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將銜接概念置于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背景下加以審視,便會發現銜接實質上是一個極其復雜的系統結構調適和轉換的過程,涉及政治、經濟、社會等總體性領域和方面。既然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銜接帶有總體性,那么,銜接的基礎性條件尤其是社會基礎就顯得格外重要。作為人類文明起源發展過程中社會性積淀最為厚重的鄉村空間,其社會基礎的構成非常復雜,主要包括政社聯結性基礎、關系性基礎、村落共同體基礎等。從宏觀結構上看,鄉村是否建立起順暢的政社聯結機制?從中觀層面上看,村落是否具有社會關系基礎?村落是否具有共同體的特質?從微觀結構上看,村民是否具有較強的參與意識,是否具有持久的脫貧發展主動性?以上就成為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社會基礎構建的關鍵。
關鍵詞: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社會基礎
進入新世紀第三個十年,隨著脫貧攻堅歷史性任務的完成,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問題開始被提上日程,并迅速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門話題。人們普遍意識到,面對由脫貧攻堅到鄉村振興這一空前復雜的發展轉換,我們不可能一步到位式地完成銜接,而是要通過一系列鞏固拓展的途徑和有效銜接的創新實踐,提煉概括出一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而從學術界研究的視角看,不同學科基于其自身的學術傳統及對問題的理解認識,從不同的角度對于鞏固拓展銜接等相關命題做出了一些闡釋和辨析。從社會學的學科視角看,任何意義上的銜接行動是否能夠如預期那樣達到目標,與其是否擁有堅實的銜接基礎條件密切相關,這一銜接基礎主要包括產業基礎、組織基礎、文化基礎、社會基礎等,其中最具基礎性意義的方面自然應首推社會基礎。本文試從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社會基礎的角度,略抒己見。
一、“有效銜接”概念界定及條件分析
(一)“有效銜接”命題的提出
從時間上看,雖然政府主導下的鄉村扶貧政策及其實踐行動由來已久,但作為提升到國家歷史性戰略高度的“脫貧攻堅”,還是近年來的事情。2015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正式提出“脫貧攻堅”戰略。而“鄉村振興”則是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國家發展戰略,十九大報告指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在相當一段時間里,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二者大體上沿著平行的軌跡向前推進。學界對于“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關系也展開了一些較為集中的研究,在學界看來,雖然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兩大戰略都旨在消除絕對貧困、消除城鄉差距、消除社會偏見,但其“不同點在于:脫貧攻堅具有緊迫性、突擊性、局部性和特殊性等特點,鄉村振興則具有漸進性、持久性、整體性、綜合性等特點,脫貧攻堅主要解決發展中的不平衡問題,鄉村振興主要是通過解決不充分來解決不平衡問題。……脫貧攻堅是鄉村振興的基礎,鄉村振興是脫貧攻堅的動力,二者相輔相成,互為因果,互補互助,不能各行其是,顧此失彼。”到2021年,當脫貧攻堅的戰略任務宣告完成之際,二者間的“有效銜接”問題便被提上議程。
