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視鄉村振興戰略的方法論
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而“我國最大的發展不平衡,是城鄉發展不平衡;最大的發展不充分,是農村發展不充分”。這種不平衡和不充分在“三農”問題上,主要表現為“農業發展質量效益競爭力不高,農民增收后勁不足,農村自我發展能力弱,城鄉差距依然較大”。在此背景下,黨的十九大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為落實鄉村振興戰略,需要解決一個“怎么做”的問題,即鄉村振興戰略的方法論問題。
從研究現狀看,對鄉村振興需要“做什么”的問題,圍繞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五大振興”展開的討論已較為充分。相較之下,關于用什么樣的方法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研究較少。需要著重強調的是,鄉村振興戰略是系統性認識理解新時代城鄉發展全局的思想體系和方法準則,而不是農業農村工作若干任務目標的簡單累加。在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時,需要深入把握其整體性和關聯性,抓住重點。
首先,需要明確鄉村振興戰略的整體布局。2019年3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河南代表團審議時,就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發表重要講話,強調鄉村振興是包括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的全面振興。這意味著鄉村振興需要整體推進、全面落實。
其次,需要明確鄉村振興戰略的主導。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在“堅持和完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部分,對鄉村振興戰略的組織工作作了原則規定:“建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責任制,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黨政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縣委書記要下大氣力抓好‘三農’工作,當好鄉村振興‘一線總指揮’。”在五級書記齊抓共管的基礎上,文件特別點明了縣委書記是鄉村振興戰略“一線總指揮”的特殊地位,同時點明了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方法的基層落腳點。
最后,需要明確的是鄉村振興戰略的基本實施單位。2020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持續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作風保證的通知》。《通知》指出,要“深化治理改革為基層放權賦能”,“總結一些地方的新鮮經驗,進一步向基層放權賦能,加快制定賦權清單,推動更多社會資源、管理權限和民生服務下放到基層,人力物力財力投放到基層”。可見,構建基層治理體系和提升基層治理能力有助于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那么,如何定位鄉村振興戰略的基本實施單位呢?《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二)省、直轄市;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從憲法上看,全國行政區劃為省—縣—鄉三級制,無疑,處于中間環節的縣具有紐帶作用。從行政區劃數目來看,截至2017年底,中國大陸縣級區劃數為2851個,鄉鎮級區劃數為39888個。以縣為基本單位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在統籌規劃、整體推進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與以鄉鎮為基本單位相比,以縣為基本單位具有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五位一體的整體性優勢。與以省為基本單位相比,以縣為基本單位可以直接接觸基層,獲取的相關信息更為細致、直接和完整。所以,以縣為基本實施單位,能夠更好地落實鄉村振興戰略。
鄉村振興要以縣為“綱”
黨的十九大報告對鄉村振興戰略提出了“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而“五大振興”就是踐行這一總要求的重要舉措。“五大振興”是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相互促進的整體,其目的在于增進農民的福祉,不可將它們割裂開來。從小的方面講,以農村廁所革命為例,其管道布線要與農村街區道路硬化協同進行,否則等道路硬化之后再鋪設地下管道,就會造成極大的人力物力浪費。從大的方面講,“五大振興”中產業振興是基礎,而產業振興需要人才、文化、生態、組織的振興方能實現。由此可見,“五大振興”是一個整體,在具體推進時需要統籌兼顧。
