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稱謂將被摒棄?人社部答復稱目前不宜取消。一提起“農民工”,人們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從事臟、累、危險工作且待遇低的勞動者。有觀點認為,“農民工”稱謂帶有歧視色彩,不利于農民工真正融入城市。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有代表建議取消“農民工”稱謂。不過人社部對此答復稱,目前很難找出一個準確、簡潔、各方認可的稱謂,還不宜取消“農民工”這一稱謂。(2月18日《南方都市報》)
“農民工”這個稱謂,表明了來自農村的農民身份。如果認為叫“農民工”涉嫌歧視,那么,農民的稱謂是否也要換個說法呢?
農民和農民工稱謂的出現,有其社會現實背景。畢竟,現在還有城鄉差距和城鄉二元體制,畢竟戶籍制度依然存在。在國外,農民或許只是指一種工作,而在國內,卻往往與身份、社會福利待遇等聯系在一起。只要這些不改變,不管農民工改成什么稱呼,都難以從根本上改變身份和地位。有些地方將農民工稱為“新型合同工人”、“新市民”等等,只不過是換了個說法,一個“新”字,不還是將他們與城里人和市民區分開來了嗎?
近年來,有不少人喜歡“咬文嚼字”,他們的特點是不從根本上正視問題、解決問題,反倒熱衷于摳字眼、換說法,試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比較著名的例子有:《江西省就業促進條例》中將“失業人員”改稱“創業人員”;某著名經濟學家義正詞嚴地指出,中國的窮人不應叫“窮人”而應該稱為“待富者”。他的理由是:“改革還沒有完呢,并不是說改革到現在為止了……現在還在市場經濟中,他今天沒有富,只要有更多的機會,機會的均等是很重要的。所以,我們大家對都在改革中受益要有正確的理解。”另外,“兩會”上還有“公園”應改成“百姓園”、“三八節”應改成“女性節”、“人民幣”應改成“中華元”等等提法。這些鉆牛角尖玩文字游戲的做法,其實沒多大意義。
說到底,“農民工”這個稱謂是否涉嫌歧視,還在于農民工的福利待遇和社會地位能否得到真正的提高,能否跟城里人平起平坐、真正平等起來。提高農民工收入、讓他們跟城里人享受同等待遇、為他們落戶城市消除障礙,才是當前改革和努力的方向。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