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并將其與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并列,成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建設的七大戰略之一,同時也是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的六大任務之一,可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中的重要地位。
過去30多年,我國在工業化和城鎮化中取得巨大成就,被公認為是影響20世紀全球經濟的重大變遷之一。然而,在城鎮人口迅速增加和農村人口持續減少的背景之下,我國農村的發展出現了若干制約瓶頸,其中尤以“新三農”問題即“農村空心化、農業邊緣化、農民老齡化”最為突出,這正應成為我們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根本著力點。
因此,在“新三農”問題治理中,農村居民、農業生產者和農民養老提供者是進行治理的主體力量。城鎮化背景下農村人口的非農就業和持續外流導致的“主體虛化”,是形成農村空心化、農業邊緣化和農民老齡化現象的主要原因。當前“新三農”問題治理過程中,政策改革應以“新三農”問題治理主體為中心,通過農村居民主體、農業生產主體和農民養老主體的重構,為問題的解決提供現實可行的操作路徑。
農村居民主體的重構是決定“空心化”之后的農村是否走向消逝的關鍵性政策舉施,其核心是未來農村居民將由誰來構成的問題。當前,國內部分地區已出臺“市民下鄉”或“能人返鄉”等政策,對農村“空心化”治理進行初步探索,同時也通過“精準扶貧”等措施增加農村公共財政投入以改善基礎設施條件,為城鄉一體統籌發展營造有利的環境條件。統籌城鄉戶籍制度改革,是決定未來農村居民主體重構的關鍵,只有建構起城鄉一體化的人力資源流動機制,推動“村民進城”和“市民下鄉”協調發展,才能為新農村建設提速提供人力資源支持。
農民“以地養老”模式需要以農村“老年勞動力”作為支持,單純的農地養老本身并不具有保障意義,隨著農村家庭結構的變遷和人口的持續外流,這一理想模式也根本無法發揮應有的保障作用。因此,在當前深化農村綜合改革過程中,通過制度設計加大對農村地區的養老服務等公共財政投入,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才是解決當前“農民老齡化”問題的根本出路。
道路艱辛,前途光明。還要通過制度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解決新“三農問題”,突破口在土地。如何更好地讓撂荒了的耕地流轉起來,實現適度規模經營;如何把空心的村落利用起來,實行城鄉協調發展;如何保護農民權益,讓他們能帶著財產進城,針對的就是當前最迫切的農業、農村、農民問題。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鄉村振興研究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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