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從村干部個體特征、隊伍特征、村莊特征、應用效果感知等4個維度提出研究假設,依據湖南省村級監督平臺的1773名村干部調查數據,采用二元Logistics模型實證研究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及其影響因素。結果表明,村干部滿意度比較高,受村干部的年齡、教育程度、接受信息技能培訓次數、責任擔當、工作能力、信息素質、村中威信等個體與隊伍特征因素,村民外出謀生人數、村集體收入水平、村民自治意識等村莊特征因素,提升管理效能、便于信息整合、助推村民自治、促進社區和諧等村干部應用效果感知因素的顯著影響。對此,應該通過加強信息技能教育培訓、升級網絡終端設施、完善信息服務平臺、規范干群網絡行為等舉措,提升村干部滿意度,促進村干部更好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農村社區治理效能。
關鍵詞: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影響因素;Logistics模型
一、問題的提出
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與廣泛應用,正在深刻地改變著人們的生活、工作和思維,推動著經濟社會各個領域變革,形成許多新模式與新業態。農村社區是農村社會服務管理的基本單元。在農村治理中引入信息技術,推進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有助于破除農村社區治理面臨的現代社會組織發育緩慢、村民自治操作層面不完善、公共利益受到侵蝕與鄉村治理內卷化等問題[1],推動農村社區治理從傳統的“鄉政村治”方式向新型的“多元共治”方式轉變[2],提升農村社區治理現代化能力與村民自治水平,實現農村社區善治與和諧發展[3]。
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是運用大數據、移動互聯、云計算、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科技,創新農村社區治理模式和構建一個超越時空的新場域,推動村民、村兩委、基層政府等農村社區利益相關者進行有效溝通、平等對話和協商共治,促使農村社區各種矛盾化解、服務能力提升、村民自治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與和諧發展的手段和過程[4]。黨和國家十分重視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從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提升農村基層公共服務信息化水平”,到201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提出“增強社區信息化應用能力”,再到201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數字鄉村發展戰略綱要》提出,“推動‘互聯網+社區’向農村延伸,提高村級綜合服務信息化水平”,將信息化應用作為創新農村社區治理模式,推進鄉村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農村善治的有效途徑。
隨著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推進,學者們也從不同角度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進行了研究,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模式探索。以農村管理體系現代化[5-6]、農村社區“微政務”管理服務模式[4]等為代表的政府主導模式,為政府公共服務提供新的模式和渠道;以市場化的商業服務[7-8]、民眾參與的社區服務平臺[9-10]等為代表的社會自發模式,使社區公共事務決策具有更高的透明度和更廣泛的參與性[11]。二是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現實困境。學者們認為,農民信息接收能力普遍較弱[10,12];大部分農村社區工作人員年齡整體偏大且不能熟練掌握現代信息技術[13],政府部門條塊分割所形成的“信息孤島”[14]等問題,嚴重制約信息化在農村社區治理中的全面應用。三是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推進策略。學者們從建立以社區信息服務平臺為載體的社區網絡體系[15],加強教育培訓與提升信息共享[16-17],建立全面聯通與有效銜接的治理信息平臺[18-19],推進信息化社區治理整體范式的轉變[20]等方面,提出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推進策略。
總的來看,現有的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研究基本以定性研究為主,定量研究很少;以宏觀研究為主,微觀研究很少。村干部作為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具體組織者、實施者和應用者,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效果到底如何,他們最有發言權。村干部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滿意度怎么樣,哪些因素影響村干部的滿意度,其影響方式與程度又是怎樣的?圍繞這些問題,筆者依據顧客滿意度理論,構建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評價模型,根據湖南調查數據資料綜合評價分析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及其影響因素,并以此提出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建設的改進對策,以期為優化農村社區信息化服務、完善農村社會服務管理和建設鄉村數字治理體系提供有益啟迪。