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三農”問題的核心,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是優先解決種糧農民的致富問題。圖為2017年10月23日,江蘇泰州下轄縣級市興化,收割機在這里的國家糧食生產功能區智慧農業服務中心糧食產業園內收割水稻。視覺中國 資料圖
十九大報告首次提出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這是我國未來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總戰略,也是未來“三農”工作的總抓手。可以說,鄉村振興戰略承接了歷史選擇,反映了現實要求,決定了未來走向。在新時代,如何堅持改革創新發展的新思路,清除解決“三農”問題的新障礙,激發農業農村發展的新潛力,調動農民種糧致富的新動力,為鄉村振興注入發展的新活力,就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挑戰與新課題。
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未來的鄉村振興究竟該是一幅怎樣的美好藍圖?是靠美麗鄉村吸引進城農民返鄉創業,還是靠繼續減少農民提高農業規模效益?是要把更多的農民“身份”固化在鄉村田野,還是將更多的農民“能量”釋放在城鄉大地?是想把鄉村建成炊煙四起的工業園,還是糧田廣袤的農莊園?是將鄉村振興統統引向城鎮化,還是堅持鄉村與城鎮的平行發展?這關系到戰略實施的方向問題,也關系到戰略實施的成敗問題,現已到了形成共識、選準方向、明確目標的決策關鍵期。
眾所周知,我國(指中國大陸,下同)由來已久的“三農”問題,源于人口與農業大國傳統的二元結構。改革開放后,“三農”問題之所以能得到部分緩解,除了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外,重要的客觀原因在于,我國已從農業大國發展到“工業強于農業”的大國。如今,農民人數減少已不足全國人口的一半,農業產值已不足GDP的10%,城鎮化率超過58%,經濟總量穩居世界第二。由此可見,改革開放、市場經濟和城市化背景下的農民減少,卻帶來了國民經濟的飛速發展和“三農”問題的持續緩解。
所以說,人口多不是問題,農民多才是問題。這就為今后解決“三農”問題,找到了改進人口和經濟結構的關鍵因素。
一、鄉村振興的重點是要優先解決種糧致富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手中有糧,心中不慌。他還指出,我們自己的飯碗應該主要裝自己生產的糧食,中國要強,農業必須強;中國要美,農村必須美;中國要富,農民必須富。
為此,十九大報告在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時強調,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問題;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并再次強調,要保障農民財產權益;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把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這些都是在重點關注和保障種糧農民的切身利益。
顯然,農業低效和農民低收是造成農業累、農村窮、農民苦等“三農”問題的歷史根源。這里需要提醒和強調的是,“農業低效”和“農民低收”主要是指糧食種植。因為從事農、林、牧、副、漁等經濟種植或養殖的農民致富,如今多數已不成問題。相比之下,種糧農民仍舊是收入最低的農民群體。所以,解決“三農”問題的核心,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是優先解決種糧農民的致富問題。
