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人類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產物,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保障。為什么在同樣的大環境、同樣的制度規定下,有的地方和單位政治清明,干部清廉,群眾滿意;有的卻是政治生態惡化,不正之風蔓延,干部“前腐后繼”,群眾很不滿意。雖說原因多種,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制度落實有差別,分了“三六九等”。
一些地方和單位落實制度“掛空檔”“打折扣”,制度儼然成了插在田間的“稻草人”、掛在墻上的“紙老虎”。有的“湊和著”落實。決心不大,標準不高,力度不強;有的“選擇性”落實。對自己有利的就落實,不利的就拖延,甚至借故不落實;有的“看心情”落實。高興了就把制度當“硬約束”,不高興了就不把制度當“回事兒”;有的“曲歪化”落實。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說你的,我做我的”。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實。千說萬說,不落實就是白說;千條道,萬條道,落實才是硬道理。如果僅僅把制度喊在嘴上當口號,寫在紙上當擺設,而沒有真正讓制度走到“地面”,把制度落到實處,那么再詳實的計劃也只會是“空中樓閣”,再具體的措施也只會是“紙上論道”,再美好的愿景也只會是“鏡花水月”。
讓制度從“紙面”落到“地面”。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落實制度,作出表率,以上帶上;廣大黨員干部要認真學習制度,嚴格落實制度,自覺維護制度,把制度轉化為行為準則和務實行動;各級黨組織要把制度落實作為重要職責抓好抓緊,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加強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讓那些不想落實制度的斷了念頭,在制度落實上“亂彈琴”的付出代價,努力營造人人維護制度、人人落實制度的良好氛圍。
作者單位:昆明市盤龍區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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