2020年11月,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首次明確提出,要“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稍后,在同年12月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脫貧攻堅取得勝利后,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這是‘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要堅決守住脫貧攻堅成果,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不留空檔,政策不留空白?!痹?021年2月召開的脫貧攻堅表彰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在報告中又強調了“有效銜接”問題,提出“我們要切實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各項工作,讓脫貧基礎更加穩固、成效更可持續。”強調要切實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各項工作??梢?,有效銜接命題是國家基于近年來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偉大實踐而提出的一種新的鄉村發展戰略選擇。
(二)有效銜接的內涵及運行條件
1、對“銜接”概念的基本界定
社會科學意義上的“銜接”是一個頗為復雜的概念,迄今為止,學術界關于銜接概念的界定及相關研究成果并不多見。從一般意義上講,“銜接”的字面意思是聯結或連接;在語言學領域,一般將銜接定義為“當篇章中的某個成分的解釋取決于篇章中另一個成分的解釋時,就出現了銜接”;而在教育學研究領域,則有一些關于“幼小銜接”的相關研究。事實上,當我們將銜接概念置于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背景下加以審視,便會發現其問題的總體性和復雜性。如有的學者認為,從脫貧攻堅到鄉村振興應做好“五個銜接”,主要包括機制銜接、產業銜接、項目銜接、政策銜接、規劃銜接。可見,就有效銜接的內容而言,無論是時間、空間意義上的銜接,還是制度、群體、政策、文化等不同層面的銜接,都具有突出的復雜性。有些銜接是具體可視的,有些則是抽象的“無形銜接”。以政策銜接為例,既涉及政策的時間先后問題,主要表現為政策連續性和政策更新問題,也涉及政策間的橫向關聯。有的學者特別強調政策協同在鞏固拓展銜接問題上的重要作用,認為“從政策供給內容來看,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具有不同層級的政策協同性。政策協同可以具體劃分為三個不同的層面,即宏觀的政策協同、中觀的政策協同和微觀的政策協同”。
2、有效銜接的前提條件
任何意義上的有效銜接從來不是在真空中進行,作為一種社會科學意義上的復雜的銜接行動,要依賴于真實的社會基礎條件才能夠得以運行和展開。因此,理解有效銜接問題,必須首先明確銜接的諸種條件。既然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銜接帶有總體性,那么,銜接的基礎性條件尤其是社會基礎就顯得格外重要。認真分析上述文件文本,我們會發現剛剛啟動的有效銜接的運行條件具體表現為:
(1)關于“有效銜接”與“鞏固拓展”間的關系。國家文件和政策文本多將“有效銜接”與“鞏固拓展”相并提,這實際上是強調“有效銜接”應以鞏固拓展為前提。正如有的學者所言,“鞏固”的內涵有二:其一是鞏固“兩不愁三保障”的脫貧成果,確保脫貧人口不返貧、不產生新的貧困人口;其二是在脫貧攻堅期實施的那些有助于對貧困和低收入人群發揮可持續幫扶作用的系列政策措施。而所謂“拓展”,其首要含義是幫扶對象的拓展。對于脫貧攻堅期穩定脫貧群體,該從幫扶政策中退出的必須退出。對于致貧風險較大的邊緣群體,應納入幫扶范圍。總之,在鞏固拓展階段,首先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期所取得的成果,最大限度地防止規模性返貧現象的出現。我們之所以要對“規模性返貧”現象提高警惕,主要是因為“與單個零星的返貧案例相比,規模性返貧背后的機理通常比較復雜、產生的社會影響更大,需要引起更多的關注和重視”。
(2)關于5年過渡期的設定。既然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之間的銜接表現為突出的復雜性,那么,我們就要留足有效銜接的時間條件,給組織銜接、政策銜接、產業銜接提供轉換的時間條件,“脫貧攻堅是鄉村振興的前提,鄉村振興是脫貧攻堅的進階。設立5年過渡期,既立足當前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又著眼長遠推動鄉村振興戰略,遵循客觀規律,堅持實事求是,講究循序漸進,是我國脫貧攻堅偉大歷程中具有原創性、獨特性的又一重大創舉,對鞏固和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必將產生積極影響?!薄霸O立銜接過渡期,也是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后,對擺脫貧困的縣,做到扶上馬送一程。過渡期內保持現有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并逐項分類優化調整,合理把握節奏、力度和時限,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平穩過渡。”
