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時代鄉村振興的關鍵是提升鄉村內生能力。基于激勵結構與內生能力的分析框架,本文分析了趕超戰略時期的鄉村衰退和新時代的鄉村振興的發生機制。研究發現趕超戰略中以GDP為中心的激勵結構造成了資源的錯配和鄉村內生能力的弱化,導致鄉村衰退;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的包容性制度建設旨在優化資源配置、提升鄉村內生能力,為鄉村振興奠定了基礎。新時代的鄉村振興雖然有時空差異,但是,應該從外生性發展向內生性發展轉變,從經濟發展向全面的可持續發展轉變,需要依賴鄉村內生能力的提升和鄉村資源稟賦結構的升級。
【關鍵詞】鄉村振興;內生能力;資源稟賦結構
一、問題的提出
農村改革是我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起點,新民主主義革命從農村包圍城市開始,改革開放從農村家庭聯產責任制開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再次從農村出發。農村改革從來不是孤立的,它是國家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十九大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全面部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鄉村再次成為我國改革的前沿。然而,當前的農村不同于新民主主義時期的農村,那時農民和農業是國家的支柱;當前的農村也不同于改革開放初期的農村,那時農業的地位雖然被工業取代了,但是絕大多數農民仍然居住在農村。當前,以農村空心化、農業邊緣化、農民老齡化為特征的鄉村,毫無疑問是衰退的,這是不爭的事實,那么,鄉村是如何衰退的?新時代,鄉村如何振興?這是本文探討的兩個問題。
現有鄉村振興的研究主要有三種思路:一是行政化。通過政黨下鄉將鄉村整合為高度組織化的政治社會,在人民公社體制下,村莊根據行政命令,生產糧食,去集體化之后,地方法團主義推動了鄉村工業化,行政驅動的運動式治理依舊盛行。二是鄉村制度建設。梁漱溟主張依靠教育手段,重建社會組織,引入現代科學來復興鄉村,村民自治制度、村務監督制度、縣鄉村治理結構調整是關注的重要內容。三是市場化。科斯等人認為農村的邊緣革命,自下而上的農村市場化改革和資本下鄉解決了鄉村經濟、就業等一系列難題,是振興鄉村的手段。
需要指出,新時代鄉村振興的研究應該立足于上述三種思路的基礎上,因為每種思路不僅被學界反復論證,而且被政府運用于鄉村治理的實踐中。然而,鄉村的行政化抑制了鄉村制度功能的發揮和鄉村社會的活力,造成鄉村制度的空轉,資本下鄉帶來了新的圈地運動。鄉村挫敗根源在于為實現國家發展戰略所設計的激勵結構造成鄉村資源的錯配和鄉村內生能力的弱化。因此,新時代鄉村振興的關鍵在于提高鄉村的內生能力。
與以往側重于階段性研究不同,本研究把鄉村置于國家戰略的實施和轉型過程中,從資源稟賦結構的角度考察鄉村興衰的發生機制。為此,本文從實現國家戰略目標的激勵結構的設計及其運行,激勵結構對鄉村內生能力的差異性影響,探索鄉村振興的可能路徑。在結構安排上,首先建立激勵結構與鄉村內生能力的分析框架,接著運用該框架分析趕超戰略時期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兩種不同的鄉村發展路徑,最后討論新時代鄉村振興的幾個基礎性問題。
二、激勵結構與鄉村內生能力:一個分析框架
政府與市場是資源配置的兩種機制。鄉村發展需要政府與市場的共同作用。雖然,新古典自由主義強調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的基礎上,不反對政府的必要干預。然而,在鄉村發展中,市場和政府作用的發揮不是隨機的,而是受到國家發展戰略的影響。新古典自由主義認為,一個經濟體的經濟結構內生于其社會資源稟賦結構,持續發展需要依賴技術創新和資源稟賦結構的升級。根據新古典自由主義的研究方法,本文假定在任意時刻,一個地區的社會要素稟賦是給定的,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稟賦結構是可變的;社會要素稟賦結構決定一個地區最優的發展戰略;發展戰略的不斷升級,要求資源稟賦結構的升級。這里的社會資源稟賦主要包括技術創新、基礎設施建設、基礎性社會制度的創新等。因此,最優發展戰略是內生的。
