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中國糧食安全問題一直是世界性的長期話題。1978-2003年中國糧食產量的反復波動,尤其是一度出現了農業種植結構的“非糧化”,但2003-2019年,中國糧食產量卻實現了史無前例的“十六連增”。如何解釋從“非糧化”到“趨糧化”的重要轉變?本文認為,農業家庭經營并不構成中國糧食安全的阻礙,相反,小農對要素流動以及對要素比價變化的市場響應,有著充分的經濟理性與自我執行能力。中國小農所蘊含的組織優勢與可動員潛力,將構成中國糧食安全的基本保障。中國糧食安全的未來策略是:(1)維護農業家庭經營的穩定性與長期性;(2)誘導小農生產卷入分工經濟并融入現代農業發展;(3)在要素流動過程中堅守糧食安全的基本政策底線。
自1994年萊斯特?布朗發表《誰來養活中國?》一文以來,中國的糧食安全問題就成為了世界性的長期話題。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人口大國,必須始終將“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絕對不可掉以輕心。不可否認,中國的糧食壓力的確存在而且將長期存在,但我們的研究證明,布朗所質疑的“誰來養活中國”,純屬一個偽命題。中國小農所蘊含的組織優勢、響應能力與可動員潛力,將構成中國糧食安全的基本保障。
一、從“去糧化”到“趨糧化”的重要轉變
對中國糧食安全問題的擔憂并非杞人憂天。因為農業種植結構確實經歷了一個從“去糧化”到“趨糧化”的歷史性轉變。
1978-2003年,農業的“去糧化”趨勢主要是由要素供給約束與消費需求升級兩方面的因素共同促成的一個結果。
一是供給層面的農業要素稟賦約束。(1)耕地方面。中國耕地面積呈長期下降趨勢,2008年為12171.60萬公頃,盡管2009年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將耕地面積調整為13538.46萬公頃,但到2016年依然降至13495.66萬公頃。(2)勞動力方面。1978-2016年農村人口占總人口比例從82.08%下降至42.65%,農業勞動力的占比從70.53%驟減為27.70%。
二是需求層面的居民消費結構轉變。(1)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帶動了消費結構升級與多元化。1981-2016年,全國人均肉 (豬牛羊)、禽、蛋、奶和水產的年消費量從24.90千克至64.05千克,年均增長率2.52%。(2)口糧消費量從1981年的2339.55億千克下降至2016年的1814.40億千克。消費結構轉變誘致了種植業結構的“去糧化”。
顯然,如果“去糧化”這一趨勢成為常態,那么,布朗的預判將會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事實。慶幸的是,“去糧化”趨勢并不具有長期必然性。2003-2019年,中國糧食產量實現了史無前例的“十六連增”,從2003年的43069.53萬噸增加為2019年的66384.50萬噸。
那么,支持中國糧食長期連續增長的動力源何在?如何解釋從“去糧化”到“趨糧化”的重要轉換?第一,前述的農業要素稟賦與消費結構升級不可能解釋這一轉型。同樣,糧食生產的成本與收益因素也無法揭示2003-2016年的“趨糧化”態勢(期間,在人工成本方面,水稻年均增長9.47%,小麥和玉米則高達10.38%與10.35%;在土地成本方面,水稻、小麥、玉米的年均增長率分別為11.09%、11.26%和11.94%;糧食種植的比較收益明顯低于經濟作物)。第二,人們可能認為,農業的“趨糧化”是中國政府不斷加強糧食生產的政策支持的結果。顯然,眾多的農業支持政策均指向于提高農民種糧積極性,旨在降低農民種糧成本,或是增加農民種糧收益。關鍵是,糧食生產的支持政策并未改變糧食種植高成本、低收益的基本格局。
二、“趨糧化”的內生根源:農戶行為邏輯
必須尋找“趨糧化”的內生根源。我們認為,中國小農的生產行為決策遵循著多重的內在邏輯,包括配置邏輯、產權邏輯和分工邏輯。正是小農所特有的三重行為邏輯誘致了農業種植結構的“趨糧化”。
第一,配置邏輯。隨著農業勞動力的非農轉移,農業中勞動力的剛性約束不斷增強,農業生產的機會成本會不斷提高。于是,那些需要較少勞動投入,或者在耕作上更易于用機械替代勞動的農作物品種(如糧食作物),將在種植結構調整中具有比較優勢;那些具有勞動密集型、需要精心管護,或者人工操作難以被機械替代的農作物(如經濟作物),則會在種植結構調整中處于劣勢。
第二,產權邏輯。從農地承包期的延長到農地的“四至確權”,農民土地產權強度不斷提升,但地權穩定性改善并不必然誘導農民對土地的投入熱情。從理論上說,地權不穩定(如頻繁調整農地),農戶為了規避投資風險,往往傾向于短生長周期的作物種植,糧食作物往往成為優先選擇;如果改善地權穩定性,那么在要素管制放松與市場開放的情境下,農戶就能夠在農業部門和非農部門之間自由配置要素,并更可能種植市場風險較低和社會化服務分工程度較高的大田作物(如口糧類植物)。
第三,分工邏輯。農戶一旦卷入分工經濟,農業生產環節的服務外包以及農業生產性服務市場的發育,將進一步推動種植結構的“趨糧化”。其中,提高農業的機械化水平具有雙重效應,一方面通過機械對勞動的替代以及外包服務,能夠進一步釋放剩余勞動力的人口紅利,另一方面不僅可以規避擴大農地經營規模造成的“去糧化”問題,而且可以借助農地流轉市場來優化要素配置結構,促進農作物的連片種植,進而在提高市場容量的過程中進一步深化農業縱向分工。
