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開放以來形成的主流發展理念和發展模式具有濃厚的城市中心主義色彩,鄉村不是作為獨立的發展主體,而是作為現代化過程中需要被解決的問題,從屬和依附于城市,鄉村的人財物等資源向城市單向流動。鄉村的去主體性還表現在農民的去組織化,村社共同體逐漸解體,鄉村社會喪失凝聚力和內生發展動力。新時代的鄉村振興,必須以農民的組織化重建鄉村的主體性,以鄉村為主體吸納整合各種資源要素,培育鄉村內生發展動力,重塑城鄉關系。
關鍵詞:農民組織化;鄉村主體性;鄉村振興戰略
一、鄉村的去主體性與發展的困境
長期以來,出于對西方發展理論的迷信,在國內主流的發展理念和發展模式中,鄉村不是作為發展的主體,而是作為城市廉價勞動力的蓄水池,以及國家現代化的穩定器。城鄉關系的這種定位,既是一種客觀的制度格局,也是一種流行的意識形態,并且兩者相互強化。這種狀況使鄉村始終處在從屬和依附于城市的狀態,陷入發展的困境。
(一)城市中心主義與鄉村的去主體性
城市的繁榮與鄉村的衰敗是世界各國現代化過程中普遍遭遇的問題。發達國家在持續上百年的工業化和城市化過程中,也都經歷了農民破產、農村衰敗等問題。直到20世紀中后期,主要發達國家才陸續實現了城鄉一體化。二戰后興起的發展經濟學,把西方發達國家的歷史經驗進行了美化,并把少數發達國家的發展道路歸納為人類社會唯一的發展模式。發展經濟學家劉易斯(1991)提出了著名的二元經濟理論,認為傳統的農業部門是落后的,現代工業部門是先進的,一個國家必須把傳統農業部門的剩余勞動力全部轉移到現代城市工業部門,才能實現現代化。費景漢和拉尼斯、喬根森等人進一步補充和完善了劉易斯的二元經濟模型,但核心思想并沒有改變。此后的發展經濟學家將這一思想進一步數量化、模型化,在城市化率和現代化發展階段之間建立了一種數量上的對應關系(錢納里等,1988)。總體來看,西方發展經濟學具有濃厚的城市中心主義色彩,認為鄉村必然從屬和依附于城市,這是現代化過程中無法超越的客觀規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共領導人,曾經試圖避免發達國家把人口過度集中在少數大城市的做法,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城鄉協調發展道路。當時,官方意識形態始終強調農村的重要性,消除城鄉差別一直是黨和政府努力追求的目標。政策也確實具有一定的去城市化色彩,諸如動員城市知識青年上山下鄉,把教育、醫療等公共資源向農村下沉等等。決策者還希望通過農民的組織化,推動農村的在地工業化和在地城鎮化,就地轉移農業剩余勞動力。不可否認,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構建新型工農城鄉關系的探索是十分艱難的,農民為國家的工業化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城鄉差距也一直客觀存在,但是,農業集體化也取得了相當大的成績,為農業農村的現代化奠定了基礎(張慧鵬,2017)。
改革開放以來,西方社會科學逐漸成為我國學術界的主流。知識界把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作為現代化的樣板,急切地要與世界接軌,融入全球資本主義體系。主流經濟學界利用西方發展經濟學理論理解中國城鄉關系,徹底否定了毛澤東時代對社會主義新型工農城鄉關系的探索,認為城市化才是通往現代化唯一正確的道路。20世紀90年代,發展主義在主流意識形態中占據了核心位置。發展才是硬道理。發展又被片面地理解為經濟增長。把資源集中在城市,比分散在農村,更能形成規模效應,更能促進經濟增長。在發展主義意識形態支配下,為了追求更高的經濟增長速度,政府通過行政手段把各種資源集中在城市,不遺余力地招商引資,建設開發區,打造經濟增長極。與此同時,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深入推進,生產要素的商品化程度越來越高,自由流動性越來越強,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上所發揮的作用也越來越大。在市場經濟環境中,資本為了追求更高的回報率,自發地向城市集中,包括勞動力在內的各種生產要素也追隨著資本,從農村向城市、從中小城市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集中。于是,在有形的手和無形的手共同支配下,資源越來越集中,城鄉差距也越來越大。世紀之交,國家全面啟動房地產市場化改革,在巨大利益的誘導下,權力與資本結成緊密的聯盟,共同推動了空前規模的城市化大躍進。