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顧客滿意感是顧客需要得到滿足后的一種心理反應,是顧客對產品或服務滿足自己需要程度的一種判斷[21]。顧客滿意度理論認為,顧客滿意度即顧客對某一項產品或服務的期望與該產品或服務的實際質量相比較的結果,若該產品或服務質量“達到”或“超過”顧客的期望,顧客會產生滿足感,即達到了顧客滿意度,反之則否[22-23]。大量的理論和實踐研究表明,顧客滿意度不僅受到產品或服務自身影響即產品或服務的客觀事實,也受到顧客個體因素及其所處環境因素的影響[24-25]。就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建設而言,廣大村民和村干部的文化程度、信息技能等個體因素[19,25-26],村信息設施、信息人才、經濟狀況、組織構成等環境因素[6,27-28],信息化業務應用、信息化服務支持等實際表現[17,25,29],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服務質量產生深刻影響。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村干部滿意度是村干部基于滿足其履行社區治理職能需要,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設施、信息平臺及其運行效果的一種總體感知判斷。由此,筆者認為,村干部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滿意度的影響因素來源包括以個體因素為基礎的影響因素、以環境因素為基礎的影響因素、以客觀事實為基礎的影響因素。以個體為基礎的滿意度主要取決于村干部的個體特征,環境為基礎的滿意度主要取決于村干部所處的工作隊伍特征和村莊特征,客觀事實為基礎的滿意度是基于村干部對信息化手段改善農村社區治理情況的應用感知。對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設:
假設1:個體特征影響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
村干部的性別、年齡、教育程度、信息技能培訓等4個個體因素可能影響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一般而言,男性村干部應對農村復雜問題的經驗相對豐富、視野也相對開闊,更容易接納新鮮事物,因此對農村社區信息化治理滿意度可能會高于女性村干部。村干部越年輕、文化程度越高,其學習能力更強,思想會更前衛,更能夠接受和應用信息技術,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滿意度相對要高;反之,村干部年齡越高、文化程度越低,其學習能力相對要弱,思想相對保守,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應用積極性和滿意度相對較低。村干部參加電腦操作、農民手機應用等信息技術培訓次數越多,越能夠熟練地運用信息化手段處理社區治理中的各種事物,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越滿意。
假設2:隊伍特征影響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
村干部的年齡結構、責任擔當、工作能力、信息素質、村中威信等5個隊伍特征可能影響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村干部隊伍結構合理有助于應對新時代農村社區各種治理問題,年長的村干部具有處理村務的豐富經驗,能夠對年輕干部起到傳幫帶的作用,年輕的村干部精力充沛,學習能力強,更具創新精神,能夠更好地利用信息技術創新農村社區治理模式和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因此,干部隊伍年齡結構合理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滿意度有正向影響。具有強烈的責任擔當既可能促使村干部按照傳統思維與方式治理農村社區,而無視于信息化應用,也可能促使村干部與時俱進,應用信息化手段創新農村社區治理,因此,責任擔當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可能有影響,但影響方式無法確定。工作能力是村干部治理好所轄社區的關鍵因素。村干部隊伍工作能力越是突出,越能夠游刃有余地處理農村社區的各個問題和適應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新要求,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滿意評價也就越高。村干部隊伍信息素質越高,越能夠切實感受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必要性與重要性,并更加積極主動地將信息化手段運用于農村社區治理實際中,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滿意評價也就越高。信息化為村民隨時隨地參與社區自治提供了一個“新場域”,在這個虛擬的“新場域”中,人人都可以暢所欲言,但容易導致“人多嘴雜”的混亂局面。村干部在村民中的威信越高,就越能夠在虛擬“新場域”中發出令村民信任的聲音,有效引導村民理性表達意見和掌控整個局面,順利開展社區治理,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滿意度評價相對高。
假設3:村莊特征影響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
