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近年來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的關注已經上升到了國家層面,政府逐步承擔起了農村生態環境治理的責任,投入不斷增加,極大推動了農村生態環境的治理,但全面改善農村生態環境依然任重道遠。
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包含了從河流到湖泊,從水井到溝渠,從耕地到山坡,從田野到家居等諸多方面,具有明顯的地域性,決定了單純依靠政府監管難度大、成本高。鄉村環境保護的基層治理更能體現農村社會的人際關系形態和社會組織特征,相較政府監管具有更強的適應性,只有充分發揮并依靠農村基層組織的治理功能,才能推動農村生態文明建設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為此,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第一,提高村集體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動力和能力。首先要落實村“兩委”班子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將這項工作的成效作為村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可以通過建立、推廣政府機關干部駐村生態指導員制度使這項工作落到實處。其次,以各種方式提高村集體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能力。經濟欠發達地區應通過加大生態補償和生態保護獎勵力度等方式增加集體收入,將村集體有效整合進生態保護、管理工作中;為解決農村基層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組織缺失問題,可在各村黨支部試點設立生態文明委員、村委會設立環境保護委員等。
第二,大力提高農村居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農村居民是農村環境惡化的直接受害群體,同時也是農村環境資源的直接受益者,應通過一系列制度安排調動農民的生態保護積極性,讓農民成為農村生態保護的主體。
首先,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各種宣傳工具和渠道,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農村環保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培養其衛生意識、垃圾分類意識和監督管理意識,指導其科學施用農藥和化肥,發揮他們在生態環境保護中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積極性。
其次,通過一定的程序制定的規則,針對村莊面臨的生態環境問題制定的村規民約,挖掘其社會治理價值,培育敬畏自然的生態文化,強化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不僅可以培育公眾的參與精神,促使村民參與生態環境治理的實踐,也使一些破壞環境的行為有了處罰依據。
最后,探索和建立長效的、動態的利益聯結機制,引導農民積極保護農村生態環境。抓好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土壤環境保護等工作,建立健全激勵機制,使農民從綠色發展中得到“真金白銀”。要把環境問題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進行有機結合,將經濟發展融入生態保護中,讓農村居民充分意識到環境治理不僅是政府的事情,而且事關村民切身利益,這樣才可以長久保持村民進行生態環境保護的動力。
第三,培育鄉村本土化的民間環保組織。民間環保組織是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事務的一種有效的社會組織形式。目前,我國很多行政村都建起了黨員干部、婦代會成員、民兵、“五老”人員組成的義工護河隊、生態家園協會等組織,開展河溝清理、禁漁管理、河岸護綠等活動。政府部門要轉變觀念,積極協助、支持民間環保組織參與環保事業,要健全法律法規,為民間環保組織的發展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業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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