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印發了《貴州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組織實施。這意味著,該省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正式納入政府考核體系。(新華網 3月26日)
俗話說“按勞所得,天經地義”。按理,支付勞動報酬根本無需動用嚴法,無需媒體大呼小應,無需納入政府考核體系。但揆諸現實,農民工討薪難一直以來都是毋庸置疑的“時令病”。甚至看到無奈之下通過極端之舉來捍衛權益者。討薪,也仿佛成了比拼創意的“技術活”。那么,如何暢通表達渠道、完善司法制度,用法治為農民工權益保駕護航?如何構筑和諧融洽的勞務關系,營造拴心留人的用人氛圍,以實現地方的可持續發展?著實不容忽視一個問題。
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在省政府領導下,由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己斯ぷ鲝?017年到2020年,每年開展一次。考核采取分級評分法,基準分為100分,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考核等級為A級的,由省領導小組予以通報表揚;對考核等級為C級的,由省領導小組對該政府有關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藉此可見,為農民工“討薪”撐腰,讓農民工不再討“薪”苦,是一種進步,值得一贊。
當然,話又說回來,討“薪”不苦,終歸有一個“討”字。所以,依然說明,要構筑起一道道欠薪防護墻,還任重而道遠。誠如《辦法》中指出:對在考核工作弄虛作假、瞞報謊報造成考核結果失實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監管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嚴肅追究黨政一把手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懲處固然能以儆效尤,但并非治本之策。這不僅僅要末端追討問題,還要從源頭治理、中游把控等方面入手,拿出繡花功夫,層層分解,形成一個治理的閉環。
得從管理機制層面上下功夫,必須果決有效地推進工資保證金制度、勞動合同制度等,對各個環節進行約束和規范,把“討”置于“欠”之前;得政府部門、司法部門、企業協會、公益組織、勞動者個體形成協調聯動機制,讓可能欠薪的隱患,在第一時間排除;得加大懲處的力度,建立系統的信用機制,將惡意欠薪行為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在銀行貸款、從業資質方面加以限制;得建立起工資賠償基金,一旦發生欠薪事件,便從基金中墊付賠償。總之,得把單純行政手段整治與司法手段相結合,多管齊下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著眼長遠,完善監管。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納入發生地政府的屬地責任和人社部門監管責任,有助于防止政府部門對欠薪問題視而不見、相互推諉。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雖不能一蹴而就,但相信,只要能規范市場秩序及用工制度,政府部門能擔當起監管責任,全社會能共同參與,定能多方形成合力,讓公平正義結出果實。
(作者單位:四川北川縣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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