村民居住聚集情況、村民外出謀生人數、村集體收入水平、村信息設施水平、村民自治意識等5個村莊特征可能影響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村民居住越集中,村干部越容易采用傳統的走訪式處理農村社區事務,工作量相對小,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依賴性較小且滿意度相對較低;反之,村民居住越分散,傳統走訪式處理村務的工作量越大,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依賴性越大且滿意度越高。村民外出務工、經商和創業的人數越多,村干部采用傳統的“面對面”方式召集村民處理村務和向村民提供公共服務更加困難,更需要運用信息化再造一個“新場域”組織村民自治和進行公共服務,與此同時,村民也更能夠感受信息技術帶來的便捷和更配合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工作,因此,村干部更容易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產生滿意評價。村集體收入水平高,離不開村干部的有效領導。村集體收入水平高的村干部更有工作成就感和積極進取精神,依靠較強的經濟實力推進社區信息化建設并以此推動社區全面進步,實現社區信息化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互動雙贏,因此,他們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滿意度較高。村莊的信息設施水平越高,其網絡覆蓋、寬帶入戶、信息終端普及等情況相對越好,能夠為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順利推進與良好應用奠定更堅實的基礎,村干部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滿意度也就越高。村民自治意識越強,越希望全面參與社區自治和更好地成為社區主人,信息化虛擬“新場域”能夠超越傳統直接“在場”治理的時空局限,滿足村民隨時隨地參與治理的要求,村干部也因此可以避免社區治理因不公開不透明而導致的村民質疑,從而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評價相對滿意。
假設4:應用效果感知影響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
村干部在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應用中,對于提升管理效能、便于信息整合、助推村民自治、促進社區和諧等4個效果感知可能影響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農村社區作為各項政策情況承接的“最后一公里”,擔負著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一系列繁雜的工作。通過“互聯網+政務”“互聯網+社區”等平臺向農村延伸,可以精簡管理程序、節約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率,幫助村干部改變分身乏術、疲于應付的工作狀況。村干部對應用信息化提升管理效能的效果感知越好,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滿意度越高。隨著精準扶貧開展、公共服務拓展、鄉村全面振興等支農惠農政策項目實施,村干部需要傳達、收集、填寫和上報的各類信息越來越多,應用信息化手段可以幫助村干部更好地整合各種信息資源,減少重復性工作,準確掌握社區治理的各種信息。村干部對應用信息化促進信息整合的效果感知越好,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滿意度越高。《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保障村民自治是農村社區治理的基本要求。村干部運用信息化手段能夠更好地履行村民委員會職責和帶領村民群眾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村干部對應用信息化助推村民自治的效果感知越好,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滿意度越高。當今社會正處于變遷發展與快速轉型中,村民的利益需求更加多元化、差異化,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基層政府和村兩委回應相對不足,社會矛盾呈現出復雜化、多元化、群體化的特征。應用信息化可以在村民、村兩委和基層政府之間架設一條便捷的信息通道,及時實現溝通、發現問題、化解矛盾和解決問題,促進農村社區和諧善治。村干部對應用信息化促進社區和諧的效果感知越好,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滿意度越高。
根據上述理論分析和研究假說得出本文的理論研究模型如圖1 所示。
三、數據來源與變量描述
(一)數據來源與統計分析
本文數據來源于湖南省調查數據。湖南省是全國農村農業信息化建設示范省,近年來積極推進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建立健全村級事務“陽光公開”監管平臺,引導建立“村民微信群”“鄉村公眾號”等,成效顯著。特別是2017年11月14日,湖南省省委、省政府正式上線并運營村級權力監督平臺,覆蓋全省所有行政村,村民通過湖南省“互聯網+監督”門戶網站、湖南省“互聯網+監督”移動APP、“三湘e監督”微信公眾號、“互聯網+監督”終端查詢機等具體平臺,就能夠對所在村的民生、扶貧資金使用、發放情況進行實時監督。此外,該平臺包括“三類數據、四大功能”,“三類數據”指民生資金項目數據、村級財務收支數據、部門基礎比對數據,“四大功能”則包括民生信息公開、大數據比對分析、主管部門業務監管、投訴舉報受理處置等。隨著村級權力監督平臺在湖南省不斷推廣和普及,讓村務、黨務、政務從“紙上公開”、“墻上公開”轉變為“掌上公開”、“隨時公開”,信息化成為村干部與村民共同進行農村社區治理的新業態與新模式。以湖南省村級監督平臺為例,調查研究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具有典型代表性。
筆者采取分地區抽樣,按農村信息化服務設施建設水平將湖南省14市(州)所轄各縣分為上、中、下三個層次,在每個層次中隨機抽取1個縣,這樣共抽取42個樣本縣。再在抽中的縣中按農村信息服務設施建設水平將縣轄鄉(鎮)分為上、中、下三個層次,在每個層次中隨機抽取1個鄉(鎮),并在抽中的鄉(鎮)中隨機抽取2個行政村,這樣共抽取出252個樣本村,每個村調查6-8名村干部,共對1866名村干部發放調查問卷,剔除前后矛盾等無效問卷93份,最終獲得有效問卷1773份,有效問卷回收率為95.02%。這里特別要說明的是,湖南的村一般可以分為行政村和自然村兩大類,本研究所調查的村干部既包括行政村村干部即村兩委成員,也包括自然村干部即村民小組組長等,并控制每個被調查村的村兩委成員占該村調查樣本的50%以上。
