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端于1978年的農村改革,已經走過了40年的光輝歷程。農村改革的巨大成就,不僅帶來了農村經濟社會的歷史性變化,而且有力地支持了整個國民經濟社會的深刻變革。農村改革的創新實踐,不僅為我國成功實現經濟體制轉軌積累了寶貴經驗,也為世界一些國家實現經濟轉型提供了有益借鑒。回顧總結農村改革40年發展的歷程和經驗,研究探討我國當前三農發展理論和實踐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對于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引領小農戶對接大市場都有積極的意義。從本期開始,本報將在本版開設“縱論農村改革40年”欄目,邀請專家學者對改革開放40年間我國農村改革的歷程進行梳理和分析,敬請關注。
農村改革的核心是農業經營體制的改革。其主要矛盾斗爭是人民公社集體化體制與農民家庭承包責任制兩種經營體制的對決,結果是農民家庭承包經營顯示出蓬勃的發展活力,而集體化體制則黯然落敗。這場體制變革牽動億萬人心。記得改革成果初見時,神州大地一片歡呼,同時也有人大感驚異:江山一統多年,貌似強大、神圣的集體化體制,怎么就這樣被農民無情地推倒了?農民家庭承包經營的神力何來?集體化的問題在哪里呢?
時過40年,這些問題仍然值得深思。
一、農業集體化脫離實際違背農民意愿
新中國建立伊始,我們堅定地選擇了社會主義道路,這是必然的,符合全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但如何實現這一宏偉目標,認識和行動上難免受到歷史的、時代的局限。新中國建立時,整個國家還是一個貧窮落后的農業國,農村是千百年來不變的一家一戶的傳統小農生產,生產力落后,農民貧窮,農村經濟、社會凋蔽。土地改革之后,面對汪洋大海般的小農生產,如何帶領他們走出貧困,發展生產,進一步走向現代化,是一個世界級的難題。環顧世界,各國為改變農村、農業及農民的弱勢地位,采取的主要辦法是把分散的個體小生產“組織起來”。具體做法有兩種:一是歐美等國普遍實行的,農民等小生產者在家庭私有制基礎上建立的合作制經濟組織。這種合作制20世紀初已傳入我國,但實行得不普遍。我國既已選擇了社會主義,把消滅私有制作為首要目標,當然就不可能采用這種私有制為基礎的“合作制”。我們可選擇的只有另外一種辦法,這就是蘇聯創造出來并正在實行的一切生產資料歸集體所有的農業集體化。
蘇聯建國初期在農業發展道路上也經歷了一番曲折。國內戰爭結束后,列寧認識到在生產力落后的俄國,不能直接進入社會主義,果斷地終止了“軍事共產主義”,改行“新經濟政策”,允許多種經濟形式共存,大力發展生產力。他在病重期間口述了《論合作制》,進一步明確指出,在農村通過發展合作社,特別是流通領域里的合作社,而且要“經過整整一個歷史時期”的發展,引導農民逐步走向社會主義道路。1924年列寧病故。斯大林接班后,急于實現他提出的“一國建成社會主義”的設想,1929年便終止了“新經濟政策”,開始直接向社會主義過渡。在農村則轉而實行消滅富農階級,農村一切生產資料歸集體農莊的 “集體化”。新中國建立時,這一模式正一枝獨秀,已在蘇聯取得形式上的成功,并在東歐各國推行,自然也就成了中國現成的榜樣。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照搬了“蘇聯模式”,以蘇聯的集體農莊模式設計了我們的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組織、運作形式:土地、耕畜、大農具等生產資料完全歸集體所有,而農民成了失去一切生產資料和生產經營自主權的純粹勞動者,參加合作社的集體生產勞動。