客觀存在的巨大城鄉差距,以及主流話語的長期渲染,塑造出一種城市中心主義的意識形態——城市壟斷了現代性,城市讓生活更美好,而農村成為貧窮、愚昧、落后的象征。農業和農村的價值被嚴重矮化,農業農村農民成為現代化過程中需要被解決的“問題”。農村完全失去了作為發展主體的資格,需要等待城市來救贖。這種意識形態是如此強大,以至于無論學術界,還是社會大眾,普遍認為鄉村是沒有前途的。一些學者甚至認為,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出路在于消滅農村和農民。21世紀以來,在這種觀點的掩護下,一些地方政府以統籌城鄉發展的名義,進行大規模的撤村并居,逼農民上樓,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即便反對激進城市化,一些學者也并不認為鄉村可以成為發展的主體,而是把鄉村作為中國現代化的蓄水池與穩定器,鄉村充其量只是發揮“保底”的作用,以保證中國的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能夠順利進行,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賀雪峰,2015)。
城市的繁榮與鄉村的衰敗是同一個硬幣的兩個方面。正是由于資源過度集中在城市,農村的發展陷入困境,迫使許多農民不得不背井離鄉,進入城市打工。數以億計的農民工源源不斷地涌進城市,為城市工商業資本提供了廉價的勞動力,使城市得以實現持續快速的資本積累,而農村則由于青壯年勞動力的大量流失愈發陷入困境,反過來迫使更多的人離開農村。由此構成一個相互強化的惡性循環。正是在這樣的體制機制下,農村沒有前途,竟然成為一個自我證成的預言。而這樣的客觀事實,又反過來強化城市中心主義的意識形態,讓人們從觀念上認為鄉村確實是落后的,沒有前途的。
(二)農民去組織化與鄉村的去主體性
1990年代后期浮現出來的“三農”問題,主要表現為城鄉之間的巨大差距,也就是李昌平所概括的“農村真窮、農民真苦、農業真危險”,農村在整體上依附于城市,失去自己的主體性。世紀之交,學界對嚴重失衡的城鄉關系進行了批判和反思,黨和國家也逐漸調整城鄉發展戰略。21世紀以來,黨和國家向農村輸入大量的資源,改善了農村的基礎設施等發展的外部條件。然而,絕大多數的鄉村并未形成內生發展動力,鄉村仍然未能成為發展的主體。我們認為,造成這種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過去幾十年來農村持續的社會分化與農民的去組織化,導致村社共同體趨于解體,鄉村社會失去凝聚力。這是新“三農”問題的重要表現(嚴海蓉,2015)。
中國幾千年來都盛行個體小農經濟,農民一盤散沙。中國共產黨在領導中國革命和現代化建設過程中,高度重視農民的組織化。1949年后,國家政權深入到基層社會,通過黨政系統把農民高度組織起來。不可否認,農業集體化的制度設計和具體實踐并非人們期待的那樣理想,其中飽受詬病的是這種集體合作是黨和國家自上而下推動的結果,帶有一定的強制性,并非完全出于農民的自發和自愿,但在當時的條件下,假如沒有共產黨的組織和動員,就不可能有農民的組織化。集體化時期,億萬農民正是靠著組織起來形成的力量,改造了生產生活條件。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后,農民經歷了去組織化的過程。絕大多數農村的集體經濟組織逐漸解體,集體經濟名存實亡。沒有了集體經濟的支撐,村里的公共事務便無從開展,村莊的公共性嚴重衰退,村民自治也難以有效進行。隨著農村市場化改革的深入推進,農村社會也在不斷地產生階層分化。利益主體日益多元化,利益結構日益復雜化,各種矛盾日益凸顯,不斷瓦解著村社共同體。隨著農村青壯年人口大量外出務工和經商,農村社會空心化嚴重,成為一個沒有主體成員的社會,即“無主體熟人社會”(吳重慶,2011)。改革時代的主流意識形態并不反對農民合作,然而,出于對毛澤東時代農民合作化實踐的否定,新的意識形態反對國家干預,寄望于農民自發地實現合作。國家政權從鄉村社會全面退出,農村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無法承擔起社會整合的功能。事實證明,期待農民自發實現高水平的合作,這是不切實際的幻想,也與東亞國家農民合作的成功經驗相背(黃宗智,2015)。