可見,作為中國農業最廣泛的經營主體,小農生產具有自我調適的行為能力,因而中國的農業生產隱含著“趨糧化”的內在邏輯。
三、未來展望:中國糧食安全的基本策略
(一)維護農業家庭經營的穩定性與長期性
很長時間以來,家庭承包制所決定的小規模分散化經營格局,往往被視為低效率并被歸因為我國糧食安全的重要隱患。但是,真實的世界并非如此。
關于小農經濟的存續問題歷來存在兩種不同的理論傳統。一派認為農戶經營最終會被資本主義所改造。另一派強調小農能以其“農民生產方式”抵御資本主義的滲透。前者主張改造小農,后者則主張維護小農。但兩派均是局限于農地規模層面來討論家庭經營的生存空間,忽視了小農經營卷入分工經濟的可能性。
中國小農的糧食生產有其內在的自我運行邏輯。當農地產權完善引發要素投入結構的變化和家庭內部分工模式的調整,基于目標最大化的家庭決策將根據要素價格的部門差異,調整要素投入和種植結構。隨著農村勞動力非農轉移與農地流轉規模的持續擴大,原先糧食生產的低效益劣勢將向機械化程度高的比較成本優勢轉變,所以農戶卷入分工無論是為了實現其務農成本最小化,還是為了實現家庭收益最大化,都將最終選擇種植具有比較優勢的糧食作物。因此,一旦中國的農業分工市場形成,農業的生產將逐漸專業化,這將促使糧食生產進入良性循環的軌道,從而在農戶自發選擇的層面提升中國糧食安全水平。
農業家庭經營并不構成中國糧食安全的阻礙,相反,其對要素流動以及對要素比價變化的市場響應,有著充分的經濟理性與自我執行能力。無論是從政策層面,還是從糧食安全角度,都必須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維護農業家庭經營的穩定性與長期性。
(二)誘導小農生產卷入分工經濟并融入現代農業發展進程
農業規模經營的本質在于將小農納入分工經濟范圍,形成報酬遞增的分工深化機制。必須認識到土地大規模經營在我國面臨約束的現實國情。當農地規模擴展遇到困難時,縱向分工外包的服務規模經營發展應作為階段性策略予以重視。
隨著現代農業科技的進步,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可分性增強。例如,由農戶購買機械轉換為由市場提供中間品服務(即雇傭機械);水稻的育秧活動可以獨立分離出來,由專業化的育秧服務組織提供;整地、栽插、病蟲害防治、收割等生產環節亦可向專業化的服務組織外包。因此,在農地經營權的產權細分、農戶生產經營活動卷入分工與生產性服務外包的前提下,農業的土地規模經營就可以擴展為服務規模經營。
中國小規模、分散化的農戶家庭經營格局內含著重要的組織優勢與可動員潛力。為此,政策選擇的重點是,第一,將農業家庭經營卷入分工,鼓勵農戶的專業化種植;第二,改善農業生產布局的組織化,鼓勵農戶參與橫向分工以及連片種植的同向專業化;第三,構建區域性、多種類、多中心的具有適度交易半徑的各類農業生產性服務交易平臺;第四,優先投資糧食生產全程的機械化,構建農機跨區作業服務的綠色通道。從而,不僅有助于強化中國的糧食安全及其保障水平,而且也能夠有效誘導小農卷入分工經濟,并將小農生產融入現代農業的發展軌道。
(三)在要素流動過程中堅守糧食安全的基本政策底線
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是我國農業發展的核心目標。為此,中央出臺了包括糧食綜合補貼、基本農田用途管制、鼓勵主產區糧食生產等多項農業支持政策,希望以此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盡管這些政策已經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卻忽視了激勵措施與農業要素市場發育的關聯性。我們研究發現,農業種植結構“去糧化”是農戶勞動力滯留農業且農業社會化服務發育滯后的情況下出現的,而且“去糧化”以農地轉入規模較小的農戶為主要群體。因此,當前農業政策調整的基本導向應該是,加快農業勞動力與農地流動,尤其要重視農業生產性服務市場發育并將農戶卷入分工經濟,以此化解種植結構的“去糧化”隱患。
在推進農業要素市場發育的過程中,必須做好“兩手抓”:一是在“三權分置”的制度框架下,強化農地經營權的產權細分與盤活,促進農業家庭經營向多元經營主體以及多樣化、多形式的分工經濟與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轉型,從而形成“農戶專業種地、能者外包經營、社會迂回投資、服務競爭交易”的新型農業經營格局。二是牢牢抓住“18億畝耕地紅線”不放松,切實強化用途管制。應該強調,農戶種糧的內生機制及其行為邏輯,并不意味著可以對糧食安全問題能夠有任何懈怠,也不意味著可以忽視對糧食生產的政策支持,更不意味著對耕地保護及用途管制有絲毫放松。必須在實施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嚴格而有效的用途管制,形成以農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分工經營、管住用途”為制度內核的新型農業經營制度體系。
作者簡介: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華南農業大學國家農業制度與發展研究院院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重農評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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