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后鄉土社會理論視角
摘要:基于后鄉土社會理論分析框架,以江蘇省鎮江市平昌新城為例,從社會空間轉型、社會結構變遷、社會治理轉型三個維度系統考察了農民集中居住區社會樣態及其后鄉土性生成邏輯。首先,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其實踐樣態表現為從村落到社區進程中的社會空間壓縮與集聚;其次,社會結構多元化變遷,其實踐樣態表現為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過程中家庭結構轉型與代際關系嬗變、公共空間轉型與社區意識崛起;再次,社會治理公共化轉型,其實踐樣態表現為公共空間結構轉型和國家基層權力下沉引發的治理規則公共化轉型和治理邏輯現代化轉向;最后,基于后鄉土社會理論視角提出農民集中居住區理論定位,即一種兼具鄉土性和后鄉土性的“鄉土連續統”,且該理論定位能很好地回應當前農村社區建設過程中的體制性沖突和結構性矛盾。
關鍵詞:農民集中居住區;后鄉土社會;后鄉土性;實踐樣態
一、問題的提出
作為后稅費時代的“非預期性后果”,“懸浮型政權”在面對農村基層社區“空心化”“三留人員”、財政能力急劇弱化等一系列自治困境時無能為力,因此,作為一種拯救鄉村運動的農村社區建設自上而下由點及面地鋪開。2015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5]30號),對農村社區建設提出“構建新型鄉村治理體制機制”的明確要求,并強調了“完善村民自治與多元主體參與有機結合的農村社區共建共享機制,健全村民自我服務與政府公共服務、社會公益服務有效銜接的農村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的建設路徑。作為一種規劃性變遷,國家話語體系下的農村社區建設僅規定了方向和目標,即“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但并未細化具體推進模式和實現路徑,且由于中國“城鄉多梯度差異社會結構”形成的非同步化、多層次的社會結構變遷使得各地推進模式大相徑庭。
借鑒目前學術界關于社區建設研究的兩種理論視角——基層政權建設理論視角與社會共同體理論視角,將農村社區視作上述兩種不同邏輯的共時性作用——自上而下的“社區化”和自下而上的“共同體化”則會發現,目前中國大陸地區實踐中的農村社區建設模式大致可分為:“轉”“并”“聯”。具體而言,“轉”是指村莊內部就地轉制,包括集體產權改制和治理模式轉型,形成“原村新社區”格局,轉居后的社區居委會為行政事務治理主體、政經分離、村企分開后的“經聯社”“經合社”則是社區服務的經濟來源。“并”是指撤“村”并“居”,通過就近建設新社區并以行政村為單位統一進行社區化管理,形成“一村一社區”格局,行政事務由撤并后新組建的行政村統一負責,社區服務則由類似社區服務中心的機構統一提供。“聯”是指多“村”聯“居”,通過就近建設新社區并以行政村為單位形成“多村一社區”,行政事務“各自為政”,社區服務仍由類似社區服務中心的機構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統一提供。
目前,關于“轉”“并”“聯”形成的不同地域類型及其社會樣態學術界難以形成共鳴,包括“轉居社區”、“撤村并居社區”、“新型城鎮化社區”、“農民集中居住區”等在內的一系列概念不僅在內涵和外延上無法形成共識,且并未能抓住作為話語體系的農村社區建設之基本問題,也正因為缺乏一個整體性分析框架,關于農民集中居住區的既有研究成果難免陷入問題導向的碎片化取向。筆者認為,上述局限性皆因學術界對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形成的不同地域社會類型的社區缺乏明確的學理定位和理論自覺;同時,就方法論角度而言則缺乏一個整體性分析框架,使得各學者對如何客觀全面認知農民集中居住區社會樣態無法達成一致,這不僅導致“轉居社區”“撤村并居社區”“新型城鎮化社區”“農民集中居住區”等地域類型理論研究難以深化,且既有學術成果難以形成系統的理論升華,也使得新型城鎮化進程中不同類型社區建設亂象叢生。
