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制訂公布的《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辦法》,我認為非常及時,非常重要。現在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強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
應盡快組織開展耕地質量普查工作。我國1958年、1979年第一次、第二次全國土壤普查,取得的成果在農業區劃、農業綜合開發、中低產田改造和科學施肥方面得到了廣泛應用。但是,30多年來土壤利用強度增加,外源物質大量投入,耕地質量變化劇烈,原有信息不能反映當前耕地質量狀況。建議盡快開展第三次全國耕地質量普查。以全面清查耕地質量現狀、合理利用現有耕地資源為目的,自下而上逐級開展野外調查、田間采樣、分析化驗、數據分析、圖件繪制等工作,建立全國、區域和分縣的耕地資源管理信息系統,繪制耕地土壤養分圖、等級分布圖、改良利用分區圖等專業圖件,形成全面系統的耕地質量信息成果。
探索建立耕地質量保護補償制度。目前,耕地數量占補平衡制度執行較好,耕地數量持續減少的趨勢得到了初步遏制。但耕地質量平衡遠未實現,為改變這種現狀,需要增加耕地質量補償方面的投入,建議盡快建立耕地質量補償基金,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則,從土地出讓總收入中按一定比例統一計提資金,專項用于耕地質量建設。同時探索“以建代補、以獎促建,用養結合、監管并重”的耕地質量補償機制,出臺鼓勵農民用地養地、培肥地力的技術補貼政策,直接按耕地面積和耕地質量等級變化情況向農民發放“養地補貼”。
(作者系全國政協常委、中科院南京分院院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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