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健全鄉村治理體系的分析
中國古代社會有“皇權不下縣”的說法,農村基層長期實行鄉村自治,鄉賢是鄉村自治的主導者,這種治理模式成本低、效果好,體現出古人的政治智慧。新時代建設新農村,應該大力弘揚有益于當代的鄉賢文化,創造條件讓那些遠離故土的鄉賢們“返場”。
鄉賢文化
鄉賢,從字面上理解是“鄉村中的賢者”,《辭源》解釋為:“明清時凡有品學為地方所推重者,死后由大吏題請祀于其鄉,入鄉賢祠,春秋致祭。”不過,明清以前“鄉賢”一詞就有了,最早可以追溯到東漢,如果不局限于某一個朝代的話,可以參照《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鄉賢,鄉里中德行高尚的人。”
鄉賢是由“鄉”和“賢”所構成的,首先要具備地域性,是本鄉本土的人,有濃厚的鄉情,對故土有責任感和歸屬感;其次必須是賢能的人,有才有德,是各行各業的佼佼者,并得到各方面的公認。鄉賢不是一種職業,也不是一種職務,它屬于社會學范疇,是對鄉間精英群體的概括性描述。
鄉賢也不是舊時代的鄉紳,盡管二者具有很高的重合性,但它們所強調的重點有所不同。鄉紳強調的是權力和地位,往往與“有權有勢”聯系在一起,他們中的一部分被人們視為“土豪劣紳”;而鄉賢在強調地域性身份的同時,更多地強調的是品德、能力和聲望。鄉賢土生土長,根植于鄉土,不僅有才德,而且注重鄉情、鄉愁,他們以鄉愁為基因、以鄉情為橋梁、以鄉村為空間,是鄉人間增進情感聯系的紐帶,在鄉人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情感認同。
舊時的鄉紳主要由以下群體構成:科舉及第未仕的士子,本地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鄉或長期賦閑居鄉里養病的中小官吏,本地的宗族首領等。而鄉賢的身份更為廣泛一些,除品德受到大家認可的鄉紳外,那些雖然沒有權勢和財力,但具有一定文化、熱心于鄉間事業、獲得鄉人擁護的人都可以歸入鄉賢行列。
中國古人對鄉賢群體歷來十分看中,《禮記》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認為賢能的人對治國理政十分重要,《墨子》也說“大人之務,將在于眾賢而己。故古者圣王之為政,列德而尚賢。雖在農與工肆之人,有能則舉之”。劉邦起于泗水亭長,深知鄉賢在民間的巨大影響力,所以西漢立國之初就將鄉賢納入政府控制范圍中,成為國家治理體系中的一部分,漢高祖二年(前205年)下詔:“舉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帥眾為善,置以為三老,鄉一人。擇鄉三老一人為縣三老?!?/p>
歷代對鄉賢均有褒揚,東漢時孔子第二十世孫孔融擔任北海國相,“以甄士然祀于社”,甄士然是北海國本地人,史書稱其“臨孝存知名”,孔融“恨不及之”,在他死后“乃命配食縣社”,這被認為是祭祀鄉賢的開始。到明清時,各地開始建鄉賢祠,本地人所推重的鄉賢,死后“由大吏題請祀于其鄉”,春秋時節都有祭祀活動。在各地編纂的方志中,鄉賢更是必不可少的篇章,那些知名于本土、為鄉人謀福祉、受到鄉人稱頌的鄉賢,事跡通過地方志流芳后世。
鄉賢治村
中國古代封建王朝的國家治理體系主要由官和吏組成,官員的選拔和管理極為嚴格,其人數往往不多,清代學者劉獻亭在《廣陽雜記》中統計,東漢初年官員約7500人,到唐代約18800人,明朝初年武職官員約28000人。吏的數量較官員要多些,比如宋代,一個縣政府的正式官員,大縣不過四五人,小縣只有兩三人,而胥吏一般會有數十人。
然而,僅依靠百十人顯然無法管理一個縣的百姓,比如戶籍管理,秦漢以后朝廷在這方面逐漸重視和加強,戶籍有登記制度,日常還要更新,需要大量人員去落實。再如賦稅征收,既要逐戶收取,又要防止有人鉆制度的空子,類似隋朝的“大索閱貌”制度,不僅要查納稅人的姓名、出生年月,還要查相貌,有關人員要當面檢查年貌形狀,防止那些人已達成丁之歲卻用詐老、詐小辦法逃避賦稅和徭役。
完成這些大量而瑣細的工作需要充足的人手,為彌補官吏數量上的不足,歷代都借用鄉賢來輔助國家治理。戰國時期就有“三老”制度,先在魏國出現,以后秦、漢兩朝都予以延續?!叭稀彼赣胁煌忉專械恼J為是具備“三德”之人,即“直、剛、柔”三德,有的認為指上壽、中壽、下壽等三種高齡之人,他們的年齡分別以120 歲、100歲、80歲為界?!叭稀笨梢詤⑴c地方政務,本人不用服徭役和兵役,平時他們輔助朝廷對鄉村進行治理。
