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總體上我國人多地少, 但農業生產中已開始呈現人地關系拐點, 人地關系結構性均衡初步出現, 政策上應適應人地關系緊張向人地關系均衡的轉變, 穩步促進農業現代化發展。
我國人地關系拐點來臨, 人地關系結構性均衡初步出現
在農業生產力基本要素中, 人地關系是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配比關系、人力地力的配置關系, 是決定農業生產關系的主要因素, 是人類農業生產活動必須考慮的根本關系。在數千年的農業發展中,人口與土地、農民與土地的配置關系經歷了重大轉變, 也深刻影響著國家的農業制度與政策。
在土地數量相對較多、人口相對較少即人少地多的隋唐之前, 國家總體上鼓勵農民多種地, 按照農戶家庭人力、畜力配比一定數量的土地耕種, 土地并沒有成為制約性的生產要素。但隋唐之后, 人口逐漸增長, 人多地少矛盾越來越突出, 且隨著人口的增長, 上千年以來人均占有耕地越來越少。農民難以匹配獲得充分施展其勞動能力的土地, 土地成為農業生產的制約要素。人地關系長時期陷入人多地少困境, 農業生產力發展受限, 農業生產關系也受制于此,農業制度與政策也不得不以此為立足點。在農業社會,國家人口以農業人口為主,進入現代社會,非農人口、城鎮人口增加,農村人口、農民減少,人地關系有了多層含義,很有必要對其做深入分析, 厘清人地關系認識。
總體上,我國總人口的峰值即將到來, 人口總量與土地關系的拐點也隨之即將來臨。根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我國耕地總面積19.18億畝,全國人均僅占有1.37畝耕地。但2021年, 我國總人口僅比上年末增加48 萬人。根據中國社科院發布的《中國人口與勞動問題報告NO.22:邁向現代化的中國城鎮化》, 我國人口峰值最快將于2023年到來, 人口峰值預測值為14.16億,僅比2021 年的1 4 . 1 2 6 億多幾百萬人, 增加有限。我國總人口達到峰值后將逐步減少, 這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顯著轉變,也是我國人地關系的一個重大轉折,總體上人地關系緊張狀態還會持續,但將歷史性地得以緩解。
至為關鍵的是, 我國農業生產經營中人地關系呈現出結構性拐點, 人地關系結構性均衡初步出現。我國鄉村人口于1995年達到8 . 5 9 億的峰值之后逐年下降,2021 年為4.98億,占總人口比重降至35.28%。鄉村就業人員于1997年達到4.9億的峰值后, 2020年降至2.88億,第一產業就業人員于1991年達到3.9億的峰值后,2020年降至1 . 7 7 億。我國農業勞動力兼業現象普遍,多數農民不僅務農而且從事其他非農產業,農忙時務農,農閑時打工,甚至土地托管后以打工為主。許多農民名義上是農業勞動力,實際上工作時間、收入來源主要在非農業。2020年, 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第一產業經營凈收入占比僅23.2%,而第二、三產業經營凈收入占比12.2%、2 3 . 9 % , 工資性收入占比為40.7%。這些都表明,需要直接依賴土地謀取生計的鄉村人口及勞動力減少, 鄉村土地壓力減輕, 農村人地關系緊張狀況逐漸在緩解。2020 年,我國農戶戶均經營集體所有的耕地面積為6 . 5畝,從事第一產業勞動力平均經營集體所有的耕地面積為7.5畝。雖然戶均、勞均耕地面積并不大, 但土地經營權流轉范圍擴大,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互換穩步推進, 促進了農業經營主體經營耕地面積結構性擴張。2020年, 我國有5 . 3 2 億畝土地經營權流轉, 比上年增長4.3%,占家庭承包經營耕地面積的34%, 流轉入農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企業、其他主體的比例分別為46.8%、13.4%、21.5%、10.4%、7.9%;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互換面積分別為1359萬畝、1879萬畝。2020年,經營10畝以下、10— 30畝、30—50畝的農戶數量分別比上年下降了1.9%、1.5%、0. 8 % , 而經營5 0 —1 0 0 畝、100—200畝、200畝以上的適度規模經營農戶數分別達到291.7 萬戶、1 0 9 . 4 萬戶、5 0 . 6 萬戶,比上年分別增長2.9%、4.3%、7.1%。適度規模經營農戶數量的增長體現出人地關系結構性均衡的發展。
