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后向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邁進的承上啟下的關鍵時期,也是實現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和平穩轉型的過渡時期。過渡期內,我國農村發展將面臨兩大核心任務。一方面,在2020年實現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后,仍需要設置一定的過渡期,進一步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提高脫貧質量,增強貧困地區和貧困家庭的內生發展能力,防止返貧致貧。這一過渡期既不能太長,也不宜過短,以3至5年為宜。另一方面,要加快推動發展觀念轉變、減貧戰略轉型、工作體系轉型、發展動力轉換以及政府政策轉向,盡快實現從脫貧攻堅到鄉村振興的大轉變。要通過這五個方面的重大轉變,切實把全國“三農”工作的重點逐步轉移到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上來,為2035年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和2050年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奠定堅實的基礎。
推動發展觀念轉變。從貧困縣到貧困村再到貧困家庭,中國的扶貧開發強調對貧困對象的全方位幫扶,在組織領導、資金、人才和政策投入等方面形成了一個完整的幫扶體系。正是由于這一幫扶體系,中國扶貧開發和脫貧攻堅才取得了卓越成就。然而,這種針對扶貧開發形成的幫扶理念并不適合鄉村振興。因為扶貧開發只是針對少數貧困對象,聚焦貧困戶脫貧增收,而鄉村振興則是面向全部農村和農民家庭,要實現鄉村產業、文化、人才、生態和組織等的全面振興。更重要的是,這種幫扶因扶貧對象處于被動的地位,也容易產生依賴心理,造成貧困農戶主動脫貧的意識不強。因此,從脫貧攻堅轉向鄉村振興,首先必須改變觀念,在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總方針下,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快實現由“被動扶”到“主動興”的轉變。
推動減貧戰略轉型。我國現行的農村貧困標準是農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2300元,同時穩定實現“兩不愁三保障”。這是一條能夠滿足“不愁吃、不愁穿”的穩定溫飽標準。同時,為了確保實現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國家采取了動員全黨、全國、全社會力量的超常規脫貧攻堅辦法。在完成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后,我國的減貧戰略將由絕對貧困治理向相對貧困治理、由收入貧困治理向多維貧困治理、由超常規脫貧攻堅向常規性貧困治理轉變。在“十四五”時期,要根據發展階段和情況變化做好規劃銜接,推動國家減貧戰略的轉型。一方面,要編制好“十四五”時期脫貧攻堅成果鞏固發展規劃,進一步提高脫貧質量;另一方面,要盡快研究制定新的國家貧困標準,明確未來減少相對貧困的戰略思路和政策措施,并將其納入鄉村振興戰略,逐步建立農民持續穩定增收和減貧的長效機制。
推動工作體系轉型。我國脫貧攻堅之所以能夠取得舉世矚目的顯著成效,最為關鍵的是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減貧工作體系,包括組織領導、駐村幫扶、資金投入、金融服務、社會參與、責任監督、考核評估等制度體系。這些制度為鄉村振興提供了有益的經驗借鑒。鄉村振興是脫貧攻堅的接續戰略,是對全面脫貧成果的鞏固和提升。推動從脫貧攻堅轉向鄉村振興,需要認真總結并借鑒脫貧攻堅中的有益經驗和有效做法,逐步建立一個符合鄉村振興要求的新的工作體系。這一工作體系是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前提和保障。目前,我國脫貧攻堅中的一些有效做法,如明確黨政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要求省、市、縣、鄉、村五級書記一起抓,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等,已經被吸納到鄉村振興戰略中。
推動發展動力轉換。政府主導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根本保障。近年來,各級政府在脫貧攻堅中一直發揮著主導作用。然而,在鄉村振興戰略下,政府不可能也不應該“大包大攬”,而應在加大支持力度的基礎上,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充分發揮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作用。為此,推動脫貧攻堅轉向鄉村振興,需要實現從政府主導到農民主體的轉變。除了按照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要求,確保干部配備優先考慮、要素配置優先滿足、資金投入優先保障、公共服務優先安排,進一步強化政府的引領作用外,更重要的是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從根本上破除城鄉二元的體制機制弊端,大力推進農業農村科技創新和推廣應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全面激活市場、要素和主體,激發農村發展的內生活力和動力。可以說,全面激發內生活力是實現這種發展動力轉換的關鍵所在。
推動政府政策轉向。我國的扶貧政策大多帶有幫扶性質,屬于典型的幫扶政策。在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盡管這種幫扶政策依然會存在,但需要納入到統一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農村支持政策和社會保護政策體系之中。推動脫貧攻堅轉向鄉村振興,政府政策也需要從幫扶政策轉向支持保護政策。當前,亟須對現行的脫貧攻堅政策進行全面梳理,并對其適應性進行科學評估,按照保留一批、延期一批、整合一批、取消一批的“四個一批”原則實行分類處置。同時,應進一步加大鄉村振興資金投入,建立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確保鄉村振興財政資金投入有大幅增長,其增速明顯高于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長速度。在2020年實現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后,國家減貧資金投入在保障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基礎上,要轉移到支持包括減少相對貧困在內的鄉村振興上來,并全面加強扶貧資產管理,實現由扶貧資金管理到扶貧資產管理的轉變。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紀檢監察報》2020年10月15日理論周刊第7版(原標題:推動脫貧攻堅轉向鄉村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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