(3)關于有效銜接諸方面條件間的關聯。如前所述,社會科學意義上的有效銜接帶有總體性和多面性,主要表現為組織銜接、產業銜接、項目銜接、政策銜接、規劃銜接、機制銜接等,各種銜接均有其特殊的介入角度,如政策銜接主要是強調新舊政策的更新和銜接,也包括同時期各種政策的橫向關聯。組織銜接則主要包括脫貧攻堅機構向鄉村振興機構的轉換,以及各組織機構的橫向銜接。相比之下,作為銜接基本條件的社會基礎具有突出重要性。從宏觀結構上看,鄉村是否建立起順暢的政社聯結機制?從中觀層面上看,村落是否具有社會關系基礎?村落體系內自然村與行政村之間的關系是否協調?村落是否具有共同體的性質?而從微觀結構上看,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過程中,村民是否具有較強的參與意識,是否具有主體性?這些都是問題的關鍵。而且,隨著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深入,人們越來越意識到農民的主體性問題的重要性。這里所說的主體性,既包括村集體的主體性,也包括農民個體的主體性。
二、有效銜接社會基礎的修復與構建
從社會學研究視角談有效銜接的社會基礎,首先要厘清鄉村社會基礎的基本內涵。同“有效銜接”概念一樣,“社會基礎”也是帶有宏大特征的概念,主要是指由基礎性的社會關系互動、社會聯結建立以及社會組織化、結構化過程帶來的社會秩序、穩定和發展的狀態。將上述概念界定置于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背景之下,我們會發現,作為人類文明起源發展過程中文化積淀最為厚重的鄉村空間,其社會基礎的內涵注定具有更加復雜的構成,主要包括政社聯結性基礎、關系性基礎、村落共同體基礎、文化規范性基礎、組織基礎等。在這里我們之所以特別強調社會基礎在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過程中的重要性,主要是因為:第一,在漫長的歷史發展演進中,村落社會是農耕時代一個最具基礎性的社會單元。以至于學界普遍認為,要想理解中國社會,就必須研究和認識中國的村落。只有對村落社會建立起深刻的理解,才能弄清楚中國傳統社會的基礎和原型。第二,在快速城鎮化的背景下,伴隨著以城市為中心的社會流動化,鄉村的社會性開始迅速走向流失,從而使得鄉村的社會基礎呈現出嚴重的弱化特征。而且從其與鄉村貧困現象的關聯看,鄉村社會基礎的嚴重弱化既是鄉村貧困現象產生的原因,同時也是鄉村貧困的嚴重后果。因此,我們應在對“社會基礎”做出基本界定的基礎上,對其修復和重建展開系統的論述。
(一)政社聯結性基礎
所謂“政社聯結性基礎”,主要是指基于政社體制的關系結構及其聯結諸形態而形成的一種以“治理有效”為特征的社會良性運行狀態,具體表現為基層黨政部門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與基層村民自治組織之間的聯結互動。作為一種自上而下的黨政權力,基層黨政部門對村民自治組織具有指導的義務,而以村委會為代表的村民自治組織應該接受來自鄉鎮黨委和政府的指導,并承接政府下沉的各種公共事務,傳遞下情。由此可以看出,行政權力和基層社會自治組織之間既存在著指導和管理的關系,也存在著一種柔性的銜接關系,認識這一銜接轉換功能是我們理解中國鄉村社會基礎的關鍵。在2021年7月國家頒布的《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中,一方面強調以改革創新和制度建設、能力建設為抓手,建立健全基層治理體制機制,增強鄉鎮(街道)行政執行能力、為民服務能力、議事協商能力、應急管理能力、平安建設能力;另一方面,又提出推動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健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梢?,無論是基層政府派出機構的五大能力,還是基層群眾自治的水平,都不是單一的向度。其中最具有實質意義的重要能力是基層政府行政權力與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相銜接的能力。只有實現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才能真正破解基層社會治理過程中遇到的難題。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我們一方面強調要增強鄉鎮政府的能力,要賦予鄉鎮政府權力和資源;但另一方面我們要實施自治、法治、德治,將自治和參與置于非常重要的位置,只有在二者間建立起一種恰當的銜接,基層社會治理的社會基礎才能夠牢固。