人地關系結構性均衡較為明顯地體現在家庭農場發展上。我國家庭農場從少到多、從小到大。2020年, 以我國農業農村部門名錄管理家庭農場中農業( 種植業) 家庭農場數為232萬個、家庭農場經營耕地面積3億畝來計算, 家庭農場平均經營耕地面積130畝。這是非常具有標志性的一個數據, 家庭農場平均經營耕地面積1 3 0 畝是農戶戶均耕地面積的2 0 倍, 在現有農業生產條件下, 家庭農場的人地關系基本達到均衡狀態, 人力地力配置關系適當, 耕地基本匹配一個農戶家庭的農業生產勞動能力, 并且可維持其一家的生計。同期, 我國種糧家庭農場數量達到1 6 1 . 7 萬個, 種糧面積2 億畝, 其中種糧面積5 0 畝以上的占比7 0 . 9 % , 1 0 0 畝以上的占比4 1 . 5 % 。這表明, 盡管還存在大量的小農戶, 但我國結構性的人地關系拐點已經出現,具有一定規模的家庭農場已經基本達到人地均衡狀態。與美歐農業發達國家普遍戶均成百上千畝農場的人地關系相比,我國的人地關系均衡水平還有所不及,但這已是我國既有生產條件與總體人地關系緊張條件下的均衡。這種均衡是動態的, 隨著農業機械、科技水平的提高以及工業化、城鎮化水平的提升,真正務農勞動力的進一步減少, 農業生產經營中人地關系的均衡水平還會進一步提升。
與此同時, 我國人地關系的局部性拐點也已來臨, 局部性均衡悄然出現。在山區、欠發達地區, 人口持續、大量外流, 務農農民變少, 在農業生產中, 農民多土地少的狀況正在向人地均衡的狀況轉變,局部性人地關系拐點出現。在不少農村,60 歲以上的老年勞動力成為農業生產的主力軍,而從事農業的青壯年勞動力屈指可數。筆者近兩年調研的山西省呂梁市廟坪村、碾頭村、五和居社區、內蒙古和林格爾縣臺格斗村、臺基營村、巧什營村等都存在類似的情形。同樣,在發達地區,比如江蘇省蘇州市許多農村,勞動力大量非農化,人地關系局部性拐點也已出現。為了避免土地粗放經營甚至撂荒, 不少鄉村以合作經營、集體經營、專業化經營等方式進行農業生產。
此外, 代耕代種、土地托管等農業社會化服務的興起體現出生產過程的生產服務性人地關系均衡。截至2 0 2 0 年底, 全國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超過9 0 萬個, 服務面積超過16億畝次,服務帶動小農戶超過7000萬戶。許多承包戶名義上在耕種土地,但他們并不真正種地,農業生產環節全部或部分外包給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事實上在從事規模化種植。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現為人地關系均衡的一種形式,是在人多地少的條件下通過農業生產性服務實現的人地關系均衡。
人地關系拐點來臨為我國農業現代化創造了重大機遇
人多地少、人地關系緊張導致的農業生產境況在學術上被稱之為“ 過密化” 或“內卷”,在農業生產上指的就是小農經濟條件下小規模土地上勞動的超密集投入,邊際報酬遞減,陷入“沒有發展的增長”狀態。我國人多地少的“過密化”或“內卷”狀況持續了上千年,長期束縛著我國農業的發展。當前, 我國正處于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型期, 人地關系是農業轉型的重大變量。非常值得關注的是, 如前所述, 我國人地關系拐點正在來臨、人地關系逐步均衡,“過密化”或“內卷”堅冰正在被打破,這將為我國農業現代化帶來重大機遇, 直接關系到農業現代化轉型的成功與否。
農業現代化可以有歷史的縱向維度和世界的橫向維度。從歷史的縱向維度看,我國農業發展進步很大,農業正在走向現代化。但從世界的橫向維度比較,我國農業現代化水平并不居于前列。國內關于農業現代化的研究不少,但關于世界農業現代化水平比較的研究不多。中國科學院較早前的一項研究顯示, 我國的農業現代化指數世界排名第65 位,屬于農業初等發達國家, 低于美國等2 0 個農業發達國家、葡萄牙等28個農業中等發達國家, 高于印度等55個農業欠發達國家。在對美國、英國、法國、丹麥、比利時、日本、愛爾蘭等農業發達國家的調研中, 也可以直觀地感受到我國在農業現代化上的差距,比如在農業科技、農業規模經營、農業機械化、農業生產效率與單位面積產量以及農業競爭力等方面。