二、鄉村振興戰略的劃時代意義在于突顯了鄉村的主體性
我們并非民粹主義者,把鄉村想象成田園牧歌式的美好生活。我們并不反對以人為本的城鎮化,人口和生產要素的適度集中可以提高生產效率,也便于政府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務。我們所批判的是以犧牲鄉村為代價的城市化,把資源過度集中在城市,特別是少數大城市和特大城市,這樣的發展理念和發展模式完全是以資本為中心的,目的是為了實現更高速度的資本積累,而不是為了人民的美好生活。從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視角來看,所謂資源集中才能提高經濟效率的科學話語,實際上是一種意識形態,遮蔽了其中的利益關系。誰能從高速的城市化中獲得巨大的收益,誰又承擔著高速城市化的巨大代價,在今天已經是再清楚不過的了。經過持續三十多年的快速工業化和城市化,數以億計的農民工進入城市。時至今日,農民工總量已經高達2.8億。正是半工半農的農民工體制,壓低了中國制造的成本,提升了中國工業品在全球市場的競爭力。然而,農民工只是被作為生產要素來看待,從屬于資本,而不是被作為有尊嚴的勞動者。除了少數的幸運兒,絕大多數的農民工并不能真正融入城市,只能徘徊在城鄉之間(潘毅等,2009)。城市只肯容納勞動力,卻不能容納他/她的家庭。拆分式的勞動力再生產模式使農民工的家庭長期處在破損狀態,造成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留守婦女等嚴重的社會問題(葉敬忠等,2010)。農民工的生產生活境況惡劣,普遍面臨工時長、工資低等問題,甚至連工資和社保時常也會被拖欠。此外,城市正規部門并不能充分吸納進城的農民工,有相當一部分農民工處在非正規就業狀態,缺乏基本的社會保障(黃宗智,2009)。城市,顯然只是讓一部分人的生活變得更美好。
面對嚴重失衡的城鄉關系,學術界仍然有不少人迷信西方經驗,認為這些都是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通過發展來解決,只要我們沿著發達國家走過的道路,終有一日我們會像發達國家一樣實現城鄉融合發展。我們認為,這種看法既無視中國國情的特殊性,也無視西方國家現代化經驗的特殊性。西方馬克思主義學者大衛·哈維(2017)指出,西方國家的城市化實際上是資本的城市化,從屬于資本積累的邏輯,目的是消除資本積累的危機。資本主義國家內部也存在階級剝削和巨大的不平等。當今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的大都市光鮮亮麗,鄉村也因為中產階級的逆城市化行為而充滿活力,這種狀況在根本上得益于發達國家處在全球資本主義食物鏈的頂端,跨國資本能夠從全球攫取超額利潤。迄今為止,世界上只有少數發達國家成功實現了現代化,全球資本主義體系也只能允許少數國家處在高收入水平,讓發展中國家的多數人養活發達國家的少數人,而不可能倒轉過來。因此,發達國家的經驗對于廣大發展中國家并不具有可復制性。拉美、南亞等地區的很多國家,曾經效仿西方經驗,追求高城市化率,結果形成大規模的貧民窟,引發持續的社會動蕩,其慘痛教訓值得我們引以為戒。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擁有將近14億人口,即便到21世紀中葉,城鎮化率達到70%,仍將有四五億人口生活在農村,比建國初的人口規模還要多。此外,中國仍然處在全球產業分工鏈條的底端,出口工業產品的利潤率很低,工人的工資也被壓制在很低的水平。而過去十幾年,地產資本和金融資本的瘋狂擴張,已經使得大中城市的生活成本十分高昂,農民工目前的工資水平很難負擔其家庭成員在城市生活的成本。過去十幾年,我們的城鎮化主要是土地的城鎮化,土地的城鎮化是一個創造巨額利潤的過程,地方政府和資本都懷有強烈的動力。而未來我們如果想要推動人的城鎮化,把數以億計的農民工轉變成為城市市民,這是一個需要不斷完善公共服務的過程,需要投入大量的公共財政。人的城鎮化遠比土地的城鎮化要困難得多,而城鄉和區域發展越是不平衡,人的城鎮化所需要的成本就越高昂,甚至成為一個無法完成的任務。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已經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是一個極其重大的判斷,標志著一個歷史轉折點的到來。