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并要求“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這是著眼我國現實的國情農情和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律的理論創新與務實要求,對于促進農業農村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我們要科學謀劃,大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實現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提升,使億萬小農戶共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成果。(1月17日 光明網)
所謂小農戶,是指實施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所產生的農地承包戶。據農業部統計,截至2016年底,我國經營規模在50畝以下的農戶近2.6億戶,占農戶總數的97%左右,經營的耕地面積占全國耕地總面積的82%左右。在大多數農村地區,很多農戶一家也就幾畝土地,幾輩人重復著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辛苦勞作,而囿于耕種模式的傳統,導致效率低下,產出不高。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鄉村振興戰略,可謂提振了農村人群的精氣神。對于鄉村干部而言,當前的重要任務就是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一系列措施。自從黨的十九大提出這一戰略后,各種資金、技術和人才紛紛涌入農村,運用現代科學技術,為農業生產現代化貢獻力量的同時,也給農村注入了希望。
不過,在筆者看來,鄉村振興的根本目的是為了讓小農戶富裕起來,只有廣大分散的農民們能夠從農村改革發展中,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增強其對接現代農業的能力,從而走上可持續的農業致富之路,才真正體現了鄉村振興的本義。
當前的農業現代化,可以說必須得踏出適度規模經營這一步,將分散的農田整合起來,利用雄厚的資金、現代科學技術和優秀的人才,使農業現代化生產成為當前鄉村致富的引擎。在此過程中,必須處理好經營主體與小農戶之間的利益分配問題,不貪大、不求大,讓各方主體都能夠從中獲取利益,最大程度地保護小農戶的利益,才能夠真正讓每個農民從鄉村振興中感受到政策獲得感。
(作者系成都市青白江區大彎中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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