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領導干部為微商“站臺”應找準自己的“角色”
敦化市市委書記唐文忠在用電商加速推廣當地特產時,索性把自己變成一張名片——用本名注冊微店,在微信朋友圈賣力吆喝,“唐文忠的小店”一夜火了,不是因為它成就為當紅的微商,而是因為洶涌的輿論將其推到了風口浪尖,也正因為如此,上線僅僅兩個月,它的名字就消失在成千上萬的賣家中。(3月3日 新華網)
農村電子商務發展以來,不乏有縣長、鎮長為微商“站臺”,大多是推銷本地特產,多數出發點是為人民服務、為地方謀發展。然而,在這過程中難以把握的是紅利去向,謀發展與謀紅利之間難以區分,于是造成“瓜田李下”難以說清楚的現象。就此事而言,網絡上,就有人質疑他作秀和炒作,認為一個堂堂市委書記,親自開一家微店,有不務正業之嫌;也有人覺得,這種拿市委書記的“名片”為農副產品“背書”的行為,在市場經濟環境下本身就是一種權力的越界。筆者認為,領導干部開微店是未把握好權力與市場之間的界線,明確自己的身份。
如火如荼的農村電子商務,通過網絡平臺扎根于農村、服務于三農發展,其發展勢不可擋。領導干部在這股發展潮流中扮演什么角色?關鍵在于把握好公權力與市場的那條界線,要做好引導者而非參與者,提供良好的平臺,搭建好基礎設施,營造良好的發展氛圍。政府要做好“牽線人”角色,但直接參與做微商,就是缺乏規則意識和守法意識。在今年年初,中央紀委、國家監察部主管的《中國紀檢監察報》發表文章表示:黨政機關干部和公務員在淘寶開網店、做微商,是“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了黨紀和公務員法,將面臨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開除黨籍等風險。
筆者認為,領導干部在發展農村電子商務中應該扮演好引導者、中間人的角色,謀發展而不沾紅利,多花心思在搭建平臺,完善基礎設施,構建縣、鄉、村三級電子商務發展體系上。扮演好這個角色,方能在微商發展中不忘為人民服務的初衷,得地方發展的這個始終。
(作者單位:綿陽市北川羌族自治縣文廣新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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