鑒于上述局限性,文章基于“后鄉土社會”(Post-earthbound Society)理論分析框架,以江蘇省單體規模最大的農民集中居住區——平昌新城為例,從地域空間、社區結構、治理模式、社區文化等維度系統闡述農民集中居住區實踐樣態,并從學理上回應當現代化和市場化浪潮下后鄉土性成為后鄉土中國社會的一種新常態時,農民集中居住區的理論定位和實踐困境。
二、“后鄉土社會”:一個整體性理論分析框架
作為理解和解釋鄉土中國轉型和變遷過程的整體性理論分析框架,后鄉土社會認為經歷現代化和市場化浪潮后的鄉土社會及其鄉土性被后鄉土社會及其后鄉土性所取代,換言之,后鄉土性的延續和鄉村社會的變遷成為新型城鎮化背景下中國鄉村社會的新常態。后鄉土社會理論認為,所謂“后鄉土性”(Post-earthbound Sociality)是相對于社會主體非流動性、社會空間地方性、社會關系熟悉性等傳統“鄉土性”(Earth-bound Sociality)而言的,后鄉土性的實踐樣態包括社會主體的流動性,社會空間的公共性以及社會關系的半熟人化、陌生化等。因此,從鄉土社會到后鄉土社會,作為一種整體性理論框架的后鄉土社會具體包括下述分析維度。
首先,就后鄉土社會與鄉土社會關系角度而言,家庭農業、熟人關系和村落文化的延續和傳承使得后鄉土社會部分保留和再生了傳統鄉土性特征。一方面,村落作為鄉村人口的生活共同體雖然經歷了現代化、市場化的洗禮和沖擊,但依然作為一個相對獨立且具有自身特質的社會實體而存在,從而使得作為一種文化特質的熟人關系得以延續和再生產;另一方面,農業生產和村落文化的傳承使得現代化、市場化進程中的鄉土世界熟人社會并未徹底轉型為現代都市型社會或陌生人社會。因此,后鄉土社會延續和傳承了鄉土社會的部分特質,兩者之間并非徹底斷裂。
其次,就社會空間和地域邊界轉型角度而言,后鄉土社會分別具有流動性、開放性、公共性等實踐特征。一方面,不同于封閉穩定的鄉土社會,流動性已成為后鄉土社會的基本樣態和核心特質,換言之,非流動性的傳統鄉土社會在市場化進程中已逐漸被流動性所取代并日趨演變成“流動的村莊”和“空巢社會”;另一方面,隨著流動性的進一步增強,傳統鄉土社會空間的地方性、封閉性等特征逐漸被后鄉土社會的公共性、開放性等實踐樣態所取代。因此,較之于鄉土社會而言,后鄉土社會的地域邊界和社會空間具有流動性、開放性、公共性等實踐特征。
再次,就鄉村社會結構變遷角度而言,后鄉土社會結構變遷呈現出多元化、多樣化、復合化等基本特征。一方面就鄉村社會經濟結構變遷維度而言,無論從村落空間結構抑或從農民職業結構角度而言,后鄉土社會均呈現出多元化轉型,即城鎮化進程中出現了包括“城中村”“轉居社區”“農民集中居住區”等多元化地域社會類型,且農民職業結構呈現出兼業化、非農化等特征;另一方面就鄉村文化結構轉型面向而言,隨著鄉村社會經濟文化結構的進一步轉型,鄉土文化與現代性文化在市場化進程中出現了交匯和融合的同時,逐漸呈現出分化和多元化趨向。因此,作為后鄉土性的重要特質之一,鄉村社會結構變遷呈現出多元化、多樣化、復合化等特征。
最后,就基層政權建設和鄉村社會治理角度而言,后鄉土社會治理具有現代性和公共化特征。一方面隨著鄉村社會公共空間的結構轉型,后鄉土社會里的鄉村已不再僅僅是基于地域、血緣等傳統社會紐帶的地方性社會空間,鄉村能夠為日益增長的公共力量和公共活動提供實踐空間;另一方面隨著國家基層政權建設地進一步推進和深化,地方性的鄉村管理模式和本土化治理規則逐漸被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下鄉產生的現代公共治理體制和治理規則日趨取代。因此,與傳統鄉土社會不同,后鄉土社會的基層政權建設和鄉村社會治理日趨現代化和公共化。
就理論解釋效度而言,作為一個整體性理論分析框架的“后鄉土社會”,一方面,從社會空間轉型、社會結構變遷、基層政權建設和鄉村社會治理等角度對經歷現代化、市場化和城鎮化的傳統鄉土社會變遷過程進行了系統分析;同時,“后鄉土社會”理論視角不同于城市化理論將“村落的終結”視為一種必然趨勢,而是將后鄉土性的延續和鄉村的變遷看作現代化、市場化和城鎮化背景下中國鄉村社會的一種新常態;另一方面,“后鄉土社會”是對鄉土社會變遷歷程和現實形態的一種概括,其目的在于為理解當下鄉村社會現實、問題和趨勢提供一個整體性理論分析框架和分析范式。
因此,筆者借鑒“后鄉土社會”理論分析框架的基本維度和分析策略,系統性考察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生成的一種特殊地域社會類型——農民集中居住區社會樣態,不僅因為該地域社會類型已成為后鄉土社會的現實形態和實踐空間,理應成為學術分析和理論探討的核心議題,而且從村落到社區的空間變遷既是鄉土社會轉型的實踐路徑,也是就地/就近城鎮化的重要推進模式。一言以蔽之,基于“后鄉土社會”理論分析框架能理解和闡釋當前農民集中居住區社會樣態、實踐困境和發展趨勢,進而在學理上回應農民集中居住區之理論定位。