一個地區發展戰略的升級,要求推動社會資源稟賦結構的升級。資源稟賦結構的升級主要通過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來實現。然而,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需要條件,其中,激勵結構和社會內生能力是推動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的兩個關鍵變量。在缺少創新的激勵結構或者社會內生能力的條件下,仍然可以通過從外部引進技術實施地區發展戰略。但是,從外部引進技術實現發展戰略,如果不能通過激勵結構的設計,激活地方社會內生能力,那么,這種發展不可持續。因此,一個地區發展戰略的升級需要通過激勵結構的設計與調整,激活、開發和持續維護社會的內生能力。
在地方發展中,現有研究十分強調激勵結構的重要性。其中,干部人事制度和財政制度為地方干部發展地方經濟提供了直接動力,充分調動地方政府及其官員發展經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戴慕珍的“地方法團主義”、周黎安的“官員晉升錦標賽模式”均強調激勵結構為地方發展提供的強大動力,推動了鄉村工業化和快速城市化,“把激勵搞對”是中國經濟持續增長的關鍵。然而,現有研究過度強調激勵結構調動地方政府和官員發展經濟的重要性,而忽視社會的內生能力與活力的重要性,否則,過度激勵官員而不是社會,必然會導致行政化和短期的機會主義行為,抑制社會活力。因此,一個地區的持續發展所需要的激勵結構不僅對地方政府和官員有效,而且要對整個社會群體有效。
內生能力是社會持續發展的根源。林毅夫將這種能力界定為一個企業在沒有政府或其他外力扶持或保護的情況下,預期能夠在自由、開放、競爭的市場中賺取社會可接受的正常利潤的能力。鄉村內生能力是在與周圍環境的互動中鄉村系統的自適應能力和學習能力,有人認為它是一種獲取能力的過程,而不是結果,也有人認為它是適應而不是穩定。這種能力包括經濟發展(譬如,資源容量和多樣性,資源公平分配和社會的脆弱性)、社會資本(譬如,社會互動關系網絡和共同體的紐帶與承諾)、信息溝通以及集體行動能力(譬如,集體行動和決策的能力,集體效能和賦權,適應能力)等。
需要指出,激勵結構與內生能力并非總是同向的。激勵結構既能夠抑制社會的內生能力,也能夠激活社會的內生能力。激勵結構抑制社會的內生能力,這種發展屬于外生性發展或行政驅動的發展;激勵結構激活或推動社會內生能力,這種發展屬于內生性發展。后文將用該框架分析我國趕超戰略時期和新時代鄉村振興的兩種不同結果的發生機制。
三、趕超戰略中的鄉村:以GDP為中心的惡性循環
從1949年到2010年前后是中國趕超戰略時期,這里僅研究1978年到2010年這個階段的趕超戰略中的鄉村發展。處于趕超戰略中的鄉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GDP成為衡量基層官員和村干部工作能力的最重要指標,基層政府和農村追求短期經濟指標的行為,促進了鄉村工業化,同時也造成資源的錯誤配置、村民自治制度的過度行政化、鄉村內生發展能力的弱化和鄉村資源的外流等惡性循環。
(一)以GDP為中心的趕超戰略
改革開放以后,國家的中心工作從階級斗爭轉變到經濟建設,鄧小平提出要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基本路線要管一百年。為發展經濟,國家相繼調整了財稅金融管理體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1987年黨的十三大提出了三步走的總體戰略部署,即到1990年解決人民的溫飽問題,20世紀末使人民生活達到小康水平,到21世紀中葉人民生活比較富裕,基本實現現代化。黨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目標。這些目標都要依靠經濟的持續增長來實現。
在趕超戰略中,GDP是衡量經濟水平的主要指標。改革從農村起步,農村的發展經歷了兩個階段:20世紀80、90年代,基層政府和村莊大辦鄉鎮企業,鄉鎮企業的發展促進了鄉村的工業化,帶來了鄉村的繁榮。同時,家庭聯產承包經營責任制,賦予農民經營的自主性,增加了糧食和農產品的產量,農民收入迅速增加,農村農民也最早獲得改革的紅利;建立村民自治制度,賦予農民參與村莊公共事務管理的權利。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以后,隨著國內市場的統一、財政稅收體制的調整,鄉鎮企業紛紛改制或者破產,征地拆遷,經營土地,招商引資,經營城市和轄域,成為地方政府發展經濟的主要方式。鄉鎮企業的破產導致村級集體債務的激增,征地拆遷導致基層官民關系的緊張,鄉村開始走下坡路。