在掣肘我國農業現代化水平提升的諸多因素中,毋庸諱言,人地關系緊張導致的農業生產“過密化”或“內卷” 是一項基本因素。打破農業生產“過密化”,變“內卷”為發展,這是農業現代化繞不過去的一個坎。而人地關系拐點的出現則為農業現代化創造了必要條件和重大機遇,人地關系均衡將與農業現代化相伴而行。小規模分散經營的小農是農業經營的一種形態,但人地關系均衡、匹配才能更快、更好地發展現代農業,才能將小農真正納入現代農業體系中。人地關系拐點的來臨與人地均衡使得農業規模經營成為可能,同時為現代化的農業機械裝備、科技等更加高效地應用于農業生產提供了便利,相應地有助于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率與競爭力。
人地關系均衡為真正務農的農民以農業為主業、以農業為生創造了基本條件。農民專業務農應能夠賺取與從事其他行業相當的收入, 農業不應當淪為農民的副業, 而應該是主業。部分小農要從自給自足逐漸轉向職業農民, 以農謀生、以農致富。同時這些職業農民才會成為提供商品化糧食及其他農產品的主力軍。2020年, 我國種糧面積100畝以上的家庭農場數量已達到67.1萬個、200 畝以上的2 6 . 9 萬個、5 0 0 畝以上的5萬個,全部種糧家庭農場種糧面積達2億畝,平均年經營總收入2 8 . 2 萬元;年經營總收入超過2 0 萬元的中型、大型、超大型家庭農場數量合計61.2萬個。預計今后家庭農場的數量、規模、經營收入將保持增長趨勢。
適應人地關系均衡, 完善相關政策與制度
人多地少向人地均衡的轉變需要政策的引導與積極應對。應提前謀劃適應人地均衡的農業生產經營體系與政策支持體系, 進一步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與農村土地制度, 走出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道路。
思想認識上不必再籠統地認為我國人多地少、農民多土地少,而要深入、深刻地重新審視人地關系、農民與土地關系,樹立人地關系初步均衡的觀念與政策立足點。農業現代化很大程度上建立在人地均衡的基礎上,這一拐點已經到來、均衡正在形成、趨勢逐漸向好,但當前人地關系的均衡還僅是結構性、局部性的, 整體性、全局性人地均衡還有待時日、有待引導。
應逐步建立與人地均衡相適應的農業生產經營體系和政策支持體系。調整優化農業投資政策、財政補貼政策、產業支持政策等,積極支持小農戶成長為具有一定規模的家庭農場甚至小型農業企業,積極培養新型職業農民。大力支持農業規模化經營、社會化服務,持續引導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壯大。大力推進現代化農業機械裝備、農業科技等應用于農業生產經營中,對農業機械化、智能化、宜機化給予更大力度支持, 持續動態提升人地關系均衡水平。
適應人地關系均衡趨勢, 進一步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我國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必須長期堅持。但幾十年來,統分結合中分的多、統的少,分的效率高、統的效率低。人地關系均衡有利于健全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土地流轉、家庭規模經營、合作經營、集體經營、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企業化生產、專業化經營等都是健全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有效形式,都應當充實提升, 實現從以分為主到真正統分結合、統分融合、統分互補。
健全農村土地制度上,積極充實“ 三權分置” 的內容與形式。應給真正務農的農民以適應其生產經營能力的土地,破除土地分散化、細碎化的桎梏,不斷提升人地關系均衡水平。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做實農民集體的土地所有權, 開展行之有效的集體經營、合作經營、專業化經營,拓展人地關系均衡的實現形式。對于已經完全不務農而擁有土地承包權的農戶,進一步暢通其自愿有償轉讓、退出土地承包權的政策通道,創造人地關系均衡的寬松環境。應加強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而來的土地經營權的保護, 保障人地關系均衡的穩定性。
(作者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副部長;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發展觀察》2022年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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