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已進入以城市社會為主體的新發展階段,但城鄉發展不平衡的矛盾依然突出。“鄉村振興戰略”提出城鄉融合發展,在城鄉要素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務、基礎設施融合發展等方面解決體制機制上的問題,這對克服當前城鄉發展不平等具有重要意義。可運用空間社會學的新視角,結合“城市問題”和新城鄉空間現象,在總結城鄉空間研究新取向的基礎上,分析中國城市空間擴張與城鄉融合發展的空間困境。相關問題體現在城市空間擴展方面,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城鄉空間結構方面,城鄉二元空間問題突出,空間結構關系失調;城鄉空間關系方面,城鄉居民分化明顯,存在空間隔離現象。應通過城鄉空間結構關系調整與重構,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具體包括:變革城鄉空間結構,使其由分割走向融合;激活城鄉空間要素,使其從單向流動到雙向自由流動;消除城鄉空間界限,促進城鄉居民平等化;加強城鄉空間治理,確立空間新秩序。
關鍵詞:城市問題;新城鄉空間;空間分隔;重構;城鄉融合
一、從“城市問題”到城鄉空間問題
伴隨著全球城市(鎮)化進程加快,越來越多的人生活在城市之中。據聯合國秘書處經濟和社會事務部發布的《世界城市化展望:2018年修訂報告》,全球范圍內有55%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地區,而1950年時這一數字只有30%,預測到2050年將增至68%。“人類正在走向一個以城市化為主導的世界。這不僅在于有數據表明,到21世紀初大部分地球上的居民將生活在城市地區,而且在于農村地區也將成為以城市為中心而形成的經濟、政治、文化與通訊關系體系的組成部分。”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我國大陸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占63.89%,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城鎮人口增加了236415856人,鄉村人口減少了164361984人,城鎮人口比重上升14.21個百分點。與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相比,中國近幾十年的城鎮化率提升較快,城市區域快速擴張,新城區大批崛起,因此中國正在發生從“鄉土社會”到“城鄉社會”或“城市社會”的轉型。
當代城市空間的快速擴張與蔓延在帶動城鄉社會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令人關注的問題。因此,隨著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城市問題”(the urban question)已成為全球范圍內越來越受關注的重要問題之一。特別是近年來隨著學術研究的“空間轉向”,關于城市發展及城鄉關系的空間問題受到了更多學者的重視。因為不但“城市問題”本身有了重大變化,而且相關的研究及認識也發生了重要轉變。
(一)“城市問題”與城市空間
著名學者曼紐爾·卡斯特(Manuel Castells)在20世紀70年代較早系統提出和討論了“城市問題”,他主要強調運用馬克思主義觀點去關注資本主義城市發展所帶來的一系列問題,特別是把城市看作社會的空間單元,屬于社會結構的一部分,提出需關注城市危機和各種矛盾問題。“城市問題指的是城市危機、不斷加快的城市化、環境意識形態問題、國家日益強化的干預、城市規劃的矛盾結果、大眾抗爭、鄰里組織和城市政治問題。”卡斯特著重強調“城市問題”,一方面是為了批判傳統生態觀的城市社會學研究,另一方面是倡導馬克思主義空間觀點的“新城市社會學”,重點是確立了城市研究的空間觀。他把城市化看作是一種空間組織過程,提出所研究的是城市(相對于鄉村)“空間形式的社會生產”。顯然,卡斯特這里所說的“城市問題”不是從一般的社會問題意義上來界定的,而是指從學理上如何去界定和認識此問題。