三、從村落到社區:后鄉土性的生成邏輯
作為后鄉土社會的一種特殊地域類型,農民集中居住區基本特質是后鄉土性的。筆者借鑒“后鄉土社會”理論分析框架,并以江蘇省鎮江市平昌新城為例,從社會空間轉型、社會結構變遷、社會治理轉型三個維度系統考察農民集中居住區社會樣態及其后鄉土性生成邏輯。
(一)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
農民集中居住區社會空間轉型的實踐樣態表現為從村落到社區進程中的社會空間壓縮與集聚,換言之,作為后鄉土性社會樣態的首要維度,農民集中居住區社會空間呈現集約化轉型。筆者在實地調查中發現,從村落到社區的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不僅改變了傳統鄉土社會村落共同體的社會地域邊界和物理空間形態,也使得傳統農耕生計模式因失去再生產基礎而難以維系。
首先,村落向鄉鎮集聚不僅改變了傳統村落散點式分布結構,也使得村落共同體社會邊界呈現開放化、多元化等基本特征。一方面社會空間集聚使得村民間社會互動日趨頻繁,打破了傳統村落共同體社會邊界封閉、人際互動內卷等特征;另一方面通過整合社區資源、集中優勢產業,打破基于行政村為社會經濟發展單元的傳統農村建設邏輯,從而使得傳統村落經濟邊界部分消融。“目前,平昌新城依托DL村、YQ村、DG村等原有蔬菜大棚種植產業較為發達的村莊,統一規劃新社區產業結構,這就要求解放思想,打破原有村莊界限,集中發展資金、統一發展方向、協調發展步伐,有利于整個平昌的社會經濟發展。”因此,作為農民集中居住區后鄉土性生成的邏輯起點和首要實踐樣態,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打破了傳統村落在地理、社會、經濟等維度的界限,改變了基于行政村為單位的基層社區發展模式。
其次,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既改變了傳統村落共同體與基層市場社會互動模式,突破了村內市場—村外市場、核心市場—外圍市場的二分互動格局,也使基層市場社會體系在農民集中居住區居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原來住在村里的時候,買菜都要騎電瓶車去,特別不方便,但是搬到平昌后情況就不一樣了,上街買菜變得很方便,因為新建的農貿市場就在平昌新城大門東邊不遠,既方便又干凈衛生,解決了原來買菜難的問題。”因此,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在完成居住空間集聚的同時,也通過公共服務集約化供給延伸了居民社會經濟活動半徑,充分發揮了基層市場社會體系的輻射效應。
最后,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也使得傳統農耕生活空間消失,從而在實踐中形成了一種“無根的村落”。筆者在實地調查中發現,平昌新城實現空間集聚的過程中,首先導致村落作為生活棲息場所的功能消失。“村民都搬出來住進社區了,村里沒有村民了,還能叫村莊嗎?村民搬出去了,村莊也就自然消失了。聽村干部說,等土地完全復墾完成后就計劃將我們的承包地全部集中流轉出去,所以以后土地全部流轉完了也就沒有必要再回村里了,到那時候可能都看不出村莊的輪廓了。”日本農學家祖田修在《農學原論》中指出,作為農業生產、農民棲息和生態環境的綜合承載體,村落是一個多元復合空間,任何一個維度的功能失常都會影響其整體功能的正常發揮。顯然,村民眼中的村落首先是一個生活空間、棲居場所,而農民集中居住必然使得村落作為生活棲居場所的功能無法正常發揮,從而進一步影響其生產、教化、生態等其他多元功能的發揮并最終導致村落的無根化,因為傳統村落作為村民的生活空間是依據人的需要和感受而形成的一種復合有序的社會空間,這種村落生活體系是以農業生產生活為基礎,不僅成為農民生計的重要手段,也是其社會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社會結構多元化變遷