在鄉村振興的過程中,國家提出了“治理有效”這一重要的治理目標,強調鄉村社會要實現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就必須以鄉村“治理有效”為基礎。“治理有效”既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促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基本條件,也是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其中,黨建引領是將制度優勢轉換為治理效能的關鍵,激活鄉村主體性是實現有效銜接的重要保證,創造地域活力是實現有效銜接的直接動力。即在發揮政治引領與組織引領功能的同時,將黨建從組織建設領域擴展到集體經濟建設、社會治理等各個領域,在組織動員的基礎上實現主體再造,不僅發揮黨員干部的主體作用,還要帶動廣大村民參與鄉村建設實踐,激發農民與鄉村的主體能動性,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的格局,實現“治理有效”目標。
(二)村落共同體基礎
“共同體”是德國古典社會學家滕尼斯提出的概念,他認為共同體是真正而持久的共同生活。將共同體概念置于具體的鄉村社會研究分析中,我們會發現這一概念的真意在于,其所強調的社會共同體基礎實際上是建立在共同生產、生活密切關聯的基礎之上的,用孟子的話說便是“鄉里同井,出入相友,疾病相扶持”,具有突出的互助性和凝聚功能。在前工業社會,自然村是其典型代表;進入現代社會,在規劃與城市化的進程中,鄉村社會亦被嵌入國家經濟、社會體系之中。在現代中國的鄉村體制下,無論是人民公社時期“三級所有,隊為基礎”背景下的生產隊(自然村),還是聯產承包改革后行政村體制下的村民小組,都既是生產單位,也是共同生活、患難相助的基礎單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20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伴隨著鄉村改革的推進和城鄉社會的變遷,聯產承包之后村落集體經濟的萎縮,使得村委會的公共性開始褪色,村落的公共事務處于嚴重弱化的狀態。在一些貧困村落,雖然村莊的有形形態仍然存在,但其內部成員間已高度原子化,不再具備共同體的基礎和特征。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多樣的,其中最重要的路徑選擇是發展和激活村集體經濟。從表面上看,村集體經濟不過是一種經濟形態,但實際上村集體經濟與一般的經濟形態存在著重要區別,主要表現為村集體經濟帶有較強的社會性?!八^集體經濟‘社會性’,指存在于集體經濟系統中,但并不直接產生經濟效益,而是與集體成員的生存保障、群體歸屬、人際互助、文化心理等直接相關的機制或因素,其中的‘集體性’或‘集體合作性’是核心。集體經濟‘社會性’大體有傳統型與現代型之分,前者以‘社區性’內涵為主、主要依存于傳統農業集體經濟或工業集體經濟中,而后者則更具多元開放內涵、主要依存在租賃型集體經濟中。”近年來,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推進過程中,壯大村集體經濟已成為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話題,并被看作是賦予村落共同體活力最為重要的切入點。因為村集體經濟與一般的經濟形態不同,它帶有極強的社會性。在村集體經濟發展的背景下,村委會可以使用村集體經濟收入,用以處理村落共同體的公共事務?!按寮w經濟組織既是一個具有社區管理和服務功能的組織,又是一個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一般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具有營利性和服務性雙重使命;二是有統分相結合的雙層經營特點;三是組織內部管理具有自治性和民主性;四是集體資產所有者與勞動者的同一性;五是在地域上具有明顯的社區性。”正因為村集體經濟具有上述特性,因而其發展對于賦予村委會活力、構建村落公共性具有重要意義??傊?,以社會范式審視集體經濟的發展,我們“必須重視‘集體經濟’的所有制屬性,必須正視‘集體’本身,重視或解決‘集體’的內在聯結和外在機制,在此基礎上對‘集體經濟’進行各種社會性規范,更好地促進集體經濟健康發展,發揮集體經濟的‘集體’作用?!?/span>