在1773名村干部的有效統計樣本中,在性別上,男性占86.6%,女性占13.4%;在年齡上,20-29歲的占3.3%,30-40歲的占11.2%,40-49歲的占29.6%,50-59歲的占50.3%,60歲以上的占5.6%;在教育程度上,小學及以下學歷占15.1%,初中占51.3%,高中占25.4%,大專及以上占8.2%。這與當前我國村干部以男性為主、年齡偏大、總體學歷水平偏低等現實基本相符,樣本數據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就樣本村而言,樣本村干部認為,村民居住“比較分散”和“非常分散”占40.4%,“比較聚集”與“非常聚集”占27.3%,這與湖南多為丘陵山地,村民以散居為主,以及近年來農村進行并組合村后村干部感覺村民更加分散等情況相吻合;樣本村干部認為,村民外出謀生人數“比較多”和“非常多”占78.7%,這與湖南作為勞務輸出大省的情況一致。樣本村干部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評價表示滿意的占80.7%。
(二)變量選擇與賦值要求
根據前述研究假設,本文選擇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作為因變量,建立如下理論模型:
村干部滿意度=f(個體特征,隊伍特征,村莊特征,應用效果感知)+隨機擾動項
在分析中將村干部滿意度P作為因變量,采用二元選擇模型,“滿意”取值為1,“不滿意”取值為0。本文采取二分類 Logistic模型進行分析,因變量的取值范圍在[0,1]之間,農村社區信息化村干部滿意的概率為:
本文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因變量)和村干部個體特征、隊伍特征、村莊特征、應用效果感知等4個維度18個自變量的賦值及基本統計見表1。
注:-,+,?分別表示自變量對因變量的影響方向為負、正和不確定。
四、模型估計與結果分析
為保證回歸結果有效,筆者首先運用SPSS22.0統計軟件對各自變量間的多重共線性進行檢驗,結果顯示,全部方差膨脹因子(VIF)均小于10,這表明各自變量之間不存在多重共線性。筆者依據調查數據,利用SPSS22. 0 統計軟件,從村干部個體特征、隊伍特征、村莊特征、應用效果感知等4個維度,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的影響作用進行了二元Logistic 回歸處理。具體采用向后篩選方法進行回歸處理:先將所有變量引入Logistic模型進行變量顯著性檢驗,獲得模型Ⅰ,然后根據不顯著變量的t檢驗值(Sig值)由大到小,依次剔除不顯著變量,重新擬合回歸模型,并進行各種檢驗,最終獲得所有變量均顯著的模型。從估計結果看,各個模型擬合良好,整體回歸結果顯著,計量結果相似且穩定。限于篇幅,筆者只列出所有變量納入模型的估計結果(模型Ⅰ)和所有變量均顯著模型的估計結果(模型Ⅱ),從Cox & Snell R2值和Nagelkerke R2值看,模型Ⅰ為0.537和0.858,模型Ⅱ為0.534和0.855,兩個模型擬合效果均良好(如表2所示)。
注: **、***分別表示達到5%、1%顯著水平。
村干部個體特征部分驗證了假設1。村干部性別未能通過回歸模型的顯著性檢驗,說明村干部性別對農村治理信息化的影響不顯著,其原因可能是,隨著互聯網的普及,村干部無論男女均可以應用信息化手段進行社區治理,減輕工作量和提高工作效率,這使得性別之間的差異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影響不顯著。村干部的年齡、教育程度、參加信息技能培訓次數均通過了回歸模型的顯著性檢驗,且影響方式與假設一致,這說明村干部越年輕、教育程度越高、參加信息技能培訓次數越多,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越滿意。
村干部隊伍特征部分驗證了假設2。村干部年齡結構合理未能通過回歸模型的顯著性檢驗。筆者在調查訪談中發現,當前村干部隊伍的年齡結構雖有所改善,但總體上仍不合理,青年村干部占比極少,村干部對此早已司空見慣,并認為此現狀一時難以改變,這可能是村干部年齡結構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影響不顯著的原因。干部責任擔當通過了回歸模型的顯著性檢驗,系數符號為正號,部分驗證了假設和解決了假設中影響方向不清問題,其原因可能是,整個村干部隊伍在責任擔當上表現越好,越能夠積極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增強社區信息化應用能力”等各項政策要求,主動應用信息化創新社區治理模式和提升社區治理效能,村干部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滿意度評價自然也越高。村干部的工作能力、信息素質、村中威信均通過顯著性檢驗,且系數符號為正,與假設基本一致,說明村干部的工作能力越突出、信息素質、村中威信越高,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越高。
村莊特征部分驗證了假設3。村民居住聚集情況未能通過回歸模型的顯著性檢驗,其原因可能是,隨著國家大力推進農村信息化建設,寬帶進村入戶、移動網絡全覆蓋等已經基本實現,因此,村民居住聚集情況不影響村干部應用信息化手段對農村社區開展治理工作,對農村社區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的影響不顯著。村民外出謀生人數、村集體收入水平均通過了回歸模型的顯著性檢驗,且系數符號為正,與假設基本一致。村信息設施水平未能通過回歸模型的顯著性檢驗,其原因可能是,隨著寬帶進村入戶工程實施、移動網絡基本全覆蓋和信號改善、智能手機在農村普及等,農村的信息設施普遍得到改善,相互之間的差異很少,能夠滿足村干部應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社區治理的需要,故該變量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無顯著影響。村民自治意識通過了回歸模型的顯著性檢驗,但系數符號為負,與假設相反,說明該變量與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呈現負相關顯著影響。其原因可能是,信息化再造治理“場域”雖能夠滿足村民突破時空限制參與社區治理的強烈需求,但村民自治意識越強,他們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期望也越高,正處在完善階段的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并不能滿足他們的高期望,這在一定程度上給村干部帶來了新的挑戰和增加了工作難度,使得許多村干部一時難以適應,因而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滿意度相對低。
