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河北農民工劉德軍為討回3200元工資,毅然喝下劇毒農藥,目前已出現肺部功能衰竭、腎功能衰竭,醫生稱沒有挽救的可能。派出所認定,這是一起民事案件。(《京華時報》2011年1月29日)
自從農婦熊德明像總理反應其丈夫工資被拖欠后,農民工工資清欠在全國各地引起高度重視。有的強調地方官員責任,甚至把農民工的工資與地方官員的官帽“掛鉤”。但盡管如此,依然有千千萬萬的農民工難以要回自己的血汗錢,劉德軍就是典型的個案。
政府部門下大力氣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表象觀之,值得褒揚。但細思之,又不免令人倍感憂慮。按理說,工資被拖欠,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依法維權,可鮮有人采用這種本該最簡單直接的辦法,個中緣由,使人百思不得其解??啃姓侄蝸斫鉀Q農民工資拖欠,遇上責任心強的官員,民之大幸,一旦有官員不作為,討薪難就并不奇怪了。
劉德軍喝下百草枯后,因為“是他自己喝的藥,沒人灌他”,執法部門也只能定性為民事案件。如果不用極端的方法,劉德軍可以說是欲訴無門,即便喝下毒藥,而逼其走上絕路者似乎絲毫沒有責任。難怪老板王海語出雷人:“你要死趕緊死,死了我給你雙份錢?!?
農民工是個特殊群體,由于文化素質低等原因,他們往往不懂得用簽訂勞動合同等方法來保護自身權益,就是手續齊全,也常常遭遇“官司難打”。個人不能依法維權,光靠地方官員權力干預能解決什么問題?驅逐欠薪企業也好,先行代為墊付工資也好,充其量只是一種臨時止痛的膏藥。真正要根治農民工討薪難的問題,恐怕還得從法治層面上找原因。
生不能依法追薪,死不能追究欠薪者任何的責任,如果劉德軍沒有挽救的可能,應該說,毒死他的不只是“百草枯”,而是急待完善的相關制度。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鳳凰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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