(三)關系性基礎
所謂關系性基礎,主要是指村落社會在其起源、發展過程中由其成員在生產和生活中的密切聯系而生發出來的關系性和互動性,使得村落內部帶有較強的熟人社會特點。早在民國年間,以吳文藻、費孝通為代表的中國社會學早期的社區學派,對中國鄉土社會展開了深入細致的調查和研究,認為這種基于鄉村熟人社會而建立起來的密切的社會互動關系,構成了鄉土社會的突出特性。由于這種關系是植根于鄉村世界生產和生活之中的,因而具有社會的真切性。
而我們在關注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問題時,之所以要強調鄉村社會“關系性基礎”的特殊作用,是因為在快速城鎮化的背景下,鄉村社會舊有的關系結構不可避免地發生了重要變化,主要表現在鄉村社會人口減少引發了鄉村關系的弱化。眾所周知,鄉村人口減少是一個世界級難題,工業化、城市化背景下的鄉村人口大量外流,導致鄉土社會的關系網絡被破壞。在此前的研究中,筆者曾將這一“破壞過程”描述為“村落共同體內部自生公共性的危機”,具體表現為村落共同體生活“共助體系”的危機,基于勞動生產而生成的互助體系的解體,村落老齡化與村莊“共助”能力的衰退,并提出“村落共同體的公共性構建功能的發揮實際上是以村落的人口、土地、生產及生活體系健全的前提下存在的,如果村落因人口大量減少而陷入危機,基于生活和勞動過程而建立起來的社會聯結走向解體,其公共性生產的能力勢必要大打折扣。”也有學者將鄉村世界關系結構的變化概括為“半熟人社會”和“無主體熟人社會”,前者是指“在行政村中,村民之間相互認識而不熟悉,共享一些公眾人物,但缺乏共同生活的空間。若將自然村看作熟人社會,行政村便可以稱為‘半熟人社會’”;后者則是指“目前鄉村大量青壯年勞動力長年的異地化生活,已導致鄉村社會的日常生活運作不具‘熟人社會’的特征,或者說已日漸呈現出帕森斯所謂的‘病態’,我們不妨將這種‘病態’的熟人社會稱為‘無主體熟人社會’”。這種社會資本的匱乏與貧困之間具有較為密切的關聯性?!皬奈⒂^層面看,社會資本主要從四個方面對貧困個人和家戶產生影響,即社會資本影響經濟收入;社會資本影響生活質量;社會資本影響防范風險能力;社會資本影響交易水平等?!币虼耍诿撠毠耘c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過程中,應努力培育鄉村的社會資本,增強村民間的社會互動和生產生活的互助。如果我們對鄉村貧困群體的關系互動網絡沒有做出應有的修復,就很難使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之間建立起實質性的關聯,因為有效銜接必須以較為穩定的社會關系基礎作為前提和基礎。
(四)文化規范性基礎
在人文社會科學體系中,文化是最為復雜又難以界定的概念。早期文化研究者普遍認為“文化或文明,就其廣泛的民族學意義來說,是包括全部的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作為社會成員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習慣的復合體”。而梁漱溟也斷言“文化乃是人類生活的樣法”??梢?,上述概念最具核心意義的表達,便是認定文化是一種帶有總體性的復合體,這種定義和理解對于文化在社會研究領域中的運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社會學者看來,“雖然‘文化’的概念時常可與‘社會’互換,但這兩者不應混淆。嚴格地說,社會指共享文化的人的相互交流,而文化指這種交流的產物。事實上,人類社會與文化不能相互獨立存在。文化是人們在交流中創造的,但人類互動的形式又來自于對文化的共享?!痹谶@一意義上,文化可以被理解為一種“隱性社會”或“無形規范社會”。本文正是基于上述理解,將文化規范基礎作為社會基礎的重要構成來加以理解的。鄉村的文化規范性基礎,最典型的形態是鄉規民約。村民通過日常生產生活中的密切互動,形成了約定俗成,自然而然地生發出來的規范約定,奠定了鄉土社會自治的文化基礎,成為村落活力的重要表征。