(二)激勵結構
為調動基層官員、村干部和普通農民發展經濟的積極性,國家調整了干部管理制度、財稅金融體制等激勵結構,激勵結構的運行具有明顯的結果導向的特征和累積放大效應。
這一時期干部管理制度從下管兩級轉變為下管一級,財政從計劃型公有制體制轉變到包干制、分稅制,地方政府通過人事任免控制地方金融機構,獲得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將GDP作為干部選拔的指揮棒。這些制度的調整賦予了基層政府和官員巨大的自主權,經濟激勵和政治激勵產生了干部企業家或機構企業家,激勵官員發展經濟,為發展而競爭,為增長而競爭,為排名而競爭。為完成考核指標任務,獲得排名靠前的位置,各級地方政府對指標任務層層加碼。在經濟發展任務的巨大壓力下,村莊不得不讓能人治村、富人治村,像經營企業一樣經營村莊。為在短期內多出政績,面子工程、政績工程層出不窮。
包干到戶、村民自治制度賦予了農民行動自主權和經營自主權,他們不是選擇繼續留在農村種田,而是選擇積極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從事農副業經營,或外出進城務工等;農民離開田園、農村,熱情地投入到工廠、城市以及市場經濟的新天地中,對城市經濟生活的向往超過了他們對農業和村莊政治的興趣。
(三)鄉村內生能力的弱化
以GDP為中心的激勵結構欲達到的目標是標準化的現代工業生產和整潔有序的現代城市生活,多樣化的農業與鄉村的地方性文化被視為現代化的障礙,鄉村被視為傳統的代表,是現代的對立面,從屬于城市。貧下中農從集體化時期“知識青年”的導師,轉變為市場經濟中眼光短淺優柔寡斷的小農,進城打拼的農村青年成為工廠的廉價勞動力。在道義上,農村、農民、農業被認為應該接受城市工業文明和市場經濟的洗禮,成為被治理的對象。
經濟工作不僅是各級政府的中心工作,也是村干部的中心工作。過分強調村莊的發展功能,造成了富人治村、能人治村,進而形成經濟精英的政治化,村莊承擔著大量的行政職能,造成村民自治制度日趨的行政化。雖然,統一規范的制度取代了復雜有效的鄉規民約,制度上墻了、臺賬完備了,但是,規章制度并未在農村生根,也不奏效。事無巨細的指標化、頻繁的考核,讓村莊疲于應付;村莊有限的集體經濟剩余滿足不了政府不切實際的項目建設,跟不上高歌猛進的城鎮化的要求,鄉村經濟和政治脫離了群眾,扼殺了基層社會的主動性。
需要指出,在趕超戰略下,我國鄉村的文化、政治被弱化和邊緣化了,農村人口的外流,社會網絡的破壞和農民集體行動能力的弱化,鄉村內生能力的基礎被瓦解了。以GDP為導向的激勵結構,過度激勵官員,將鄉村有限的資源配置到地方政府不切實際的目標上,而不是配置到鄉村真正需要的服務和內生能力的提升上,激勵結構運行的扭曲,造成鄉村治理的惡性循環。
(四)惡性循環的發生機制
斯科特在《國家的視角》一書中討論了那些試圖改善人類狀況的項目失敗的原因,他認為這是一種強烈而固執的極端現代主義使他們對科技進步、生產能力的擴大、人們需求的不斷滿足、對自然和人類自身的掌控產生了強烈信心,卻如此忽視社會生活的基本事實。在雄心勃勃的趕超戰略中,GDP主宰一切,也主宰著鄉村,忽視了鄉村內生能力與該目標不一致的常識,導致鄉村不能自理,需要依賴外部“輸血”,鄉村發展呈現出顯著的外生性和行政驅動性特征。
市場經濟的發展造成鄉村人口和產業的“空心化”,激勵結構運行的扭曲,導致鄉村制度錯配資源,產生諸如重復建設、“惡性競爭”的后果,加劇了鄉村的衰敗。同時,激勵結構的扭曲導致基層官員和村干部的異化。唯經濟論的激勵結構造就了具有企業家精神的基層官員和村干部,直接參與到各種獲利行為中,也為基層官員和村干部的尋租、腐敗大開方便之門,甚至是掠奪國有和集體財富。鄉村內生能力的弱化不足以支撐鄉村資源稟賦結構的轉型升級,這又進一步強化了鄉村治理的行政化,增加了治理成本,為社會長治久安埋下隱患。
四、新時代的鄉村振興:以人民為中心的良性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把科學發展和新發展理念貫徹到治國理政過程中。黨的十九大指出我國進入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并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全面部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推進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加快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新時代的鄉村振興以人民為中心,強調包容性制度和鄉村內生能力建設,走鄉村內生性發展道路。
