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前, 我國農業生產面臨若干“微領域”難題, 如果以“微創新”農業求解“微領域”難題, 農業創客可以成為“微創新”農業的核心構件, 它是“微創新”農業研發的實施者、“微創新”農業技術的普及者、“微創新”農業市場的開拓者。基于此, 可以構建從“素養”到“團隊”的農業創客一體化建設思路, 其具體路徑包括:建立完善農業創客“教育鏈”建設的統籌協調機制、農業創客“人才群”建設的多元激勵機制、農業創客“工作坊”建設的協同參與機制等。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國家針對“三農”問題做出的重要戰略抉擇。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1]當前, 在該問題的研究過程中, 主要有兩個方面的主題:一是鄉村振興的頂層設計問題, 如張強等學者從分配視角切入, 對戰略實施的子領域、步驟進行了詳盡分析[2]。二是鄉村振興的風險治理問題, 如劉合光探討了當代農村提升發展速度過程中如何化解風險挑戰的問題[3]。但是, 在研究鄉村振興的具體問題時, 將其與“創新創業”主題聯系起來的成果較少, 本文擬以農業創客“微創新”為切入點, 研究其素養培育與團隊構建的實踐路徑, 以期為深化此問題的研究提供參考。
一、“微創新”農業:鄉村振興的難題與出路
(一) 農業生產中的“微領域”難題
農業生產水平的提升是鄉村振興戰略的核心組成部分之一, 其由此成為人們長期關注的實踐焦點。但是, 人們對農業生產領域的“宏觀關注”往往大于“微觀關注”, 導致以大型農業機械、規模化農業生產、巨型農業企業為代表的“農業宏觀領域”得到資金、技術和場地支持的機會更大, 而以特殊需求農業機械、特色農業生產、小型農業合作社為代表的“農業微領域”得到的支持不足。對此, 楊曉鋒對農業宏觀領域中暴露出的部分粗放型發展模式做出了中肯的評價:“農業粗放式生產的本質是農業生產要素的高投入、高消耗和低產出……是一種投入產出率較低且不可持續的農業生產模式。”[4]誠然, 宏觀領域的農業生產并不能等同于粗放型農業生產, 因為大型農業機械在采用新技術、新用法的前提下, 也可以實現集約型生產;同時, 規模化農業生產在優化成本控制、田間管理的基礎上, 也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投入產出比”。但是, 如果“農業微領域”長期被忽視, 對微小技術創新重視程度不足, 便會造成農業生產的“蹩足”。因此, 農業生產中的“微創新”領域必須獲得更為充分的重視, 這樣才能實現整個農業行業的健康發展。
當前, “農業微領域”面臨以下難題與困境:其一, 人才短缺。事實上, 微領域的農業生產并不是新生事物, 用于狹小地塊、荒漠化地貌等特殊用途的農業機械早已投入使用, 分散農戶組建的小型農業合作社也日趨成熟, 但是, 在這些領域, 應用型人才的短缺仍然是不爭的事實, 亟待解決。其二, “廣義農業教育”實施乏力。從農業生產的實際需要出發, 可以把農業教育劃分為“狹義農業教育”和“廣義農業教育”兩類。前者主要是農業專業院校的教育教學, 后者不但包括專業教育, 還囊括了對普通農民、農村管理者的普及教育。當前, “廣義農業教育”的受重視程度顯然低于“狹義農業教育”的受重視程度。其三, “農業微技術”不足。由于微技術人才的缺乏、廣義農業教育的忽視, 農業微技術也呈現出“不足”特征。技術更新是農業生產的重要推動力, 微技術不足會導致農業生產發展延緩, 由此成為需要求解的實踐難題之一。
(二) 以“微創新”農業求解“微領域”難題
