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二元結構差距依然是橫亙在農村和城市之間的鴻溝。農民不愿將戶口遷入城市,一方面說明農民并沒有完全擺脫對農村的土地依賴;另一方面,也說明城市對這部分群體的吸引力不足,真正的城鄉一體化還有待各方努力。
農村戶口的“含金量”,指的是依附于農村戶口的承包土地、宅基地等物權,以及近年來逐步提高的社會保障水平。隨著農村戶口“含金量”的提高,不少進城務工人員權衡利弊之后,認為放棄農村戶口落戶城市“劃不來”。農民工一旦落戶城市,即使短期內土地不被收回,時間一長也就不好說了,關鍵是附載于農村戶籍上的其他利益也將失去,這是很多人不愿意接受的。對收入不高的農民工來說,他們必須好好思量落戶城市后的生活能否得到保障的問題,比如,城里的房子是否買得起、工作問題怎么辦。而這些問題在農村往往都不是問題,房子有,土地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也不愁。與農村相比,落戶城市的成本太高,在很大程度上打消了農民工成為市民的念頭。
要想讓農民更愿意進城成為戶籍上的市民,更好地推進城鎮化,必須放長農民的利益鏈條,比如,讓宅基地入市,釋放其含金量等。唯有如此,農民才能真正有底氣、有意愿、踏踏實實走進城鎮。
進一步講,必須真正打破城鄉二元結構限制,讓城里人和農村人在法律規定的范疇內自由流動,發揮各自所長,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農民遷徙到城市就自然成為城里人,同樣,城里人也有獲得農業生產資料的權利——大學生到農村從事農業生產、一些城里人有到農村生活的愿望,這種“新農民”可能越來越多。他們給農村帶去的先進理念、先進技術,將成為農村和農業現代化的強大動力。相比那些寧可土地撂荒、農房空置,卻要保留一個農村戶口的人,他們更有資格當“農民”。這樣的“農民”也更能提高農村人口的含金量,推動農村的發展建設。
當然,更要認識到,提高新型城鎮化水平,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并不是“消滅農村”,也不是讓所有農民都成為市民。保留適度農村人口,無論對城市還是對農村,都是件有益的事。如果對這個問題認識不到位,認為只要給農民足夠的物質與貨幣,就可以讓農民放棄農村戶口,也可能事與愿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業新聞網20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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