城鄉差距懸殊是最大的發展不平衡,鄉村發展滯后是最大的發展不充分。為此,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并把這一戰略寫進黨章。新時代的鄉村振興戰略并不是對已有“三農”政策的簡單疊加和加強版,也不是對傳統發展模式的技術性改良,而是從全局高度做出的重大戰略性調整。鄉村振興戰略最突出的特點是拋棄了以往城市中心主義的發展理念和發展模式,把鄉村作為一個與城市同等重要的發展單元,突出鄉村的主體性。這一點,在十九大后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得到更充分的闡發。這次會議指出,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鄉村是一個可以大有作為的廣闊天地,迎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鄉村振興的目標是要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會議強調,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首要任務就是重塑城鄉關系,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對于新型工農城鄉關系,中央新的表述是“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全面融合、共同繁榮”,這與之前“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表述相比,鄉村的地位明顯提升,已經與城市處于同等重要的地位。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標志著中國共產黨對于現代化過程中工農城鄉關系的認識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三、新時代重建鄉村主體性的迫切性
鄉村振興離不開外部資金、技術、人才的支持,但最主要是要依靠廣大的農民群眾,農民才是鄉村振興的主體,只有農民參與和主導的鄉村振興才是真正的鄉村振興。新時代的鄉村振興是一項偉大的工程,涉及內容眾多,無論是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還是農村產業發展,抑或是鄉村公共性的培育,都不是單家獨戶的小農所能夠承擔的。然而,當前我國農業農村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恰恰在于農民的去組織化。分散的小農戶既無法有效對接市場,也無法有效承接政府資源,這種結構性困境使得億萬農民整體上成為“弱勢群體”。特別是在工商業資本下鄉的背景下,普通農民有進一步被排斥和邊緣化的危險。新時代的鄉村振興,必須重建鄉村社會的主體性,引導和推動農民開展深度的互助合作,提升農民的組織化水平,激發農民自己動手創造美好生活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這才是鄉村振興不竭的動力。
首先,去組織化的農民難以有效對接大市場。1980年代后期,小農戶與大市場之間的矛盾就已經開始暴露,小農戶很難適應市場的波動,農民增產不增收的問題變得非常普遍。到了1990年代,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規模化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占據優勢地位,小農經濟開始破產。今天,農業生產已經高度資本化、專業化、社會化,農業產業鏈上有利可圖的環節基本上都已經被大大小小的資本控制,留給農民的利潤空間已經非常狹小。小農戶不是被大資本完全排擠,就是被嚴格限定在農業產業鏈的種植、養殖等生產環節,而不能涉足利潤更高的加工、銷售等環節。這一情形乃完整地體現了“代工廠”的邏輯,即農民從原先可盡情在產前產中產后這一漫長的農業產業鏈上揮灑勞動,被壓縮到僅僅只能在產中即在土地上耕作,農戶猶如在“代工廠”流水線上工作的打工者,可以形象地稱之為“打農”。他們在農業一連串的生產環節中只承擔產中環節,產前環節與產后環節的利潤全部被公司拿走,因此,今天的小農根本無法養活家庭。今天的外出打工者中,有一部分人并非所謂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準確地說,這些人并非像剩余勞動力那樣溢出農業與農村,而是以農業競爭失敗者的身份被擠出農業與農村(吳重慶,2016)。