農民集中居住區社會結構變遷的實踐樣態表現為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過程中家庭結構轉型與代際關系嬗變、公共空間轉型與社區意識崛起。
首先,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使得傳統村落共同體中家庭形態及其居住結構發生多元化轉型。筆者在實地調查中發現,這種多元轉型具體包括兩代人聚居和兩代人分居,其中,兩代人聚居又可分為兩代人共居一屋和老年人輪流居住兩種形態;而兩代人分居則是由于老年人私人空間意識增強及對個體權利追求而作出的理性選擇。“我們老兩口不習慣和兒子、兒媳婦生活在一起,主要還是因為不想增加他們的負擔,年輕人都喜歡有獨立的生活空間嘛!所以,分開住又不增加年輕人負擔又能自己圖個輕松。”住宅結構和私人空間之間的微妙關系,在父權衰落并無法挽回之際,老年人也可以追求其主體性并實現自我中心的個人主義。SDL老人選擇與兒子分開居住,既能滿足年輕一代對私人空間和個體權利的追求,又能通過對私密性和獨居權利的不懈追求獲得安度晚年的空間,獨居不僅能為自己提供獨立私人空間,也可避免因年輕一代自主性崛起而產生的家庭內部矛盾。
其次,家庭形態及其居住結構多元化轉型進一步引發代際關系嬗變。“農民上樓”所引發的社會空間重構使得代際間居住空間發生結構性壓縮從而加劇了代際關系的內部張力,進一步強化了父代對子代的經濟依賴并將“農民上樓”所產生的經濟成本和社會負擔共時性地轉嫁至老年一代。但筆者在實地調查中發現,大部分農民集中居住區家庭代際關系均出現了“經濟反哺”。“經濟反哺”是指這樣一種社會現象:“農民上樓”后導致村莊農業生產功能部分喪失和宅基地亦居亦耕功能徹底喪失,從而使得老年人無法通過兼業化生產和家庭院落獲得經濟收益,進一步增強其物質和精神層面對年輕一代的雙重依賴,且唯有通過家庭交換,如隔代撫育等形式才能實現代際關系的良性互動。
再次,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使得傳統村落共同體公共空間結構轉型,即基于鄉土社會熟人關系的村落公共空間消失,而基于開放性公共空間的現代社會互動規則逐漸形成。一方面社區公共空間營造,如社區活動廣場使得社會互動突破內卷化、地方化,實現開放化、公共化轉型;同時,社區公共空間結構轉型打破了基于地緣關系的社會互動模式,實現了基于社區認同的社會互動轉型,從而進一步增強社區公共空間的開放性、公共性;另一方面社會認同轉型在改變傳統鄉土社會運行規則的同時,也使得農民集中居住后公私觀念發生了微妙變化,進而生成了一種不同于差序格局的特殊行動場域并倒逼社區治理模式的現代轉型。
最后,社區公共基礎設施的市場化運營使得現代物業理念和業主意識逐漸形成,基于業主身份的社區認同進一步催生社區意識萌芽。作為社區整合的重要機制,社區意識是社區認同、社區參與、社區信任等多維因素綜合作用的產物,也是實現社區的社會如何可能的重要路徑。筆者在實地調查中發現,一方面社區公共基礎設施的市場化運營,社區保潔公司的嵌入使得社區意識和現代物業理念逐漸深入人心。2014年6月,平昌新城與鎮江市藍天保潔服務公司簽訂社區保潔服務協定,既徹底改變了村莊環境自治理的傳統,又通過引入保潔公司增強居民環境意識;另一方面房屋產權明晰化,通過兩證到戶實現房屋商品化并賦予居民完整的產權,從而使得業主身份建構成為可能,并作為一股新興社會力量參與基層社區治理,成為現代社區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社會治理公共化轉型
農民集中居住區社會治理轉型的實踐樣態表現為公共空間發生結構轉型和國家基層權力下沉引發的治理規則公共化轉型和治理邏輯現代化轉向。
首先,社區治理組織體系重構。一方面,從村落到社區的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使得傳統村落共同體邊界消融的同時,也部分侵蝕和消解了鄉土社會群眾性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的運作基礎和實踐空間;另一方面,現代新型都市社區導向的規劃理念和營造策略催生了一系列治理新問題、新挑戰,從而倒逼傳統村落治理結構和治理規則轉型,因此,重構農民集中居住區治理組織體系并積極回應治理新訴求、規避治理危機,不僅是社區基礎秩序重建的關鍵,也成為農民集中居住區社會治理現代化轉型的邏輯起點和實踐切入點。筆者在實地調查中發現,平昌新城社區治理組織體系的文本重構具體包括:“四委一中心”的新型社區組織架構(社區黨總支、社區管理委員會、社區居民代表委員會、社區監督委員會、社區便民服務中心),黨員群眾服務站和社會管理綜合服務站,其中,后兩者皆由鄉鎮政府主導實施,是國家基層政權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四委一中心”組織架構的有機補充,承擔著超越社區自治范疇的整體性社會治理,因此也被稱為“打通基層社區服務的最后一公里”。