的確,到20世紀60-70年代,城市已成為現代西方資本主義社會發展中各種社會和政治矛盾集中體現的主要場域,這引起了除城市社會學家之外更多學者的高度關注。如亨利·列斐伏爾(Henri Lefebvre)運用馬克思主義觀點指出,隨著都市(城市)社會的到來,需關注“都市總問題式”(problematiqueurbaine),指的是與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密切相關的社會整體變遷的總體性問題。卡斯特正是在列斐伏爾這一觀點上提出“城市問題”的,當然他也做了批判性發展。
其中,關于“城市問題”一個重要的發展是空間分析觀的提出與弘揚,將城市發展當作一種社會空間現象加以分析是他們最突出的貢獻之一。20世紀60-70年代,列斐伏爾從空間角度發表了一系列關于都市化、城市規劃和鄉村發展等問題的成果,特別是關于城市空間生產的論述產生了廣泛影響。盡管20世紀早期“芝加哥學派”關于城市現象的研究具有空間分析的色彩,但是在真正運用社會空間概念進行城市研究方面,列斐伏爾無疑做出了開拓性貢獻,他所發表的《進入都市的權利》《從鄉村到都市》《都市革命》等著作,都體現了鮮明的社會空間觀。比如,他明確提出,《都市革命》“這部著作一定不是泛泛地探究都市現象,而是致力于空間的分析和政治學,致力于都市的拓撲學”。
在體現列斐伏爾社會空間理論的集大成之作《空間的生產》中,他不但系統闡述了其馬克思主義空間觀,而且對“空間生產”概念和過程做了獨到論述,并成功地將其運用于分析城市的空間生產等現象。列斐伏爾指出,每個歷史時代的社會都有自己的空間形式,城市是被生產出來的不同的時空,是空間生產實踐的結果。他提出,空間的歷史與城市空間的發展是密切相關的,其發展有不同的階段特征,從而形成了不同的空間。列斐伏爾在討論空間歷史發展時,列出了不同類型的空間,如西方古代的城市秩序體現了從自然空間到絕對空間的變化,而在資本主義的都市社會階段,反映的是從歷史空間到抽象空間的轉變。列斐伏爾強調,在這些空間關系變化中,空間權力具有關鍵性作用。這就構成了社會空間意義的總體與部分或者中心與邊緣之間的關系,例如都市居于中心,而農村、鄉村或其他地方為邊緣,中心主宰邊緣,形成了不平等關系。
在關于城市空間問題上,卡斯特一方面受到了列斐伏爾社會空間論的極大影響,另一方面他又對列斐伏爾較為激進的觀點做出了批判,從而發展了城市空間理論。卡斯特明確提出:“空間不是一個理論對象,而是一個真實的對象,因為它是一種物質要素而非概念單元。”即在社會空間概念的闡釋和運用上,卡斯特雖然也堅持從社會關系角度去認識城市空間現象,但是他更加強調從物質層面去加以分析,關注空間的社會實踐基礎。如他說:“空間是共享時間之社會實踐的物質支持。”認為正是這種社會實踐的同時性物質聯接(articulation),才使空間相對于社會而具有意義。
卡斯特在對城市空間分析時,把城市看作是一種集體消費的空間單元,對城市系統的經濟、政治和意識形態等層面問題做了闡述。他認為空間的形式和過程跟這個社會發展階段相關并由社會結構所驅動的,指出:“城市系統并不外在于社會結構;它具體呈現社會結構,并成為社會結構的一部分。”卡斯特在后來關于信息化城市和網絡社會的研究中,更加強調物質性技術因素對城市空間變化的影響,特別是提出了以“流動空間”(space of flows)概念為核心的新空間理論,極大地發展了關于新空間問題的研究。“很像其20世紀70年代發表《城市問題》帶來了城市社會學革命一樣,卡斯特‘流動空間’概念的創用為社會科學開啟了新的研究日程,而他本人無疑也成為了全世界被引用最多的思想家之一。”
卡斯特通過對快速發展的信息化社會和信息技術的研究得出,流動空間是當今信息化社會的支配性形式或空間邏輯,“因為它是我們社會里支配性利益-功能的空間邏輯”。所謂“流動空間乃是通過流動而運作的共享時間之社會實踐的物質組織”。他關注到了信息化、網絡化和全球化所帶來的社會結構大轉型,指出相應地時間和空間也發生了根本性轉變。在信息時代隨著支配性的全球化、網絡化發展,地方性意義弱化,人們的活動超越了地方時空的限制。距離上的“消除”可能是流動空間與地方空間的顯著不同之處。即與以往人們生活和工作在特定的地方空間不同,現在人們的活動轉移到了網絡空間中,并通過網絡形成了虛擬化的空間,形成了全球范圍更大的共同體。
