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對村莊社會資源的動員
摘要:中國農業的規模化轉型在迅速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諸多困境,其中之一就是資本下鄉過程中所遭遇的來自村莊社會的抵抗。本文以湘南一家農業龍頭企業為例,考察資本下鄉后如何遭遇來自村莊社會的阻礙,以及資本如何利用村莊社會資源化解阻礙,在此基礎上,從社會學角度解釋了下鄉資本化解社會困境的策略。研究發現,通過將土地轉包給當地的家庭農場(“代管戶”),企業得以將這些家庭農場吸納進自己的產業鏈中,并利用本地人的社會資源,如熟人社會的“人情”“面子”“內外有別”等原則,解決勞動雇傭、監督以及村莊公共資源的使用問題。本文認為,家庭農場所賦有的社會資源可以成為下鄉企業化解社會困境的潤滑劑,貢獻于資本積累。
關鍵詞:資本下鄉 家庭農場 社會困境 社會資源
一、問題的提出
近年來,一方面,資本下鄉在全國已經成為一種常見現象;另一方面,下鄉資本“毀約棄耕”“跑路”“爛尾”現象也頻見于報道。對于資本經營的失敗,學界有各種不同的解釋。一種理論強調,這是農業本身的特殊性所導致的,農業“勞動時間”和農業“生產時間”之間的間隔使資本難以有效地利用雇工,因此大規模的農業經營容易失敗。另一種理論指出,土地流轉費用和雇工費用的上漲會增加規模經營的風險;同時,在規模經營中,勞動監督和管理也更困難,相較而言,小農經營更有優勢。還有研究者認為,資本下鄉主要是為了套取國家補貼或將經營權用于抵押,并不在意農業經營的成敗。
上述觀點盡管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釋農業規模經營的失敗原因,但也有其局限性。一方面,上述解釋過于強調農業本身的特殊性,容易先入為主地否定規模經營成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上述解釋忽略了一個重要情境——村莊社會。從傳統社會以來,中國的農業生產一直高度嵌入在村莊社會中,村莊社會既是一個生活共同體,也是一個農業生產共同體。中國的規模經營不僅要處理種植或養殖過程中的管理問題,還要處理與村莊社會的互動問題。
本研究將資本下鄉置于村莊社會情境下進行考察,重點探討以下問題:第一,下鄉資本所遭遇的來自村莊社會的阻礙根源何在;第二,下鄉資本如何解決這些社會阻礙,尤其是如何利用村莊社會資源解決勞動雇傭和監督問題。家庭農場如何幫助資本解決生產管理中的困境,是第二個研究問題的主要關注點。
本研究以筆者于2012~2013年為期共計8個月的實地調研為基礎,以湘南一家龍頭企業A公司為例,對上述問題進行探討。A公司是一家農資經銷企業,由于農資市場的競爭日益激烈,自2009年開始,該公司在湘南一個水稻種植大縣流轉了1000多畝土地,嘗試發展規模經營。最初,A公司以想象中的“美國式大農場”為參照,購置了大量農業機械,雇用農機手及普通農業工人進行耕作,并雇用了全職監管人員對雇工進行監督。但在這種經營策略下,公司的雇工成本嚴重超出預算;對雇工監督的低效,更使該公司在第一年遭受了嚴重虧損。為了解決規模經營的管理問題,A公司從第二年開始對土地經營方式進行了一次大調整:將全部土地轉包給少數“代管戶”耕作,公司從種植環節退出,但要求代管戶購買公司提供的農資,并將稻谷賣給公司。A公司將土地轉包給代管戶時并沒有提高流轉費,公司的利潤主要來源于農業的上游和下游環節——農資銷售和稻谷銷售。從農業生產上游和下游獲取的利潤對于A公司而言是幾乎沒有風險的,只要土地能順利轉包出去,這兩部分利潤就是有保障的。
二、資本下鄉遭遇的“社會”困境及其原因
資本化的農業生產除了要面對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外,作為外來者,他們還不得不面對“社會”風險或“社會”困境,這種“社會”困境主要源于外來資本與當地村民之間的矛盾。
(一)資本下鄉遭遇的“社會”困境
從對全國不同地區的調研來看,在下鄉資本與村民的日常互動中可能發生各種形式的沖突。常見的沖突包括:企業在耕作過程中,因農機壓壞路面,或噴灑農藥時損及村民的農作物,被索要高價賠償;在灌溉季節,村民與企業在使用水利設施的優先順序上發生矛盾;村民聯合起來阻礙企業收割,或在收割季節偷盜農產品。村民以上述形式表現出來的對抗,有相當程度故意破壞和報復的成分,二者之間無可避免的利益沖突,是外來資本遭遇村莊社會困境的底色。