(一)以人民為中心的鄉村振興
與趕超戰略以GDP為中心不同,新時代鄉村振興強調以人民為中心,強調重新發現和找回農村、農民,正視農村、農民在民族復興中的應有價值。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強調了農民是鄉村振興的主體,尊重農民的意愿,發揮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將鄉村振興落實到促進農民增收,維護農民的利益,促進農民的共同富裕,不斷提高農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為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鄉村的振興應該是鄉村系統的全面振興,產業興旺、經濟繁榮固然重要,鄉村社會的精氣神也是振興的重要內容。以人民為中心的鄉村振興不僅強調鄉村的經濟功能,還強調鄉村社會的政治、文化、生態、社會等價值與功能,因此,鄉村振興是鄉村的經濟系統、政治系統、社會工程系統、道德價值系統、生態系統的整體再造。
(二)激勵結構
在激勵結構的設計上,與趕超戰略時期相同,新時代的鄉村振興依然強調同時發揮好市場與政府的作用;與趕超戰略時期不同,新時代的鄉村振興強調建立包容性制度,運用包容性制度激活主體、要素和市場,讓農村的集體土地、資產量化,進入市場,使市場在農村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推動城鄉資源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
其中,黨的十九大報告和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指出鄉村振興的制度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確保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且長久不變,將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續30年;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在保護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的基礎上,保護土地經營權;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的金融化。二是農村土地制度。通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以及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探索農村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的分置,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的使用權,將農村宅基地轉變為市場要素。三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將農村集體資產量化,集體成員身份確認,改革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制,將集體化之后剩余的集體資源資產股份化,并以市場化方式運營。四是農業支持保護制度。以綠色生態農業為導向,建立農業支持保護政策體系,提升農業質量和競爭力,減少經營農業的風險。
(三)鄉村內生能力建設
以人民為中心的鄉村振興要實現鄉村的全面振興,而不是某一方面的振興。全面振興需要激勵結構激活和培育鄉村的內生能力,走內生性發展道路。從十九大報告和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看,鄉村內生能力建設主要通過技術創新和包容性制度建設來實現。