宋元以后士大夫群體不斷壯大,他們崇尚“以天下為己任”,那時官員致仕后一般都返回原籍鄉里,這些人有閱歷、有能力,也有一定威望,他們中的許多人回鄉后積極投身鄉村建設和治理中,成為鄉賢的重要部分。范仲淹回到家鄉后設立義莊,救助宗族中的貧困者,呂大鈞返鄉后與鄉人訂立《呂氏鄉約》,規范鄉民行為,對婚喪嫁娶等社會活動加以引導。還有的致仕官員返鄉后積極帶領大家修橋鋪路、開辦書院或者帶領鄉人發展經濟,有的則參與鄉民糾紛的調解、教化百姓。
中國是個傳統農耕社會,幅員遼闊、民族和人口眾多,在交通、信息傳遞技術十分落后的情況下,在朝廷與鄉村間起重要維系作用的正是鄉賢等鄉村精英群體,他們能得到官府、地方宗族、鄉間百姓等各方支持,也能綜合起各方的利益,當不同利益發生沖突時還能起到調節和減壓的作用,維持了農村社會的穩定。
古代的鄉賢既是封建統治者在鄉村社會的代理人,又代表鄉村的利益向封建統治者表達訴求,他們是鄉村的實際統治者,林語堂稱之為“無形之政府”。道家強調“無為而治”,在中國歷史上也的確出現過這樣的時期,比如西漢初年的休養生息,朝廷“無為”而天下能實現大治,依靠的正是官吏體系之外還有一支深入到基層鄉間的精英力量。
鄉賢“返場”
近代以來,受帝國主義侵略以及西方文化輸入的影響,中國基層鄉村出現了巨大變革,由傳統農耕社會逐漸向城鄉二元化方向發展,農村不斷衰落,危機逐漸累加,鄉村人才大量向城市流動,以往產生和積淀鄉村精英的循環模式中斷了,加之鄉村社會矛盾越來越多,致使不少劣紳充斥于鄉間,鄉賢文化逐漸暗淡下來。
中國共產黨領導了土地革命,農民得到真正解放,農村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到上世紀80年代,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廣大農村又發生了新的變革,城鎮化步伐加快,村莊由內向型逐漸向外向型轉變,各種要素流動加快,農村基層社會結構發展改變,農村的時空秩序和鄉間的日常生活都不同以往,農村原有的熟人社會正在發生著悄悄的變革,在這種大背景下,鄉村中的精英或進城學習、工作,或在更加流動的空間里開拓經濟,專注于本鄉本土事業的意愿和能力均明顯降低。
我國農村社會盡管發生了巨大變化,但傳統社會的架構仍然沒有消失,鄉間所特有的以血緣為紐帶維系的家族和鄰里關系依舊廣泛存在,仍然需要鄉賢參與鄉村的建設和治理,有益于當代的鄉賢文化仍然需要繼續傳承和弘揚。
新時代的新農村建設呼喚大量新鄉賢出現,與舊時代的鄉賢、鄉紳不同,新鄉賢不僅要出身于本土、熱愛本鄉,而且要有現代民主法治意識和現代道德觀念,在參與新農村建設時,除利用自身影響力之外,更要利用現代社會的道德倫理觀和法律手段來化解農村社會中的矛盾,同時還要利用自身優勢,帶領村民發展經濟,使鄉村的貧困人口擺脫貧困。
在這方面,各地進行了許多積極探索:有的組織本地出去的老干部、老教師和企業家回鄉參觀,請他們建言獻策;有的舉行本地出去的知名人士評比活動,提高他們在家鄉的知名度;有的組織以本地企業家為主的商會組織,積極為家鄉招商引資。在生活方式發生巨大改變,通訊、交通技術日新月異的情況下,分散在外地的本土精英們也一樣能為家鄉的建設出謀劃策,做出自己的貢獻。
然而,只有“在場”的鄉賢才是純粹意義上的鄉賢,鄉賢只有生活在鄉土,與鄉人朝夕相處,才能結成深厚的鄉情,他們身上的品德力量才能潛移默化地感染其他人。在農村日益出現“空心化”的情況下,建設新農村最大的障礙不是資金而是人。從經驗看,精英缺失容易導致地痞、流氓、惡霸等黑惡勢力的興起,所以應鼓勵鄉賢“返場”,實地參與新農村建設和鄉村治理。
鄉賢“返場”應該不缺乏熱情,比如許多退休的政府官員、科技和文化工作者內心都有深厚的鄉情鄉愁,他們希望發揮自己的余熱,希望能在有生之年重返故里,為家鄉做一些貢獻,回報故土的養育之恩。問題是,現實中的一些制度性難題阻礙了他們“返場”,比如戶籍、農村宅基地管理、社會保障政策、人事制度等。這些問題都很現實。但在深化改革力度空前加大的當前,相信這些問題都會陸續得到解決。到那時,相信鄉賢“返場”將會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優秀的鄉賢文化也將得到新的發揚。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發展觀察》雜志2018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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