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經過26年的發展,企業數已經達到一萬家,產品數達到了2.5萬個。全國共有46個單位建成了綠色標準化基地,種植面積達到1.69億畝,對接龍頭企業2488家,基地帶動農民增收每年10億元以上。綠色食品質量穩定可靠,產品結構也日趨合理。綠色食品以農林產品為主,另外還有畜禽類、水產類和飲品。企業結構也不斷優化,國家級的龍頭企業和省級的龍頭企業占了很大比例。品牌影響也在不斷擴大,綠色食品商標在十個國家進行了有效注冊,得到了保護,綜合效益日益明顯,提高了食品安全水平,增加了企業效益、農民收入。
從環境監測到生產過程、產品加工、檢測儲運,綠色食品都有一套成熟的標準,重點監控四個環節:產地環境、操作規程、質量監測、包裝標識,必須要按照規范操作。
綠色食品的監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幾大監管制度:一,企業年度檢查。要每年到現場對企業進行年度檢查。二,產品抽檢。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綠色食品產品進行檢測,如2015年抽檢率是27.4%,有些年份高于30%,最低達到20%。工商部門把綠色食品的監督抽查作為執法的重要內容,在市場當中如果發現違規使用標志或是假冒企業,都要進行處罰,綠色食品中心和工商之間形成了很好的合作。三,公告和通報。對于批準的或是注銷的都要進行公告和通報。我們進行了質量安全預警,就是在檢測機構和企業當中設置信息員,把風險盡量消化在萌芽當中,對有風險的產品抽檢力度就要更大。對于質量檢測不合格的產品或企業年檢中達不到要求的,既取消企業的綠色食品資格,又取消產品的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截至2016年10月,有110個產品被取消綠色食品標志。四,市場建設。綠色食品發展的最終目的是給消費者提供安全、優質、健康的農產品和食品,同時使企業增效、農民增收,所以必須引導企業樹立品牌、建設市場。
(作者:農業部綠色食品中心主任)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 2016-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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