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治理視角看“中國農民豐收節”
6月21日,國務院新聞辦通過新聞發布會宣布,自2018年起將每年農歷秋分設立為“中國農民豐收節”。針對農民設立節日,這是頭一次。這個節日的設立不僅僅是針對農民的,還是整個中國社會的。筆者認為,從社會治理的角度看,它具有強化農民職業的自豪感與榮譽感、形成全社會興農助農富農的社會氛圍等重要意義。
為鄉村振興注入文化內涵
在人們的認識中,很長一段時間里,農民不是一種職業,更多的是一種社會身份。因為農業的弱勢性質以及農村發展滯后性,農民一度被標簽化為不文明、落后和保守的群體。隨著農業現代化的不斷推進,職業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正成為農業生產和經營的主力,中國農民豐收節的設立可以讓這些愿意從事農業的農民和經營者增強職業認同感,獲得職業自豪感和榮譽感。節日的設立向農業從業者直觀地傳達了國家對農民的重視,向全社會傳達了尊重農民的價值導向。
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公布《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明確提出“鄉村振興,鄉風文明是保障”。鄉村振興要求實現鄉風文明,而文明的鄉風離不開鄉村文化的引導與塑造。依托“中國農民豐收節”,從中央到地方必將開展各式各樣的節日慶祝活動,在這些活動中,我們不僅可以將中國優秀的傳統文化和農耕文化進行宣傳和展示,同時也能夠通過節慶活動將社會正能量與優秀的價值導向進行傳遞。文化是實現良好社會治理的基礎,通過節慶活動,我們可以讓農民不斷提升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的獲得感,進而倡導一種文明積極的鄉風村風家風,最終為鄉村振興的實現提供價值保障。
讓鄉村社會生態不斷優化
“中國農民豐收節”是國家層面為農民設立的節日。它體現了黨中央對“三農”工作的高度重視。節日的設立進一步強化了“三農”工作在全黨和國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農民的豐收不僅有賴于黨和政府的支持,同時也離不開社會各界的關注,因此這個節日不光屬于農民,也屬于全社會。在城鄉融合發展和鄉村多元價值不斷凸顯的背景下,農民的豐收需要城市和市民的參與,需要鄉村多元價值和功能的實現。正如,我們在扶貧領域倡導社會大扶貧格局一樣,在推向鄉村振興的過程中,“中國農民豐收節”也有助于我們形成鄉村大振興的格局。
日韓和我國臺灣地區鄉村建設的經驗表明,通過社區營造能夠較好地實現社區自我組織、自我管理和自我發展的目標。在經歷多年市場化改革后,我國農民行動的市場理性日益顯著,原有的基于熟人社會或半熟人社會形成的社會支持網絡與互助體系基本解體,農民家庭間的信任水平不斷下降。“中國農民豐收節”在增強農民職業認同感的基礎上,通過開展多樣化的社區集體行動,整合社區內外的資源,將增進鄉村社區全部居民的福利,也強化其自我解決問題的能力。通過集體行動與公共文化活動的不斷深入,鄉村居民間的信任水平將會不斷提升,其人際關系也將更好和諧。以農民豐收節慶事件引導的社區營造,不僅會為鄉村社區發展硬件環境的提升貢獻力量,同時也將從軟件環境方面為鄉村發展提供內在動力和基礎。這正符合了以節慶事件為中心的社區營造理念。
助推鄉村“三治融合”
鄉村振興需以有效的鄉村治理為基礎,而有效是鄉村治理機制則要實現法治、德治和自治的有機結合。“中國農民豐收節”的設立,不但傳達了依法推動鄉村工作的國家意志,通過法定的形式,讓農民的職業具有了更多的價值感和尊嚴感,而且有利于充分調動農民的主體性、積極性和主動性。這也是對鄉村治理自治理念的尊重與強化。同時,依托節慶活動,道德、美德、公德等都會成為慶祝活動的主旋律,這也就強化了鄉村治理的德治原則。對于“三治融合”而言,其最大的難度并非是法治,因為法治是底線,在日常的鄉村治理中,自治與德治是更加常見的治理機制,因此,該節日需要思考如何通過節慶事件、宣傳事件和文化事件實現自治和德治理念深入人心,進而實現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作者系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人文社會發展學院副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民主與法治時報 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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