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是增加農民收入,這早已形成共識??上驳氖?,十多年來我國農村居民的年均收入增幅都超過了城鎮居民,城鄉居民收入比不斷縮小,已從2007年的3.33倍下降到2016年的2.72倍。但換個角度看數據,城鄉收入的絕對差卻從2007年的9600元,擴大到2016年的2.13萬元,十年來不僅沒縮小,反而擴大了2.2倍。據此,未來要縮小城鄉差距,增加農民收入,就不能只看城鄉居民增收的相對值,還要看農民增收的絕對值。
那么如何才能讓種糧農民普遍增收呢?對此,專家或學者的建議很多,爭論不少。比如,提高糧食及農副產品價格,免除農業稅費以減少農民負擔,工業反哺農業以推動新農村建設,讓更多進城務工的年輕農民返鄉務農等。然而實踐已經或即將證明,這些都不是保障種糧農民致富或鄉村振興的可行途徑。
首先,依據糧食生產的自然周期長、產量制約多等特點,似乎提高糧食產品價格的理由很充分。但實踐證明,作為國計民生基礎之保障的糧食價格小幅提升,同時會引發農副產品及社會生活、用工成本的大幅提高。糧食提價帶來的農民增收,很快將被日常生活的必需消費漲價所抵消甚至拉低,實際收入可能不增反降。更何況,國際市場等待進口的糧食早已是優質低價了。
其次,免除農業稅費也不能保障種糧農民致富。2006年我國全面取消農業稅后,全年減少農民種糧稅負最高估計約200億元。然而,這筆錢對6億種糧農民而言,年人均僅30多元,每天只不過少交1毛錢,這樣的減負別說致富就連生活改善都談不上。因此,當種糧農戶還需要免稅來扶持時,戶均幾畝地、年收幾千元的種糧農民的致富就依然在路上。
再次,以工業反哺農業為主的新農村建設,解決的多是農村的形象問題,不是農民的致富問題。因為以留住農民為前提的“新農村”建設,就像保留“團結戶”的新城市建設一樣,并沒有生活條件的實際改善。如今,在事實上的“空心村”著力推動的新農村建設,除在少數“留得住鄉愁”的地方可發展鄉村旅游外,多數建設項目將淪為不斷折舊的形象工程,無法實現工業反哺農業的農村可持續發展。
顯然,辛苦種糧一年不如輕松打工一月的現狀,才是導致“空心村”問題的主因。針對外出農民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不愿回鄉務農、農業后繼乏人的現象,專家建議免費培訓或政策扶持,讓更多進城農民返鄉務農,以此來解決沒人種地的“空心村”和“三留守(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問題。殊不知,將農民教育培訓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構建平等的終身教育體系沒有錯,有錯的是“讓”特定階層接受特定的職業培訓。
都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當我們自己或子女都沒有下鄉務農的積極性時,憑什么只讓“農二代”接受培訓、回鄉務農呢?就是因為他們的身份是農民嗎?假如,把“農民”這一特殊身份看成與我們一樣的職業時,誰會來指定我們及子女的培訓內容或從業崗位呢?
也許有人會辯稱,是現行的政策“不讓”城里人下鄉務農或置業。但歷史實踐早已證明,即使“讓”城里的知識青年上山下鄉,扎根農村,用“增加知識農民”的辦法,也解決不了因農民身份固化而形成的“三農”問題,而且還帶來了中老年知識農民“回城安置”的更大麻煩。由此可見,以往這些想方設法讓種糧農民致富的政策手段,都未能抓住“減農民、規?;边@個種糧增產增收的關鍵。
近年來,新型城鎮化建設、土地承包確權延長、農民轉移市民化、土地流轉宅地復墾等一系列解決“三農”問題的政策和措施,抓住了保障種糧農民致富的關鍵,為糧食種植的規模化生產創造了條件。
二、農民精簡的鄉村振興可為種糧規模化創造條件
十九大報告首次明確提出,黨要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其中,實施能激發農村本能與活力的鄉村振興戰略,為加快解決“三農”問題,提供了新的發展理念、思路和動力,成為“工業反哺農業”和“新農村建設”的升級版。