以科技創新推動農村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鄉村內生能力。通過加大農業科技創新,實現農業綠色化、優質化、特色化和品牌化,通過技術的集成,形成新品種的培育、加工、營銷,提高農產品的品質和效益,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改善供需關系,提高農業自主創新能力,提供市場需要的優質高效的農產品。優化農業從業者結構,培育職業農民,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農業經營者隊伍,打破傳統種養模式,實現農業現代化。運用互聯網,深化電子商務平臺向農村延伸,將農村、農業、農民與市場需求對接起來。
以包容性制度建設推動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創新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依托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議事會、村民理事會、村民監事會等,形成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多層次基層協商格局,優化農村公共事務的決策機制,調動村民參與村莊公共事務治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放管服改革向基層政府和農村延伸,整合審批、服務和監管職能,建立服務農村和農民的便民服務體系和綜合服務平臺。減少行政化,減少政府對農村過多考核、檢查等,培育農村公益類互助類社會組織,發揮農業志愿服務,發揮村規民約的約束力。
需要指出,以人民為中心的鄉村振興的關鍵是鄉村內生能力建設。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農村內生能力建設、鄉村振興并不存在一刀切的模式,如果有統一的模式,那就是因地制宜,尊重農民。
(四)良性循環發生的條件
以人民為中心的鄉村振興是鄉村的全面持續發展,那么,如何才能實現鄉村的全面持續發展?熊彼特的創造性破壞、阿西莫格魯和羅賓遜的包容性制度的建設為解決該問題提供了思路。全面持續的鄉村建設需要包容性制度與鄉村內生能力提升之間相互促進、不斷強化的良性循環。
鄉村振興的良性循環的發生需要諸多現實條件的支撐。推動基層治理的法治化,用法律維護農民的權益,減少上級政府對村莊的行政干預,提高村民自治制度的活力;全面收集村級組織和村干部的權力事項,劃清村級事務的邊界,梳理村務工作權力清單,明晰流程,規范小微權力運行機制和監督體系。發揮鄉規民約的道德約束力,引導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約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建立以黨組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確保鄉村社會充滿活力。
五、討論與結論
鄉村的發展和振興是國家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然而,以GDP為中心的趕超戰略和高歌猛進的城鎮化,帶來了大拆大建和鄉村的衰敗,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的鄉村振興的帷幕剛剛拉開,仍有許多基礎性問題有待解答,這里僅討論四個問題:哪些鄉村能夠振興?誰是鄉村振興的主體?鄉村振興應該走什么路?鄉村振興需要什么資源?
(一)所有的鄉村都能振興?
顯然,鄉村振興并不意味著所有的農村都能振興。實際上,工業化城市化之后,社會生產、生活、文化等功能從鄉村轉移到城市,城市繁榮往往以鄉村衰退為代價。繁榮與衰退由資源稟賦結構來決定,在資源稟賦及其結構未得到升級的鄉村,即使有科學的規劃和巨大的投入,依然不能保證它的振興,這是長期以來社會生活的基本事實。然而,部分鄉村確實發展了,轉變為城鎮或都市。能夠復興的鄉村必須確保資源稟賦結構的持續升級。
具有時空差異的資源稟賦結構導致鄉村發展的差異化分布。在空間上,靠近城市、市場的農村,譬如城郊結合部,隨著人口、資本、技術等資源的流入,實現了要素的聚集和資源稟賦結構的升級,鄉村發展起來;而遠離都市和市場的鄉村,譬如偏遠山區,缺少外部資本、技術、產業的輸入,并伴隨本地人口產業的外逃,資源稟賦結構惡化了,這樣的鄉村衰退了。在時間上,鄉村興衰是個持續的動態過程。20世紀80、90年代,我國東部沿海地區通過鄉村工業化實現了鄉村的發展與繁榮,然而,資源稟賦未能得到升級,尤其是激勵結構運行的異化,鄉村內生能力未得到持續開發,短期繁榮之后開始走下坡路。近年來,都市周邊的山區農村,利用自然環境的優勢,抓住美麗經濟的機遇,優化鄉村資源稟賦結構,實現了鄉村的繁榮。
(二)鄉村振興以哪些人為中心?
