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如何讓外流的勞動力、資本、土地要素回流是關鍵,這也是鄉村振興區別于一般“資本下鄉”等行為的關鍵所在。
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這一重大定位顯示了中央對“三農”問題極端重要性的透徹認識。
鄉村振興戰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后“三農”工作的總綱領。十九大報告不僅重申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而且提出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更進一步明確了經濟社會發展和制定執行政策措施的重點。對鄉村振興戰略要全面深刻地理解,全方位地實施。
鄉村振興戰略不是簡單的查漏補缺
十九大報告除繼續強調“三農”問題的基礎性和重要性外,更突出其實踐性與戰略性,以區別于從技術層面上的一般理解。因此,其不是簡單的“致富增收”或“生產發展”,也不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孤立式環境保護;不僅事關農民,也是市民、國家和社會的事,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方方面面。要推動這種戰略性實踐,不能就事論事地“查缺補漏”,而是需要從認識觀念、發展思路、人才基礎等方面進行系統化的準備。
在認識觀念上,生態文明建設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鄉村振興戰略需要以新的視野與坐標,在生態和文明雙重視角下重新理解鄉村和農業的多種功能,而不僅是一般性的經濟價值,這既符合城鄉融合和三產融合的基本思路,也有助于我們在鄉土社會中發掘中華民族的文明基因,這種基本觀念的轉變是鄉村振興戰略得以推進的內在動力與活水源泉。
在發展思路上,從原來提出“城鄉統籌”、“城鄉一體”到十九大報告的“城鄉融合”,后者更強調“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動性,其相對于城鄉分割與不平衡發展,充分體現著生態文明坐標下的新時代城鄉關系。與此同時,十九大報告進一步提出“農業農村優先發展”,不僅進一步凸顯政策上的重視程度,更表明面對多重過剩的新歷史條件和城鄉失衡的巨大現實,中央將從整體上對長期以城市和工業為優先的發展思路進行調整,其既涉及振興鄉村,同時也包括對城市包容性和可持續性的新要求。
在人才基礎上,十九大提出要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史無前例地將“一懂兩愛”這種帶有情感性的表達正式寫入文件,這既是對農村工作主體在認識上的重要突破,也是從文化、教育等層面上對“三農”人才所提出的新要求。在生態文明視野和鄉村振興戰略中的“懂”和“愛”,自然不是技術層面上的一般關注與技能掌握,強調“懂”就是要對農業進行與時俱進的再理解,強調“愛”就是要對“三農”除一般的重視和扶助外,還需要從文化、歷史、社會等多重角度出發,在價值層面上產生進一步的認同。所“懂”的農業是能實現綠色可持續生產方式、“循環農業、創意農業、體驗農業”三位一體、一二三產融合的多功能現代農業,以及承載這些新農業的鄉土社會。
要素回流是關鍵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如何讓外流的勞動力、資本、土地要素回流是關鍵。這種回流不僅包括原來流出的土地、資金和勞動力,還包括有利于鄉村可持續發展的各種資源;回流目標不僅是作為經濟產業的農業,也包括從政治、社會、文化、生態文明等角度看更為綜合的廣義“三農”領域。這也是鄉村振興區別于一般“資本下鄉”等行為的關鍵所在,兩者雖然形式相似,但實質和客觀效果有較大差別。
從制度組織上看,鄉村振興在促進發展要素回流的同時,通過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努力重建承接“三要素”回流的有效載體。一方面在“回嵌”鄉土的過程中探索一套既能避免已有困境又能體現中國特點的組織制度,從而實現理想化的社會治理;另一方面則是推動更具包容性和有利于城鄉良性互動的制度設計,避免城鄉分割,強調社會參與和可持續發展。
鄉村振興的形式和內容都十分多樣,但基本內涵卻是“回嵌”鄉土,充分體現著國情意識、鄉土自覺與文化自信。其不僅是當代“三農”政策的升級和延續,同時也是鄉土社會在劇烈城市化浪潮中的自我保護與建設創新。因此不應將都市導向思路在鄉村中簡單翻版,而需重新面對并進一步認識真正的鄉土社會,充分恢復鄉土社會的能動機制,減少各種發展對鄉土社會的成本轉嫁。自然,其所面對的挑戰不僅來自鄉村本身,所動員或依托的力量也不僅是農民,需要市民、知識分子等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和深度融合。
作者簡介:潘家恩,重慶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瞭望》周刊2018年第15期,總第177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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