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中央三令五申,推進新型城鎮化不能靠行政命令、搞運動式,但近日媒體記者在采訪時發現,仍有一些地方層層分解、相互攀比、調整口徑,存在人為推高城鎮化率的亂象。
推進新型城鎮化,絕不是為了多一點城鎮化人口,增加一些所謂的城市戶口,而是通過這樣的方式,提高我國的城鎮化水平,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均衡發展。而城鎮化率,則必須建立在城鎮化水平的有效提高上。如果城鎮化率是通過隨意改變統計口徑、使農民“被城鎮化”提起來、“算”起來的,這樣的城鎮化率寧可不要。否則,會進一步拉大城鄉差距,讓經濟社會發展更加不均衡、不協調。
雖然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城鎮化率還處于較低水平,但從發展中人口大國的實際國情來看,我國的城鎮化速度并不慢。畢竟,我國還有近7000萬人口處于貧困狀態,還有相當一部分地區的基礎設施條件較為薄弱,現有社會保障水平還很難滿足大規模、高速度的城鎮化。如果強行將農民城鎮化,或人為編造城鎮化率,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將極其負面。
事實上,經過幾十年的進城鍛煉,廣大農民對城市已經有了一定認識。對于是否應當進城這件事,農民有了更全的評判標準和更強的判斷能力。過去,一本藍印戶口就能讓大量農民買房進城。現在,出臺再多的優惠政策,農民也未必愿意進城,這就是理念和觀念的轉變。這也進一步告訴我們,要想提高城鎮化率,只有不斷地創造環境,讓城市更有吸引力,才有可能讓更多農民自覺自愿地入城。
城鎮化率不是把現有的城市越做越大,發展小城鎮也是提高城鎮化水平的重要路徑,而且是比擴大城市規模更重要的手段。但恰恰是這方面被不少地方忽視了。
面對農民“被城鎮化”的亂象再起,城鎮化率的隱形“注水”,有關方面要果斷采取措施,對這樣的現象說“不”。經濟泡沫會給經濟發展帶來危險,城鎮化泡沫同樣會給社會發展帶來風險,尤其是它還將影響宏觀決策,從而產生消極連鎖反應。提升城鎮化率,只能靠循序漸進的“干”,不能靠拔苗助長的“算”。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光明日報》(2016年09月01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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