(二)資本下鄉遭遇社會困境的原因
與下鄉資本有利益沖突的至少有以下三類農戶。第一類是在資本下鄉以前,免費或低價從親朋好友手中流轉土地的“中農”。這部分農戶勞動力年齡多在40~50歲之間,他們因種種原因無法外出務工,于是通過在村莊內部流轉土地的方式,將種植規模從原先的不足10畝地擴展到30~50畝地。這樣的家庭往往以農業生產為主業,他們每年可以獲得與外出務工家庭大致相當的年收入。
第二類是那些因種種原因無法外出務工,只種植自家承包地的農戶。這些農戶往往因為要照顧老人、孩子或因為某些疾病而無法外出務工,農業收入是其家庭收入的重要部分,因此并不愿意放棄土地。不過,企業有各種非直接強制的策略可以將這些“釘子戶”排擠出去。這使得雙方在此后的互動中很容易產生矛盾。
第三類是村內原來的農機手。村內的土地原本是這些農機手的作業范圍,企業的介入打破了原來的利益格局,減少了原有農機手的作業面積,也減少了他們的收入。在農機作業市場的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這一沖突就尤為凸顯。
盡管A公司在第一年經營失敗后很快調整了策略,將土地分包給了代管戶,只從農業生產的上游和下游盈利;然而,將土地分包給代管戶并非一勞永逸的方法。從調研中發現,并不是所有代管戶都能盈利,有不少代管戶只能勉強保持收支平衡,有些甚至會虧損。本地代管戶和外來代管戶之間的明顯差異,在一定程度上挑戰了以往有關家庭農業堅韌性的解釋。已有的解釋或從農戶的自我剝削角度,或從家庭農業與全球經濟體系的關系角度解釋家庭農業的堅韌性,但不足以解釋為什么本地家庭農場主能盈利,而外來的家庭農場主卻困難重重。如果抽離了村莊社會情境,是難以理解“家庭農業”的。以下將重點探討本地代管戶與外來代管戶之間的差異,在此基礎上回答企業如何利用代管戶的村莊社會資源為其資本積累服務的問題。
三、對家庭農場主的吸納:資本對村莊社會資源的利用與動員
傳統中國的村莊社會是圍繞農耕活動形成的,農業生產上的互助合作需求,使村社成為一個共同體。在長期的共同生活、生產中,村莊社會也形成了一套規范、價值和原則,它們維系著村莊內部的生產和生活秩序。村莊社會的“人情”關系交織成了地方社會關系網,“面子”的維系約束了人們的日常交往行為,內外有別的“歧視”原則定義了“熟人社會”的邊界。在這個意義上,下鄉資本與村莊社會互動的成功與否,關鍵在于資本能否利用村莊社會的“人情”和“面子”,而避免遭到“歧視”。本部分將詳細闡述代管戶如何動員和利用其村莊社會資源,以解決勞動雇傭、監督以及農業經營中的其他難題。由于代管戶被吸納進了公司產業鏈中,代管戶的社會資源也能為公司所用。
(一)“人情”與勞動雇傭
在資本下鄉經營農業的過程中,熟人社會的人情虧欠機制也發揮著作用。當本地代管戶在本村內雇工時,村民之間的人情關系也被交織進了雇傭關系中。一方面,正因為雇傭關系建立在人情關系基礎上,勞動監督也變得不必要。另一方面,這種交織了人情關系的雇傭關系,不僅僅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關系,還在整個熟人社會中被賦予了意義,是對熟人社會人情規則的再生產。
值得注意的是,利用村莊社會關系為農業經營服務是本地代管戶的獨有優勢。對外來代管戶而言,由于人生地不熟,外來代管戶在雇工時不得不依靠村干部或地方精英作為代理人。不過,這些代理人能否為外來代管戶雇到合適的勞動力,卻是未定之數。在協助外來代管戶雇工方面,村干部的首要考慮并不是雇工的勞動效率,而是村莊內部工作機會的均衡分配。對村干部而言,他們一方面與村民有人情往來,另一方面也需要在村莊治理、基層選舉中獲得村民的支持,因此他們必須考慮村民的意愿,輪流排班顯然是最公平的分配方式。不過,在這樣的安排下,勞動效率就很難得到保障。
本地代管戶可以將自己的社會資源,例如人情關系,利用到勞動雇傭和管理中;而外來代管戶則往往面臨諸多困境。但歸根結底,代管戶的農業生產是A公司產業鏈的一部分,通過將這些代管戶吸納進公司,外來資本可以利用其社會資源為自己服務,減少經營中的社會阻礙,資本的再生產也就被掩蓋在村莊社會關系的再生產之下。
(二)熟人社會中的“面子”與雇工的“自覺”
“面子”在熟人社會中至少有兩層意義。第一,“面子”象征著社會聲望和社會評價,是一種在社區內部得到認可、能夠流通的“社區性貨幣”,它可以通過扮演好符合社會預期的角色而慢慢積累,也可以因為不良言行而消失殆盡。第二,“面子”的背后是各種形式的社會資源、非正式的社會支持以及一定的日常權威。