鑒于此,我們在研究關注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社會基礎時,將文化規范性基礎作為重要的社會條件列入其中,并不是發思古之幽情,而是有著現實依據。因為在工業化、城市化背景之下,鄉村的社會基礎發生了劇烈的變動,其富有鄉土特色的文化內涵也隨之出現了嚴重的流失。首先是伴隨著人口和資源的外流,鄉村社會開始走向衰敗,在從傳統到現代的兩分框架中,鄉村被天然地置于落后的邊緣地位,村落價值認同開始走向式微,“對現代城市文化及生活的崇拜,使村落成員對故鄉失去了應有的信心和認同,產生了大量的‘故鄉喪失者’”。長期以來,學界把鄉村世界嚴重的人口外流地域稱為過疏化地域,地理學研究者則將其定義為空心化。早在19世紀中后期,英國城市學家霍華德就提出了田園城市概念,認為對于農民來說,城市就猶如一塊磁鐵,遲早都要以各種不同的形式將農民吸引到城市體系當中來。從表面上看,這不過是個人口數量減少的問題,但如果我們將文化看作是人們互動過程中產生的,這種嚴重的人口外流必然對鄉村文化基礎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而那些在惡劣自然環境嚴酷挑戰下實施易地搬遷的村落,也要經歷嚴峻的考驗。在遷徙的過程中,易地搬遷村民告別了原有的“生活樣法”,需要經歷一種復雜的文化和社會再適應過程。因此,我們應從觀念更新的角度來反思貧困文化的發生及其持續影響,高度重視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文化基礎的構建。
(五)社會組織基礎
近年來學界在分析研判貧困村產生的原因時,往往會發現組織渙散、黨員隊伍后繼乏人、村民歸屬感弱化,既是其貧困現象發生的原因,也是其走出困境的瓶頸。在鄉村社會人口外流、老齡化等背景下所發生的“組織松散”現象,不僅表現為村兩委班子的渙散,同時村組織中的合作社及其他協會也大多形同虛設,如“農村老年人協會的空殼化(名實分離)現象嚴重,很多地區,農村老年人協會僅僅有形式上的合法性,完成了法定意義的注冊、章程、機構、人員組成等方面的工作,卻沒有實際發揮作用?!币虼?,我們必須將加強村委班子建設、村組織建設作為脫貧攻堅的核心任務之一。毫無疑問,在加強貧困村組織基礎建設的問題上,我們應循著內外兩條途徑加以展開,即首先應努力通過提升村落組織化的水平,加強村組織建設等途徑,提升村落組織化的程度;此外,還應通過引入社會組織來推進村兩委的組織化。關于通過加強鄉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合作社建設等途徑,進而實現鄉村治理有效的目標,本文在前文已專門論及,在此不再贅述。在這里筆者想要特殊強調的問題是,在村民原子化、村組織渙散化的背景下,如何通過培育和引入社會組織的途徑,強化和激活鄉村世界的社會性,解決鄉村組織化問題。具體來說:
第一,助力鄉村實現再組織化。社會組織尤其是以社會工作者為主體的社會組織,因其成員受過專業訓練,具有較為突出的職業化、專業化能力。從社會行動者的理論框架來理解分析社會組織在鄉村的介入過程,我們會發現,社會組織擁有助人自助的社會理念,使得其在鄉村社會建設行動中得以扮演重要角色。社會組織密切關注政府政策體系,可以作為政府政策的傳遞者而存在,具備將政策傳遞和轉換到鄉村治理體系中的能力。
第二,通過社會組織引入外部資源,激活村落社會性,實現再組織化。近年來國際上普遍采用一種“助力”而“不替代”的重要方法:所謂“助力”,主要是指在鄉村社會關系遭到破壞的情況下,通過外來的社會組織,引入適當的社會資源加以修復;而所謂“不替代”主要是指社會組織作為一種外來力量,介入鄉村治理的進程中,通過激活村落內部的社會關系,開發村落閑置的、沒有被活化的資源。但它主要是通過激活村落內部資源的方式來推進村落發展,而不是用替代的方式。替代方式最大的問題在于,它會使村落形成一種單向的外部資源依賴。這種依賴非但不會激活村落內部的組織力和活力,相反卻會使村莊社會自主行動能力發生嚴重的萎縮。
第三,針對在很大程度上游離于組織之外、瀕臨原子化險境的鄉村弱勢群體實施專業服務,使其得以保持在組織體系范圍之內,主要包括留守群體服務,困難戶脫貧幫扶等工作。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針對留守群體展開的服務。學術界認為“留守群體是我國從二元社會向一元社會轉變過程中出現的一個特殊社會群體,也是一個弱勢的、需要特別關注的群體,并逐漸成為農村社會工作的重要服務對象之一?!痹诠ぷ鞣绞缴?,“鑒于目前的財力所限,且農村社區多分散、偏遠,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多以項目式服務為主。實現垂直型管理、項目式運作和參與式發展。社會工作者并不一定需要駐村工作,縣城的社會工作者可以同時負責很多個點的項目督導工作,充分發揮基層的行政性社會工作者、志愿者隊伍的參與作用,整合社區力量參與扶貧,這能夠適應農村地區的財政能力,又能發揮社會工作的實效?!?/span>
