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時期的生產大隊與現在的行政村管轄范圍大小差不多,一個大隊下面有若干生產隊,生產隊的隊長不脫產,跟農民一樣參加農業生產,跟農民一樣掙工分。大隊干部往往是脫產的,因為他們要開許多會、辦許多公務,就沒有很多時間參加農業生產了。雖然他們與國家干部不同,沒有固定工資,戶口也仍然是農業戶口,但是因為無需親自參加農業生產,他們往往覺得自己是干部,與農民是不一樣的。
農村改革以后,土地承包到戶,農民自主經營,村里的事務減少了很多,被農民選舉出來的村干部也要種自己的地,忙于自己的家庭經營,所以專職的村干部幾乎沒有了。村干部成為農民,只是在上傳下達、處理村里公共事務中拿一點誤工補貼。除了少數村子的集體經濟紅紅火火,村干部把村莊當成公司來經營以外,大多數村干部都和農民區別不大了。
近年來,一些地方開始出現村干部專職化的現象。村干部投入到村里公共事務的時間越來越多,村里的工作也越來越正規化。過去許多村干部的家就是辦公室,有任何事情村民就直接找到干部家里去,現在多數村都有正式的辦公場所,村干部也像機關干部一樣有了上下班時間,村民也要在上下班時間去找村干部解決問題。
過去村干部是農民兼村干部,家庭經營是主業,做干部只是“副業”,因此每年拿些誤工補貼就可以了。現在,他們做村干部成為主業,家庭經營反而成為副業,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處理村里的公共事務。在村里實施一些特殊政策的時候,村干部的工作任務就會更重,比如在實施精準扶貧的村,為了合理地確定貧困戶的名單,有針對性地采取扶貧措施,大量村干部高強度投入工作。
當村干部的主業不是家庭經營而是處理村莊公共事務的時候,一些村干部開始感覺報酬過低,不僅不能體現他們所付出勞動的價值,更不能彌補他們的機會損失,比如當村干部與家庭經營出現的時間沖突。他們像公務員一樣定時上下班,大部分時間用于村莊事務,但是工資、待遇等等與公務員有不小的差距,盡管近年來各地紛紛調高村干部的補貼,但是仍然不能靠補貼來養家糊口。
一些地方出現村干部準行政化現象,首先是因為鄉村治理任務的增加。上個世紀90年代,農民負擔過重引發了許多農村社會問題,這引起了中央對農村問題的高度重視。中央一號文件從2004年開始連續聚焦農村問題,中央財政對“三農”的支持力度不斷增加,從生態保護、改善民生到農業發展,各項投入不斷增加。不斷增加的“三農”投入對村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許多新的政策在農村實施,而每一項政策的實施都需要村干部的付出,不管是合作醫療、低保或糧食直補,都需要村干部開展工作,這造成村干部工作任務的增加。
其次,農村工作越來越正規化,這造成了程序復雜和工作任務的增加。農民的土地流轉、人口遷徙、低保的確認和發放、合作醫療的報銷等等,有越來越多的事務需要村級來處理,所以一些地方不僅村干部有了固定的辦公場所,而且還有了村級辦事大廳,負責處理農民的日常事務。所有這些工作本來是政府的工作,但是因為現在的制度框架下,政府只是延伸到鄉鎮一級,村里的事情仍然要村干部來管理。
村干部的準職業化導致村干部與農民脫節,村干部越來越成為基層政府的“腿”,而不是農民的“頭”。政府給村干部的各種補貼和福利增加得越多,越會顯示出村干部與農民的不同,有些地方對村干部采取類似公務員的考核辦法,以完成政府的中心工作作為村干部的主要成績,并以此為依據發放獎勵,這與村民委員會設立的初衷相去甚遠。村干部首先是農民,他們能夠體會農民的甘苦,代表農民的利益,受到農民的監督。
村干部準職業化也會導致村級機構權力過于集中。隨著國家對農村的支持不斷增加,各種資源大量進入農村,幾乎所有資源的使用和分配都需要經過村干部,形成村級機構層面的權力高度集中。姑且不談權力集中容易造成決策失誤和腐敗,能夠有能力充分行使這些權力的人在農村就很難得,特別是在貧困地區的農村。資源增加和權力集中,對村干部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他們不僅要熟悉農村,而且要懂政策、會經營,并且有強烈的責任感,單純的農村生活不足以造就這樣的人才。準職業化往往使村干部抱怨工作多、報酬低,而鄉鎮政府抱怨村干部工作不力,有時不得不采取包村的方式,直接派鄉鎮干部介入農村的日常管理。
村干部首先是農民,是由選舉他們的村民賦予他們管理村莊事務的權力,不能因為便于基層政府開展工作,而將村干部變成專職的干部。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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