既然農業生產面臨著“微領域”難題, 那么如何破解呢?在筆者看來, 可以用“微創新”農業的探索與構建來求解“微領域”難題。所謂“微創新”農業, 是指在農業生產中, 多元主體參與全面研發、普及、使用“微技術”, 積極開拓“微技術”農產品市場的過程與模式。首先, 就農業“微技術”的研發來說, 可以從“種植型”微技術、“繁育型”微技術和“防疫型”微技術三個方面進行分析。以“種植型”微技術為例, 主要涉及到小型觀賞植物的種植、特色藥用植物的栽培、有機果蔬類農作物的種植等方面。這類農作物的種植不同于大宗農產品的生產, 從觀賞植物的種植來看, “微技術”的應用空間十分巨大。例如, 將基因技術應用于觀賞植物的種植當中, 已經成為一個熱點問題。從市場需求來看, 觀賞植物的價值無疑在于購買者的“觀賞”和“偏好”。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 傳統觀賞植物的品種數量已不能滿足購買者的需求, 需要各種“微技術”來解決這一問題。可以說, 針對觀賞植物的基因技術在當今社會是這一領域“微技術”的突出表現, 正如徐碧玉所指出的, 這種技術“打破花卉物種之間的生殖隔離障礙, 給物種帶來了全新的基因資源”[5]。它通過植物的克隆、遺傳轉化等方式, 對現有觀賞植物進行轉基因栽培, 從而生成新的種苗類型, 豐富和發展了廣義上的農業技術。其次, 農業“微技術”的普及、使用。就此而言, 可以從“微技術”讀物的編寫、“微技術”培訓的開展、“微技術”隊伍的培育等三個方面切入。農業技術普及, 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科普讀物的發行。那么, “微技術”讀物的普遍閱讀就成為了“微技術”普及、使用的前提。研究機構和高等院校的農業研究者必須花費更大精力致力于該類讀物的編寫, 才能推動此項工作的進程。同時, “微技術”的普及不能“紙上談兵”, 在讀物普及之后, 可以開展相應的應用型培訓, 從而使紙面上的技術變成實實在在的應用。此外, 在“微技術”培訓的基礎上, 形成能力較強的“微技術”隊伍, 進一步促進“微領域”難題的破解。再次, “微技術”農產品市場的開拓。在“微技術”研發、普及的前提下, 可以不斷拓展其農產品的銷售市場, 從而使優秀的創意真正轉變為現實。這需要綜合運用市場化手段, 突出效率優先原則, 以取得較高的市場效益。
二、農業創客:“微創新”農業的核心構件
創客主要指在新興產業和新業態領域的創新者。那些善于把新技術、新思想應用到農業生產中的人、就是農業創客。他們是“微創新”農業的核心構件。
(一) “微創新”農業研發的實施者
如果說以“微創新”農業求解“微領域”難題, 可以從“微技術”的研發、普及、市場開拓等三個方面著手, 那么, 作為“微創新”農業研發實施者、“微創新”農業技術普及者、“微創新”農業市場開拓者的“農業創客”, 就成為了“微創新”農業的核心構件。如果從“微創新”農業研發實施者的視角切入, “農業創客”可以從農業生產技術的前期預研、中期試用、后期推廣等多個方面著手, 以整體模式推進農業“微創新”。在前期預研過程中, 農業創客可以通過“眾籌”形式獲得必要的資金支持, 從而順利開展研發活動。在當代創客經濟活動中, 資金的“眾籌”主要通過網路共享平臺開展, 正如羅國鋒所說:“眾籌發起者通過線上或線下向眾籌平臺提交項目”。[6]在這種眾籌模式下, 資金的運轉得到了最大化的推動, 農業創客可以用較低的社會成本獲取最大的資金支持。因而可以說, “農業創客經濟”與“共享經濟”的聯姻, 是未來農業經濟發展一個可能趨勢。不僅如此, 微農業“眾創空間”也是農業創客的重要研發場所。舉政府、企業、個人之力, 共同構建微農業“眾創空間”, 這是不斷推進“微創新”農業發展的有力措施。
在中期試用過程中, 農業創客可以憑借市場手段, 在個別農業區域進行試用、試種, 從而在“微農業”實踐中獲取第一手數據。其中, 以數據田間采集、數據整體匯總、數據計算機分析為代表的“農業數據分析”技術, 可以廣泛運用于這一過程當中, 從而精確化地獲知“微技術”試用效果, 改進技術路線與構成。
在后期推廣中, “創業創客”可以通過技術指導、專利轉讓等諸多方式, 將其掌握的農業“微技術”進行廣泛運用。在此過程中, 構建“農業創客”的“市場盈利模式”, 通過市場手段將資金回籠, 在盈利的前提下不斷推進創客經營活動的深入展開。