2013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到2020年,要解決約1億進城常住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約1億人口的城鎮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約1億人口在中西部地區的城鎮化。由此推算,到2020年我國的城鎮化率將超過60%,農村戶籍人口將減少至5億左右。
然而,在我們全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時,卻時常會忘記“精簡農民”這個城鄉建設的新理念、新任務和新趨勢,以至于“想方設法留住農民”的建議不斷出現。這無疑是混淆了“鼓勵進城農民返鄉創業”的鄉鎮經濟產業興旺與鄉村振興種糧致富的不同概念,未能區分鄉村振興所必須的“就地城鎮化”和“種糧規?;边@兩種需求,導致兩種矛盾的發展理念在同一發展主題中頻繁出現。
數據顯示,如今美、日、英等發達國家的種糧農民僅占人口總數的1%到2%,城市化率高達90%以上。當然,有些發達的“人口小國”或許沒有保障糧食安全的任務,因而種糧農民人數可“無限”降低,我國與這些國家沒有可比性。但與我國國土面積相當的美國人口結構和糧食產量,卻驗證了在農業補貼條件下,人口大國也能實現“糧農人數少、糧田規模高、糧產效益好”的種糧致富。
我國現有耕地20億畝,糧食播種約16億畝,其中有5億多畝用于復種,幾乎沒有休耕糧田,復種指數1.5。同期,美國有耕地29億畝,糧田23億畝,其中只有六成多、約14億畝播種,其余休耕,復種指數0.6。由此,我國的一畝糧田頂美國的三畝用。長期以來,為追求糧食產量,我國農田的化肥、農藥使用量已超過美國的3倍,土壤板結、農藥殘留、農田透支、生態惡化情況嚴重。這也是中央一號文件曾提出,要推進和擴大我國耕地輪作休耕制度的原因。
數據分析顯示,我國現有種糧農民約3億人,理論上人均糧田(含流轉租種)近5畝。同期,美國職業糧農200萬人,人均農田1200畝。從農業資源和生產能力看,美國糧農約是中國糧農的240倍。若按我國5畝糧田年均收入3500元計,在產量和糧價相當的情況下,美國糧農年均收入約84萬元,約合13萬美元,已屬中產階級,且符合實際情況。因此,依靠城鎮化帶來的農民精簡和土地流轉,才能擴大種糧規模,保障種糧致富。
今后,隨著農業人口轉移和城鎮化推進,必然產生鄉村萎縮和農民減少的“空心村”現象。但這并非種糧農業的致命危機,反而是種糧農民的致富良機。事實上,當更多的農民轉為市民后,“空心村”的合并與消失帶來的宅基地復墾和土地流轉,可為種糧大戶的規模化生產創造條件。
因此,未來要解決“空心村”和“誰來種地”問題的關鍵,不是讓更多的進城農民或知識青年回鄉務農,而是讓更多的進城農民通過“三權(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離”的土地流轉,變鄉村土地與農宅的財產收益,為城市生活與住房的社會保障。然而,長期存在的“平等難、落戶難、討薪難”讓進城農民仍有需要“返鄉務農”的后顧之憂,加上大量“空心村”的農宅和分散農田,并未隨農民的轉移而轉出,都制約了農業規?;c現代化的應有進程。
為此,必須按照中央提出的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加快土地流轉的機制創新,轉變農民財產的增值方式,利用城鎮土地開發的“占補平衡”和“城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的政策,鼓勵有穩定工作的進城農民,用宅基地或承包地轉讓指標,對等或補貼置換所在城鎮的基本福利房。讓進城農民不花錢或少花錢就能住新房、落戶口、變市民,將新市民的后顧之憂變成社會保障。如此,既能徹底消除“村有宅基地、城有租住房”的分居現狀,又能合理消化三、四線城市的庫存商品房,還能基本消除農村“三留守”和“春運難”的社會壓力。
伴隨城鎮化推進的農民減少與土地流轉,為農田連片經營的種糧農業現代化創造了條件。只有當規模化種植確?!胺N糧大戶”年均收入趕超市民時,才能實現種糧農業是富裕產業、種糧農民是體面職業的夢想,由此,“誰來種地”的問題也就自然解決了。否則,在糧食產量不能靠“轉基因”成倍提高時,讓人均幾畝地的農民靠種糧致富,談何容易?