總之,在鄉村內部社會關系面臨挑戰之際,社會組織在激活鄉村內部生長力、增強其活力上的作用不可替代。在內部資源枯竭萎縮、難以發生有效社會互動的情況下,適當地引入外部力量介入是一種較好的社會治理運作方式。
三、有效銜接與鄉村振興的躍升
如前所述,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最為直接的目的在于,將成功脫貧摘帽的貧困鄉村納入鄉村振興的歷史洪流之中,從根本上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將工作重心從解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問題上轉移到實現鄉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上來,將鄉村振興推向一個新的歷史高度。正如有學者所言,“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兩個關鍵:一是對已經脫貧的832個貧困縣、12.8萬個貧困村和近億脫貧人口如何做到扶上馬、送一程,做到不返貧;二是全國其他的非貧困縣、非貧困村與非脫貧人口如何在鄉村振興中銜接學習脫貧攻堅戰中形成的體制機制,加快實施農業農村現代化?!?/span>
(一)在多重復雜的有效銜接中破除城鄉二元結構
如前所述,一系列復雜多重有效銜接的完成,既打破了長期以來困擾中國社會發展的城鄉二元結構,同時也最大限度地解決了鄉村絕對貧困問題,使鄉村振興得以躍進到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眾所周知,在早發國家現代化發軔之初,事實上也存在著一個城鄉社會從分離到融合的轉換過程。以英國為例,其率先完成了工業革命,從根本意義上改變了城鄉關系。中世紀時期英國城市規模普遍不大,但通過工業化、城市化的進程,大量人口開始向城市集中,城市開始歷史性地走向膨脹。作為早期工業革命最大的受益者,英國后來通過工業化、城市化、郊區化、逆城市化等過程,基本上完成了城鄉一體化,城鄉間的區隔基本上被打破。而在后發現代化國家,特別是像中國這樣的農業大國,其城鄉銜接的難度非常大。中國的現代化是一種典型的后發現代化,突出的特點在于其現代化早期是以城市工業化為中心展開的,以工業化為中心就會導致城鄉之間鴻溝為界,形成典型的城鄉二元結構?,F在看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實屬一種無奈的選擇,一種命定現代化的選擇。
改革開放以來,長期困擾中國均衡發展的一個背景性因素便是城鄉二元結構。經過中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尤其是通過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我們努力從根本上改變這一結構對中國社會發展的影響制約。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一轉換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復雜性極為突出。因為在鄉村世界中,既有常態意義的鄉村,也有長期處于貧困狀態的村落。因此,擺在我們面前的是一種極其復雜的“重層銜接”。只有率先解決了鄉村絕對貧困問題,才能為鄉村振興提供新的發展條件,才能進一步實現城鄉均衡發展。城鄉二元結構的破除,不僅是一個經濟產業發展問題,而是將政治、經濟、社會、生態、文化集為一體的總體性問題。其中,任何意義上的城鄉二元結構的破除,都需要堅實的社會基礎作為支撐。
(二)激發農村發展的內生動力
近年來,學界圍繞著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推進及其相互關系展開了熱烈的研討,業已形成的共識在于,僅僅靠村落以外的外在力量的作用,難以真正完成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任務。如何最大程度地激發起村集體和農民的自主性,成為問題的關鍵。所謂村集體的自主性,主要是指村兩委班子在鄉村發展過程中具有較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在村集體經濟發展方面能夠采取具體現實的舉措?!稗r村集體經濟是以集體土地為紐帶的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是集體成員利用集體所有的資源要素,通過合作與聯合實現共同發展的一種獨立的經濟形態。”有的學者將農民的主體性概括為“在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等方面都有主導權、參與權、表達權、受益權和消費權等”,可以將其分解為經濟主體性、社會主體性、文化主體性等。毫無疑問,堅實而富有活力的鄉村社會基礎有助于鄉村發展內生動力的生成和維系。