(二) “微創新”農業技術的普及者
如果從“微創新”農業技術普及者的視角切入, “農業創客”所做的工作就不僅包含著農業技術的“研發”, 還包含著農業技術的普及。這種普及并不是簡單地等同于農業技術的“后期推廣”, 而是包含“后期推廣”在內的“技術全面普及”。所謂“技術全面普及”, 是指涵蓋農業技術教育、宣傳、大區域運用等方面內容的全方位農業活動。在以往的農業實踐經驗中, 不難找到相關的典型個案。例如, 廣東在農業領域推廣普及“電子商務”就是一個很好的案例, 其“抓住列為國家農業電子商務試點的契機……促進農產品進城與農資下鄉雙向流通.加快形成農村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格局”[7]。由此可見, 普及“微創新”農業技術, 必須以國家政策為“契機”、農村實際情況為“基礎”、鄉村振興為“目標”, 整合各方面力量協同參與, 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事實上, 農業創客作為“微創新”農業技術的普及者, 其工作難點并不是書本宣傳、培訓教育, 而是“設備的普及”。原因何在呢?農業技術的普及推廣不同于人文社會科學知識的普及推廣, 從后者來說, 讀者的理解、接受、認同可以成為普及推廣的最終成果, 但是, 農業技術的普及推廣是農戶接受基礎上的實踐應用。要應用, 就必須有相關的農業設備作支撐。簡言之, 人文社會科學知識普及是“軟普及”, 而農業技術普及是“軟普及”基礎上的“硬普及”, 它以農業設備生產出適銷對路的農產品為最終成果。所以, 農業創客在技術普及中要承擔的任務就不只是技術傳授, 還應包括相關新型設備的批量生產。無疑, 這是一項必須予以高度重視的實踐工作。總之, 農業創客的創新活動與普通創客相比, 帶有顯著的農業特點與特色, 需要以此為中心不斷拓展該項工作的深度與廣度。
(三) “微創新”農業市場的開拓者
如果從“微創新”農業市場開拓者的視角切入, 農業創客還應參與到技術市場的交易活動中來。在這一活動中, “市場化速度”是農業創客經營活動成功的關鍵之處, 正如謝冰所說:“對科技型企業而言, 財務管理的關鍵并非不同融資工具的成本與收益, 也不是稅收差異所反映的融資成本, 而是技術創新的成功與市場化速度”。[8]因此, 農業創客必須花大力氣以提升農業新技術的市場化速度, 從而使其創新成果不致落后于技術進步的步伐, 被束之高閣。那么, 如何提升此類技術或產品的市場化速度呢?首先, 政府與各類社會組織的支持是“微創新”農業技術或產品加速市場化進程的基礎。李洪煉說:“政府可以將自身優勢與市場環境相結合, 制定‘政府為主、市場為輔’的發展策略。”[9]誠然,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 技術推廣過程中“市場”的基礎性作用不容忽視, 但是, 如果沒有政府部門的有力引導, 技術市場的失靈風險始終存在。因此, 各級政府部門不應只注重創客的資金支持問題, 還應合理引導創客的市場行為, 及時為他們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與配套服務, 并輔以社會組織的協助與推動, 讓其研發出來的新技術、新產品得以規范、合理地走向市場。其次, 技術市場和農產品市場的開放程度是“微創新”市場化加速的保障。在以往的研究當中, 技術市場的開放程度往往與專利問題聯系在一起, 但是, 要進一步提升技術專利的市場化效率, 不能只通過專利轉讓進行, 還應構建相應的技術服務平臺, 以“平臺”促進“技術運用”, 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就此而言, 服務平臺應由“第三方”組織構建, 但唱主角的應是“技術掌握者”和“技術需求者”, 由此減少技術轉化過程中的社會成本, 加速其市場化進程。再次, 國內外市場主體的資金、技術、經驗交流是“微創新”農業技術或產品加速市場化進程的動力。原因在于, 國外資金的注入可以進一步激活市場的交易頻率, 技術交流可以讓國內外創客的創新活動互補余缺, 而經驗交流可以借鑒、吸收國外創客的經營理念與做法, 推動農業“微創新”可持續發展。