因此,在信息技術快速發展背景下,城市空間也相應地發生了重要變化。概括而言,卡斯特所指出的城市空間發展的新趨勢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第一,城市空間的信息化。他在全面論證信息社會如何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而形成了明顯有別于工業社會的一種新社會結構形態后,指出都市形式也發生了轉變,出現了“信息化城市”。他說:“新的技術經濟使得信息空間成為不可逆轉的經濟和實用組織的空間邏輯。”從而深刻地重塑了城市空間及其結構形態。第二,城市空間的網絡化。卡斯特指出,信息化社會的關鍵特征之一是其基本結構的“網絡化”(networking),網絡間信息和意象的流動形成了社會結構變遷的基礎,相應地新信息技術以工具性的全球網絡方式改變了城市空間的意義和城市區域定位,甚至改變了城鄉互動的模式。城市空間網絡化發展的一個重要結果是大量“巨型城市”(megacity)及全球城市的出現。第三,城市空間的流動化。卡斯特說:“我們的社會是環繞著流動而建構起來的:資本流動、信息流動、技術流動、組織性互動的流動、影像、聲音和象征的流動。流動不僅是社會組織的一個要素而已:流動是支配了我們的經濟、政治與象征生活之過程的表現。”這也突出反映在城市空間中,即“流動空間”作為信息化時代城市活動的一種主要形式,體現在城市生產和生活的各個層面。
總之,把城市或鄉村當作一種空間研究的對象已成為當前學界研究的一種新趨勢,正如多琳·馬西(Doreen Massey)所指出的:“城市,不論是獨立的城市還是城市之間的關系,都是空間現象。”只是因學科背景或研究視角不同,學者們關于城鄉空間的研究存在一定學術分野。
(二)“新城市空間”及城鄉空間研究的新取向
盡管近年來人文地理學、城市社會學等學科都轉向對城市空間的研究,且“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廣泛討論全球范圍內城市和區域重構的背景下,城市問題已經在尺度視角下重新定義”。但是在關于城市空間的界定、研究對象和相關概念的使用上還存在明顯的分歧。傳統上地理學宣稱是關于空間研究的科學,或者按照大衛·哈維(David Harvey)總結的更全面的觀點來說,空間研究是地理學的四個研究傳統之一,其他三個是:區域研究傳統、人-地傳統、地球科學傳統。空間研究傳統可追溯到古希臘時期,強調區位(location)、距離、方向和空間模式的重要性。但與此同時,哈維對地理學研究的其他相近概念也做了辨析,包括地方(place)、區域(region)、領域或地域(territory),它們跟空間概念是不同的。地方主要指某些特定的場所(locale)或區位。通常可把地方定義為“有意義的區位”(a meaningful location),包含三個基本含義:區位、場所和地方感。有時人們把地方和空間概念混同使用,二者之間雖有密切關聯,但是它們的含義存在差別。
此外,地理學非常重視區域研究,甚至把“區域問題”看作是區域空間發布而加以研究。如英國人文地理學家多琳·馬西曾專門論述過經濟發展中的“區域問題”,認為所謂的“區域問題”主要是指經濟活動方面區域(空間)的不平等,而這通常被看作是跟區域和政策相關的地理分布問題。但馬西進一步突出了勞動的空間分工,認為這是影響區域空間不平等的重要因素。她說:“新的勞動空間分工不僅是新的就業方式……它們代表的是不同地點活動之間全新的一組關系、是新的社會組織空間形式、是新的不平等維度和新的支配與依附關系。每一種新的勞動空間分工,可體現一種真實而全面的空間結構化。它表明了一種新型的區域問題;從更基本的方面說,它表示的不是空間中關系的一種新重組,而是一種新空間的創造。”她特別強調從社會關系角度去分析空間現象。因此,區域問題和空間問題雖然密切相關,但它們在分析重點上是不同的。區域分析角度更多關注地域分布、區域差異等不平衡因素,涉及不同的區域范圍,比如從世界區域到各國行政地區。空間分析雖然也涉及地域分布,但是它從更抽象層面使用空間概念,且具有社會層面的含義。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和全球化發展,學者們關于城鄉空間問題的認識又有了一些新取向。特別是尼爾·布倫納(Neil Brenner)所提出的“新城市空間”(New Urban Space)概念和空間尺度研究引起了廣泛關注。他試圖在列斐伏爾、哈維等人的馬克思主義空間理論基礎上,提出一種新的批判性城市理論。而且布倫納提出,當下的城市空間研究已經超越了卡斯特所界定的“城市問題”,而是轉向關注“尺度問題”(scale question)。“城市問題的分析核心不再是城市發展過程的功能統一性,而是資本主義社會關系中各種實體化了的城市尺度的作用。”這種超越體現在,一方面所關注的空間分析對象已超出了城市,而是延伸到了各種空間尺度對象,從全球空間到國家空間,再到其他各類尺度空間(城市、郊區、鄉村)。另一方面,從方法論上說,城市空間研究者需要有更寬廣的研究視角和維度去開展各種空間尺度問題的研究。