鄉村振興千頭萬緒,落實鄉村振興戰略需要科學系統的統籌規劃,而起主導作用的是黨和政府。作為社會主義國家,集中力量辦大事是我國的制度優勢。鄉村振興戰略是黨和國家的重大戰略決策,各級政府都對其負有統籌協調責任。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建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責任制,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中央統籌是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統籌,是全國意義上的統籌。我國地域遼闊,各地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情況差異很大,所以鄉村振興戰略統籌規劃的具體責任需要省、市、縣等各級政府都承擔起來。
關于鄉村振興基本實施單位的問題值得特別關注。以縣為基本單位進行農村問題研究和實踐推進,是筆者的一貫主張。就中國的行政體系而言,各級政府自上而下是連貫一體的,同時也存在著明確的垂直分工。一般來說,省級政府了解的鄉村相關信息,涉及的主要是省域范圍內的普遍性問題,而具體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則需要統籌考慮各個縣、各個鄉鎮乃至各個村落的特殊情況,因此,有必要以縣為整體單位在村落分布的基礎上進行統籌布局。作為行政單位的縣既可以把一個縣作為整體進行頂層設計和整體規劃,又可以針對縣域范圍內的村落進行因村施策,做到整體性實施、區域性實施與局部性實施的內在統一。這樣,就使鄉村振興戰略的落實既貫徹中央和省一級的普遍性要求,又與村落的具體情況緊密結合起來,從而具備了在原則性基礎上的靈活性和適應性。
以縣為鄉村振興戰略的基本實施單位,是由處于國家行政體系中間環節的縣一級單位的地位和功能所決定的。
從城鄉關系的角度看,作為行政單位的縣是城市和農村的過渡區域,是城市和鄉村之間的即城即鄉的中間體,是城鄉融合的空間表征。認真研究中央關于鄉村振興戰略的本質要求后我們不難發現,鄉村振興在本質上是新時代城鄉關系的再塑造,這個“再塑造”體現在實踐上就是城鄉融合發展。因此,“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也是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總要求的重大決策部署。從改革開放以來的城鎮化實踐看,就全國范圍來說,城市發展突飛猛進,中國的大城市已經與發達國家的大城市沒有大的區別,甚至比世界上一些著名的大城市在很多方面還要發達。但是,與此相對的是鄉村發展相對滯后,故而鄉村振興戰略要求建立新型城鄉融合發展機制,實現城鎮和鄉村融合發展。
從空間分布和功能發揮的角度看,只有縣兼具城和鄉的雙重功能。從空間分布角度來看,鄉鎮一級具有從縣城到村落的過渡性質,本質上是歷史上自然形成的以步行為主要交通方式、當日可以返家的空間經濟場域。隨著時代的變化,鄉鎮的范圍大小也經常調整,但是這種調整只是在一定空間范圍內的兩三個鄉鎮之間收縮和擴張而已。在本質上,鄉鎮不具備城市的性質。當然,由于國家政策的推動,有些鄉鎮可能成長為城市甚至大城市,如深圳,但這種情況只是個案而已。從功能發揮角度來看,鄉鎮只是為周邊村落提供行政和生活服務的中心點,不具有城市的相對整全的功能。它既沒有像縣一樣具備完整的行政服務功能,也沒有像縣一樣具備完整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功能。因此,以縣為單位推進鄉村振興更能統籌城鄉發展空間,進而將城鄉作為一個整體來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習近平同志在指導河南蘭考縣結合教育實踐活動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時,提出要“把強縣和富民統一起來,把改革和發展結合起來,把城鎮和鄉村貫通起來,不斷取得事業發展新成績”。這“三起來”中,“把城鎮和鄉村貫通起來”,明確指出了縣在城鄉融合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就實現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的全面振興而言,與省和鄉鎮相比,縣域視角下的統籌安排更具信息和效率優勢。以縣為單位的產業振興下文再行涉及,在此不予贅述。就人才振興看,實現農業產業化,需要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這些新型職業農民中,既要有了解資金、技術、市場等方面情況的農業經營人才,也要有在產業、生態、文化、治理等領域具備相應專業知識的技術型人才和管理型人才。這些人才當然可以從外地引進,但主體部分需要以培訓的方式在本地形成,需要靠自己的力量來培養。就人才培養來說,從規模和效果來看,以縣為單位進行培訓是最合適的配置。如果以省和地級市為單位,就很難照顧特殊性和個性需要;如果以鄉鎮為單位,則很難達到最基本的培訓規模。以縣為單位進行人才培養,在縣域范圍內,使縣級職業技術學校和鄉、村的培訓網點有機分工,分擔不同層次人才培訓任務,是最佳培訓路徑。同時,可以在縣域層面整合縣、鄉鎮、村三級農技力量,形成“專家組+試驗示范基地+農技人員+科技示范戶+輻射帶動農戶”五位一體的科技推廣模式,推動農民培訓有效展開。正如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的,“建立縣域專業人才統籌使用制度,提高農村專業人才服務保障能力”。因此,從人才振興的角度考慮,以縣為單位來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是最合適的。