其次,去組織化的農民難以有效對接各級政府下撥的公共資源。由于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很低,國家直接面對數量龐大又高度分散的農民,極高的交易成本讓任何治理手段都變得不可行。近年來,我們研究團隊在全國多個地方的農村進行了實地調研,調研發現,正是因為農民的去組織化,國家自上而下投放的支農惠農資金難以找到有效的承接載體,也難以精準對接到目標群體。因為農村空心化、群眾發動難而不得不采取項目制的方式向農村供給公共產品,無奈農村已經是一個階層分化的農村,進村的項目為農村精英俘獲之后使農村社會結構更加固化。在項目制的治理體系下,基層政府為了完成各種任務,傾向于尋找農村的能人、大戶等精英進行合作。國家自上而下投入的資源被精英群體壟斷,無法真正惠及那些最貧困、最需要幫扶的群體,其結果不但是降低了公共資源的使用績效,還進一步加劇了農村社會的兩極分化(張慧鵬,2016)。此輪精準扶貧,國家投入了相當大的人力物力對貧困戶進行精準識別,效果卻并不理想,扶貧資源仍然未能擺脫精英俘獲的命運。更重要的是,由于農民的去組織化,農村無法形成內生發展動力,只能依靠輸血式扶貧。貧困人群在開發扶貧中的主體性被忽略,同時在一定程度上被“去能”,貧困人群對資本的依附關系進一步形成(吳重慶,2016)。扶貧干部苦惱于農民自我脫貧的積極性不高,等靠要思想嚴重,其背后的結構性原因也在于此。
其三,農業現代化客觀上要求生產資料適度集中,生產專業化和社會化。西方發達國家的農業現代化走的是資本主義大農場取代小農經濟的道路,土地等生產資料集中在農業資本家手中,農民則失去土地,變成城市無產者或農業雇傭工人。這種方式雖然提高了效率,但也造成嚴重的貧富分化和社會分裂。當前我國的小農經濟面臨諸多現實挑戰,土地經營規模偏小,耕地細碎化嚴重,農民老齡化程度高,勞動生產率低。不少經濟學家主張土地私有化或變相私有化,用大農場消滅小農戶,實現規模經營。然而,人多地少是中國的現實國情,在經歷了持續快速的工業化和城市化之后,2016年底中國農村仍然有將近6億常住人口,還有約1.9億戶農民家庭在經營耕地,農業收入仍然是很多農民家庭不可或缺的收入來源。如果要達到戶均經營百畝左右的耕地規模,那就需要轉移出90%以上的農戶,這顯然不是在短時期內能夠實現的。這樣的國情農情決定了美國式大農場的農業現代化道路在我國走不通(陳錫文,2012)。以家庭經營為特點的小農生產在我國歷史上長盛不衰,現在也未必過時,未來仍有其合理存在的空間。十九大報告首次提出“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這既是重大的理論創新,也是務實的實踐要求。那么,小農戶如何對接現代農業產業?20世紀90年代以來流行的農業產業化模式,試圖通過龍頭企業、專業大戶來“帶動”小農戶,其結果是大公司剝削小農戶。市場化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只會嫌貧愛富、遠離小農戶。中國農業的現代化也要建立在專業化分工和社會化大生產基礎上,客觀上需要生產要素的相對集中,土地的適度規模經營,但中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中國的農業現代化不是為了資本的利潤,而是為了人民的美好生活,中國農村土地屬于村民集體所有,而不是私人所有,社會制度決定了中國的農業現代化絕不能走資本主義國家的老路。農民合作是社會主義國家實現農業現代化的主要形式,這既符合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需要,又體現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原則,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