以“尺度問題”為核心的這種“新城市空間”理論,將尺度作為體現社會空間性的主要維度,關注不同尺度的重要社會空間過程,比如城市化、區域化、地方化、全球化等等。“到21世紀早期,尺度問題已成為城市理論與研究中主流趨勢的一個主導性概念和方法論參照點,遍及各個不同的研究領域之中。”此理論的核心點是強調:(1)社會空間關系的多元性、多形態性;(2)尺度間構型內每個層級存在內在的關系性;(3)尺度化和再尺度化中最基本的動態性和過程性特征。
按照這種理論來說,城市不再被看作是有一定界限的區域單元,而是看作嵌入在一個更大的、動態變化的整體中的社會空間關系。不再把城市看作靜態的地方或聚落,而是看作一種鮮活的社會空間實踐領域,這是存在于一個更廣泛的由特定社會空間相互依賴的尺度間框架中的一種關系形式。“它不是通過劃分領域構成的,而是通過對存在于更廣泛的多尺度關系框架中的社會空間位置的明晰化(crystallization)來確定的。”因此,這種新城市空間觀跟以往對城市的理論解釋存在極大差別。布倫納提出應關注的跟城市化相關的主要問題包括:多尺度的城市網如何不斷轉變,包括其社會空間關系的不平衡擴展、領域構型與重構等。
這一新發展可稱為城市理論研究的“尺度轉向”(scalar turn),即尺度分析已被廣泛運用于解釋城市化、全球化、城鄉發展及區域發展不平衡等各種空間現象與問題之中。它不但被布倫納運用于“新國家空間”重構,同樣也可以運用于分析城鄉空間關系及其重構與融合。甚至有學者提出:“在不同的空間尺度上把研究單位相結合,特別是把地方單位與全球單位相結合,已經成為當代社會科學關注的核心問題之一。”
二、城市空間擴張與城鄉融合發展的空間困境
(一)城市蔓延與城市空間擴張
城市蔓延與城市空間擴張已成為當前世界范圍的發展趨勢,極大地改變了城鄉社會發展的空間格局。“個別城市的演化影響到全球城市體系——也就是我所說的‘地球城’,這從根本上改變了‘地方’與‘全球’事務的關系。”即城市空間的快速擴張首先表現在城市發展的全球化,或者說城市的全球蔓延。這不但是指全球范圍城市人口已超過了農村人口,而是指城市現象已成為全球化的重要方面,世界性大都會或“全球城市”已普遍存在。卡斯特等指出:世界級“巨型城市與全球經濟相銜接,跟信息網絡相關聯,匯聚世界權力”。認為這是經濟全球化和信息化發展的結果,并深刻地改變了城市空間結構。
城市空間的快速擴張在國家內部主要表現為城區面積的擴大和空間優勢的凸顯。近年來各國大中城市數量增加,新興城市不斷崛起,新城區蔓延之勢日益興盛。這種空間擴張不但顯著改變了城鄉布局和景觀,出現了各種新的城市形態,而且也帶來了明顯的空間分化。從城市形態來說,現在城市的分類已不僅是大小規模的區分,而是在形態、功能及特征等方面都形成了差異。比如邁克爾·迪爾(Michael J.Dear)列出了這樣一些后現代城市形態:世界城市、二元城市(dual city)、混合城市(hybrid city)、賽博城市(cybercity)。“全球化、極端元、碎片化和文化混雜、賽博城市這些方面的每個主題,都在后現代城市主義中占有一席之地。”
其中,城市研究者特別關注到了快速發展的“城市-區域”(city-regions)現象。“當前,社會與經濟活動正在不同的空間尺度發生重構,一些強大的城市-區域在全球事務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事實上,第三次浪潮促使本地與全球之間以特定的形式相互結合,其最為重要的特征是在當代世界中形成了許多大型的全球城市-區域。每一個城市-區域都由拓展的城市化地區(通常包含一個以上的大都市)和大范圍的腹地(可能包含多個城市聚居區)組成,而且所有區域都會嵌入到更為廣闊的全球經濟之中。”這也被看作是一種高級城市化形態,反映了城市發展的新趨勢。因此,“城市-區域”在空間形態和結構上完全不同于傳統意義的相對獨立的城市。如羅伯特·希爾茲(Rob Shields)提出這可以看作是城與鄉空間的一種新“樣式”,“‘城市區域’不是無聊之語,但也不是靈丹妙藥。相反,它們對原來的邊界問題提出了疑問,旨在重繪城市這種‘競技場’的界線,放在全球范圍而非國內范圍來看,這些城市相對于其他城市可發現自己的定位。它們也在城市與鄉村之間重新劃定界線,因而這對分析圍繞大都市核心的農村地區和小城市中心具有重要意義。”“城市-區域”現象既反映了城市化發展的新趨勢,也反映出需要重新認識城鄉之間的關系。國內近年來所關注的“城市帶”或“都市圈”發展,在某種意義上也跟“城市-區域”現象有相似之處。