其實,蘇聯農業集體化對中國的影響并非從新中國建立后才開始。蘇聯在1932年底建成了農業集體化。他們的指導思想及具體做法早已傳入中國,引起我們黨領導人的重視。早在延安時期,1943年11月,毛澤東主席在招待陜甘寧邊區勞動英雄大會上發表《組織起來》的講話時就說:“在農民方面,幾千年都是個體經濟,一家一戶就是一個生產單位,這種分散的個體生產,就是封建統治的經濟基礎。而農民自己陷于永遠的窮苦。”而改變這種狀況的唯一辦法,就是通過合作社,達到集體化。毛澤東主席的這次講話是對蘇聯農業集體化道路的認可,也預示了未來新中國農業發展的方向。此后,黨領導的各個根據地就開始出現土地入股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組織。這是中國農業集體化的萌芽。
新中國建立后,很快就在全國農村展開農業合作化即集體化運動。把中國農業的前途定在集體化上,其信心何來?首先是崇高的革命理想和激情。當時蘇聯及社會主義各國流行著一種激進的思想認識,認為無產階級只要掌握了政權,采取措施消滅私有制,實行公有化,社會主義制度就可以建立起來,生產力就會跟著來一個“飛躍”,快速發展。忽略了生產力發展這一決定性因素,以為不經過商品經濟發展就可以建成社會主義,甚至認為越是生產力落后的國家,越有利向社會主義“過渡”。這種窮“過渡”思潮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產生過不小的影響。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根據就是蘇聯的農業集體化的實踐及所取得的所謂“成功”。在農業合作化運動中,蘇聯通過集體化使農業生產發展,機械化現代化水平提高,農民生活富足、幸福的宣傳深入人心。“點燈不用油。耕地不用牛”,“電燈電話、樓上樓下”的說詞,人人耳熟能詳。蘇聯經驗使我們堅信,只有集體化才是中國農業迅速發展,農民走向富裕的唯一正確道路。選擇集體化道路的第二個根據是基于對小農經濟局限性的片面化、絕對化認識。認定小農經濟個體生產經營,規模小,風險大,增產潛力小,發展緩慢。更可怕的是它還具有天然的自發資本主義的“危險傾向”,會時刻不停地向兩極分化。若任其發展,農村中少數人就會發展成富農剝削者,多數人就不得不忍受貧困甚至破產的痛苦。而防止這種“危險傾向”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實行集體化。
集體化寄托著我們美好的理想。它不僅能夠加快農業生產的發展,而且能有效防止農村兩極化,引導農民共同致富。于是中國農業合作化滿懷激情地行動起來。1953年冬季開始宣傳動員,1954年全面鋪開,1955年夏季之后,毛澤東嚴厲批判了所謂“小腳女人”即“右傾機會主義”,從此開始,政治、思想上的斗爭、批判不斷加劇,農業合作化成了一場疾風暴雨的政治運動,發展速度急劇加快。1956年底,全國農村實現了農業合作化。農業合作化完成之后并沒有停下步來。1958年秋天又興起了人民公社化運動,并在9月一個月內在全國農村實現人民公社化。公社化追求“一大二公”,陷入更大的空想,經濟發展上要“大躍進”,“超英趕美”,所有制形式上要向更高形式的“大公”過渡,先“過渡”到全民所有制,并準備向共產主義“過渡”。結果出現了破壞力極大的“共產風”,國民經濟及人民公社都陷入危機,不得不進行調整、“后退”。人民公社集體經營體制“退”到“三級所有、隊為基礎”,以生產隊為核算單位才最終確立下來。
中國二十多年來的實踐及蘇聯東歐各國實行的結果都證明,所謂農業集體化能夠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共同致富的設想,像近代史上許多空想社會主義實驗一樣,也是一個看起來十分美妙、卻無法在現實生活中實現的空想。它不能解決中國農業的問題,沒有給農民帶來實際利益。中國農民不滿集體化,他們的反抗從合作化到公社化的二十幾年間從未停息。他們的反抗方式一是全國性的消極怠工;二是一有機會就實行包產到戶。二十幾年間,全國性的包產到戶風潮三起三落,規模、聲勢一次比一次大。1960年代初的這一次,全國有30%以上的生產隊實行。安徽名曰“責任田”的包產到戶,全省90%以上的生產隊實行。在農村改革的洪流中,人民公社集體經營體制,終于被農民推倒。
二、農業生產最適合家庭經營而不宜實行集體化
