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人民日報刊登微評文章《評比豈能搞“微信投票”》,文中說,近來,微信群、朋友圈里“優秀黨員”“最美家庭”等評比活動的鏈接漸多,讓許多朋友不免疑惑,自己對評選對象既不了解,也沒接觸,這樣的投票有何真實性、有效性可言?并指出,其實質乃是一些公號“吸粉”的一種手段,對于評選對象來說則比的是誰的朋友多、拉票能力強。評獎選優的方式可以與時俱進不斷創新。但不論形式怎么創新,都不能背離初衷、扭曲本質,否則損害的是評比本身的公信力。
讀罷此文,頗有同感。別說這“微信投票”,就是近年比較盛行的“網上學習”“網上考試”,網友們都頗有微詞。筆者也曾撰寫過一篇文字《“網上學習”,想說愛你不容易》,提出了“網上學習”難成自覺行動和缺乏監管力度,很大程度上屬于形式主義。可眼下倒好,各類“先進”的評選也時興“微信投票”了。由于人際關系之故,管他先進不先進,認識不認識,有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約著了,要求給他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投上一票,不好推脫,勉強點擊一下,算是投票了,其實對所投票的對象義務所知,自己很多時候都覺得是在掩耳盜鈴。
何為“優”?美好的!何為“優秀”?(品行、學問、成績等)非常好的!何為“先進”?“位于前列,可為表率”是也!可見,能夠成為“優秀”“先進”者,當是表現好的、成績突出的、道德高尚的、能夠在提升正能量方面起好表率作用的人。而誰才是這樣的人,誰才有資格投票,絕不是在微信圈拉幾個選票能解決的問題。“先進不先進,百姓說了算”,特別是對黨員干部的評選,不說“微信投票”,就算監管部門直接推選,如果沒有轄下的群眾參與,都是不公正的評選。
“優秀”“先進”的評選雖說與人民代表、黨代表的選舉程序不同,但其實質的大同小異的,都是選出信任的、積極的、能起表率作用的人。既然代表以及各級黨政干部的選舉中都堅決不準搞團伙、拉選票,那這“微信投票”不是明目張膽的搞團伙、拉選票嗎?每個人的朋友圈有大有小,有寬有窄,但工作的實績與朋友圈是不成正比的。像筆者這樣微信都不會玩的人,更不要說朋友圈了。
除此之外,“微信投票”還有著許多的尷尬時候。有的同志本身就不善于也不屑于去拉關系找朋友,但如果一直保持沉默,恐怕就成了得票最少的人,弄得個不好的名聲;有的同志本來很優秀,在“微信投票”中評選上后,反而被別人認為是“浪得虛名”;有的同志本來不怎么先進,但關系復雜、朋友圈多,很容易上榜……這樣一來,評選比的就是臉皮厚,比的就是“朋友”多,還有什么“優秀”“先進”可言?真“先進”被埋沒,假“先進”也“先進”,確實有點混淆視聽、忽悠民眾之嫌。
誠然,作為娛樂性的一些評選,本身就是不規范的,目的就是造就一些輿論,形成一些聲勢,即使鬧得滿地雞毛,其“炒作”的目的也是達到了的。而“優秀黨員”“最美家庭”等嚴肅、規范的評選則不同,評選中必須彰顯其公正性、嚴肅性與權威性,選上者才會當之無愧,才更有利于模范作用的發揮,才不負評選的初衷,才有助于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的形成。是故,“微信投票”只宜在無關大體的休閑娛樂圈里消遣一番,不能推廣到各條戰線,特別是黨政部門正規的“評優選模”。倘若評選一旦失去了公信力,那對政治生態的危害就大了。
作者地址:四川省合江縣自懷鎮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