在代管戶的農業經營中,有關“面子”的共識也常常被應用到勞動監督中。本地代管戶可以通過同時雇用幾個插秧隊,激活熟人社會的“面子觀”。插秧隊之間會“形成自覺”、“相互攀比”,“相差太大自己也覺得不好意思”,這種競爭可以降低勞動監督的難度。
(三)“內外有別”:熟人社會的邊界
本地代管戶在勞動雇傭和監督中有諸多優勢,與之相對,外來代管戶則遭遇了很多困難。外來者是被排斥的,在村莊社會內部,對“外人”利益的漠視、甚至對外人的暴力或暴力威脅都是被合理化的。不過,“自己人”和“外人”的邊界究竟在哪里,是需要重新辨析的問題。
一對代管戶夫妻代管的土地就在鄰村,依然在灌溉時遭遇了破壞。也就是說,即便在鄰村,他們也是“外人”。這對夫妻雖然生氣,但也表示了一定程度的理解。他們解釋:本組人種本小組的田,無論種的是他自己的承包地,還是為A公司代管的土地,都可以免費使用組里的水塘來灌溉;但如果是“外人”來種田,哪怕是同村不同組的村民,小組成員也不會讓“外人”任意使用灌溉設施。這意味著,“村民小組”的成員身份決定了他們是否有資格使用公共水利設施。
在“熟人社會”內部的互助合作中,最核心的內容就是公共品供給。在南方丘陵稻作區,不少村民小組內都有自己的水塘、水渠等,這些水利設施的建設和維護,都有村民長期的勞動投入,因此也往往被認為是組內的公共財產,只有“自己人”才有資格使用。
相對于外來代管戶的被排斥、被歧視,本地代管戶通過利用自身的人情關系、村莊社會的“面子觀”以及自己的成員身份,在勞動雇傭、勞動監督、公共設施的使用等方面都享有更多的優勢。這意味著,“家庭經營”是需要放在村莊社會情境下來考察的,脫嵌于村莊社會的“家庭經營”如同無本之木,并不能顯示出經營上的獨特優勢。
事實上,被吸納進公司產業鏈中的代管戶即便表面上維持了“家庭經營”的形態,但其所獲得的代管收益僅等于其所投入勞動力的工資。因此,公司資本與這類家庭之間的關系本質上是一種雇傭關系。值得強調的是,通過動員本地農戶來代管土地,資本可以將雇傭關系融入到地方社會關系網中,以最低的成本調用村莊社會中的一切有利資源來實現資本積累,化解外來資本與鄉土社會的矛盾,使資本的再生產隱藏于村莊社會關系再生產的溫情面紗之下。
四、結論
本研究以實地調查為基礎,將資本下鄉放在村莊社會情境下考察,討論了資本下鄉所遭遇的社會困境,以及資本如何化解與村莊社會互動的障礙等問題,從社會學角度回應了下鄉資本如何利用家庭農場主的社會資源來實現資本積累。
本文認為,資本下鄉遭遇社會困境的根源并不僅僅在于資本的“外來性”,或村莊社會的“排外”,而在于資本與農戶之間直接的利益沖突。下鄉資本打破了村莊原有的利益結構,使至少三類農戶的利益受損。無論是在土地自發流轉基礎上形成的“中農”,因種種原因無法外出的普通農戶,還是村內原來的農機手,在資本下鄉后都遭到了排擠,收益下降,只有一小部分“中農”通過簽訂土地代管協議的方式實現了轉型。這種利益沖突的普遍性,使下鄉資本普遍遭遇了來自村莊社會的抵抗。
為了應對這些社會困境,下鄉資本將土地分包給了家庭農場(代管戶)。通過將代管戶吸納進公司的產業鏈,公司可以利用其社會關系資源來化解與地方社會的沖突,低成本地完成農業經營,實現資本積累。需要強調的是,家庭農業需要被放置在村莊社會情境下來考察,并非所有的“家庭經營”都能成功。本地代管戶和外來代管戶之間就存在明顯的區別,后者因為缺乏社會資源,往往比本地代管戶遇到更多的經營障礙。研究發現,同為家庭經營,脫嵌于原屬村莊的外來代管戶在勞動雇傭和監督、村莊公共設施的使用等諸多方面都遇到了困境,本地代管戶則可以將人情關系、面子觀以及自身的成員身份都利用到農業經營中,因此更具優勢。在這個意義上,下鄉資本之所以要將家庭農場吸納進自己的產業鏈中,一個重要原因是這些農戶所賦有的社會資源能在很大程度上為資本所用,幫助外來資本化解其與本地村民的沖突。
本文認為,家庭農場所賦有的社會資源可以成為下鄉企業化解社會困境的潤滑劑,貢獻于資本積累。通過將本地代管戶吸納進自己的產業鏈,資本得以低成本地調用村莊中的一切有利資源為其資本積累服務,同時將其與村民的利益沖突掩蓋在村莊社會關系的再生產之下。代管戶的社會資源成為一種緩沖力量,成為資本下鄉的潤滑劑,使資本得以策略性地化解其所遭遇的社會困境。
作者單位: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經濟》201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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