所以說,大力推進城鎮化的農民精簡化和農業規?;?,可以確保農民種糧致富,從而順利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目標。
三、減少種糧農民的城鎮化不會威脅糧食安全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同年,中央第一次城鎮化工作會議也指出,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推進城鎮化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當前,城鎮化建設已成為我國最大的經濟發展引擎和改革紅利。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是優先解決種糧農民的致富問題,其前提則是有序推進減少農民的城鎮化建設。
然而,依據部分專家的觀點和某種社會共識,我國僅用三十年的時間就走過了西方兩百年的城市化歷程,較西方快六倍多的“高速度城市化”必然引發一系列的經濟與社會問題。比如,快速城鎮化讓村落急劇減少,幾乎每天有近百個村莊消失;城鎮化和工業化大量擠占農田耕地,減少種糧農民,威脅糧食安全,增加就業壓力,影響社會穩定等等。
但上述專家觀點和社會共識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所謂“高速度城市化”之說屬于比較牽強的對比。事實上,各個時期的社會與經濟發展速度只能橫向比,不能縱向比。比如,我國改革開放四十年的高速經濟發展高速,是同一時期的世界第一,這沒有錯,但不可與歷史比。若以當下的一般交通工具速度類比發展速度,現代動車或飛機300公里或800公里時速,已是百年前馬車40公里平均時速的7至20倍,從而經濟發展速度相應加快是理所當然的。
如今,我們一天的發展成就,已超過古代一年的發展積累。正如一位學者斷言,過去兩百年人類物質文化發展的變化遠甚于之前五千年,這更相當于“超速”25倍。從某種程度上講,這樣的超速屬于歷史的必然,未必可當作發展的巨大成就來宣講。所以說,認為我國過去四十年的城市化發展速度比西方過去兩百年的發展還快,或西方過去兩百年的文化、科技發展成就要比我國過去五千年還強,都是較為牽強的發展速度縱向比。
其次,專家提醒必須采取應對措施,確保城鎮化建設不能突破耕地紅線,需要想方設法留住農民,鼓勵資本下鄉和農民工返鄉創業,以此來緩解“空心村”現象,保障糧食安全的觀點,也缺少實踐與理論依據。顯然,人口大國必然是農業大國的觀念,源于“人人動手,豐衣足食”的農業社會的溫飽意識。殊不知,一個國家或地區對糧食生產和經濟發展影響最大的,不是人口總數,而是人口密度。雖說我國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國,但依人口密度的高低(沒有標準)來看卻遠非大國。
數據顯示,我國人口密度已達每平方公里143人,即使減去27%的沙漠面積,人口密度也只有197人。但同期,除美國、加拿大、俄羅斯和澳大利亞等國外,人口密度更高的經濟發達國家比比皆是。如,新加坡6430人,韓國506人,荷蘭480人,日本338人,英國247人,德國235人。其中,雖然韓國的人口密度是朝鮮的2.6倍,但經濟實力卻高30倍。從上世紀70年代起,韓國經濟開始全面超越朝鮮的35年間,韓國農業人口比重從49.5%下降到7.6%??梢?,當農業生產不再依靠人力時,減少農民總量,或許已成國民經濟飛躍發展的必要條件。
改革開放四十年來,我國城鎮化進程明顯加快。截至2017年末,城鎮常住人口由1.7億增加到8.1億,實現了翻兩番。依常住人口比重衡量的城鎮化率也從17.8%提高到58.5%。城鎮人口的成倍增長,雖然是加快經濟增長的必要條件,但社會擔心城鎮化建設必然會擠占耕地、威脅糧食安全也是自然的。