村干部應用效果感知驗證了假設4。提升管理效能、便于信息整合、助推村民自治、促進社區和諧等村干部應用效果感知,通過回歸模型的顯著性檢驗,且系數符號為正,與假設一致。當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新時代推動黨務、村務、財務網上公開和暢通社情民意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有利于村干部高效整合數據資源、推進村民自治和化解各種矛盾,有助于村干部減少工作強度、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能。與傳統農村社區治理方式相比,村干部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新方式的效果感知更高,并正向顯著影響其滿意度評價。
五、研究結論與對策建議
上述研究結果表明,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受村干部年齡、教育程度、接受信息技能培訓次數等個體特征因素,責任擔當、工作能力、信息素質、村中威信等村干部隊伍特征因素,村民外出謀生人數、村集體收入水平、村民自治意識等村莊特征因素,提升管理效能、便于信息整合、助推村民自治、促進社區和諧等村干部應用效果感知因素的顯著影響,其中,村民自治意識、村干部年齡與村干部滿意度呈負相關關系,其余都呈正相關關系。
依據以上實證研究結論,提出如下對策建議以進一步提高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村干部滿意度,提升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發展水平。一是進一步加強村干部信息技能培訓,提升村干部信息能力與素質。根據不同年齡、不同學歷、不同崗位以及不同村莊信息化水平,分目標、分階段、分類別對村干部進行形式靈活多樣、內容針對有效的信息技術教育培訓,促使村干部轉變工作思維、接受信息化觀點和掌握信息技能,對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有更好的認同感和更高的滿意度,積極主動地推進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工作。二是不斷升級農村網絡終端設施,為村干部推進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提供更加優良的技術支撐。當前,信息技術發展日新月異,升級換代加快,城鄉信息化發展差距十分明顯。圍繞城鄉統籌、普惠共享的基本目標,以更好地滿足村干部工作需求為切入點,推動農村寬帶通信網和移動互聯網的提質擴容,加快5G網絡以及下一代互聯網在農村的發展應用,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機構開發適應農村社區治理需要和便于村干部、村民使用的信息終端、技術產品、APP軟件等,為村干部推進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提供高水平的網絡設施和高質量的信息終端。三是持續完善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服務平臺,以利于村干部“用得上、用得好、有成效”。充分考慮村干部年齡偏大、文化程度不高等個體特征和農村社區治理實際需求,按照“界面簡潔明了、功能優化清晰、信息共享互認、操作簡單便捷”的原則,促進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服務平臺的設計不斷優化、服務功能不斷拓展和應用性能不斷提升,使得村干部無需接受過多、過復雜的教育培訓,就能輕松利用平臺實現農村社區事務管理和信息整合,并以此提升農村社區治理效能。四是瞄準民主自治與和諧善治的目標,引導村干部與村民在網絡平臺上進行民主、理性和有效溝通。網絡猶如一把雙刃劍,在創新農村社區治理手段的同時,也可能造成農村社區治理的異化。通過法律規范、標準引領、宣傳教育、示范帶動等途徑,規范農村社區各方的網絡行為,提升村干部的網絡溝通駕馭能力,引導村民依法依規理性表達訴求,推動村干部和村民進行民主、理性和有效溝通,幫助適應新時代農村社區治理信息化的新業態與新模式,為村干部帶領村民科學合理地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社區民主自治和促進社區和諧善治提供天朗氣清的網絡空間。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信息化在農村社區治理中的運用效果評價及對策研究”(項目編號:15BGL196)。
作者簡介:黃佳彥(1987-),女,講師,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農業農村信息化服務;熊春林(1978——),男,副教授,博士,碩士生導師,研究方向:農業農村信息化服務;陶瓊(1998-),女,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農村社區治理;陶瓊(1980-),女,講師,碩士,研究方向:農業農村信息化服務。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湖南農業大學學報(社科版)》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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