進入有效銜接階段后,在初步的有效銜接實踐中,脫貧縣應注意優化縣域產業結構,提升縣域發展整體水平;強化鄉村產業支撐,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將村集體經濟發展與縣域產業項目運營相結合,通過生產聯合、經營帶動、資本分紅等多種方式實現村級集體的投資受益和鄉村產業的帶動發展;健全利益聯結機制,確保農戶分享發展成果,重點抓好產業面擴大和產業鏈延伸過程中的各方利益分配,在推進一二三產業的融合發展中實現農民的持續增收致富。在未來進一步的實踐中,脫貧縣應在凸顯政府主導性作用的同時,讓渡出市場和社會發展運作的空間,從而增強縣域內生發展動力和資源整合機制,加快有效銜接的步伐??傊?,如何對脫貧地區產業實施長期培育和支持,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產業相銜接,促進內生可持續發展?如何通過基層黨建和社區發展,實現治理有效的目標?這都成為后脫貧時代中國鄉村發展所面臨的關鍵問題。無論是鄉村貧困現象的發生,抑或是有效銜接所面臨的現實困境,都與村落治理失效存在著最為直接的關聯。在這一意義上,“治理有效”必然成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促進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最基本的條件,也是實現鄉村振興偉大戰略目標的重要基礎。
(三)有效銜接過程中的城鄉互動
真正意義上的“有效銜接”不可能只在鄉村內部封閉的體系中完成,而是必須建立在城鄉互動的基礎之上。近年來在我國一些發達地區出現了逆城市化現象,城鄉之間開始建立起新的良性互動形式;而欠發達地區的鄉村也通過城市鄉村結對等形式,實現城鄉資源的良性交換。在此前的研究中,筆者曾就城鄉交流的類型做出新的分類,認為在城鄉交流類型劃分的問題上,我們可以依據不同的標準,做出不同的類型劃分。如以城鄉交流的內容為標準,可以劃分為城鄉之間“人的交流”“物的交流”“生活文化的交流”“信息的交流”等;依據不同的交流主體,可劃分為以個體行動者為單元的交流和以組織為單元的互動交流;依據其交流目標,可分為基于城鄉發展不均衡而展開的單向性的“援助性交流”、基于二者對等的“互益性交流”等。可見,上述多種交流類型為有效銜接提供了城鄉關聯互動的社會基礎,給我們提供的有益啟示在于,有效銜接的社會基礎應以城鄉互動作為前提。
值得注意的是,自20世紀后期探索形成的一系列具有中國特色的扶貧創新模式也在很大程度上建立起一種超越城鄉的創新交流機制。如肇始于1986年的定點扶貧工作,“經過近30年的發展,已成為推進我國扶貧開發進程的重要力量。2012年11月,中央確定新一輪定點扶貧結對關系,定點扶貧單位在扶貧開發中與當地扶貧開發規劃相結合、與扶貧對象的需求相結合,各定點扶貧單位在幫扶點做到資源整合,發揮了整體效應。”這種定點扶貧也體現出一種特殊的城鄉交流機制。
總之,在脫貧攻堅階段,如果說國家的政策資源下沉和傾斜非常重要,往往表現為人力的推進和物力的投入,并帶有一定程度上急迫性特點的話,那么,進入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階段,則需要在快速推進的同時,注意加強鄉村社會基礎體系構建。在這一意義上,社會學家也應發揮其社會結構分析和社會建構的優勢,將構建鄉村社會基礎納入鞏固拓展有效銜接的核心工作之中。要注意修復和激活鄉村的社會性,重建鄉村的社會結構和關系秩序,只有把握住這樣一個中心環節和中心任務,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任務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作者系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教授;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山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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