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這是關系中國未來發展方向與命運的重大戰略,是中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壓艙石”。如此重要的一個戰略,如何把它做好?我認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面臨最大的問題并不是著急把戰略落地的問題,而是要去讀懂鄉村,才能更好地振興鄉村。所以在這樣的前提和背景下,最近,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又印發《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辦法》,此實施辦法的出臺也是一個強烈的信號。
最近幾年,因為疫情很多鄉村振興的政策落地是受到一定影響的,但是我認為這種影響有不利的一面,也有有利的一面。鄉村的發展和城市不同,城市作為一個大集體,一旦停頓,整個經濟社會運行就停滯了,而鄉村社會主要依靠自然天利,依托于鄉村自主之社會,所以說在疫情中,鄉村的農業,鄉村的振興,鄉村的發展自身在余溫,自身在成長,自身在發酵。我想說的是我們很難去談我們為鄉村振興自上而下做了什么,而是在疫情的大背景下,鄉村為城市運行提供了很大的貢獻,又一次凸顯出了鄉村社會是中國經濟的大庫房,大后方的功能,所以說,我們的鄉村、我們的農民一直默默地為中國做出貢獻。大疫三年后,黨中央出臺的《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辦法》,我個人認為這預示著2023年將是鄉村振興戰略落地關鍵一年。如何落地不是一個技術問題,而是一個態度問題,實施辦法也將作為一個外在的壓力,讓每一個黨員干部更深切的意識到鄉村振興這件事,不是鄉村自己的事,是于我們每一個人生活和命運相關的事。
近年來,我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取得了非常寶貴經驗和非凡成就,非常重要的一點是鄉村振興這件事已經成為各地政府自下而上主抓的一件大事開始落地。至少在前幾年,鄉村振興剛開始啟動的時候,我到一些地方發現很多地方政府,仍然把鄉村振興看成新農村建設的延續,沒有把它上升到一個真正的戰略高度。
現在我到各地去就發現,鄉村振興戰略站位各地政府已經立起來了;其次,這么多年,在全國各地不同地方,已經形成了符合地方實際的鄉村振興的模式。河南的很多案例就具有普遍意義,這些案例就告訴我們,鄉村是可以振興的,鄉村振興的模式是多樣化的。為此我在今年主編了一本書,在全國范圍內選編了20多個成功典型的鄉村振興案例,那我們也可以發現,鄉村振興凡是取得效果的地方,可能有不同的模式,但是它們有幾個點是共通的。
凡是鄉村振興成功的地方,一定有一個好的領導班子,好的一把手,這方面是傳承的,不是短期內形成的,所以說鄉村振興是人的問題。
凡是取得效果的地方,都走了集體發展的道路。
他們走的路,都是因地制宜,結合自身的特點而發展起來的。
基于此,我認為鄉村振興的發展,還是在摸著石頭過河,所以不要著急去鎖定經驗。
鄉村振興現在開始成為全社會參與的大事,從藝術家下鄉,到社會資本企業家下鄉,再到青年下鄉,鄉村振興經過幾年預溫,已經不再是鄉村的事,鄉村振興正在成為一種社會運動;
鄉村振興所依托的縣域發展,也開始出現了一些區域性的成片的變化,這也是未來鄉村振興值得研討的。最后,我們也逐漸意識到了鄉村的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性。生態文明建設在鄉村振興建設中不是一個配角,鄉村的產業發展,是鄉村的綠色發展。
鄉村的教育、人才、文化,是未來鄉村最需要發力的三大領域,但是我們給于它們的關注度遠遠不夠,這也是近幾年的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給與我們的一些啟示。
根據鄉村振興戰略發展規劃,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到2050年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從時間節點來看,當下屬于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開局階段,雖然取得了一系列豐碩成果,但面臨的問題和難題,顯而易見的,短板和不足,不容忽視。從這個時間節點來講,中央賦予鄉村振興戰略定位很高。既然是一件大事。那么要把這件事做好,就需要時間。我個人認為鄉村振興比我們搞城市化的難度還要大。為什么?因為近代以來,我們追趕西方現代化的過程中,如何把城市化搞好,有西方走了200多年的老路可尋,但是如何把鄉村這件搞好,可以說在西方發達國家,包括發展中國家,沒有參照可循。
鄉村振興是一個典型的,具有中國特色的一件大事,特別是我們經過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可以說我們把西方搞城市化,搞市場經濟,從上到下,從知識結構經驗,中國學習西方的城市化方面,應該是合格的。但是這幾十年,我們走了一條弱化鄉村,甚至某種程度上是去鄉村化為代價的城市化。所以在這樣一個背景下,如何修復鄉村?我覺得修復鄉村文明應該得作為前提。我們對鄉村振興這件事兒必須有一個長周期的思維。不要把它想的那么簡單,希望它三年五年有什么大的變化,這可能會操之過急,很可能形成過猶不及。
第二個方面來講,黨的二十大提出提出了中國式的現代化,那么未來中國式的亮點在哪里?潛力在哪里?我認為它不在城市,在鄉村。我覺得物質和精神均衡的模式,它不是一個抽象概念,可以說城市給我們提供強大的經濟基礎,而鄉村社會將會給我們提供另外一個低成本、高質量的,有文化內涵的詩意生活。我覺得未來中國的鄉村要建成的是更符合人性,是讓一生都美好的鄉村。所以說,未來的中國的鄉村,它一定是形成新的城鄉的新循環,它一定不是不是大家想的搞現代化,城市好了,鄉村要補課才去建設。
《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辦法》的發布,我覺得在落實的時候,希望考慮幾個方面的因素。第一要讀懂搞清鄉村振興工作的獨特性,不要把過定量、規范化、精細化的管理,推廣到鄉村振興考核上。因為鄉村振興須有多樣性、長期性,農村責任制的考核一定要符合鄉村振興的規律進行。不能夠搞教條主義,不能夠像搞工業考核一樣,月月有檢查,季度要排隊。落實到縣一級、村一級的時候,我主張要搞長周期考核。比如,我的考核周期是半年一次或者一年一次,必須給足夠的時間來消化做這件事兒。第二,考核責任制的目標不應該是單向的,可能會出現的問題是個別領導坐在辦公室,拍著腦袋,應該怎么樣搞出一套東西來,結果這些東西落地到現實差距很大。
第二我主張制定雙向標準,在這個基礎上確定目標責任制,而不是單向的、控制性的。
第三考核不要搞一刀切,我覺得一定要在不同的鄉村、不同的鄉鎮要有不同的考核目標,因為中國鄉村的差別太大。
第四鄉村振興是要全面振興,不是單一指標的考核,所以說在落實某些考核指標的時候,要授權可考核同步進行。比如說鄉村振興的落腳點是縣域,那前提要把權力授權給縣。
最后,縣域考核有一個哲學思維問題,那便是鄉村治理應該以無為主,只有無為才能無不為。哪些東西是政府該管的?哪些東西是農民要做的?哪些是市場的?哪些是社會的?不要把所有的事一竿子都打到政府那里。
以上這五個方面是我個人的想法,在如何落實責任制的時候,要走出常規的思維,實事求是,走出一套和鄉村振興的目標方向相匹配的且有效果的考核路徑。
(作者系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專家委員、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頂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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