為實現文化振興,需要加強農村公共文化建設,健全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從文化設施建設來看,目前雖然在鄉鎮一級設有文化站,在村一級設有文化服務中心,但考慮到人數及面向的群體,它們可能在文化服務的多樣性上與縣級層面有一定差距。縣級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等多種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可以與鄉村的文化設施有機結合,形成以村鎮為站點、以縣域為整體覆蓋范圍的綜合性公共文化服務體系。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發揮縣級公共文化機構輻射作用,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明確指出了縣域視角下的公共文化建設在文化振興中的重要作用。此外,由于歷史上縣級行政區域的相對穩定性,方言、風俗等地域特色文化通常也以縣域為單位存在,這些文化的保存更適合在縣的范圍內進行。為實現生態振興,需要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在此基礎上進行統一保護、統一修復。在村、鄉鎮層級完成這項工作有一定難度。這種治理多是跨鄉鎮的,需要在縣域范圍內對生態環保進行統籌安排。此外,生態振興和產業振興密切關聯,要做到產業發展和生態保護相互融合,增加生態產品供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具體到實踐層面,為實現產業和生態的業態融合,需要推動農業與旅游、康養、文化等產業融合發展,而縣域范圍內的科學規劃和合理布局顯得尤為重要。
要實現組織振興,就必須建設具有堅強戰斗力的基層黨組織。具體實踐時,可以將年富力強的黨員干部充實到基層黨組織,讓他們當好村支書,做好鄉村振興的領頭人。縣一級單位有著完整的黨政系統,較鄉鎮一級單位有更為充足的干部人才儲備。這些干部人才可在縣域內進行選拔和組織調配,為實現組織振興提供堅實基礎。
鄉村振興戰略所指向的“鄉村”,并不是實體性的概念,而是要在城市和農村之間的關系中來定義的關系性概念。從這個意義上講,鄉村振興不能簡單理解為“農村振興”。從指稱含義上講,農村與城市相對應,主要是一個經濟概念,強調的是物質方面的內容差異;而鄉村則與“都市”等概念相對應,指的是一個內涵更豐富、內容更綜合,更有情感色彩和人文關懷的生產生活共同體,更加強調精神價值、生活方式和歸屬感,凸顯的是相對于都市來說的綜合性關系,它的本質含義是“家園”。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農村是我國傳統文明的發源地,鄉土文化的根不能斷,農村不能成為荒蕪的農村、留守的農村、記憶中的故園”。這也就說明,所謂的鄉村振興,不只是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業的進步,還包括守護好中華文明的精神故土。農村不是暫時的棲居地,而是長久的家園。要真正實現鄉村振興,就必須建設好幾億農民的美好家園。
鄉村振興戰略也不能簡化為“村莊振興”。行政村是農村基層的基本建制單元,但時有調整。例如,湖北、湖南、廣東等地掀起了農村基層建制單元的“重組浪潮”,其路徑也有所不同。在長達十幾年的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最大的教訓之一就是將建設重點和基本單元設置為村莊,結果在實踐中將新農村建設簡化為新村莊建設,甚至簡化為新房建設。造成的結果是資源、資金使用效率低下,利用方式粗放,各種生產要素和發展因素高度分散,不能形成結構性整體,政府的行政力量和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不能很好契合,政府各部門的力量也無法實現有效整合。鄉村振興是縣域內的全域振興,必須要做好村莊建設發展的具體工作,但是如果仍然將理解認識層次、著眼點和基本推進單元放在村莊,就無法將一個區域內的鄉村作為整體和體系加以看待,鄉村振興也就無從談起。
此外,城鎮化會導致大量村莊消失,這是自然規律。對此,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對具備條件的村莊,要加快推進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對自然歷史文化資源豐富的村莊,要統籌兼顧保護與發展;對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的村莊,要加大力度實施生態移民搬遷”。這需要加強各類規劃的統籌管理和系統銜接,形成城鄉融合、區域一體、多規合一的規劃體系。這一系列關于村莊的規劃需要在縣的范圍內進行。
“縣”在鄉村振興中的歷史性作用
