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某省統計機構調查結果顯示,不少農民寧可選擇廣種薄收,粗放經營甚至撂荒也不愿流轉土地。相比之下,個別地方土地流轉非農化、非糧化以及“毀約棄耕”等現象似乎走向了另一個極端。諸如此類發人深省:破解“誰來種田”難題,土地流轉到底該抓哪些要害?
“明天誰來種田?”新世紀的一問,激發了各地土地流轉的熱情。隨著承包地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托管、股份合作等新探索出現,以土地流轉為平臺的規模經營已成大勢。然而,各地土地流轉進展不一,有成有敗。不愿流轉土地的農戶,心結打在“怕失地,怕賠錢”上;以土地流轉之名搞非農化、非糧化的意圖無非是“占土地,多賺錢”;而“毀約棄耕”更值得反思:種大田,咋就不掙錢?
“誰來種田”之問,其實隱含著“三類人”的關系:耕地的所有者、承包者和經營者。當前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框架下,村集體作為耕地所有者的地位不可動搖,農戶作為耕地承包者的身份“長久不變”,唯獨經營權可以通過流轉實現多元配置。不容忽視的一點是,“多元經營”根植于不可動搖的“集體所有”,派生于長久不變的“家庭承包”?;诖耍洜I權流轉要看市場供求而非“長官意志”,重點看市場“供應方”也就是所有者和承包者特別是農戶的意愿。
在不少人看來,寧可撂荒也不愿流轉的想法有點不可思議。殊不知,這一表象背后滲透著農戶“失地”隱憂,擔心因非農化、抵押、擔保、污染、破壞等不確定因素而無法收回或繼續耕種土地。那么,怎樣才能讓農民摸得著、看得見自己的權益保障?空口無憑,以“證”為據。當務之急是加快承包地確權登記發證,讓農民拿到受法律保護的“鐵證”,確保無論經營權怎么變,承包權和所有權也不受影響。土地流轉之后,還要強化土地用途管制與耕地科學管護,確保農地農用與合理用養。此外,規模經營見效益,所有者和承包者才能持續受益。這不僅需要土地流轉嚴把準入關口優選經營主體,還需要將“三類人”的土地權益、利潤分配、違約責任與賠償等在流轉合同中加以明確。
這般“穩妥”地流轉土地,農戶是否大可放心了?流轉只是起步,經營之路遙且艱。如若規模經營不賺錢容易誘發非糧化、非農化等逐利行為,或導致“毀約棄耕”等無奈結局??茨切┵r錢的實例,或因規模過大、管理跟不上,或因市場波動、產銷脫節,或因經營者力不從心、另謀出路。農業經營周期長、風險高,優選、培育和幫扶新型經營主體只是根除“賠錢”隱患的一個方面。更為關鍵的是,依據經營者的實力來把握規模經營的“適度”,就此“一幫到底”打造并延伸產業服務鏈。“一幫到底”不單是科學耕作的技術培訓、資金補貼與政策優惠等行政措施,更需要充分發揮市場作用,根據市場需求設計產業發展路徑,為規模經營的生產、加工、供應、銷售提供“一條龍”服務。
當然,根除“賠錢”隱患絕不能走非農化、非糧化的路子。的確,農業不是來錢快、利潤高的產業,但農地不能改“農”姓、端牢13億人的飯碗是大原則。更何況,憑借規模經營種植糧食等農作物賺大錢的大有人在。江蘇省東臺市安豐鎮種糧大戶的家庭農場400多畝地依托生態種植技術全部用來種有機糧,生產的有機大米市價比普通大米每斤高20元。規模經營不僅讓種糧大戶發了財,還把耕地越種越肥了,村集體和農民都跟著受益。四川廣漢將耕地流轉到合作社交給種糧大戶經營,并創新利益聯結機制,發展訂單農業確保產銷聯動,實現了規模種糧穩保穩賺。類似的實例還有很多,說規模經營不賺錢,只因功夫未到精心處。
基于土地流轉,各地涌現出流轉競標、土地信托、中介機構等諸多新事物,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公司等新型經營主體日益活躍。土地流轉只要解決好“人”、“地”和“錢”的問題,“誰來種田”之問自會迎刃而解。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國土資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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