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要振興,產業必興旺。無論是做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還是促進農業高質量發展,提升農業效益增加農民收入,最重要的抓手就是發展產業,產業做大做強需要金融支撐,沒有金融活水一切無從談起。
多年來的中央一號文件,一直強調要強化農村金融,鼓勵金融下鄉。今年又特別要求發揮財政引領作用,以市場化方式設立鄉村振興基金,撬動金融資本重點支持鄉村產業發展。要求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工具,以最優惠的存款準備金率,加大對縣域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推動農村金融機構回歸本源。
同時還要求發展農村數字普惠金融,開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保單質押貸款、農機具和大棚設施抵押貸款業務。加大對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的中長期信貸支持。加強對農業信貸擔保放大倍數的量化考核,提高農業信貸擔保規模。將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以獎代補逐步擴大到全國。
我們在研讀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的這一段表述時,有幾個關鍵詞值得重視,這就是:以市場化方式、完善長效機制、建立經營主體信用體系、對放大倍數進行量化考核、加大對縣域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我們從中是否可以體會到,文件要求強化投入保障的同時,也強調了尊重經濟規律。
金融的本質就是追求錢生錢,我們的銀行包括農村信用社也是一樣,他們也是企業,也需要擴大業務量提高效益,更需要保證資金安全。前不久,在基層采訪一位農業銀行行長時,他說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不能把銀行的錢當成唐僧肉。客觀地說,這位行長的話并非空穴來風,在一些地方甚至帶有一定的普遍性,或多或少存在著“肉爛在鍋里”的潛意識,認為銀行的錢,就是政府的錢,用開協調會的辦法,要求金融部門給農業企業貸款,給農業項目注資。其實這就是不按金融規律辦事,也是不尊重產業發展規律,最后的結果往往事與愿違。
農業企業要精打細算成本賬,借銀行的錢是要還本付息的,借貸關系就是契約關系,好借好還,才能再借不難。不能認為銀行的錢不要白不要,有了這種心態,弄不好就會背上包袱。內蒙古有一家企業,在沙漠里種葡萄,釀造葡萄酒,規模相當大,葡萄酒不僅品質好,口感也好,很受市場歡迎,同時還產生了非常巨大的生態效益。但企業負責人一臉的憂愁,原因就是過去貸銀行的錢太多,現在只有毛利沒有純利,每年賺的錢只夠還銀行利息。
我們要求金融部門支持鄉村產業發展,政府應該怎么做?最重要的就是運用市場化的理念抓好產業規劃,指導和引導企業尊重經濟規律,許多地方在這方面做了很好的探索,甘肅省在發展戈壁農業的過程中,由財政出資設立農業信貸擔保公司,就起到了很好的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只有尊重規律,才能良性發展,有效益才可持續,金融下鄉也是一樣
“銀行有利可圖,產業有錢可用。”這應該是農業產業發展和農村金融發展的共同追求。銀行當然要講究效益,但也絕對不能把三農當成“冤大頭”,在一些地方涉農貸款,利率高得出奇,比工業貸款高出好多倍,這實際上也是違反金融規律的。金融是一個服務性行業,只有產業強了,金融業才能做大。農業產業體量巨大,而且有無限的前景。金融部門不僅要懂得農業產業關系國計民生,關系長治久安,還要明白農業不單提供食物,還打造綠色生態,提供文化傳承,延續民族興盛。
農業既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又是一個弱勢產業,既是重中之重,又是一個短板,需要不斷加大投入。涉農金融單位既有政治責任,也有企業需要,就是要按照中央一號文件的要求,回歸以農為“本”,大力發展農村普惠金融,不能嫌貧愛富,不能把農民的存款拿到城里去放貸。要大力開展小額信貸、保單質押、農機具和大棚設施抵押貸款業務。
引金融活水,助力鄉村振興,需要建立良性循環的體制機制,需要尊重事物發展的內在規律。
(作者系高級編輯,長期從事三農新聞報道,4次獲得中國新聞獎,全國百佳新聞工作者,國家新聞出版行業領軍人才。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民合作社 人民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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