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日報消息,5月13日,廣東省委辦公廳原副主任、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蔡廣遼被控受賄一案在廣州中院開庭。
據指控,1995年至2014年,蔡廣遼在擔任廣東省公安廳警衛處處長、警衛局局長、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其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共人民幣328萬余元、港幣160萬元、美元0.7萬元、澳元1.4萬元。(5月14日 廣州日報)
十八大后,黨和國家嚴查各種腐敗案件,讓不少人聞風喪膽,但也有不少人轉“明”為“暗”,開始從“陸面”轉到“地下作戰”。更有甚者還是實行“雅賄”,如廣東省委辦公廳原副主任、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蔡廣遼將300元的假“古董”卻買了100萬的天價,在筆者看來就是權力“魅影”在作怪。
一個人有“雅好”是值得鼓勵的,但若讓的自己喜愛沾染了權力的“魅影”,就會成為別人“獵殺”對象投其所好或者是積極購買自己手中的“古玩”“古董”哪怕是假的也要購買,其實他們看中的不是手中的“古董”而是自己手中的權利,其危害不可小覷。
要想摘除干部用公權“雅賄”的毒瘤,首先要補足“精神之鈣”,積極開展黨風廉政教育,組織干部積極學習黨的思想路線,把領導干部教育常態化、具體化、生動化,讓干部把黨紀國法印在自己腦海里,時刻管住自己欲望。
其次,要加強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管,做到對“重點”干部全程監督無死角、無漏洞,積極創新監督體制。對于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要進行“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將苗頭遏制在搖籃里。
最后,用制度將權利關進“籠子”里,要求領導干部樹立嚴謹的用權關。要正確處理權力與責任、虛榮心與雅好的關系,做到用陽關監督祛除權力“魅影”。
領導干部權力越大,社會責任就越重,越應花更多時間為人民服務。切不可濫用權力,謀取私利。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北川縣白坭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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