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日前分組審議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垃圾分類問題引發常委會組成人員關注。多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表示,垃圾分類盡管已經試點多年,可仍在“原地踏步”。(新華網 11月12日)
近年來,筆者走南闖北,看到全國各地所有城市街道皆設有“分類垃圾箱”,這本是一件令人欣喜的事情。然而,當你揭開箱蓋時,發現箱內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垃圾混雜一起……垃圾分類跟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可試點了多年卻仍然處于“原地踏步”的狀況,實在令人費解。怎樣才能讓“分類垃圾箱”真正起到作用呢?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三方面做起:
首先是加強宣傳,提高市民對垃圾分類的意識。去年6月記者在街頭的繁華路段現場采訪了近百名路人,發現部分年輕人對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有一定了解,但對“有害物”知之甚少;還有相當一部分人對垃圾分類完全沒有概念,其中以老人和小孩居多。因此,我們必須加強宣傳工作,可用張貼(或發放)傳單、搞宣傳欄、宣傳版畫等方式,也可在報紙和電視中的專題欄目、公益廣告或專題報道進行宣傳。此外,還可在生產的各種物品上標明,以及建筑物、自然物體上,甚至各住戶門口,張貼資料,隨時讓市民能得到提示、警示。
其次,要盡量讓市民看到垃圾分類的好處。沒有成效就沒有動力,因此,多向市民宣傳分類垃圾的好處。曾有媒體報道一則發生在北京市的新聞:“居民家每天產生的菜幫菜葉、瓜皮果殼,半數以上都能回歸產生它們的田地,‘化作春泥更護花’。”讓市民們看到自己的勞動取得了實效,就會產生一種成功的滿足感,那么,他們的自覺性會更足的,這比在那一萬句蒼白的宣傳語要管用得多。如果國內其他城市也能借鑒北京這種“變廢為肥”的方式,那將是城市環境衛生的福祉。
最后,垃圾車也需分類。市民每天只見到垃圾車來運輸,并沒有看到它是分類運載的。于是,有市民說:我在家里將垃圾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好類,但在運輸和最終處理時還是將兩者混合處理,那還不等于白費工夫嗎?”市民的話語不無道理,因此,中端運輸、末端處理中做好垃圾分類工作,是實現垃圾分類的必要條件。
總之,只有從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到循環再利用各個環節,有關部門要環環緊扣、加強管理、務實操作,既要把好市民分類垃圾的“關口”,更要注重垃圾分類的后期終端處理,才能讓垃圾分類成為市民的生活習慣,真正達到城市生活垃圾的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目的。
(作者簡介:林日新,湖南省武岡市灣頭鎮人,中學高級語文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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