三、從“素養”到“團隊”:農業創客“微創新”的一體化建設思路
(一) 農業創客“微創新”的素養培育
既然農業創客是“微創新”農業的核心構件, 那么在農業實踐中, 如何構建這種創客類型呢?從“素養”到“團隊”的“微創新”一體化建設思路是一種可行的嘗試。從農業創客的“微創新”素養來看, 應當著重培育其創新意識、創新技術、創業能力以及相應的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知識。就創新意識而言, 主要是要讓農業創客具有打破前人慣性思維的勇氣與興趣, 不滿足于已有技術成果, 樂于研發更新、更實用的技術及產品, 從而具備創造性活動的素養前提。就創新技術而言, 在饒旭鵬看來, 主要是“培育其掌握一定的技術知識……能夠適應現代農業科學技術提出的要求, 特別是掌握與農業生產和現代農業相關的新技術與新方法”[10]。由此可見, 農業創客的“微創新”必須滿足現代農業的發展需求, 而要做到這一點, 應當不斷強化自身的農業“微技術”研究、學習能力, 養成以創新方法為中心的思維方式, 推動鄉村振興中“微領域”難題的破解。就創業能力而言, 主要是培育農業創客對農業“眾創空間”或“創客工作坊”的經營管理能力。從本質來看, 這種經營管理能力體現為一種“資源整合”能力。農業創客與傳統農民的根本區別不僅在于農業技術的研發能力差異, 而且在于“資源整合”能力的不同。傳統農民常常以“個體”為中心, 輔以農業機械等技術工具從事農業生產, 即使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框架內, 農民的資源整合程度也較低。但是, 如果以農業創客為主體進行資源整合, 可以借助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科研院所、天使投資人、金融機構、互聯網平臺等各類資源載體進行協同創新, 最終實現經營管理能力“質的飛躍”。此外, 農業創客還應具備一定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知識, 便于理清創新思路、構建技術路線, 在學科交叉中探尋創新路徑。唯有此, 才能更好地開展農業創客的“微創新”素養培育工作。
(二) 農業創客“微創新”的團隊構建
要開展農業創客“微創新”的一體化建設, 還必須注重農業創客的“微創新”團隊構建。劉玉山說:“創客團隊是由具備相同目標、相似價值觀的創客組建的, 成員之間能夠借此產生良好的化學反應。”[11]由此推之, 農業創客團隊的構建應以“創新目標”為引領, 融入與“農業創新”相匹配的價值理念, 組建密切協作的“創新共同體”, 實現創新創造的客觀效果。具體而言, 一是“創新目標”的確立。目標并不是空洞的口號, 而是整個團隊一以貫之的行動指南。這個行動指南要解決的不是表面形式的問題, 而是“創新什么, 為什么創新, 怎樣創新”的問題。就此而言, 盡管農業創客的創新目標不可能整齊劃一, 但是總的指向在于, 以創造性思維創新農業“微技術”, 提升農業經營效益。于是, 在目標管理體制的帶動下, 創客團隊可以充分發揮自身動力, 整合全員力量, 促進“微農業”發展。二是相關“價值理念”的融入。創客團隊的“價值理念”是其企業文化的價值凝練, 脫胎于團隊成員的共性特點。將“價值理念”融入團隊建設, 就是要賦予團隊成員更多正能量, 摒棄負能量, 從而釋放出團隊前進的巨大潛能。在這一過程中, 可以將團隊成員的利潤分配與價值理念的貫徹有機結合, 用利潤分配的杠桿正面激勵團隊價值的實現, 同時約束團隊“負價值”的出現, 由此形成“利益—價值”的良性互動。三是“創新共同體”的組建。在創新目標、價值理念確立并貫徹的前提下, 可以進一步組建“創新共同體”。所謂“創新共同體”, 并不是個人與個人的簡單相加, 而是存在著“競爭—合作”關系的緊密團隊。在這個共同體中, 農業創客們并不是完全的“合作”關系, 有時甚至以“競爭”關系為主導。只有這樣, 才能激發共同體成員的進取精神, 共同完成農業“微創新”產品的研發與生產。