有數據顯示,我國耕地面積從1994年的19.4億畝下降到2013年的18.2億畝,20年間銳減1.2億畝,因而才有了“嚴防死守18億畝紅線”的口號。但根據2016年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我國現有耕地為20.2億畝。耕地存量增加,部分原因是農民開荒、開墾;部分原因是自然村落消失、河口填海造地;部分原因是取消農業稅后,土地在確權測量過程中由早年的少量少交稅轉向了多量多受益。還有一部分原因是,城鎮化可能“節省”了大量耕地;近年來,從國土資源部提供的數據看,我國耕地減速已趨緩,這印證了這一推測。
城鎮化還能節省耕地?依據何在?事實上,我國農村地區的人口密度尚不足百人,而繁華城區的人口密度多數已接近萬人。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的中心區人口密度已達2到3萬人,深圳的核心區更高達5.6萬人。由此可見,城鎮化才是現代人類高密度集聚生活與集約發展的最佳方式。城市化對人口布局的最大變化,就是城鄉人口密度的百倍提高和生活用地的百倍節省。即使人口密度只有一兩千人的中小城鎮,其生活用地的節省率也在10到20倍。
因此,在人口不會成倍增長的前提下,當大規模城鎮化建設與農民轉移、村落減少、宅基地復墾同步時,事實上不會出現一些理論家想象中的耕地減少、威脅糧食安全的局面。相反,隨著城鎮人口密度的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提高,城鎮化建設不僅沒有減少耕地、威脅糧食安全,反而促進了村莊消失、土地復墾、農田增加和流轉整合,這為種糧大戶的連片經營和增產增收創造了條件。
未來鄉村振興的標志不是熱鬧擁堵的工業園,而是清靜廣袤的農莊園。圖為2017年10月04日,安徽宣城市郎溪縣田園秋色。 東方IC 資料
四、轉移農民的鄉村振興不會加劇城鎮就業難
農業經濟靠土地數量確保糧食產量。在耕地總量不變的條件下,只有減少農民總量、增加人均產量,才能確保種糧致富。社會經濟的發展實踐表明,城鎮化才是現代人類集聚生活、集約發展的社會最佳形式。因此,減少農民的最佳途徑,是加快城鎮化建設,吸引和擴大農民工前往城鎮就業,實現農村轉移人口的市民化。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同樣離不開城鎮化建設。在消除城鄉二元結構的過程中,必然有大量農民涌入城鎮,鄉村人口外流的趨勢短期內不可逆轉。然而,在大中城市長期存在“就業難”問題的背景下,再向城鎮持續轉移數億農民,必定極大加劇城鎮的就業難題。這也是我們早有消除城鄉二元結構的社會共識,卻至今也未根除的疑慮所在。
那么大規模的城鎮化建設,究竟會不會提升城市的失業率,加劇城市就業難題呢?這需要社會先糾正對失業率長期持有的一種偏見。實際上,體現為“就業難”問題的失業率,并非社會經濟需要整治的患病態,而是勞動力市場保持活力的健康態。當然,這種健康態是以個位數的失業率和全覆蓋的失業金為保障的。豈不知,任何崗位的履職盡責除了必要的職業素養外,最大的工作動力和約束力,就源于永不消失的社會“失業”或“就業”壓力。因而在有生之年,我們不要幻想哪個社會可以沒有就業難題。
雖說“就業難”本是社會常態,但擴大就業仍是今后必須面對和解決的民生問題。據社會調查,在大中城市“就業難”問題難以消弭的同時還存在“招聘難”和不時出現的“民工荒”。即使在經濟低迷時期,伴隨大量企業的倒閉,每天仍會有大批新興企業注冊或招聘。而80%以上的“老企業”都長期處于缺少理想人才或有意換人的用工狀態。因此,在“招聘難”與“就業難”共存甚至更難的情況下,就業市場遠未飽和,擴大就業仍有空間。