其四,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尚存在諸多缺陷。相對于公司加農戶或者公司雇傭農民等形式,合作社可以更好地保護農民的利益。2007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正式實施以來,在政府的大力推動下,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迅速發展。據工商總局統計,截至2017年9月,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有193.3萬家,入社農戶超過1億戶。然而,當前的農民合作存在非常突出的問題。一是合作的廣度十分有限。農民合作主要集中在經濟領域,忽視了社會、文化等領域的合作;經濟領域的合作又主要集中在農業領域,忽視了二三產業的合作;農業領域的合作主要集中在農業生產的產中環節,沒有實現產加銷全產業鏈的合作。二是合作的深度非常不夠。當前的農民合作基本上局限在很低的層次,多數是臨時性的互助,沒有深度的合作,既不能適應現產業的發展,也不能承擔起鄉村振興的使命。三是合作組織運行很不規范。現有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大部分變成大戶控制的冒牌合作社,騙取國家的補貼,小農戶在合作社中的主體地位得不到體現。
總之,農民合作是構建鄉村主體性的必要條件,而沒有鄉村社會的主體性就不可能有鄉村的振興。當前我國農民合作正面臨許多深層次結構性矛盾。在新時代的背景下,如何通過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深化農民合作,構建以鄉村為主體的新型發展模式,是實現鄉村振興征程中亟待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四、新時代重建鄉村主體性是否可能?
在當前鄉村對城市嚴重依附的情況下,在高度開放的市場經濟環境中,巨大的城鄉差距讓鄉村的人財物等資源要素持續流失,重建鄉村主體性是否可能?特別是中西部地區,鄉村空心化比較嚴重,這樣的鄉村如何振興?再者,新生代的農民和農民工,高度認同城市的生活,鄉村如何培養自己的新生力量?總之,我們可以羅列出許許多多困難,這些困難也都是客觀存在的。但在我們看來,最大的困難不是客觀的城鄉差距,而是我們有待修正的思想觀念。
長期以來,在主流文化意識形態中,農村的價值被嚴重貶低,只有城市才能讓生活更美好。對于這種觀念,本文已經進行了批判。我們認為,只要鄉村的產業能夠發展起來,國家能夠提供良好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鄉村的生活方式可以讓城市人向往。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也是共產黨人的初心。社會主義制度還具有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總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重建鄉村主體性是完全可能的。在工農城鄉關系問題上,我們迫切需要一場思想解放運動,破除對西方理論和實踐的迷信,立足中國國情農情,探索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型工農城鄉關系。
新時代重建鄉村主體性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我們認為,最關鍵的在于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說到底,鄉村是億萬農民的鄉村,鄉村的振興需要發揮億萬農民的主體作用和首創精神,而近代百年來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豐富經驗表明,農民只有組織起來才能成為創造歷史的主體。如今,發達的鐵路公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已經把全國各個角落連接起來,全國統一的市場體系也已經建立起來,無論是東部還是中西部的鄉村,都已經告別了封閉狀態,進入一個開放的經濟體系。沒有資本等現代生產要素,鄉村的產業就難以興旺,鄉村就無從振興。而資本的本性是追逐利潤,如果讓資本成為鄉村社會的主宰,鄉村振興就會成為資本的盛宴。解決這一矛盾的根本辦法,在于通過農民的組織化,再造村社共同體,以村社共同體作為平臺和載體,吸納整合包括資本、技術、人才等來自外部的生產要素,使之為我所用,真正體現鄉村發展的主體性。
那么,如何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