中國縣域治理有著悠久的歷史。關于郡縣制的起源,“學術界的共同看法是起于春秋,形成于戰國,而全面推行于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后”;而“中國歷史上的地方政府以縣為單位”。歷史上,中國縣以上的行政區劃時常發生變動,但縣始終作為最基礎的行政機構直接管轄農業人口,這適應了中國農耕社會的社會管理要求。縣是歷史上最穩定的一級行政區,與其他級別的行政區相比,在幅員、數目與名稱方面的變化起伏最小。從政府部門組織架構來看,一方面,始于魏晉南北朝的“官吏分途”使各地郡縣長官從由當地精英充任轉為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調遣;另一方面,流品內外官吏職分兩途,官與吏在職業生涯、等級位置、激勵設置等組織制度方面的差異越來越大,兩者最終為巨大的溝壑所隔離。從國家治理的角度來看,中國的封建社會延續了2000多年,說明把縣作為安邦治國的基本單位是成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縣作為具有完整行政功能的基層機構,仍然被保留了下來。就組織架構而言,中國的政府管理層級在實際上從上到下分為五級。“地級市”因20世紀80年代的“市管縣”改革而生,雖下轄若干縣,但這一級行政區劃未得到憲法的確認。就行政功能而言,縣作為基層行政機構,具有完整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職能,這與鄉村振興戰略要求的“五大振興”是對應的。也就是說,縣具備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完整行政功能。而鄉鎮一級的行政功能不如縣齊全。舉例來說,鄉鎮一級政府不設紀委、法院、檢察院等,且稅務、公安等主要職能機構都是縣級對口部門的派出站所。鄉鎮一級政府盡管可直接與農民打交道,但由于本身不具有完整的行政功能,其制定和執行完整的社會經濟政策的能力受到很大限制。
與鄉鎮一級政府相比,縣一級政府更具對應的管理權限,也更具必要的執法權限。政府既然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主導力量,那么政府的層級與組織形式就必然與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效果息息相關。從這點上看,縣級政府依靠其完整的行政功能成為鄉村振興戰略的最基層落實者,這是進行以縣為單位的鄉村振興的最重要依據。
在行政管理體制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我國在行政管理上采取了垂直管理和屬地管理相結合的行政體制,形成了“條塊”關系。“條”就是從中央部委到地方對應職能部門的垂直管理體系,“塊”就是除中央外其他四個層級的地方政府。中央政令的執行通過“條”和“塊”進行,“條”以中央部委規章條文逐級對口下達的方式進行管理,傾向于強調“統”的一面;“塊”即各級地方政府從上級獲得授權對轄區進行綜合治理,對地區事務有一定的自主性和能動性,可以根據本地情況進行主動決策,傾向于強調“分”的一面。兩者共同構成了統分結合的行政管理體制。
就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而言,政府主導作用的發揮離不開組織架構和行政管理體制安排。鄉村振興是國家的頂層戰略,中央對鄉村振興進行總的統籌,其中各分項規劃由中央部委制定并發布,并納入到項目制管理下,項目資金也由中央提供,這體現了鄉村振興戰略“統”的一面。
同時,鄉村振興總體戰略由各省負責實施,由于各級政府在職責和機構設置上高度統一,每級政府都管大體相同的事務,實際上鄉村振興戰略的執行就要落到縣級。縣級政府的職責十分具體,統分結合的“條塊”體制在縣級實現了匯聚,且縣級政府在決策方面具有一定自主性,這體現了“分”的一面。再具體點,正所謂“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作為政府間“條塊”關系的匯聚點,縣級政府對接中央部委及上級職能部門就鄉村振興制定的項目并進行落實。縣級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對鄉村振興戰略進行具體規劃,使項目真正落地。這些,都體現了在治理意義上縣作為鄉村振興戰略基本實施單位的作用。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會見全國優秀縣委書記時指出的,“縣委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一線指揮部’,縣委書記就是‘一線總指揮’,是我們黨在縣域治國理政的重要骨干力量”。
政府在鄉村振興戰略中起主導作用。這種主導作用就在于其要始終把握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目標,也就是要推動縣域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從政府組織架構角度來看,《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提到,要“科學設置鄉鎮機構,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健全農村基層服務體系,夯實鄉村治理基礎”。