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頂村民”危害有多大?筆者在農村調研時,聽到群眾反映,某村干部為了“省事”,便將村內“兩工”的管理、用人等環節,都交由一個村民負責,結果做保潔、做整治等工作的全是這個村民的“自己人”,其他老百姓很少有機會接觸到“兩工”事宜。
“不患寡而患不均。”對于不少基層村民而言,從事“兩工”可以將農忙、務工之外的時間進行有效利用,并賺取少許勞務費,貼補家用,只要村里有“兩工”的需要,村民還是樂于接受的。甚至在一些村民眼中,“兩工”本就是村兩委為民謀利益的途徑,讓老百姓在實實在在的付出中有所得。但出現了“紅頂村民”,問題也就出現了!
“紅頂村民”,群眾戲稱為“二政府”,意味著除了村干部,屬他最大,很多事務的安排、工作的指派“全聽”他的。這就讓人納悶了,憑什么一個村民,既非村干部,又非德高望重的老人家,亦非鄉里知名人士,就能手握這么大的權力?盡管我們不得不承認,隨著經濟高速發展、營收高位增長,村干部的工作日趨繁重,但這并不代表權力可以隨便委托。一旦權力運行出了問題,任性而妄為,責任由誰來擔。
時下,不少農村村集體經濟的確是增長迅猛,多花些錢在“兩工”上,讓老百姓得些實惠,這本無可厚非。但村干部寧可高居“廟堂”,不親自管理,甚至交由“中介”來“掌權”,這其中的公平公正,又如何保證?單憑幾句囑咐、幾張責任狀、一些耳提面命的要求,就一定能確保“紅頂村民”不從中得利,“刮取”群眾應得利益?黨員干部尚需要不斷學習,做到嚴于律己、慎獨慎微,又如何能指望個別村民能夠自我完善、自我約束?
由此可見,“紅頂村民”現象與其說是村干部“所托非人”,倒不妨理解為村干部自身的作風存在問題。為什么能夠親力親為的工作,偏偏要違規違法“授權”給個別村民,由其“代勞”?說透了,還是犯了“懶病”。農村本就是基層,村干部與大多數村民幾乎天天見得到面、時時說得上話,何須自我設置門檻、橫加屏障?若是跟群眾之間拉開了距離,那群眾的困難由誰來幫助,群眾的訴求由誰來回應,出現了分配的不公由誰來化解、保障?
黨員干部,尤其是農村基層的黨員干部,一定要警惕“紅頂村民”亂象,切不可讓公共利益被私人利益所驅使,對違規的村干部要加強提醒、教育,及時懸崖勒馬,全面認識問題的嚴重性、危害性,絕不能讓群眾利益受到侵害。要進一步強化黨員意識,履行好使命責任,維系好與群眾的密切聯系,給群眾實惠的事認真做、不利于群眾的事絕不做,不論有什么好的建議,還是創新思路,都要多站在群眾角度想一想,多到群眾中去問一問,多跟群眾做些意見交流、信息公開,看看群眾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切不可采取任性舉措、“偷懶”行為,違法違規還寒了民心。
“紅頂村民”從表面上看似乎并不是什么大問題,但任其發展下去,勢必會埋下潛在隱患、違背民心所向。由此可見,必須及時叫停“紅頂村民”亂象,不斷加強管理、排查、監督的力度,徹底鏟除滋生土壤,保護和群眾利益的公平、公正。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紅網 2017-07-17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