(三) 農業創客“微創新”的一體化建設
在素養培育、團隊構建的基礎上, 可以全面開展農業創客“微創新”的一體化建設。這一建設過程以“素養培育”為出發點, 并以“團隊構建”為歸宿, 涵蓋平臺建設、商業運作、風險控制、實體生產等多個環節, 實現“創新、實踐與分享”[12]的創客特質。在平臺建設中, 注重研發信息、采購信息、銷售信息的互聯“共享”, 以互聯網為載體, 推動“互聯網+創客”的平臺模式成熟化、常態化。并且, 在此前提下, 積極促成更多“第三方”共享服務組織的建立, 使“共享平臺服務”更為職業化、專業化。在商業運作中, 團隊成員的分工協作至關重要。在農業創客團隊內部, 除技術研發人員、產品生產人員以外, 還要有專門的商業運作人員, 其專職負責農業創新產品的經營活動。具體來說, 這種經營活動可以將網站、微信、實體店作為采購原材料和銷售產品的平臺載體, 注重服務品質的有效提升, 滿足用戶多樣化的客觀需求。在風險控制的過程中, 應當以“決策風險規避”與“風險監控”為抓手, 強化風險控制體制機制。在進行商業決策時, 通過專業評估應對決策風險;同時, 在開展創造性活動時, 通過過程監控限制風險生成。由此, 實現風險的化解與治理。在實體生產中, 應著重體現農業創客的“實踐”特質, 以新型農產品的批量生產為目標, 在提升用戶參與度的前提下, 不斷強化創新產品本身的質量, 為在商業競爭中形成優勢奠定扎實基礎。其中, 用戶的體驗和參與集中體現在研發階段的評價、試用階段的建議、購買階段的反饋等諸多方面, 可以通過移動APP、社交媒體等載體暢通參與渠道, 從而實現實體生產的提高與優化。總之, 農業創客“微創新”的一體化建設離不開各個環節的整合發力, 應統一設計、統一管理, 以達到預想的建設目標。
四、農業創客“微創新”的具體建設路徑
(一) 農業創客“教育鏈”建設的統籌協調機制
從農業創客“微創新”的一體化建設思路出發, 可以構建具體的建設路徑。首要的理應是農業創客“教育鏈”建設的統籌協調機制。從農業實踐來看, 農業創客的“教育鏈”本質上是一條“縱向教育鏈”。這條“縱向教育鏈”可劃分為高等農業教育中的“農業創客培育”、中等農業教育中的“農業創客培育”和成人農業教育中的“農業創客培育”。在高等農業教育中, 農業創客的培育應更為注重“農業創新”理論和思維方式的養成。例如, “CSA是一種新型的農業生產及銷售模式, 消費者提前支付農業生產費用或參與農業生產勞動, 農戶則保證定期向消費者提供安全的農產品”[13]。這種模式將高等農業教育與農業創客生產活動相結合, 讓農業相關專業的在校生參與到實際的“微創新”生產實踐中來, 通過特色農產品的實體生產、移動互聯網的虛擬銷售等形式, 在實踐中培養農業相關專業在校生的創新理論思維, 從而實現農業創客培育的教學目標。在中等農業教育中, 農業創客的培育更為注重應用型“創新技能”的養成。這一教育層次著重將農業理論知識貫徹在“微農業”實踐當中, 培養農業創客的動手能力。在教育過程中, 必須以市場需求為引導, 市場需要何種農產品, 中等農業教育的創客培育就培養何種人才。事實上, 從農業創客的整個“教育鏈”來看, 這一教育層次理應占據主體地位, 教育管理者應將其作為農業創客培育的主要著力點。在成人農業教育中, 農業創客的培育應與農業公司或企業的研發、生產結合起來。成人農業教育機構可以同農業公司簽訂協議, 讓農民直接在農業公司的生產過程中學習、熟悉“微農業”技術, 迅速掌握前沿的農業創新方法、手段, 從而成長為農業創客。由此, 三個層次的“農業創客培育”通過統籌協調, 可以形成一條完整的教育鏈條, 促進農業發展與鄉村振興。
(二) 農業創客“人才群”建設的多元激勵機制