認為外來務工進城后會加劇城市就業問題的流行學說,不過是無視外來務工也會給城市帶來就業機會、擴大市場、拉動消費、完善服務業的客觀事實,拒絕社會改革,維護二元結構等既得利益的不實言論。事實上,正是城鎮化創造的市場和擴大的就業機會,才推動了我國的經濟轉型,提升了三產比重,讓我國能夠用更少的占地空間,養活更多的人口。從世界范圍看,我國大中城市的人口密度,還遠低于發達國家的中心城市。因而“人口多、就業難”不足以構成推進城鎮化的民生障礙。
現代經濟規律顯示:一地務農者越多則越窮,務工者越多則越富。當然,人多也要適度,否則物極必反。如今,城鎮能容納的人口越多,勞務市場就越大。這也是北、上、廣、深等特大城市人口密、崗位多、收入高的原因所在。雖然城市人口密度大、生活成本高,但人口密度卻持續上升,未現離城返鄉潮。因此,我們沒有理由也沒有權力借口“就業難”,而將失地農民或進城務工農民擋在城外。當然,個別一線大城市因人口密度過大而形成的“城市病”也不容忽視,需要通過城市規劃和市場化方案來預防和化解。
實踐表明,解決“城市病”最好的方法就是建設“城市群”。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边@就意味著我國的新型城鎮化,要走一條城市群與就地城鎮化并舉的道路。
目前,我國十大城市群約占國土面積的十分之一,卻容納了全國三分之一的人口,更創造了超過全國三分之二以上的GDP,實現了占用較少土地,養活較多人口,創造更多財富的現代經濟奇跡。因此,推進城鎮化,建設城市群,吸納更多人,既是富民強國也是輔佐鄉村振興的重要手段。資料顯示,一些發達國家的城市群,如日本東京、美國紐約和法國巴黎都市圈,無論在占全國土地百分比、GDP比重還是人口密度等方面,都比國內城市群要高得多。所以說,我國的城市群建設力度,不是大了而是小了,城市群不是多了而是少了。
為此,2013年12月召開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指出,要大力提高城鎮土地利用效率、城鎮建成區人口密度。最新數據顯示,我國農民工總數大約為2.87億人,其中在鄉鎮就業的約1.15億人,增速明顯下降;在城市就業的約1.72億人,增速緩步提升。由此可見,人口密度大的城市依舊是吸納轉移農民就業的主力軍。這絕非偶然個例,而是普遍性的規律。
五、解決農村“三留守”問題要靠城鎮化而不是農民工返鄉
近年來,農村留守問題已成全國“兩會”提案建議和媒體關注的焦點議題之一。
如有人提案:政府和社會應加倍關愛農村留守老、幼、婦;有人建議,通過培訓讓更多農民工返鄉務農,減少留守問題;有人擔心“農二代”進城務工會催生更多的“空心村”;有人放言,不要鼓勵農村孩子上大學,以避免出現無人種地的荒涼??傊?,涉及農民工和留守問題的話題不僅緊跟形勢,而且很有市場。
亦有專家斷言,鄉村人口過度流失,只剩老弱婦孺留守,鄉村難以避免衰敗的命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就是要防止農村人口過度流失,只要能做好“留下來”和“引回來”的工作,今后人口回歸、回流農村的現象將會大量出現。
顯然,這些想通過鄉村振興來留住農民、減少留守現象的好意,與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建設的決定不符。數據顯示,我國現有離鄉農民約2.8億人,農村留守老、幼、婦約1.6億人。就現有的農村經濟和財政規模而言,在GDP中農業產值占比將低于10%的發展趨勢下,如何能再建吸納數億農民返鄉務農的新興產業?在服務產業最為薄弱甚至為零的農村,又如何能健全解決留守問題的服務體系?更何況留守兒童的義務教育怎能靠“最美教師”的個人奉獻來實現?留守老人的天倫之樂怎能由志愿者服務來彌補?留守婦女的人性生活又怎能靠社會關愛來替代?