第一,發達國家特別是東亞地區以農民合作構建鄉村主體性的經驗值得借鑒。綜觀世界各國,農民合作的組織形式主要可以分為兩類:一種是以某種產品或者農產品生產鏈上某個環節為基礎的專業性合作組織,另一種是以鄉村社區為基礎的綜合性合作組織。人少地多的歐美國家多以專業性合作組織為主,西歐、北美許多國家80%以上的農場主參加了不同類型的專業合作社,而人多地少的東亞國家和地區,如日本、韓國以及我國臺灣地區,則以綜合性的合作組織為主。我們認為,我國的自然資源稟賦、歷史文化背景等因素,與日本韓國等東亞國家更為接近,東亞模式可以為我們提供更多的借鑒。當然,由于社會制度、現實國情的不同,無論是歐美國家還是日韓國家,農民合作的先進經驗不能照搬到中國,為此,我們需要認真分析發達國家農民合作經驗的內在本質,而不是僅僅抓住其外在形式。
第二,處理好國家、農民與市場的關系。農民只有通過合作組織起來,鄉村社會才會有凝聚力。那么,農民如何才能組織起來?借助哪些文化與制度資源?通過什么形式組織起來?有人主張采用專業合作的方式,有人則認為應該采取綜合性合作;有人認為政府應該起輔助作用,有人則認為政府應該積極介入;有人認為應該注重效率,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帶動作用,有人則認為應該體現平等原則,保障小農戶的民主權利;有人建議鄉村的發展要與城市主流市場脫鉤,才能避免資源的外流,有人則認為應該保持開放的態度,吸納城市的資本、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為我所用。以上種種觀點,各有自己的立論依據。但歸結起來,其實都是在討論如何處理國家、農民與市場的關系。國家依靠政權的力量和黨強大的組織動員能力,把農民高度組織起來,從互助組到初級社到高級社,最終建立起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體制,徹底結束了中國農民一盤散沙的狀態。國家強有力的介入,把農民高度組織起來,在更大范圍和更寬領域進行分工協作,形成了巨大的生產力,改變了農村落后的生產生活條件。然而,國家對鄉村社會全面而嚴格的控制,使得鄉村社會自身的主體性難以體現。改革時代,國家的角色又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出于對人民公社體制的反思,改革開放時代,國家雖然也在倡導農民合作,但始終強調要堅持農民自發自愿的原則。國家逐步退出對鄉村社會的直接控制和干預。在稅費改革和鄉村機構改革之后,國家甚至退出了對農業農村的公共服務。由于國家不再直接提供組織資源,農民很難自發地形成高水平的合作,鄉村社會再次呈現一盤散沙狀態。農民的組織化水平很低,鄉村社會就沒有主體性,各種人財物等資源不斷地從鄉村流向城市,鄉村陷入空心化狀態。站在新時代的視角,通過長時段的歷史回顧,我們不難發現,農民合作與鄉村振興離不開政府積極的引導和支持,但是,政府過度干預又會抑制鄉村社會的活力,無法體現鄉村社會的主體性。在實踐中尋找這種平衡,是一個需要處理的關鍵問題。
第三,關鍵在于加強黨的領導,發揮基層黨組織的作用。中國近代以來的歷史經驗表明,沒有共產黨的堅強領導,農民就像一盤散沙,不可能自發地組織起來。改革開放以來,正是由于部分基層黨組織的軟弱渙散,才讓農村宗族、宗教、黑惡勢力等趁機興起。在當前的新農村建設中,有人寄希望于農村的能人、富人等新鄉賢,對此,我們并不反對。但是,新鄉賢只能是補充力量,最根本的還是要靠黨的領導。中國共產黨的黨員本身就是農村中的先進分子,有著堅定的理想和信念,有著犧牲奉獻的精神,以及嚴格的組織性紀律性。在今天的中國農村,沒有任何一個組織能夠取代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核心作用。不可否認,今天的基層黨組織,不少還處在軟弱渙散狀態,還不能適應新時代的要求,個別黨員干部貪污腐化的問題還十分突出,讓基層老百姓深惡痛絕,為此,需要大力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以基層黨組織建設提高村民的組織化程度,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重建村社共同體,應該成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的重要路徑。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業大學學報》2018年第3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