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不少地方紛紛出臺鼓勵優惠政策,從用地、金融、基礎設施配套、政策性資金爭取等方面鼓勵市民下鄉、能人回鄉、企業興鄉。“三鄉”工程成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新引擎,促進城市發展要素與農村資源有效對接。此外,還有的地方出臺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從平臺、資金、政策、稅收等方面,給農民工等人員真金白銀支持,鼓勵返鄉創業。
無論是三鄉工程,還是返鄉創業,發展農村產業,首要的經濟要素是土地流轉。應當說,經過新一輪家庭承包耕地面積的確權,國家進一步明確了農民的承包土地的權益。在土地流轉中,地方官員和企業家們也能注意保障農民土地流轉的權益。
但是,筆者在鄉村調查,發現在土地流轉中仍然存在保障農民權益不夠的問題。一是有的地方只強調三鄉工程的項目引進,忽視在土地流轉中對農民權益的保護,有的流轉土地每畝的租金過低,由于存在行政干預的現象,造成對農民利益的侵害。二是少數地方和企業主在流轉土地經營之后,對農民收益不能及時兌現,雖然權益在合同寫了,書面有承諾了,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種種原因,特別是經營不善、遇到資金困難時,就不能遵守承諾,及時兌現。三是極少數企業,流轉農民土地量大,償還農民的金額大,由于經營管理問題,造成企業虧損,有的采取不管農民權益兌現的問題,造成了糾紛得不到及時處理,甚至發生沖突,使農民權益受到嚴重損失。有的甚至對農民正當的請求給予打擊報復。
對此,筆者建議,一是在實施土地流轉前,要充分發揚民主,聽取農民的意見和意愿,尊重農民合理的訴求。建立科學的土地轉讓補償機制和利益分享機制,讓農村土地流轉的各個環節透明化、明晰化,讓農民參與其中,既有利于保護農民利益,又有利于工商資本進入。二是在實施土地流轉中要將農民的權益寫入合同,提供有效保障措施,特別是企業經營中要把農民權益的兌現放在首位。納入行政和法律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三是對確實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虧損大,難以運行的企業,要及時退還給農民的承包耕地,采取必要措施償還農民的利益。四是有關部門要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流轉的權益。
(作者系湖北省財政廳高級經濟師,省作協會員,省詩詞學會會員,省財稅審詩詞分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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