城市空間擴張也帶來了明顯的空間分化,這種分化既表現在城市內部各構成部分之間,也表現在城市之間及城鄉之間的關系方面。比如,從城市內部的分化來說,卡斯特等學者通過對紐約等大城市的研究特別關注到了“二元城市”問題。“紐約城的二元化不僅反映在富人與窮人之間的簡單區分,也不僅限于一面是奢華的富豪,另一面是在人行道上橫七豎八躺的無家可歸者間的鮮明對照。從根本上說,它反映在基于新信息經濟的相對立又是同樣動態的兩極之間相互作用基礎上形成的城市社會結構方面,其發展使社會極化,社會群體分割,導致文化孤立,并使具有不同功能、階層、種族的群體共享的城市空間出現隔離。”
同時,城市化的快速發展也帶來了城鄉空間的分化。關注這方面分化,學者們關注到了一些不同問題。其中,突出的一個是“城鄉分割”(urban-rural divide)問題,另一個是“中心-邊緣”分化問題。對中國的城鄉發展而言,城鄉二元分割體現得較為顯著,問題更加突出。
(二)中國的城鄉空間分隔與不平等困境
中國近幾十年來城鎮化發展速度快,城區急劇擴張和蔓延,已受到國內外的廣泛關注。甚至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美國著名經濟學家約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把中國的快速城市化稱為影響21世紀世界進程的兩件大事之一。到2020年,我國城鎮化率已超過60%,城市建成區面積超過了6萬平方公里,比20世紀80年代增加了五六倍。而且超大城市數量明顯增多,截至2019年全國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已增加到16個,而1978年只有2個。
中國城市快速擴張帶動了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明顯的城鄉空間分割和不平等困境與問題。概括而言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在城市空間擴展方面,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近幾十年各地為追求高城鎮化率,大搞各類“新城”或“新區”建設,城區面積不斷擴大,城市建成區面積的增長明顯快于常住人口增長速度。在推進城鎮化過程中,很多地方重視城市“圈地”擴張,結果導致城市化質量提升不夠,市民化程度不高。例如,從全國歷次人口普查數據來看,1990年以來人口的非農化率(非農業人口所占比重)跟城鎮化率之差距不斷擴大(見表1)。因此這就出現了目前突出的“半城市化”或“偽城市化”等不完全城市化現象。
第二,在城鄉空間結構方面,城鄉二元空間問題突出,空間結構關系失調。我國在城鄉二元體制下,所實行的是城鄉分割的二元發展道路,具有重城輕鄉特征,因此產生了一些特有的城鄉空間分隔問題。這類問題是現階段中國社會發展基本矛盾的集中體現,可以歸結為城鄉空間的不平等。即“在城市化及其空間生產過程中,城市具有突出的空間優勢,各類資源向城鎮聚集,城市空間不斷擴展。而鄉村處于相對劣勢地位,持續受到城市空間的侵占和擠壓,城鄉發展差距巨大,從而形成了不平等的空間結構與布局”。城鄉空間分隔反映在城鄉結構的各個層面,致使城鄉空間界限分明,城鄉資源得不到合理配置與流動,城市空間向農村空間擠壓,城鄉空間矛盾和不平等現象突出。
