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出臺《關于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意見規定,教師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是申報高級教師、特級教師職稱的必備條件。而申報中級教師職稱以上崗位,或被推薦為區級以上評選表彰對象,必須有2所以上學校或者3年以上農村學校任教經歷。(來源:新華網 2018.2.3 題目:武漢:參評高級教師和特級教師須到農村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
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聚焦鄉村振興,明確提出要“優先發展農村教育事業”“建好建強鄉村教師隊伍”。當前,鄉村教師整體步入老齡化階段,而新鮮血液“下不去、留不下、教不好”的難題突出難解,鄉村教師嚴重匱乏、師資斷檔。
如何改變教育資源的流向、讓更多年輕教師沉淀基層,成為一道必須正視的現實課題。我認為:
首先要提高鄉村教師待遇。一是提高鄉村教師工作待遇,增加鄉村工作津補貼,特別是向偏遠農村小學傾斜,激勵鄉村教師“愿意來”。二是加強鄉村教師周轉房配套。要統籌考慮鄉村教師住房問題,在鄉村學校建立教師生活周轉房,配備相應的生活設施設備,解決“住得下”。三是給予鄉村教師榮譽感。“特級教師”是國家為了表彰特別優秀的中小學教師而特設的一種既具先進性、又有專業性的稱號,是師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學的專家。然而在偏遠農村小學,鮮有特級教師、優秀教師、市區(縣)名師。原因是:評選條件是與城區教師同樣,她們沒有城區教育教學的資源優勢,她們面對是沒有家長輔導的留守兒童,她們沒有網絡,沒有時間來寫論文。評選特級教師、優秀教師、名師的名額向鄉村教師傾斜或者考慮一定比例,給予榮譽激勵。
其次要做好鄉村教師的規劃統籌工作。中國教育現代化的重點在農村,難點也在農村,解決農村教育問題的關鍵是農村教師。要加大“免費師范生政策、特崗計劃”的執行力度,深化鄉村辦學體制、管理體制、經費投入體制等方面的改革。
第三要建立城市鄉村教師互派(選)制度。一是城區學校每年拿出一定名額面向鄉村教師考調。鄉村教師,特別是農村小學教師,工作達到一定年限,考核合格后,可以考調到城區工作。 二是城區教師擔任學校中層干部或評定中高特級教師,必須到鄉村學校任教一定年限。三是建立城區學校從直接從大學新招錄教師支教制度。鼓勵支持新進教師到鄉村小學支教1年,增加從教經歷。
尊重鄉村教師,善待鄉村教師,發展農村教育事業,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作者單位:中共宜賓市翠屏區委直屬機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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