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20日發布數據顯示,2017年10月份全國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353起,6190人受到處理,4346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11月21日 人民網)
透過數據分析,僅10月份,每天就有140余人違反八項規定,涉及縣處級、地廳級,其中縣處級人數最多,是地廳級的十多倍。違規問題多是以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收送禮品禮金、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公款旅游、違規公款吃喝等為主。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五年來,全國共查處違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8.9萬起,處理黨員干部25.6萬人。八項規定精神的執行力度體現了中央反腐倡廉、改變作風的決心,社會風氣有了一定的好轉,廣大黨員干部腦袋里也都有了這根弦。但從數據分析,違規問題,從省部級開始,越往下走問題越多,說明基層黨組織的建設依然存在很大問題。
在中央高壓的反腐形式下,對“上層領導”的督查越來越嚴,一大批“老虎”被繩之于法。老虎易打,蒼蠅難拍,盡管當下監督的方式很多,但是紀檢監察機關面臨著執紀任務重、進入門檻高、整體人手少、裝備相對落后等多重現實困難,加之面對基層復雜的環境,限制了監督職能的完全發揮,這也是目前很多問題都出現在基層的根本原因。
現在執紀辦案基本是“一案雙查”,筆者認為,要實行“一案三查”和“一責三問”才更有震懾力。“一案三查”就是在查處違反八項規定案件時,既要調查當事人,又要調查涉案單位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還要調查紀檢監察機關監督責任的落實情況;“一責三問”就是對于八項規定精神落實不到位的單位,既要向負有主體責任的黨委(黨組)問責,又要向負有監督責任的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問責,還要向黨委(黨組)“第一責任人”問責。
十九大后,依法反腐將進一步推進。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制定國家監察法,依法賦予監察委員會職責權限和調查手段,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這意味著依法反腐站上了新臺階。同時,監督體系將進一步健全。十九大報告提出,要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把黨內監督同國家機關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起來,增強監督合力。
“腐敗是我們黨面臨的最大威脅。”十九大報告闡述了對反腐問題的清醒認識,指出只有以反腐敗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和執著,深化標本兼治,保證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歷史周期率,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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