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村支書的父親違紀被查,村霸兒子尋機報復舉報人。最終這對村霸父子雙雙被查,父親被開除黨籍,兒子被移送司法機關。”據中國紀檢監察報7月9日報道,福建省莆田市紀委近日查處了一起典型村霸案件,當地群眾拍手稱快。(7月16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村霸父子”被雙雙查處,想必最高興的就是當地群眾了,你看他們“拍手稱快”的行動就能說明。這種危害群眾利益的“蛀蟲”,不除只會民怨四起,動搖國家根基,因此,對于這種“村霸父子”必須零容忍。
“村霸父子”的被查是他們的咎由自取,但是主要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法治”短板。作為村支書的父親,奉行的是“權大于法”,所以才會如此地目無法紀,違紀違規。作為村霸兒子,其實霸占的也是“權力”,用權力為自己的為非作歹撐腰,才會如此張狂。
所以,當身為村支書的父親違紀被查之時,村霸兒子不是想父親被查是因為觸碰了法律的紅線,而是尋機報復舉報人,這種“暴露反抗”的行為就是一種違法。
不管是村支書的父親,還是村霸的兒子都是“恃權而驕”,以為權力是自家的,有種“占山稱王”的感覺,所以總會把自己凌駕于法律之上,在別人觸碰到自身利益的時候就毫不猶豫地把權力當成了私有“工具”。
盧梭曾經說過,“規章只不過是穹隆頂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誕生的風尚才最后構成那個穹隆頂上的不可動搖的拱心石”。沒有法治的約束,就會讓權力凌駕于法律之上,肆意地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所以,要大力營造知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氛圍。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游仙區東林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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