實際上,諸多為進城農民提供職業培訓、鼓勵農民工返鄉務農、減少農村留守的意見建議,都不是進城農民的本意和呼聲,而是那些已脫離農民身份的城里人,以居高臨下的教導姿態,提出的不涉及自身和子女謀生的寬心勸告。例如,曾有全國政協委員建言:不要鼓勵農村孩子上大學,因為一旦讀了大學不回家鄉就是一個悲劇。顯然,該委員的子女不會遭遇不鼓勵上大學的不公,也不會面臨不回鄉人生就成了悲劇的局面。她更沒察覺,自己的言論已涉嫌按“身份”來分配工作的社會歧視了。
改革開放的實踐已證明,在公平競爭的情況下,占人口多數的農民,其智慧和能力一般并不亞于城里人。大量案例顯示,改革開放初期,在高考或崗位競聘中,農民子女的競爭勝選人數,并不低于市民子女。如今,在各級領導崗位或各界精英中的“農二代”人數,甚至超過了“城二代”。未來,當體制改革能徹底消除城鄉壁壘,實現城鄉同等教育水平和平等權利,農民及其子女的聰明才智將得到更大機會釋放出來。現階段,農民及子女在城鎮化過程中的自主生存與競爭能力沒問題,有問題的多是城鄉二元結構造成的制度不公與意識偏見。
遺憾的是,長期以來,在解決“三農”問題的思路上,一些學者和決策者總是習慣于用居高臨下的同情心態來對待農民。殊不知,那些總是需要政府操心或外界幫扶的社會群體,往往是構成低收入階層的主體。相反,那些高收入階層,除了需要政府監管或約束其行為外,往往不需要外界扶持,靠的是自身能力和市場環境來自主擇業。換句話說,在市場經濟的浪潮中,那些身處浪尖的“成功人士”很少有靠幫扶成功的。
同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主要應當著眼于改善制度環境,激發農民的職業本能,修復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而不必指望通過工業持續的“反哺”來幫扶、鼓勵或規勸農民返鄉擇業。事實上,當城鄉制度性差別消失,農民享有與市民同等的權利后,農民自然會像市民一樣選擇自己認為適宜的生活方式,參與市場競爭,自主擇業。城鄉壁壘消除、實現一體化后,多數農民自然會為尋求自身最大價值而走出農村自主擇業,少數農民也會選擇留在鄉村,變身為規?;N植的農場主。當種糧農戶減少、農田規模擴大時,種糧大戶的致富和農業現代化也就成為必然了。
城鎮化建設與鄉村振興戰略同步實施、平衡發展,為我們描繪了一幅進城農民和種糧農民共同致富的美好藍圖。未來,當鄉村與城鎮一起實現全面小康時,新市民和農場主就同時擁有了自主選擇在鄉村還是城鎮實現家庭團聚的條件。屆時,包括農村“三留守”等一系列“三農”問題,就將迎刃而解。
由當下城鄉經濟結構與發展方式所制約,城鄉生產、生活可承載的人口密度反差巨大,因而在鄉村振興與城鎮化建設同步發展過程中,將有數億農業人口由農村轉向城鎮,這個趨勢目前不可也不會逆轉。因此,未來要解決農村“三留守”問題,只能靠城鎮化,不能靠返鄉潮。這也是中央決定“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的科學之處所在。
所以說,只有加快解決已在城鎮就業、居住的農民的落戶問題,實現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才是根本解決農村“三留守”問題的科學路徑。
六、鄉村振興的標志是廣袤的農莊而非密集的工廠
十九大提出的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是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有專家將這一總要求解讀為:鄉村振興不僅要農業興,更要百業旺。有學者把產業興旺說成是鄉村振興的核心,也有學者將產業興旺解讀為鄉村振興的重要標志。因為正是鄉村產業的落后,才造成了農村的貧困和一二三產的均不發達。未來,鄉村振興既要重點解決農業收入不高、農民棄農進城、城鄉發展失衡的問題,又要重點發展鄉村實體經濟,帶動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吸引人才和消費回流,實現鄉村全面振興的目標。
顯然,鄉村振興與城鎮化建設不是各自為政、互不相干、非此即彼的關系,而是各有側重、互為互補、相輔相成的關系。城鎮化建設解決的是“三農”外部環境的保障問題,鄉村振興解決的是“三農”內部機體的活力問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需要“鄉鎮化”與“城鎮化”建設的雙輪驅動,其中“鎮”就成了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必要紐帶,同時“鎮”也給城鄉同步發展帶來了屬性劃分的模糊。這方面的問題無疑需要戰略上的厘清和規劃上的明確。