實踐證明集體化不適合農業生產。但集體化在中國畢竟實行了二十余年,為建立、維護這一體制,又進行過無數次批判斗爭。傷害了許多人,也搞亂了人的思想。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但組織規模越大越好,小農生產一無是處的陳舊觀念在某些人的頭腦中還殘存著。時至今日還有人說:中國農業集體化因為受到“大躍進”“共產風”的干擾,所以沒能顯示出其優越性。言外之意是集體化是有其優越性的,沒有那些干擾,是可以成功的。
這是毫無根據的臆測。如果不發生“大躍進”之類“左”的極端錯誤,可能不會出現“三年困難時期”那樣嚴重的危機,但農業生產、農村經濟的長期停滯,農民陷入窮困的局面,是無法避免的。中國“大躍進”、 “共產風”的破壞是巨大的、毀滅性的,但時間不長。真正長期阻礙中國農業發展的是生產經營體制上的集體化。在集體化體制下,即使沒有太大的天災人禍,農業也不可能健康發展。對此,我們必須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還有人提出,不要籠統否定整個農業集體化。在高級社時期,農業就沒有出現后來那些嚴重問題。按這種說法,如果不搞公社化,繼續實行高級社,農業集體化還是可以成功的。這種說法也完全不符合實際。我國農業集體化經歷了幾個階段,從互助組、初級社起步,1956年實現高級合作化。1958年9月實現人民公社化。但真正實行所謂“一大二公”的公社所有制的時間很短。從1958年冬天開始,以兩次鄭州會議為標志,就開始對公社“一大二公”體制進行調整,從單一的公社所有制后退,并劃小公社及所屬生產隊規模。從此開始,人民公社放棄了“一大二公”體制,之后實行了“三級所有,隊為基礎”,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的體制。從本質上說,調整后的人民公社實際上是高級社的性質(主要是生產資料完全的集體所有制及按勞分配),初級社的規模。所以中國的農業集體化,前后二十余年,但真正實行半社會主義的初級社及“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所有制的時間都很短(前者一年左右,后者不到半年),其絕大多數時間實行的是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生產經營的體制,其中包括形式上掛著人民公社牌子而實質上是高級社的那十幾年時間。農業問題專家杜潤生說,高級社是我國農業集體化的主要形態。除了“一大二公”、“三級所有”這些形式之外,如勞動上的“大呼隆”、分配上的 “大鍋飯”等等弊端,在高級社時期都已形成。只不過它時間較短,人們總以為農業問題出在公社化之后。這是一種誤識。
集體生產經營體制,不符合農民的心愿,更與農業生產的要求根本不相適應。農業生產只適合以家庭為單位進行,而不宜實行集體化。這是農業生產的特點決定的。農業生產有自己的特點和規律:一是農業是人類社會生產與生物(種植業的植物及養殖業的動物)自然生長過程相結合的產業。它受到人類社會的及自然條件的雙重制約,面臨社會及自然的雙重風險。所以有人說搞農業是開“露天工廠”,“人管一半,天管一半”,災害多、風險大。二是農業生產時間、空間上的分散性。農業生產的環節多,周期長,眾多的生產環節中的勞動價值難以單獨進行有效、準確的計量,因為每一個生產環節都不能直接產生價值(農業生產的價值要在一季莊稼收后的最終產量上才能體現出來),但是,每一個生產環節又都對最終產量有直接影響,甚至某一個生產環節上出了問題,就可能毀掉整個生產。
農業生產的這些特點,決定了農業生產要實行集體化,必須有相應的極其嚴格又極其精細的管理,要比工業管理復雜、困難得多,實際上是難以做到的。工業生產可以實現高度專業分工,因為各個生產環節都可以建立能夠獨立進行嚴格的計量、質量考核的崗位責任制,哪怕是生產一個螺絲釘,都產生可以獨立計算的產值,都可以建立起明確的量與質的考核及計酬標準。所以,工業生產可以實行社會化大生產,擴大生產規模。一個大型工廠,根據專業分工的需要,建成若干個車間和一條條流水線,把成千上萬個勞動者科學地組織起來,工作崗位井井有條。每個崗位上每個人勞動的量與質都能進行有效的考核,每個人的勞動結果都與其報酬緊緊聯系。所以在專業分工基礎上的工業擴大生產規模,不僅不會造成窩工和資源的浪費,反而會更充分地發揮勞力、資源的潛力,形成規模優勢,大幅度提高勞動生產率。而農業生產不能形成這樣的專業分工崗位,較長的生產周期中,分散的眾多生產環節上,沒有可以獨立存在的中間產品,每項勞動都難以確定科學的計量與考核、監督、驗收標準,分配上便無法與產量掛鉤。“按勞取酬”的原則便無法實現。
