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國務院發文,將采取16條硬措施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在2020年之前實現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筆者一一細讀,著實為16條點贊,可以說,高層方方面面都考慮到了,16條最新最大的亮點莫過于即將引入的第三方支付機制了,好的東西就應好好利用并加以完善,筆者認為,農民工第三方支付機制應這樣完善,讓農民工資全面無拖欠:
第一,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入股第三方。
條文的第三條: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和第五條: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都在說農民工的工資發放問題,用通俗話講就是:不再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工資,而由第三方代發,“第三方”這幾年我們聽的很多,其實并不陌生,支付寶大家都知道,它就是目前最大也最成功的第三方,筆者認為,為了不讓第三方流于形式,應讓政府有關部門入股第三方,即這個第三方也不是一個人說了算,而是幾方商量著辦,如果第三方只是某家銀行,試想,銀行也有自己的事情,怎么能讓其在這項工作上盡心盡力?政府加入第三方,一方面能夠起到監管作用,另一方面,政府有關部門就會對農民工工資問題負責,進而有效避免以往在農民工工資問題上各部門互相推諉的局面。
第二,建議配套加入好評、差評制度。
以往,在誰那兒干活,就在那兒領工資,明明很盡心盡力做了,卻仍有各種理由拖欠工資,而現在,引入第三方機制,將干活和領錢分開,不能發工資不再是老板和工人兩方面的事情,而變成了三方面的問題,工人按時按量完成了某項工作,按合同應支付多少工資,就應在第三方按時領到多少工資,如果老板態度好,能按時領工資,那工人就給個好評,如果老板態度差,還不能按時支付工資給第三方,雖然后面補上了,也將會被打上差評,能夠想見,這項機制的引入,將讓習慣拖欠工資的老板不再那么“習慣”
第三,建議配套加入行業信用制度
行業信用制度是針對第二項好評、差評制度提出的,二者優勢互補,相輔相成,對于有過多差評的企業就降低它的行業信用,并將行業信用與企業的各種活動掛鉤,信用低,就限制或取消企業的招投標、原材料采購等事項,讓信用低的企業“無路可走”,相反,如果企業多次和長期獲得好評,就提升該企業的信用指數,并在企業的招投標、原材料采購等為信用好的企業降低標準或其他優待,這樣一好一壞的對比,企業就不會將拖欠工資作為“輕而易舉”的事情,而是努力支付農民工工資了。當然,行業信用制度并不僅限于企業,同時也適用于工人,對于惡意差評的工人,將降低他的信用指數,而這信用指數將直接影響下一個企業對他的聘用,這樣,企業和工人都會認真對待工資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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