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某,某市地稅局局長,中共黨員。在地稅局組織的一次座談會上,趙某認識了當地一名私營企業老板王某。會后,王某以將來請教業務為由,求得趙某私人聯系方式。其后,趙某受王某邀請,多次出入王某自己設立的高檔私人會所,喝洋酒、抽雪茄。(中國紀檢監察報 5月2日)
正所謂“吃人嘴短,拿人手軟”。十八大以來,隨著黨中央馳而不息糾正“四風”,“八項規定”的出臺,雖然部分黨員干部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問題大有改觀,公款吃喝現象也有所收斂。但一些人為了規避監督,卻將私人住宅改造成向特定對象提供餐飲、娛樂活動的場所,搞所謂的“家宴”,進行利益勾兌和輸送。此種“明修棧道暗度陳倉”,不讓在高檔飯店吃,就轉移到私人會所,不讓在私人會所吃,就移駕家里搞“家宴”之舉,再次印證“舌尖上的腐敗”并未根除。之所以能“頂風作案”,光靠加強思想教育和提高思想覺悟不夠,效果不一定好,所謂的“家宴”同樣會成為權力的“鴻門宴”。
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關于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所規定,嚴禁黨員干部進入實行會員制、只有會員才能出入的會所或不向公眾開放、只對少數人開放的餐飲服務、休閑娛樂、美容健身等場所。而私人“家宴”看起來好像不在規定之列,領導干部也有七情六欲,也有親朋好友,不讓公款消費可以,參加“家宴”難道還不行嗎?更何況這是“八小時之外”的事。但是,問題在于,絕大多數情況下的“私人宴請”,邀請者看中的正是被邀請者手中的權力。如果有這個因素在,哪怕是私款,甚至是領導干部自己掏錢,也無法排除公權私用之嫌。
己不正焉能正人。從某種意義上講,領導干部身體力行,不去與權力有瓜葛的場所吃喝,對匡正社會風氣也大有裨益。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做官就別想發財,想發財就別當官”。的確,領導干部尤其需要時刻以此自警。當然,不能對凡是參加“家宴”者就對其進行“有罪推定”,將其歸類為藏污納垢之所。但話又說回來,一些領導干部之所以冒天下之大不韙參加“家宴”,不外乎因為官員害怕自己的行為暴露在公共場合,害怕公眾知曉其行為而授“監督”以柄,所以才為之。因此,遏制領導干部參加家宴,實則是為止官員于腐敗淵藪前之措施,或許有點嚴苛,但它對領導干部是一種呵護。
當然,不得不回到執行力這個老大難問題上。對于領導干部心存僥幸參加“家宴”,紀檢監察部門可能會手軟“網開一面”,也可能會忙不過來。鑒于此,無論是監督的現實需求,還是違紀者心態使然,歸根結底要從權力根源上著手才尤為關鍵。如果權力沒有得到有效的限制,想要正本清源,防止參加“家宴”的腐敗“卷土重來”,無異于是“按下葫蘆浮起瓢”。同時還要讓所有領導干部明白,如果寄望于恢復以前聲色犬馬的生活,只能是一場幻想。
一言以蔽之。治腐之本在于治人,治人之本在于治欲。筆者以為,對私宅改成特定場所搞“家宴”,必須予以嚴懲。要在強化干部廉潔自律同時,讓黨員領導干部明白立身不忘做人之本、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權不謀一己之私,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其次要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再者要用強有力的制度為其劃定行為邊界,不能“越過雷池”半步,自己的每一次舉動都可能付出慘重代價,相信只有違紀者“望而卻步”,才能遠離私人會所或者所謂“家宴”,不至于讓所謂“家宴”成權力“鴻門宴”。
作者地址:四川北川縣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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