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農業生產性服務就是貫穿農業生產作業鏈條,直接完成或協助完成農業產前、產中、產后各環節作業的社會化服務。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被置于破解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難題的重要路徑。
小農戶:未來相當長時期農業經營的主體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極大地釋放了我國農村的生產力,讓廣大農村勞動力從農業勞動中解放出來,進入到非農產業就業;與之相伴,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以及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得到快速發展,但是,沒有改變我國農業經營以小農戶為主的格局。相反,中國農業發展最突出特征就是經營分散化、小規模化。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隨著新時期鄉村振興戰略的全面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以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必將得到進一步發展。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要“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未來相當長時期,仍然難以改變小農戶是我國農業經營主體的現實。沒有小農戶的現代化就不可能有中國農業農村現代化,促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成為必然。
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小農戶和現代農業銜接的橋梁
小農戶因其生產規模小及其以家庭為經營單位,能有效避免雇傭農業生產過程中勞動監督難題,解決農業勞動力激勵不足的困境。但是,小農戶也面臨生產經營規模小、市場進入難且競爭力弱、農產品生產標準化和專業化程度低、食品安全可追溯性差、信息閉塞、先進技術采納慢、生產效率低以及抗風險能力弱等難題,尤其是在我國家庭聯產承包制和人多地少、普遍實施“土地均包”的基本國情下,小農戶的生產經營還面臨青壯年外出打工多、農村老婦幼化帶來的農業生產勞動力短缺及其成本高企、土地細碎化和分散化甚至“插花地”、農業比較收益低、農戶兼業化嚴重等系列難題,讓小農戶難以融入現代農業發展的軌跡。為此,要通過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把普通農戶引入現代農業發展的軌道。
首先,農業生產性服務業讓分散的小農戶在生產經營一體化中增強競爭力。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一方面,既可以在保持小農戶作為獨立的農業生產經營單位不變的前提下,繼續堅持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確保農村土地的家庭承包經營權不變,又可以讓小農戶分散與細碎化的土地實現連片耕種(養殖)和經營。比如,通過托管耕種(養殖)和代耕代種(養),以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破解小農戶長期面臨的“小生產”經營困境,提升生產經營效率;以生產技術社會化服務,讓小農戶也能同步搭上現代農業技術發展的快車。另一方面,也可以在確保以家庭為單位的小農戶的生產經營成果單獨核算的前提下,實現小農戶參與大市場競爭。比如,有了農業專業合作社、農業銷售中介服務以及農業職業經理人的介入,讓原本分散的小農戶將各自生產的農產品整合成區域性的品牌產品合力進入市場,突破信息不暢難題,化解標準不一困境,實現產前有預判、產中有服務、產后有市場,增強小農戶的競爭力。
其次,農業生產性服務業讓生產全過程參與的小農戶在分工卷入中提升效率。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通過統一服務連接千家萬戶,連片種植、規模飼養,為小農戶根據自身的優勢和愿望,在選擇服務組織提供的專業化服務的同時,卷入農業分工,以土地、技術、資金或勞動力等小農戶能夠支配的資源融入農業生產服務鏈條的某一個環節,參與到農業分工專業化的行列,構建以家庭經營為基礎的現代農業生產經營體系,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的有機銜接,獲得生產效率的提升。
最后,農業生產性服務業促進單一經營的小農戶在產業融合中拓展新業態。通過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將生產、加工和銷售連成一體,隨著種子種苗的培育、生產資料的銷售、生產外包服務的供給、技術服務的引入、產品推介的推進等生產服務業的發展,必然促進一、二、三產融合,為小農戶參與到農村電商、森林康養以及民宿休閑等農村農業新業態創造條件,并有利于小農戶在生產發展中轉化為新時代符合現代農業農村發展要求的新型職業農民。
順勢而為:將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納入鄉村振興戰略規劃
鄉村振興戰略是未來相當長時期我國“三農”工作的總抓手,各地應根據實際,明確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戰略性產業屬性,將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納入鄉村振興戰略規劃,以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助推農業生產動能轉換,按照主體多元、模式多樣、機制高效、體系完整的基本思路,大力發展農業市場信息服務、農資供應服務、農業綠色生產技術服務、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服務、農機作業及維修服務、農產品初加工服務和農產品營銷服務,搭起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橋梁。
本文為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17AJL013)的階段性成果
作者系華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南方日報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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