從我國的農業集體化的實踐來看,從合作社到人民公社的生產隊,在勞動管理上,對社員勞動的量與質上的考核主要是靠評工計分,分配上也只有按社員所得工分進行。但是,評工計分做到極致也只能反映勞動的量,難以反映勞動的質,體現不了勞動生產最終價值。這是一個隨意性極大,毫無科學性可言的“大馬虎”辦法。在全國范圍里,從合作社到人民公社的生產隊,自始至終,全國各地幾乎無一例外的都無法做好這項工作。所以,在整個中國農業集體化時代,合理的科學的勞動管理、切實可行的勞績考核、計酬、分配制度一直沒有,也完全不可能建立起來。集體經濟的管理、計酬辦法完全處于隨意、自流狀態,按勞取酬原則根本無法實現。結果只能是“大呼隆”勞動,平均主義的“大鍋飯”盛行。社員“干好干壞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甚至“干不干一個樣”。還有人憑著特殊地位、權力,不干活也可以取得高工分,得到高額報酬。集體體制的“大鍋飯”中其實掩蓋著剝削行為。還有,在不少地方,評工計分成為社隊干部整社員的一種手段。這樣的評工計酬辦法,怎能體現人的勞動價值,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年復一年,積重難返,形成全國性的農民普遍“怠工”。人民公社集體經濟也便從根本上喪失了發展活力。
我國二十幾年的農業集體化的失敗,證明了農業不能搞集體生產。集體規模越大,越沒有辦法搞好。改革前后的經驗教訓從正反兩個方面證明,農業生產最適合以家庭為生產、經營單位。家庭是社會最基礎的細胞,具有組織生產的社會功能,它又有極強的凝聚力、穩定性和自主性。一個農民家庭,有一個懂農業生產、責任心強的家長,可以有效地安排生產經營,組成一個有活力、高效率的生產、經營主體。每個家庭成員利益一致,有愛家,團結起來搞好生產的自覺性(如果成員中矛盾利益不可調和,他們則會“分家”即另組家庭)。家庭還可以合理、充分利用農忙及農閑時間,機動靈活地搞好大田及家庭副業生產,達到生產效率最高化、經營收益最大化。而一旦把家庭納入集體,家庭失去了獨立生產、經營主體地位,以上一切長處也就喪失殆盡。
家庭經營的這些優勢,從合作化運動開始就被嚴重歪曲了,對它的局限性的認識陷入絕對化。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的農業發展現狀,農村改革后我國農業商品化發展的新實踐都說明,只要認真實行合作制(絕不是消滅私有制的集體化)并建立起完善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家庭經營的局限性是完全可以克服的。現代西方發達國家農業現代化水平很高,但都仍然是家庭經營為主要形態。美國農業現代化水平最高,也仍然是一個個規模不等的家庭農場。日本的農業經營規模較小,但有全國及各級農協完善的服務保障,農業生產水平也很高。目前我國新出現的種田大戶等新型經濟主體,通過土地流轉,耕種幾百畝,甚至幾千畝或更多的土地。可見家庭經營的規模不一定就小。
農村改革的帶頭人萬里對農業經營體制有深切的認識。他說,農業生產以家庭為單位好,這是農業特點決定的。家庭生產加上社會化服務,有很強的適應性,不光能為農民求溫飽,而且可以致富,可以走向現代化。原來的社會主義國家搞集體化走了一段彎路,后來先后搞了家庭承包經營。誰搞誰受益,早搞早受益,不搞繼續受窮。長期吃不飽飯的社會主義沒有什么優越性,必將被人民拋棄。所以我說包產到戶不僅救了農業農民,也救了中國,救了社會主義。(《萬里訪談錄》《百年潮》1997第5期)。
作者系新華社《瞭望》周刊原總編輯、高級記者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華合作時報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