從基層政府治理體系構建來看,黨的十九大報告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部分提出,要“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從行政管理體制安排來看,村委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而非上級政府的下級機構,這是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體現。這三方面決定了鄉村治理體系的建設與完善,就是要以黨的基層組織為核心,以村民自治組織為主體,兩者相輔相成,實現德治與法治的結合,最終達到“治理有效”的目的。在新時代鄉村治理體系中,村支部和村委會構成了治理的兩個主線;在縣域治理層次,從下往上的黨、政兩條線在縣級又形成了一個匯聚點;黨的領導除了在黨組織系統貫徹,還在縣級通過政府行政措施延伸到各村。這樣,在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過程中,縣域治理的重要性體現在縣級對上、對下都是匯聚點,起到了連接樞紐的作用,即“上接天線,下接地氣”,“對上,要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中央和省市的工作部署;對下,要領導鄉鎮、社區,促進發展、服務民生”。
如何更好發揮“縣”在鄉村振興中的作用?
縣域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基本經濟單元,縣域經濟體承擔著縣(市)全域的經濟發展任務,也負有全域的社會民生改善的責任。只有縣域經濟得到更好的發展,國家才能真正實現經濟興隆發達、民眾安居樂業的治理目標。中國有2800多個縣,面積占國土面積的80%以上。2018年,400個樣本縣(市)地區生產總值之和為20.2萬億元,約占當年中國GDP的22.4%。根據2016年2079個樣本區縣的數據統計可知,縣域GDP占全國GDP的一半以上,縣域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16.7%,縣域財政支出占全國財政支出的34.1%,縣域所承載的二三產業就業人員占全國二三產業就業人員的一半以上。從這三組數據中可以發現,縣域涵蓋的人口、縣域經濟的體量、縣域承擔的支出責任以及承載的就業規模均體現了縣的經濟和社會責任。這也意味著,縣域經濟的發展與國家的安定富強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
縣域經濟體是功能較為完整的經濟綜合體。在一縣之內,有功能完整且具有一定自主權的政府,也有城鎮和鄉村緊密聯系的市場。在這個市場中,農業和工商服務業相互融合。“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結合,使得縣域經濟的發展為鄉村振興提供了重要的物質條件。
整體來說,作為功能較為完備的經濟綜合體,縣域經濟體順理成章地成為城鄉融合的依托。發展縣域經濟是真正實現城鄉融合發展的切入點,這主要體現為縣域范圍內的城市化。城市化與經濟發展互相帶動,這是各國經濟發展過程中呈現出的歷史事實,中國也不例外。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快速發展與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是同步的。就城市化而言,大、中、小城市包括城鎮構成了城市規模的生態體系。農村人口流往大中城市固然是一個方向,農村人口的就近城鎮化也不可忽視。縣域范圍內的城市化一方面未割裂本地城鄉之間的緊密聯系,利于城鄉融合發展;另一方面,與農村人口流入大城市的城市化相比,縣域范圍內的城市化除了更有利于城鄉互動,也更有利于農村優秀傳統文化在城市的維持。因為在一縣范圍內,區域性的特色文化可以得到較好的保留傳承,這些文化不會隨著城市化的推進而流失。此外,農民遠距離流入大城市和其他城市,如果沒有戶籍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支持,就會造成農村留守人員問題。這不利于農村經濟發展,甚至會造成農村凋敝。而縣域范圍內的城市化則不會造成這種狀況。
從經濟層面看鄉村振興,鄉村振興的總要求中,產業興旺是重點。產業興旺首先要求鞏固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發展現代化農業。現代化農業是包含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在內的,涵蓋科技、生態、文化等多方面內容的綜合體系。在這個體系中,需要各類專業化和市場化的服務組織為現代農業提供多種支持,以實現小農戶與大市場的對接。這些服務組織需要資金支持、人才支持以及政府扶持,它們在適應地方環境的同時最好具有一定的網絡或規模效益,而這些都需要在縣域范圍內實現。除了農業以外,二三產業也是產業振興的重要內容。二三產業不僅可以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還能推動構建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體系。農村的一二三產業融合的關鍵是在農業基礎上形成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即形成全產業鏈。在縣域范圍內構筑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體系較為合適,這是因為在縣域范圍內,產業融合所需要的科技支持、專業人才、融資便利和國內外市場對接等條件較容易實現,二三產業也更容易形成規模效益,同時也能夠具體地與當地農業特色相結合。除此之外,包含縣城在內的縣域經濟的整體發展,可以推動更大范圍的工業反哺農業,促進農業生產的科技化和集約化,從而通過產業聯動為產業興旺提供更堅實的經濟基礎。縣域范圍內各產業的融合發展,也能夠有效促進縣域范圍內的城鄉融合。