其次,社區公共性重建。作為社會學意義上的公共性是指某一文化圈里成員所能共同享受某種利益,且因此共同承擔相應義務的一個制度體系,兩者有機結合形成一套完善的公共性體系以實現社區秩序整合。筆者在實地調查中發現,“日常生活泛公眾化”是平昌新城居民認同建構和身份轉型的重要因素。“平昌新城是典型明星小區,每年都會有各級領導和媒體記者來這里視察、采訪,小區居民就成了觀摩對象,久而久之就逐漸形成了‘社區是我家,愛好靠大家’的家園意識。另外,小區文化石和文化長廊也都在宣傳此類意識。所以,平昌居民的公共意識和思想覺悟都比較高。”筆者所謂的“日常生活泛公眾化”不同于人民公社時期里村隊模式中革命劇場里的傳統生活形式,發生在平昌新城里的“日常生活泛公眾化”是指這樣一種現象,即因各級領導視察而使社區居民日常生活具有不同程度的表演性和儀式感,進而催生一種泛公共性色彩;同時,各級領導視察和媒體記者采訪也使得平昌新城居民潛意識里生成了某種自豪和驕傲,進而逐漸出現身邊建構和認同轉型,即身份認同由農民向居民轉型,社區認同和社區歸屬感也進一步增強。當然,其他維度的現實因素也進一步增強了平昌新城居民的社區認同,如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社區鄰里中心的建立等一系列相關措施。
最后,社區基層權力再生產。作為社區治理現代化轉型的另一重要實踐樣態,農民集中居住區基層權力再生產主要表現為干部管理社區化和傳統村莊權威嵌入式再生產。“社區基層治理離不開村干部,充分發揮村干部在社區建設和發展中的領頭羊作用,有一定的現實必要性和合理性。農民變居民、村委會改居委會確實需要改變管理的思路和方法,但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也不可能是一勞永逸的,需要一個很漫長的過程。所以,村干部雖然頭銜改成居委會管理人員,但他們所起的實際作用仍然保留了村民自治的色彩,‘誰家的孩子誰抱走’依然是目前社區管理的基本原則,這也是為什么當初實行大雜居、小聚居的直接原因,就是便于管理。”一方面干部管理社區化,通過社區基層組織與村組織有機融合引導村干部逐步向社區干部過渡,如果說村民委員會自治的日常表達是村民和村干部的社會互動,那么,居民委員會自治的核心議題則是居民與居委會的良性互動,因此,平昌新城正在開展社區干部隊伍年輕化、專業化、社區化培養工程,而實現村莊體制和社區體制的有效銜接;另一方面傳統村莊權威嵌入式再生產,“大雜居、小聚居”的空間結構和社區管理格局為傳統村落共同體日常權威嵌入提供了實踐空間,且“共居不共產,分戶不分家”的資產重組原則為村干部權力運作及個人權威再生產創造了制度可能。因此,社區治理組織體系文本重構并不能徹底完成治理模式的實踐轉型。
四、結論與討論
文章基于“后鄉土社會”理論分析框架從社會空間轉型、社會結構變遷、社會治理轉型三個維度系統考察了農民集中居住區社會樣態及其后鄉土性生成邏輯。
首先,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一方面,村落向鄉鎮集聚不僅改變了傳統村落散點式分布結構,也使得村落共同體社會邊界呈現開放化、多元化等基本特征;同時,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也通過公共服務集約化供給延伸了居民社會經濟活動半徑,充分發揮了基層市場社會體系的輻射效應;另一方面,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也使得傳統農耕生活空間消失,從而在實踐中形成了一種“無根的村落”。
其次,社會結構多元化變遷。一方面,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使得傳統村落共同體中家庭形態及其居住結構發生多元化轉型并引發家庭代際關系出現“經濟反哺”式嬗變;同時,基于鄉土社會熟人關系的村落公共空間消失,而基于開放性公共空間的現代社會互動規則逐漸形成;另一方面,社區公共基礎設施的市場化運營使得現代物業理念和業主意識逐漸形成,基于業主身份的社區認同進一步催生社區意識萌芽。