第三,城鄉空間關系方面,城鄉居民分化明顯,存在空間隔離現象。中國的城鄉分割形成了不平等的城鄉空間關系,城鄉居民在享有的社會空間權益和福利保障等方面存在明顯分化。由于更多的優勢資源和發展機會存在明顯的城鄉空間分布不平衡,因而城市居民在就業、醫療保障、公共服務等方面享有更多空間上的福利優勢,而農村居民處于劣勢地位,所獲得的這類資源條件有限。城鄉居民的空間分化,不但表現在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社會福利上的顯著差距,甚至在較為發達的城市,像“城中村”和大量“農民工”現象的存在,都表明了我國普遍存在的城鄉空間分隔問題。這種狀況極大地制約了中國城鄉的融合發展。因此,如何從理論和實踐上探討克服城鄉空間分隔問題,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當今工業國家的證據表明,發展可在很大程度上消弭了城鄉不平等。從一些指標來看,高城市化和高經濟密度可以跟較小的城鄉福利差異并行不悖。
三、中國城鄉空間重構與未來
(一)城鄉空間關系調整與重構
中國近幾十年的快速城鎮化發展極大地帶動了城鄉社會空間的變化,促進了社會的發展,但是也產生了自己特有的“城市問題”。所以,黨的十九大報告首次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隨后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進一步明確提出要重塑新型城鄉關系、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具體規定了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在城鄉要素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務、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等方面需要解決的體制機制上問題和策略。
但是,中國城鄉融合發展之路,既涉及城鄉體制和政策問題,也涉及更根本的城鄉二元空間結構問題。關于城鄉二元分割問題,雖然在我國已被公認為影響城鄉融合發展、導致城鄉差距的重要因素,但是它也存在于其他一些國家并受到關注。比如,本世紀初來自不同國家從事城市研究的人口學家、地理學家和社會學家,基于對世界部分國家和地區的研究系統探討了如何“超越城鄉二分”問題,總結了城市化的一些新形式。其主要結論是:“第一,城鄉地域界限的劃分變得越來越模糊了;第二,隨著使用者及應用差異性的增多,僅僅基于對城鄉聚落單一維度的分類受到了更多質疑;第三,一些新型城市化形式的出現對聚落體系所具有的意義在于,不能再按照傳統的城鄉觀念進行分類。”他們的研究在指出城鄉二分法所存在的問題的同時,也發現了一些新的城鄉空間類型,強調了城鄉關系的多維性和空間一體性。
我國近年來為克服以往城鎮化所帶來的問題或困境,也提出了“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這一新戰略的要義體現為,“‘新’在不斷汲取傳統城鎮化進程中形成的人類共同文明的最新理念和最高智慧,努力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這條道路就是科學發展觀引領下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城鄉統籌、生態文明、文化繁榮的發展道路。”其中他們專門研究分析了如何優化調整城鄉空間布局、促進城鄉資源和公共服務合理配置等問題,強調推進“人的城鎮化”發展。
當前,我國為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所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促進城鄉融合發展。而要實現城鄉融合發展還需要進一步重塑新型城鄉關系,重構(restructuring)城鄉空間結構。城鄉空間重構的現實意義是:
第一,通過城鄉空間重構實現城鄉空間結構關系調整,促進城鄉更好地實現融合發展。中國以往城鄉空間存在著突出的結構矛盾或對立,在工業化和城市化發展的早期階段城鄉不平等是難免存在的,但是進入城市化和現代化新階段之后,城市空間即使已成為社會結構的主體部分,同時要求并可以打破原有的城鄉二元結構,消除城鄉空間分割,真正實現以城帶鄉的格局,縮小城鄉差距。如世界銀行《2009世界發展報告》基于世界范圍城市化發展經驗分析得出,在城市化發展的不同階段,政策所面臨的問題維度是不一樣的。到了城市化的中高級階段,需要面對解決的主要問題是縮短距離和消除城鄉分割(詳見表2)。