依部分專家所言,產業興旺理當作為鄉村振興的核心或重要標志,這自然會讓人聯想到曾紅極一時的鄉鎮企業。顯然,沒有明確或特指的產業興旺,應包括五谷豐登的農業興旺,林牧副漁的產業興旺,三產融合的百業興旺。其中,五谷雜糧的種植產業歷來是農業振興的短板,除此之外的農林牧副漁,多數已成農業振興的龍頭,有些早已走在了世界的前頭。有些早已走在了世界的前頭。例如,我國生豬養殖每年超過7億頭,約占世界產量的一半;蔬菜年產超過8億噸,占世界總量的60%以上;水產養殖年產已占世界總量的70%以上。而三產融合的百業興旺,已屬城鎮化建設的經濟模式,沒有體現鄉村經濟的側重與特色。
因此,鄉村振興中的產業興旺除了農業種植產業外,主要是指鄉鎮建設中可以就地城鎮化的產業的發展。其中,鄉鎮企業已難現當年的風光,能生存發展的只有經現代法人治理結構改造后的城鎮經濟。
有鑒于此,2017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將“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增綠”確立為農業供給側改革的目標。其中,“農村增綠”就一定不會是炊煙四起、車水馬龍、企業密集的百業興旺,而是綠水青山、人員稀少、農田連片的麥浪海洋。所以說,未來鄉村振興的標志不是熱鬧擁堵的工業園,而是清靜廣袤的農莊園。簡言之,讓農民通過種糧就能致富,才是我國鄉村振興的核心標志。
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培育一批家庭工廠、手工作坊、鄉村車間,鼓勵在現存地區興辦環境友好型企業,實現鄉村經濟多元化,提供更多就業崗位?!蹦敲慈绾卫斫馄渲械木衲兀匡@然,這些都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必要舉措,在人口密度較大的農村地區,更是實施就地城鎮化的發展模式和有效措施。
一號文件還提出,要扶持小農戶發展生態農業、設施農業、體驗農業、定制農業,提高產品檔次和附加值,拓展增收空間。同樣,這里要扶持發展的“小農戶”也一定不是承包幾畝地的種糧小農戶,而是有助于推進農業供給側改革,產品適銷對路、實現多種經營的小農戶。在實施生態農業,發展鄉村旅游、康養產業,建設傳統村落、鄉土文化等特色小鎮的基礎上,實現更多農民的就地城鎮化,才能實現產業興旺、生態宜居、生活富裕的鄉村振興。
毫無疑問,全面實現鄉村振興還需要義務教育先行和精準扶貧兜底。十九大提出要推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高度重視農村義務教育,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據此,國家和地方政府必須依法履行保障貧困鄉村及邊遠山區義務教育的責任。其中,僅僅免除學雜費是不夠的,還要重點保障鄉村教師不低于城鎮教師的城鄉一體化待遇加補貼,通過這種方式解決優秀鄉村教師的短缺和質量問題。今后,不能再靠評選“鄉村最美教師”、強調個人義務奉獻來應付鄉村義務教育了。
相反,那些力主在鄉村發展職業或高等教育來提升經濟文化生活水平的建議,已不屬于鄉村振興的內容,而是就地城鎮化的文教建設工程。如今,即便是農業科技院校也不需要回歸或重建在鄉村了。例如深圳市,不僅是我國技術創新、現代工業、總部經濟和科教研發中心,而且也是我國重要和領先的農業、種業研發基地。
最后,鄉村振興還離不開精準扶貧的兜底措施。十九大報告指出,民生領域還有不少短板,脫貧攻堅任務艱巨,城鄉發展和收入差距依然較大。顯然,我國的城鄉差距是構成“三農”問題和絕對貧困的主要誘因。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既能讓更多的種糧農民致富,又能讓更多的農村財產權益變為城鎮社會保障,從而讓脫貧攻堅任務大大減少和更易精準,保障實現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鄉村全面振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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