毫無疑問,有創造力的農民是鄉村發展和鄉村振興的主體。那么,僅僅依靠農民就能實現鄉村振興?在我國農村,人多地少,擁有分散小塊土地的農戶對農村農業并不感興趣,趕超戰略中的農民也僅僅是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對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激勵結構進行積極響應,但是,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與務農相比,他們更傾向進城務工。新時代鄉村振興的激勵設計考慮的是農村土地、房屋等的確權、流轉以及市場化、資本化、金融化,這就意味著,處于市場邊緣的農民,并不是鄉村振興的唯一主體。
能夠對鄉村發展和振興的激勵機制進行反應的主體,都應該是鄉村發展和振興的主體。在趕超戰略中的能人、富人治村,主要考慮能人、富人能夠積極回應市場激勵,使鄉村與市場交換,并從中獲益;新時代的鄉村振興強調政府、新鄉賢、技術專家、企業家、創業者等在鄉村振興中的積極作用,也是因為他們能夠對鄉村振興的激勵結構作出積極的反應。當然,鄉村振興不應該像趕超戰略時期那樣片面地追求經濟發展,因此,必須預防企業的圈地、農民的被上樓,防止鄉村成為資本的獵物。
(三)外生性發展抑或內生性發展?
外生性發展和內生性發展是鄉村發展和振興的兩種道路。通過外部資源輸入推動的外生性發展是必要的,這也是我國趕超戰略的基本思路。然而,外生性發展是短期的,如果在外生性發展過程中不能有效地實現資源稟賦結構的升級,逐步轉化為內生性發展,那么,鄉村的發展將難以持續。
鄉村的內生發展既不是鄉村的完全自力更生,又不是政治口號,而是要干在實處。鄉村振興必須秉承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人民為圓心,利用市場和政府的半徑,為鄉村振興劃出更大的圓。鄉村的振興離不開市場,在市場經濟中鄉村必須提供市場需要的服務或產品,實現城鄉人口、產業、人才等市場要素的雙向流動。鄉村的內生發展要求轉變政府領導的方式,行政命令的方式已經難以奏效,鄉村振興需要催化型領導,來推動多元主體之間的合作,催化型領導旨在促成多元主體在溝通、信任、承諾、理解和成果之間形成一個良性循環,尤其是對建立信任達成共識和整個合作過程的持續維護。
(四)鄉村振興的關鍵資源:鄉村的內生能力
鄉村的發展和振興需要資源的支撐,那么,有資源就能帶來發展?什么樣的資源才能促進發展?豐裕的自然資源往往是地區經濟的“詛咒”,并不是鄉村振興的關鍵資源,鄉村的發展和振興需要持續的創新,而持續的創新來自鄉村內生能力的支撐。
鄉村內生能力是鄉村社會的個人和集體的適應性學習能力和創造能力。從外生性發展向內生性發展,不僅需要提高農民的收入,更需要加強鄉村的能力建設,在鄉村層面上,把激勵搞對,激活、培育和維護社會的活力,采取社區驅動的發展模式(CDD)和社區基礎的發展模式(CBD),將科技、社會科學與地方性知識結合起來,提高鄉村的內生能力,實現鄉村的可持續發展。
鄉村再次成為改革的起點。從屬于國家發展戰略的鄉村如何才能振興?振興關鍵在于鄉村內生能力的提升。從1978年到2010年前后的趕超戰略時期,鄉村的發展以經濟建設為中心,GDP在激勵結構中處于首要地位,導致基層政府和村莊片面追求經濟產出的短期行為,造成了村民自治制度的過度行政化、鄉村資源的錯配、鄉村內生能力的弱化,未能實現資源稟賦結構的升級和鄉村內生能力的提升,最終導致鄉村治理的惡性循環。新時代的鄉村振興以人民為中心,從實現鄉村的全面發展來設計激勵結構,建設包容性制度和鄉村內生能力,實現鄉村資源稟賦結構的升級,走鄉村內生性發展道路。當然,新時代,地區資源稟賦結構的差異將造成鄉村振興的時空差異,鄉村振興的主體除了農民,還包括能夠對鄉村發展和振興的激勵機制做出積極反應的主體,鄉村振興需要通過資源稟賦結構的升級,尤其是鄉村內生能力的培育,逐步使得鄉村從外生性發展轉向內生性發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學(微信公眾號原創)201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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