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向好,全局主動。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史無前例地把這個戰略莊嚴地寫入黨章,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大戰略部署,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指明了航向。(11月16日人民網)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并富寓“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內容,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指明了方向,讓億萬農村群眾歡欣鼓舞。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得到了有效的提高。然而隨著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大批年輕勞動力向城鎮轉移,農村只留下了386199部隊,個別地方農業出現了粗放經營的現象;雖然國家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投入,脫貧攻堅深入推進,建設了一批種養基地,鄉村旅游、農村電商快速發展,新農村建設取得長足發展,但已存在的城鄉差別難以留住農村發展所需的高端人才,致使“三農”成為實現兩個百年目標的短腿短板,引起了中央和社會各界人士的關注。
“鄉村振興”戰略成為破除“三農”發展的良方。“鄉村振興”戰略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不僅把它列入全黨工作的重心; 而且富寓“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豐富內容,并以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作為保障。意味著國家將采取超常規振興措施,在城鄉統籌、融合發展制度設計、政策創新上想辦法、求突破。將有更多的項目和資金投向農村,并吸引社會資金的投入,促進農村基層組織在科學規劃中,集民力民智進一步完善農村基礎設施條件,加快補齊農村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和信息流通等方面短板,在“回引工程”帶入一批資金和人才,加快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使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家園。
實施“鄉村振興”需要基層組織主動作為。黨的十九大報告再次明確“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給農民群眾吃了定心丸,發展生產的積極已經迸發。因而農村基層組織要在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中,抓住“鄉村振興”的契機,對鄉村發展進行科學規劃,積極對接國家政策,爭取項目和社會資金的投入,集中群眾的智慧和力量,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在完善基礎設施中培育新產業,帶動鄉村旅游和電商的發展,使農業在城鄉共融發展中成為朝陽產業,吸引更多城鎮居民到鄉村觀光旅游。
(作者單位:鹽亭縣委辦公室 )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