第二,通過城鄉空間重構可重新定位城市空間與鄉村空間,尋求新的空間發展方向。近幾十年來城市空間的快速擴展,不但深刻地改變了城鄉空間景觀,而且出現了各種新的空間形態。如各類“新城”或者城鄉結合部形成的“過渡空間”“邊緣空間”等。這意味著我們不能再簡單地把城市空間與農村空間做區分,要克服“城鄉二分”和空間“單維主義”,從多元或多尺度去認識城鄉空間的發展,探尋不同的城鄉空間融合之路。
第三,通過城鄉空間重構將有助于重新認識城鄉空間發展策略,優化空間發展模式。城鄉的發展需要克服“二元”思維定式,探尋城鄉一元發展格局下的融合發展策略,優化空間布局。既要避免“城市偏向”(urban bias),也要避免“鄉村偏向”(rural bias),應在一元框架內通過城鄉空間重構,實現融合發展。
(二)中國城鄉空間融合發展之路
中國已進入新發展階段,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也對城鄉融合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從最早提出“城鄉統籌發展”,到后來提出“城鄉一體化”,再到目前的“城鄉融合發展”,這不但反映了我國不同時期關于城鄉發展政策的調整,也反映出城鄉發展實踐和要求的變化。因此,我們需要站在新的高度去研究解決城鄉融合發展問題,以克服當前仍然突出的城鄉發展不平等矛盾。
我們從空間社會學的新視角來看,“中國的城鄉融合發展問題,是一個克服城鄉空間不平等,進行空間結構關系重組和空間整合的過程”。其中涉及中國城鄉社會空間的結構轉型與重構、新型城鄉關系的空間模式、城鄉空間要素合理流動的途徑與原則、城鄉發展的空間策略等一系列基本問題。我們需要結合全國城鄉融合發展的經驗實踐,深入探討城鄉融合發展的道路和策略。本文主張應重點從如下方面促進城鄉融合發展。
首先,變革城鄉空間結構,使其由分割走向融合。由于受歷史和體制因素影響,我國自20世紀50年代之后所形成的城鄉關系,在空間結構上是二元分割的。這種空間結構在實質上是不平等關系的體現。因此要實現城鄉融合發展,首先需要變革這種二元空間結構關系。由此來說,城鄉融合的過程也就是實現城鄉空間結構一元化的過程。但因空間結構有不同的層次,涉及從大中小城市到鄉村不同尺度單元,所以需要按照不同結構關系或空間尺度有梯度推進城鄉融合。
其次,激活城鄉空間要素,使其從單向流動到雙向自由流動。以往的城鄉分割極大地限制了城鄉要素的合理流動,主要表現為鄉村各類資源向城市集中,人口農村大量向城市流動。這種單向流動的結果,致使城市的空間優勢越來越突出,而鄉村空間越來越弱勢,逐漸失去了發展活力。要實現城鄉融合就需要改變這種不合理因素流動狀況,建立城鄉要素雙向自由流動的機制與途徑。
再次,消除城鄉空間界限,促進城鄉居民平等化。中國的城鄉二元結構不但使城與鄉的地理空間界限清晰,而且城鄉居民的社會空間界限也非常分明。城鄉居民既有身份上的明顯區別,也在社會福利保障及享有的公共服務等方面存在較大分化。因此,城鄉融合需要消除城鄉居民之間的社會空間界限,打破城鄉空間壁壘,實現城鄉居民空間權益和保障的平等化。盡管未來城鄉之間在居住等自然空間特征上仍有差異,也會存在明顯的區域差別,但是在社會空間意義上,應盡可能縮小或消除城鄉居民之間的不平等與分隔。
最后,加強城鄉空間治理,確立空間新秩序。城市和鄉村屬于不同的空間形態,它們具有自身的空間特征和意義,然而隨著城市化、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城鄉空間形態正在發生一些新的變化,各種新的空間形態不斷出現。從鄉村空間向城市空間或新空間的轉型,不僅是物理空間形態的轉變,更是社會空間形態或空間秩序的轉變。因此,從這種意義上來說,城鄉融合發展也就是城鄉空間秩序的轉變與融合,需要重視各空間主體的需要和選擇,而不是城市空間簡單地取代鄉村空間或者相反。應在城鄉空間重構與布局調整中,加強空間治理,以構建良好的空間新秩序。哈維指出:“空間秩序安排的無限可能性為社會世界的無限可能性提供了前景”,因此,我們應該重視城鄉社會空間秩序的建構,創造更和諧的城市空間生活,“(社會)秩序的空間就隱藏在空間的秩序之中”。
(作者系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山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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