經濟和小農經濟的爭論也將繼續, 伴隨著這種爭論的深化, 我們期望新型的集體經濟和新型的小農經濟能夠得到人們更多的關注, 也得到應有的發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探索與爭鳴2017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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