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邱小平就相關問題作出解釋稱,按照《意見》要求,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為,努力實現到2020年基本無拖欠的目標(1月20日《新京報》)。
為解決欠薪問題,早在2012年人社部、住建部等6部委就下發通知,推行農民工實名制。隨后,很多地方采取了這一做法,從實踐看,此舉不僅使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得到了治理,而且還有利于解決農民工生活保障和維權等問題。因而,上述《意見》提出“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
農民工實名制之所以會有效,一是可預防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或少發。比如分包方曾虛報農民工數量、截留農民工工資,可預防這類現象;二是欠薪發生后有利于解決。一旦發生勞動糾紛,農民工本人和仲裁部門就有據可查,提高了解決效率;三是與銀行代發工資制度相結合,不給工資拖欠空間。
不過,農民工實名制的實施情況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比如據《工人日報》2014年5月報道,遼寧省沈陽市嘗試了各種形式的農民工實名制卡,包括銀行卡、手機卡、IC卡……這不僅讓農民工使用起來很不方便,而且也讓他們擔心個人隱私被泄露。坦率地說,這樣的農民工實名制有隨意擴大、濫用之嫌。
而且,筆者還聽到一種聲音,即農民工實名制也是一種約束、管理農民工的制度,比如讓農民工繳納社保、納稅等,還能預防農民工違法犯罪。這樣一來,部分農民工就對農民工實名制有了兩種情緒,既喜歡實名制又害怕被實名制束縛。比如實名制后要繳納社保,但社保轉移接續仍存在不便。
更重要的是,一些農民工有疑問:農民工實名制之后就能解決欠薪問題嗎?比如,一些地方早已實行農民工實名制,但欠薪現象仍然存在,這不免引發憂慮。網絡上,也有人發出“農民工實名制能否終結討薪潮”的質疑。顯然,農民工實名制不是萬能之藥,只是解決欠薪的其中一味藥。
在筆者看來,雖然農民工實名制很好,但也要打消農民工的種種憂慮,否則,有的農民工便有可能不配合實名制管理。因此,一方面要對農民工實名制進行規范,防止隨意濫用。另一方面,解決欠薪問題要在農民工實名制之外發力。對此,上述《意見》已經作出全面安排,并明確了治理目標,能否落實到位是關鍵。
盡管中央有關方面每年年底都會集中治理欠薪現象,也不乏很多好辦法,如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推進農民工實名制、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等,然而,欠薪現象仍如同打不死的“小強”。筆者以為,原因之一是有關措施沒有落實到位;原因之二是沒有真正從源頭入手。
欠薪的源頭在哪里呢?應該說在于市場不規范,就拿欠薪現象最多的建筑工程領域來說,招投標不規范、層層轉包等現象已經為欠薪埋下隱患,因為欠薪難解決的主要原因是“連環欠”。所以解決欠薪必須從規范市場秩序入手,只有規范招投標、禁止層層轉包、遏制“墊資制”,才能從根子上解決欠薪。
此外,制度建設還不完善。雖然“欠薪入刑”,但農民工通過司法途徑維權的成本比較高。即使走司法程序打贏官司,但要想拿到工錢也得等待走完包括強制執行的多個程序。只有完善相關制度,才能減少維權成本。當然,工資條例的缺失也使得預防、治理欠薪的基礎不夠扎實。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法制日報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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