從公共服務角度看鄉村振興,正是縣域范圍內經濟整體發展的需要,為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提供了可能。《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把增加農村服務供給列為重要內容,提出要“促進公共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資源向農村傾斜,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蓋、普惠共享、城鄉一體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要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各級政府就必須增加相應的投入,同時通過發展經濟,增強財政實力。這方面所需要的財政實力是鄉鎮一級政府很難具備的,只有縣一級政府通過發展縣域經濟才能具備這樣的實力。在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具體安排上,縣一級政府了解本地鄉村的情況,能夠合理安排公共服務的重點方向和解決順序,合理統籌上級政府對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項目支持,使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落到實處。
由以上分析可知,實現縣域經濟的整體發展,是建立城鄉融合發展機制的必由之路,更重要的是,通過發展縣域經濟,可以推動內源型城鄉融合發展。內源型城鄉融合發展,即縣域經濟體在縣一級政府領導下,尋找縣域特色優勢,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以二三產業帶動農業發展,實現一二三產業融合。在這樣的城鄉融合發展中,鄉村也獲得了發展動力,能夠通過發揮自身比較優勢參與城鄉互動,實現與城市的互相帶動、互相促進。單純依靠上級資源注入來帶動的發展是不可持續的,也與鄉村振興戰略的初衷背道而馳。而內源型城鄉融合發展,則能夠改變依靠中央及上級政府轉移支付的狀況,減少上級政府的財政負擔,使鄉村振興戰略更好地得到落實。
推動以“縣”為樞紐的鄉村振興
鄉村振興戰略是解決“三農”問題的國家戰略,這是由新時代的社會主要矛盾所決定的。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解決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必要舉措。以縣為單位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是由縣在國家治理體系中居于樞紐地位以及縣在城鄉關系中居于樞紐地位所決定的。
鄉村振興戰略給出了規劃與發展方向,但在如何落實上還存在方法論的問題。以縣為單位推進鄉村振興,是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縣是具有完整行政功能的基層行政單元,在一縣之內,有城市有鄉村,城鄉聯系密切;有完整的三大產業,易于實現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有完整的政治、社會、文化、生態系統,形成了完整的縣域治理。實現縣域經濟的整體發展,是推動農業農村現代化和城鄉融合發展的必由之路,也響應了新時代高質量發展的總體要求。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在新時代為實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目標,要統籌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五個方面的“五位一體”總體布局。農村工作也要體現“五位一體”總體布局,這正需要縣一級單位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方面統籌發展,使鄉村振興成為“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有機組成部分,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總之,實現以縣為單位的鄉村振興意義重大。以縣為單位的鄉村振興的可行性就在于縣域經濟的整體性,以及縣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的整體發展。通過構建縣域治理體系和發展縣域經濟,可以推動內源型城鄉融合發展。可以說,縣域治理搞好了,縣域經濟發展了,縣域的政治、文化、社會、生態進步了,鄉村振興就實現了。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浦東干部學院學報》2020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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