農業創客“教育鏈”建設的目的是培育更多創客人才, 但人才的培育不應只通過學校教育來實現, 走出校門之后的人才生成機制也具有重要的價值和意義。那么, 如何在校外教育中繼續推動農業創客人才的成長呢?筆者認為, 農業創客“人才群”建設的多元激勵機制必不可少。要實現“人才群”的生成, 必須從單個人才的選用與激勵著手。仲武說:“不光是創客, 即便是普通人才, 也是通過‘選人、育人、用人’這個流程實現。”[14]在選人環節, 農業創客組織應將創客人才的選拔建立在創新活動的性質與分工之上, 避免“人”與“崗”的脫節。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 應注重創客人才“想象力”與“合作能力”的評價與考察。“想象力”是創新能力的先導, 沒有想象力的人才只是普通人才, 不是創客人才。與此同時, “合作能力”是創新、創造活動的必備條件, “農業創客”是團隊, 不是個人, 因而其選拔過程應充分考慮到“團隊組建”的需要, 量才適用。在育人環節, 農業創客組織應當明確意識到, 學校農業教育不足以完成農業創客的全部培育工作, 農業實踐的鍛煉與激勵應是一個十分必要的培育環節。因此, “人”與“事”不應脫離, 而應緊密結合, 用“事”去鍛煉“人”, 讓“人”在做“事”中成長。例如, 海南在發展熱帶特色農業的過程中, 就把人才培育與熱帶農作物的生產緊密結合, 在其特有的熱帶瓜果、熱帶蔬菜種植上下功夫, 實現了特色農業發展與特色人才培育的雙豐收。[15]在這里, “多元激勵”是實現“人”“事”共進的推動力量, 集中體現在“職業的榮譽感”與“利潤分享的公正性”上。在用人環節, “激勵機制”也是一個關鍵抓手。只有在“規范”用人的基礎上正面激勵創客人才, 才能加速農業創客的建設與發展。
(三) 農業創客“工作坊”建設的協同參與機制
農業創客要實現“微創新”, 不僅要提高自身的創新、實踐能力, 還要構建高性價比的創新場所。對此, 可以通過“協同參與”機制推動農業創客“工作坊”的建設。要實現建設主體之間的“協同”, 必須找準“協同”的“主要引導者”。以此作為分類標準, 可將農業創客“工作坊”的建設劃分為政府主導的“工作坊”、農戶主導的“工作坊”以及科研院所主導的“工作坊”三類。
政府主導的“工作坊”建設能夠整合多方面的社會力量, 用創業項目的方式引導農業創客的活動。政府設立創業項目應把握以下幾點:一是項目要有針對性, 直接針對農業生產急需的“微領域”, 如特色小型農機具、特有品種的種養殖等。二是項目必須具有可行性, 建立在現有農業技術基礎之上, 服務于適銷對路的農產品生產。三是項目必須具有可操作性, 其不是純理論的問題探討, 而是實踐性很強的應用項目, 可以實現高產出比。
農戶主導的“工作坊”建設以聯合協作的方式構建創客共同體, 實現由分散到集中的轉變, 從而提高整個“工作坊”的經濟效益。例如, 以特色種養殖合作社為基礎的“潘楊錦旺”公司, 通過農戶之間的聯合協作, “帶動良田、豐登鎮蔬菜種植戶近4000戶……合作社無公害農產品認證達39個, 合作社社員戶均增收5000元”[16]。由此可見, 直接由“農戶”主導“工作坊”的建設過程, 政府、科研院所積極參與, 也可以達到應有的建設目標。
科研院所主導的“工作坊”建設, 技術指導與培訓是其主要特征。農業知識的構建與傳授, 是科研院所參與“農業創客”建設工作的獨有優勢, 因此, 應通過興辦農業培訓課堂、實施田間指導等實踐方式, 將“工作坊”辦好、做大。總之, 農業創客“工作坊”建設協同參與機制的不斷健全和完善, 是探索農業創客“微創新”具體建設路徑的重要一環。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理論導刊2018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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