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的短視頻狂歡時代,直播賣貨不再是什么新鮮事,甚至在網商之后催生了“抖商”(抖音上通過短視頻賣貨的)。事實上,快手同樣也在瘋狂賣貨,淘寶更是對直播加倍呵護。網絡直播銷售農產品也逐漸開始流行,出現一批農民“網紅”。像知名的“巧婦9妹”,粉絲上千萬,年賣貨也上千萬。但網絡直播為農產品打開銷路的同時,產品的安全性也備受關注,消費者投訴“網紅”農產品質量差、食品安全無法保證的情況屢見不鮮。特別是一些網紅帶貨“翻車”,進一步引發了消費者對直播虛假宣傳、質量問題、售后服務跟不上、數據造假等問題的質疑。
但網上直播賣農產品并非法外之地,“網紅”照樣需要監管。回顧歷史,這兩年直播已經從早期以娛樂為主,轉變成賣產品,再演化到把農產品作為重要直播銷售內容的新階段,特別是良好的自然生態、天然的產品品質和動人的直播效果,讓農產品在直播中不斷走紅。通過直播,也培養了一批農村本土人才,讓很多農村的民俗文化、土特產品走出山村、走向全國,為脫貧攻堅、實現鄉村振興注入了新活力。但也必須看到,一批第三方“網紅”機構和城里的“網紅”代言人加入,因為其代言的產品不是自己生產的,或者對產品不了解,就出現了直播的產品和大家收到的不一樣,直播的時候看著很好,收到以后感覺不太好等偏差;也有付錢后發貨很慢、體驗很差的情況,引起了消費者的不滿。這些情況法律上是有明文規定的,通過直播等互聯網平臺發生的商品交易,都屬于《電子商務法》的監管范圍。所以,商務部明確表示,將繼續會同有關部門一道,推動電子商務的規范化發展,切實維護電子商務和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當然,對待網絡直播銷售農產品,宜疏不宜堵。通過直播,確實給農產品銷售和電商扶貧帶來了新渠道,也確實帶動了一批農民增收致富,也吸引了社會資金、科技資源的注入,促進了鄉村產業振興,這些正向作用應該得到肯定。所以目前的重點應該放在如何規范這個行業,讓它更健康地發展,更好地服務農民增收和鄉村振興。有三個方面需要加強:
第一,要強化法治意識,嚴格監管。重點解決魚龍混雜、良莠不齊、李鬼比李逵猖狂的問題,對一些不規范的直播賣貨行為進行叫停,對涉嫌欺騙消費者的應該依法進行處理,對假借農民之名銷售的應該納入負面清單管理,遏制一些害群之馬,讓直播銷售農產品的行為進一步規范、真實、可靠。
第二,要加速推進農產品標準化、品牌化進程。農產品,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的一些農產品,很多還處于原始狀態,沒名沒姓、來路不明,披頭散發、提籃小賣,混裝走貨、大小不分,有產無量、有品無標,這給直播銷售帶來了困難。必須從源頭上進行標準化、品牌化,加快質量追溯體系,改進產品的加工包裝,完善供應鏈體系,使之更適合網絡銷售,這是當務之急。
第三,要注意培養更多的鄉土“網紅”人才。農民中有許多人才,直播是他們展現才華、宣傳家鄉、推廣產品的重要平臺,只要多加培訓,多給機會,還會走出更多的“巧婦9妹”。也應給他們更多鼓勵,讓他們更加自信地給自己代言,給自己身邊的人代言,讓他們發自內心的、真心實意的宣傳自己的家鄉和產品,這個對鄉村振興的意義更大一些。最終,他們不僅能賣貨,還能帶動當地休閑旅游產業的發展,推動三產融合,帶給農村更多發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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