最后,社會治理公共化轉型。農民集中居住區社會治理轉型的實踐樣態表現為公共空間發生結構轉型和國家基層權力下沉引發的治理規則公共化轉型和治理邏輯現代化轉向。一方面,社會治理組織體系的文本重構,包括“四委一中心”的新型社區組織架構、黨員群眾服務站、社會管理綜合服務站;同時,“日常生活泛公眾化”、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社區鄰里中心的建立等一系列相關措施使得農民集中居住區社區公共性得以重建;另一方面,通過干部管理社區化和傳統村莊權威嵌入式再生產使得農民集中居住區基層權力得以再生產。
基于農民集中居住區社會樣態及其后鄉土性生成邏輯分析可以發現,就農民集中居住區與鄉土社會傳統村落共同體關系而言,兩者在實踐中呈現出一種“斷裂中延續”和“延續中斷裂”的辯證互構關系。所謂“斷裂中延續”是指雖然物理空間意義上的村落共同體因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而部分消解甚至終結,但傳統鄉土社會里的社會結構、社會關系、治理模式等鄉土性元素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延續和再生,如“大雜居、小聚居”的空間結構和社區管理格局使得熟人社會里的傳統權威以嵌入式得以再生產。而所謂“延續中斷裂”則是指作為一種后鄉土性的特殊地域社會,從村落到社區的社會空間集約化轉型也在不同程度地打破和割斷與傳統鄉土性的關聯和紐帶,換言之,農民集中居住區無論在社會空間還是社會結構,抑或社會關系等多元維度均表現出了不同程度的后鄉土性,包括社會結構的流動性、社會空間的公共性和社會關系的半熟悉化、陌生化等。
“后鄉土社會”理論視角打破傳統城鎮化理論基于“傳統—現代”二元對立分析范式,將后鄉土性的延續和鄉村的變遷看作現代化、市場化和城鎮化背景下中國鄉村社會的一種新常態。基于“后鄉土社會”理論視角,筆者將農民集中居住區作出如下理論定位:實踐中的農民集中居住區是一種兼具鄉土性和后鄉土性的“鄉土連續統”(Earth-bound Continuum)。換言之,農民集中居住區是一個兼具鄉土性和后鄉土性的連續統一體,且鄉土性“在斷裂中延續”,后鄉土性則“在延續中生成”。因此,“鄉土連續統”的理論定位能很好地解釋當前農村社區建設過程中的一系列體制性沖突和結構性矛盾,而這些矛盾和沖突正是由農村社區理論定位不清而導致的,如社區概念操作化問題——究竟是國家治理單元還是社會生活共同體,社區建設“行政化”與“去行政化”的體制性沖突,城鄉二元社區體制銜接的結構性矛盾等。
當然,“鄉土連續統”無法回避學術界既有概念及相關分析框架——“城鄉連續統”的邏輯性考量,即對兩者關系作出必要的反思性審視并對“鄉土連續統”進行邏輯自洽性論證理應成為題中之義。一方面,鄉村規劃建設相關學者就“線性轉型的鄉村復興道路”提出質疑,倡導基于“城鄉連續統”的社會空間統一體理論并將其付諸于鄉村規劃實踐之中,換言之,“城鄉連續統”分析框架基于社會空間統一體理論預設將城鄉社會空間演化視作非線性的連續動態過程,筆者也曾借鑒“城鄉連續統”理論視角就新型城鎮化社區樣態進行過系統分析;而另一方面,“鄉土連續統”則是一種基于“后鄉土社會”理論視角從社會空間、社會結構和社會治理等維度系統闡述農民集中居住區秩序重構和社會整合的整體性分析框架,因此,就邏輯關系角度而言,作為理論框架的“鄉土連續統”無論在核心意涵抑或分析維度均超越了“城鄉連續統”單純基于社會空間統一體的理論預設而更具整體性和系統性。但作為一個整體性分析框架的“鄉土連續統”,筆者僅從農民集中居住區實踐樣態的角度進行考察和闡述,而作為就地城鎮化的重要路徑,農民集中居住區實踐樣態必然呈現一種動態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因此,“鄉土連續統”對集中居住區的解釋力和適用度仍需有待實踐進一步檢驗。
作者簡介:田鵬,男,南京工業大學法學院社會工作與管理系講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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